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章
尾章·歸路向晨曉(1)

  小朋友滿月和半歲時都驗了血,一切正常。

  兩人的婚禮,定在了路初陽小朋友一歲半那天。不是不想在週歲,只怪小朋友生在了冬天,太不適合親媽穿婚紗,只好推遲到初夏。

  婚禮地點上,歸曉和路炎晨商量要辦兩場。

  第一場比較隆重傳統,在男方這裡,回到這個鎮子上,第二場就隨便了,主要是請歸曉和路炎晨的同事們吃頓飯就好。歸曉初次到路炎晨家,孟家和秦家做媒陪著上門,這大兒媳婦雖沒太受重視,但也因為「靠山」強大,沒受氣。路炎晨說明了不要路爹買房買車,路爹不「掉肉」就也沒找茬。歸曉家裡如何條件,沒人細說過,再加上歸曉父母都在這當口不在京,更是省了麻煩。只有路媽嘀咕了幾句,兩家結親也該先碰面吃頓飯,被路炎晨妹妹頂回去了。路媽就這麼親生的一兒一女,想著老了還要倚仗,也就沒再多過話。

  迎親前晚,她將姑姑家當作了「娘家」住了一晚,等著第二天迎親。

  雨聲陣陣,歸曉跪在床上,挪去窗邊。

  看到大顆的雨滴打著玻璃,濺出一個個泛白的水印子。

  「這大雨真麻煩,明天要還下著,你那婚鞋就報廢了。」孟小杉靠在棉被堆上,打著哈欠,一手撐頭,一手去翻那張請柬。

  全是路炎晨手抄的,正面底下就有:晨曉,照歸路。

  翻過來,是發出去前一晚歸曉一張張添上的另一句話:寸寸山河夢,昭昭赤子心。

  「我老公特喜歡你這句話,還拿這個說我呢,」孟小杉控訴,「說你才懂路晨,我不懂他……」

  「別說請柬了……我緊張得不行,怎麼辦?」歸曉焦慮症都犯了。

  沒辦過婚禮,窮焦慮。

  「緊張什麼啊,」孟小杉歎著,將床上收拾乾淨,「反正你記得我的話,結婚過去了,你就和路晨踏實住在市區,別常回來。我私下問過路晨,他也是這個意思,他從小在這家就可有可無的,能不回來就不回來,你倆踏實過日子。」

  提到這話,歸曉仍舊感激:「多虧你和秦楓面子大,少了好多麻煩。」

  「誰讓你樂意嫁呢,姐姐就盡力給你掃除障礙唄,」孟小杉去看靠牆熟睡的小娃,「真好看,哎,我要再生個兒子娶你閨女……不就姐弟戀了?你介意嗎?」

  「……等你生出來再說吧。」沒影的事……

  孟小杉也就說著玩,她喜歡二人世界,反正秦楓也是小兒子,家裡父母早就抱夠了孫子孫女,也不指望他們再添新丁,樂得逍遙。

  孟小杉看時間晚了,算著五點要起來化妝,趕緊去客房和伴娘擠床睡了。

  到凌晨一點,歸曉將一個小枕頭放在路初陽手臂側,偷偷離開臥室,穿客廳,去陽台,小心翼翼將門鎖打開。

  一股雨後泥土的氣息撲面襲來。

  雨停了。

  邁上台階,反手關門。

  小時候,姑姑還有閒心在這裡種葡萄和草莓,眼下倒成了菜地,不是蔥就是油菜……還沒唏噓一會兒,路炎晨來了電話。歸曉看到他名字還挺奇怪,今晚不是他和好兄弟聚的時間嗎?接通放在耳邊上:「你不是喝多了吧?」

  「沒,沒喝。」

  「你不喝他們能放過你嗎?」

  「抬頭,看前方。」

  歸曉順他的指令,看前方。

  就在當初的那個位置,高考後他開車來接自己的那個地方,分毫不差,一輛車再次被停靠在路邊上。車旁有他,還有那若隱若現的一點光。

  「你不睡了?」

  「好幾個喝多了,把床和沙發都佔了。」

  「那好吧……反正我也睡不著,」她望著馬路上的人,「不過也不能過去找你,孟小杉說了,結婚前一晚你不能見我。」

  路炎晨好像是笑了聲:「我閨女尿布換了嗎?」

  「換了。」

  「奶呢?」

  「……都一點了你才問,早喝完了,」歸曉嘟囔,「別弄得你是親爸,我是後媽一樣。」

  ……

  「你錢包裡有一張卡,」路炎晨吸了幾口煙,慢悠悠地說著,「全清了,以後這卡就給你了。」

  「工資卡啊?」

  「嗯。」

  「都給我?」

  「都給你。」

  「你不要零花錢?」

  「我吃飯不是在基地就在家裡,平時也要穿統一制服,單位有班車,沒什麼需要花錢的地方。不用給我留。」

  歸曉咬著下唇笑:「也對。」

  全副家當連帶人,從明天開始就真的都歸她了。

  路炎晨雖然沒這麼說,但如此做了,還做得悄無聲息,徹徹底底,沒半點拖泥帶水,沒任何後路。難怪……他堅持要一歲之後再辦婚禮,原來是早做了這打算,剛好工作了兩年多,債全清了,還夠辦個婚宴。

  「好了,交待完了,走了。」黑暗中那一點火星的亮光也熄了。

  「去哪?」

  「開車轉轉,你去睡會兒,明天的新娘子,」他笑,末了輕歎了聲,低低地說,「我真沒想過,還有能娶到你這天。」

  她聽得心頭顫了顫,睫毛很快就被湧出來的眼淚打濕了。

  「走了,明天來接你。」

  他沒再囉嗦,上車,在刺眼的車燈光和油門聲中,駛離這裡。

  次日的婚禮超乎想像的熱鬧,趕火車似的被接親,離開大院,向孟小杉家的酒樓開去。又是迎賓,又是照相,婚禮進行曲都走完了,還沒來得及喘氣就被人推上去。

  觀禮台上一站,旁邊那個估計這輩子也就穿這麼一回西裝的男人,慣性地兩指捏住領帶結,扯鬆了些。底下有人起哄:「晨哥,這你就受不了了?想解領帶入洞房了啊?」

  路炎晨挑眉一笑,瞇了眼去找聲音源頭:「你小子是不是今天不打算回去了?」

  人生最得意之時,倒像回到過去,在鎮上哪哪都要被叫聲「晨哥」的日子。

  那人忙擺手:「不敢,晨哥,這可不敢。」

  眾人哄笑。

  孟小杉一本正經起來:「最後環節了。讓新郎說幾句感言,說完,大家該吃吃該喝喝,喝多了樓上包房都騰出來了,隨便睡。」

  她作勢要將話筒遞給路炎晨,卻又自己收回來:「哦,對,讓我再說兩句。」

  證婚人秦楓看不下去,咳嗽了聲:「差不多可以了,要再想當主角,以後我再給你辦一場結婚十週年的。」

  又是一陣笑,平時見不著這兩夫妻當面鑼對面鼓的互嗆,今天倒瞧足了。

  「……老公我就多說一句,」孟小杉轉臉看路炎晨,「你就說,我夠不夠意思?你媳婦兩年前找我定的菜單,今天我一分錢沒漲給你們的。路晨你說我夠不夠意思?」

  路炎晨無奈,將話筒拿過來:「算。」

  能在路晨這裡討點嘴上便宜,可是孟小杉從小就有的心願,如此也算是圓夢了,心滿意足下台。

  最後,只留了路炎晨和歸曉在台上。

  路炎晨將話筒舉起:「認識我老婆那年,她十三歲,初二,就在中學操場北面,小賣鋪門口的楊樹那裡。當時我看到她第一個念頭就是,」他去看歸曉,說,「這麼好看的姑娘哪裡來的?」他從初中就開始混在外頭,鎮上稍微漂亮些的姑娘都是名聲在外,可他沒聽說過「歸曉」這個名字。

  好像,她和他在平行的兩個世界裡,直到那年,歸曉被表妹帶到他面前。

  他記住了她叫歸曉。

  歸路的歸,晨曉的曉。

  ……

  就這一句開場,真是惜字如金。

  底下的也都曉得路炎晨的脾氣,起哄著,讓倆人趕緊親一個。

  歸曉還在細細研究路炎晨的那句話,他臉已經離得很近了。眾目睽睽,歸曉可不好意思,將頭偏了偏,悄聲說:「做個樣子就行吧……」

  路炎晨像要來真的。

  這麼多人,你不要伸舌頭啊……算了,可不用熱吻吧……

  路炎晨在整個一樓大堂的起哄聲中,右手掌扣在她腦後,調整角度,深吻到底。歸曉認命,炸開來的喝彩聲衝撞著一切,彷彿能掀翻內堂,震得她耳膜嗡嗡作響。他放開她,兩人視線相對著,久久難言。

  滿足了眾人的觀賞願望,婚宴順利開席。

  歸曉終於得了空坐上主桌,被孟小杉和伴娘催促著吃了兩口熱菜,邊吃邊瞄身邊已經將領帶解下來丟到空椅子上的路炎晨。他把女兒放到右大腿上,在小娃的指揮下,轉著玻璃轉盤去夾來,每樣都送到那小嘴巴裡給她嘗味道。

  「差不多了,路晨,該敬酒了,」孟小杉小聲提點,「伴娘伴郎手裡的酒都摻水的,大家心照不宣,你少喝點啊,喝一肚子摻水酒也不舒服。讓他們灌死海東算數。」

  本來伴娘伴郎是要坐主桌的,可海東和孟小杉的關係終歸特殊,他特地要求自己帶著小女朋友改坐了別桌。孟小杉說這話的當口,他正一本正經掏出海王金樽往桌上一拍:「今兒個誰灌晨哥,先過我這關啊。兄弟們可悠著點,晨哥那是婚宴辦完就回市區了,老子可還在這裡住著呢,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要把我喝出胃出血,也不好說不是?」

  有人說著不敢,有人說著:「海東,又不是你結婚,怎麼搞得比晨哥還惹不起?」

  海東真情實感地來了句:「路晨結婚,那就是我結婚了。一樣,一樣。」

  能有人幫著圓了年少的諾言,也是種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