比賽開始。
陳蔡所在的隊伍顯然都是老將,各個身手靈活,配合默契。而沈璋所在的隊伍,其他人都是不錯的,只有黃家四兄弟拖後腿。不過耐不住有一個沈璋,無論何種狀況都能搶救回來。
他在場上奔跑著,帶球過人,閃身躲避,踢球射門!
每個動作都瀟灑利落,額間的抹帶更是隨風揚起,場上的少年有著最最筆挺的身姿,最最輕盈的動作……黃鶯的心髒突然極速跳動起來,她捂緊胸口,但是無論她多用力按壓,都壓不住那躁亂的心跳。
完了!
黃鶯心道。
又是一記射門。
沈璋突然轉過身,抬頭望向黃鶯,那冷而嚴肅的鳳眸在看見她的那刻瞬間瀲灩起來,仿佛蘊藉著最最溫柔的星光。
那一瞬間,黃鶯突然窒息,腦中一片空白。
正要做點什麼,將自己從迷幻中拉出來時,旁邊突然傳來少女的尖叫聲:「天啊,他在看我!」
「不是,是在看我。」
「他還對我笑呢。」
不僅是黃鶯,其他所有少女都激動起來,雙目亮晶晶地盯著沈璋。連最最穩重的陳淑,都控制不住心頭躁亂。
天啊,那個臭小子簡直帥到風雲變色!
上半場結束,沈璋以壓倒性的優勢,進了36個球,碾壓陳蔡,完全是狂虐姿態。
這還是沈璋手下留情了。
中場休息,陳蔡彎著腰,雙手支撐在膝蓋,抬頭氣喘吁吁地看著沈璋。
他真是沒想到,這樣一個漂亮精致,好看得不像凡人的少年,踢起蹴鞠來居然這樣狠,這般凌厲。
其實沈璋可以踢進去更多的,但是他能感覺到,鶯姐姐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
真是的,這樣子讓他怎麼好好踢球,不可控的,他就耍起帥來。
明明能一腳踢進去的,他非要弄個漂亮的回旋,還要有幾個漂亮帥氣的閃身。
沈璋擦了擦額角的細汗,心髒撲通撲通跳亂跳。
現在回想起來,他對自己前世的愚蠢真是不能忍,既然那般黏纏鶯姐姐,為何就不能花點心思討好她呢。
沈璋覺得自己真是太笨了!
看看,現在不過是踢了場蹴鞠,就引得一眾娘子臉紅心跳,連鶯姐姐都不捨得從他身上移開目光。
沈璋覺得,他完全可以更帥一點,「帥」這個詞,是前世從鶯姐姐那學來的,他覺得能夠很貼切地形容自己。比方說,在鶯姐姐面前,耍一通劍法;或者指揮若定,或者英雄救美!
真是,法子簡直不要太多。
他前世居然一個也沒想到!
沈璋覺得時機差不多了,現在是時候應該讓鶯姐姐微微察覺自己的心意了。未免嚇到她,心意不能露得太多,要含而不露,引人猜想,讓她能夠察覺但又不能完全確定。
這要細細謀劃了!
陳蔡起身,在書童地攙扶下走到賽場邊上,他看了沈璋一眼,坐到椅子上,轉頭和眾人討論下半場的策略。
上半場雖然輸到底,但他陳蔡絕不是半途而廢之人,哪怕是只有一線希望也決不放棄。
了卻心事,成竹在胸的沈璋驀地收斂鋒銳,整個人宛如吃飽喝足懶洋洋的獅子。如果真的有爪子,恐怕就要剔牙了。
他一甩衣袍,盤腿隨意坐在地上,明明是最最隨意的動作,做得位置比所有人都低,但卻仿佛高高在上,讓人不自覺仰視。
「真灑脫。」劉元贊了一聲,說完轉過頭來看向黃鶯,「你家這位表少爺有名士風度呢,灑脫恣意。」
陳淑也抬眸看向沈璋,不知為何,此時收斂起狠意的祝明睿竟然比之前更讓人移不開眼。就像是深扎巖石中的絕世寶劍,有著最最普通的外表,最隨意的姿態,卻暗含最鋒利堅韌,銳不可當。
——
這世上有一種人,眼睛又小又猥瑣,但卻亮得懾人。
這兩天,小猥瑣無時無刻都在研究一件事,沈璋的情緒。
雖然還是研究不出來,但是小猥瑣憑著天賦已經能輕微感知他的喜怒了。
比如,剛才,那‘喜’有些大啊!
像主子這種又冷又傲的絕世美男子,按說應該是高傲無比的。在小猥瑣的設想中,他應該是炫酷的,在賽場中瀟灑恣意,對女子的歡呼毫不在意。
可是——他在意了,他往那一群女子中看了好幾眼。
小猥瑣當然知道,主子絕壁是不可能欣賞美人的,美人根本都比不過他,他只需照鏡子就好了。
那麼,只有一個可能,他在看一個人。
看誰呢?
小猥瑣馬達似的目光在眾女身上移過,最後停在黃鶯臉上,哇靠,就這一個比主子好看,肯定是看她了!
休息一刻鍾,下半場開始。
沈璋並沒有因為上半場壓倒性的勝利而輕敵,而是認真對待。
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了,所以黃鶯仍舊移不開眼。
下半場,沈璋轉變了策略。如果說上半場,他是迅猛的豹子,那麼下半場就是狡猾的狐狸。
他基本上放棄了進宮,而是,想要徹底摧毀陳蔡等人的士氣。
沈璋沒有身先士卒,而是站在最外圍,淡定地指揮著這個未滿三天的隊伍,仿佛軍中指揮若定的元帥。
每一抬手,每一個指定都是敵方面對最凶猛的沖殺,連拖後腿的黃家四兄弟,都被他安排到最恰當的位置,發揮最大作用。
沈璋要讓他們看著,哪怕是他不上場,哪怕是最差的隊伍。只要有他在,都會變成最勇猛最厲害的隊伍,萬夫莫當。
如果說上半場讓女子心動歡呼,那麼下半場的沈璋就讓男子心悅臣服。
三刻鍾後,下半場結束,沒有沈璋動腳,所在的隊伍依然進了10個球,氣得對方眼都綠了。
10加36,一共46,順溜順溜,真是好個吉利數字。
沈璋一把拿下額間的抹帶,鬢角的發絲被汗水浸得濕漉漉的,整個人帥得一塌糊塗。
陳蔡表情無波,死死盯著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黃達注意力一直放在這頭,見陳蔡神色不對,心立時就咯登一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轉頭,眉梢輕挑,嘴角輕勾,明明是略帶嘲弄的神態,卻讓人從心底膽怯。
陳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著沈璋,然後突然伸出右手,豎起大拇指:「厲害,陳某佩服,願賭服輸。」
沈璋點了下頭,連一道眼風都吝嗇給他,直接就轉過頭,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錯方向,把一切都怪罪在別人頭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實陳蔡又如何,哪怕再來張蔡、李蔡,只要鶯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無所畏懼。
他要做的不是將別人踩低,而是努力讓自己站得更高,讓鶯姐姐眼裡只看得見他。
——
比賽結束好久,黃鶯回到房間,倒在床上仍舊不能平復心緒。
沈璋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細微的神態都在她腦海中清晰無比。
前世的沈璋在她眼中先是一個漂亮的令人心疼的小弟弟,然後就是突然變臉囚禁她的大變態。從來沒有以這樣一種奪目的絢爛的姿態,展現在她眼前。
那在賽場是奔跑的少年,帥氣逼人;還有他逼近她的胸膛,帶著稚嫩的氣息,卻難掩成熟,讓人臉紅心跳
他就像是一顆種子,在她心裡生根發芽,然後長成參天大樹。
黃鶯捂著臉,她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活了三世,雖然每一世活得年齡都不長,但是加起來也有六七十年了,居然還能有如此小女兒情態。
像是回到了高中,每天堆積如山的作業中,唯一能讓她透口氣的就是窗外足球場上肆意奔跑的少年。
還像是參加渴盼已久的演唱會,對著偶像聲嘶力竭,他的每個動作都牽動心神。
天啊!
黃鶯捂著發燙的臉頰,一遍遍訓斥自己:黃鶯,你瘋了嗎?你這個瘋子!
不准動心,不准動心,不准動心!
忘掉,快點都忘掉!
就像是少女綺夢裡年輕英俊的王子,都是虛幻的,都是假的,激動一會,就趕緊恢復現實吧!
可是……怎麼辦?
突然間,黃鶯又趴在床上吃吃笑了起來,就像是面對全民偶像,別人只能遠觀,只能聲嘶力竭地吶喊,可她卻能近距離接觸。
那種隱秘的快樂和得意,還有一點小小的虛榮,讓黃鶯埋在被子裡,樂得像只小松鼠。
嘻嘻嘻,她見過沈璋沒穿衣服呢!
算了吧,激動就激動吧,這種情緒太難得。黃鶯不想壓制,有些情緒越是壓抑反彈得越是厲害。
她相信,這不過一時的動心,很快,很快,一切都會煙消雲散。
——
沈璋傍晚,早早地就來溫泉洞泡澡了,雖然知道鶯姐姐不回來,但他還是忍不住。
如同食髓知味,讓一個舔過肥肉的老饕,突然間只能對著肥肉遠距離咽口水,還不如殺了他!
有些東西就像是癮,一旦沾上,就再也戒不掉。
沈璋能控制著自己不靠近,可是一旦嘗到了甜頭,他就再也過不了苦行僧生活了。
哪怕不能真刀真槍,沈璋也要舔個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