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該讓什麼樣的人物登場?

  常常有人問:「您小說裡登場的角色,是否以真實人物為原型?」我的回答大體上是「No」,一部分是「Yes」。 迄今為止,我已寫過為數不少的小說,但從一開始就意圖明確,「這個角色是在心裡比照著現實中這位人物寫的」,像這種情況總共只有兩三次。我一邊寫著(都是一些小配角),一邊多少有些忐忑不安:萬一被人家瞧出底細來,「這是以某某為原型的吧」,尤其那個人偏偏就是某某本人的話,那可就不好辦啦。所幸至今還一次都沒被人識破。儘管大體上是以某位人物為原型,卻也細心周到地作了改造再寫進小說裡去,我猜周圍的人大概還不至於察覺到。恐怕其本人也是。

  相比之下,我不曾在心中想像過某位人物、純粹是憑空虛構出來的角色,反而被人家無端說成「某某一定就是原型囉」,像這種情況要多得多。有時候,居然還有人挺身而出,堂而皇之地宣告:「這個角色就是拿我做原型的嘛。」薩默塞特·毛姆在小說中曾經寫過一個故事,說的就是被一個素未謀面、甚至未聞其名的人告上了法庭,聲稱「自己被當作了小說的原型」,他為此困惑不已。毛姆的小說往往把角色描寫得栩栩如生、活靈活現,有時還成心調侃作弄(往好裡說是諷刺),因而才會招致如此強烈的反應吧。讀到他那種高明的人物描寫,也許真有人誤以為就是在批判和揶揄自己。

  多數情況下,我小說裡登場的角色都是在故事發展中自然形成的。除了極少的例外,基本不會有事先決定 「我要寫出個這樣的角色來」的情況。隨著寫作的展開,絡繹登場的人物自然會組成主軸般的東西,種種細節也會紛紛被吸附過去,就像磁鐵將鐵片吸附過去一樣。就這樣,一個個完整的人物形象便逐漸形成。事後細想,常常會發現:「咦,這個細節跟誰的某某部分有點像嘛。」但不會從一開始就定下方案,「好,這回要把誰的某某部分拿來用用」,然後再去塑造角色。許多作業反倒是自動推進的。就是說,我在塑造某個角色時,幾乎是無意識地從腦內的檔案櫃中抽出信息片段,將它們拼合起來。大致就是這樣的情況。

  我私底下把這種自動作業叫作「自動小矮人」。我一直開手動擋的車,剛剛開始駕駛自動擋的車時,感覺「這個變速箱裡肯定住著好幾個小矮人,就是這幫傢伙在分工協作、操縱排擋」,而且總有一天這幫小矮人會鬧罷工:「哎呀,整天為別人忙碌奔命,累死我啦,今天要歇上一天!」說不定車子還在高速公路上風馳電掣呢,猛地一下子就拋錨不動了。想到這裡,我甚至隱隱有些恐懼。

  我這麼一說,各位也許會啞然失笑,但總而言之,說到「塑造角色」這類工作,棲息在我潛意識之下的「自動小矮人」眼下好歹還在(儘管一面在嘀嘀咕咕地發牢騷)忙忙碌碌地為我幹活兒。我只不過是匆匆抄寫成文字而已。當然,這樣寫下來的文章不會原封不動地編織到作品裡去,日後還會幾經改寫、變換形態。而這種改寫與其說是自動進行的,不如說是意識鮮明、邏輯清晰地推進的。然而說到原型的確立,那倒是無意識的、出自直覺的作業,或者說非得這樣不可。要不然就會塑造出讓人覺得極不自然、缺乏鮮活氣息的人物形象。於是,這種初期工序就「承包給自動小矮人」了。

  要寫小說,總而言之就得閱讀許多的書。同樣的道理,要寫人物,就得瞭解大量的人。我覺得這麼說也全然無礙。

  雖說是「瞭解」,但也不必徹底理解和通曉對方。只須瞟上一眼那人的外貌和言行特徵就足夠了。只不過無論是自己喜歡的人,還是不太喜歡的人,老實說甚至是討厭的人,都要樂於觀察,儘量不要挑肥揀瘦。因為把登場人物一律都搞成自己喜歡的、感興趣的或是容易理解的人物,用長遠的觀點去看,那部小說就會變成缺乏廣度的東西。有各種不同類型的人物,這些人物採取各種不同的行動,彼此衝突碰撞,事態才會出現變動,故事才能向前推進。所以,哪怕一見之下,心想「我可不待見這傢伙」,我也不會背過臉去,而是將「哪裡不順眼」「怎樣不討人喜歡」這些要點留在腦海裡。

  很久以前——我記得是在三十五歲前後——曾經有人對我說:「你的小說裡不會出現壞人啊。」(後來我才知道,庫爾特·馮內古特的父親臨終前也對他說過一模一樣的話。)被他這麼一說,我便思忖:「細想一下,好像還真是這樣。」自那以來,便有意識地讓一些反面角色在小說裡登場。與其說我當時將心思放在讓小說跌宕起伏上,不如說是放在構築自己私人的(相比之下是和諧的)世界上。必須先確立這種屬於自己的安定的世界,當作與粗野的現實世界相抗衡的避難所。

  然而隨著年齡不斷增加——不妨說是(作為一個人和一個作家)不斷成熟,儘管進展緩慢,但我漸漸能在故事裡安置負面的或者說不那麼和諧的角色了。要問是怎麼做到的, 首先是因為我的小說世界已基本成形,可以將就著工作了,及至下一步,把這個世界拓展得更廣更深、更具活力便成了重大課題。為此就必須讓出場的人物富於多樣性,讓人物的行動有更大的振幅。我越發強烈地感到有這種必要。

  再加上我在現實生活中也經歷過(不得不經歷)種種事情。三十歲時姑且成了一位職業小說家,也變成了公眾人物,於是不管樂意不樂意,都得承受迎面撲來的強烈風壓。我絕非熱衷拋頭露面的性格,但有時會身不由己地被推上前去。時不時也得幹一些本不想幹的事情,還遭到過親近之人的背叛,為此心灰意冷。既有人為了利用我,大說特說言不由衷的溢美之詞,也有人毫無意義地(我只能認為是這樣)對我破口大罵。還曾被人家真真假假地說三道四。此外還遭遇過種種匪夷所思的怪事。

  每當遭遇這種負面事件,我就留心觀察相關人物的言行舉止。既然苦頭是非吃不可了,索性從中淘取些貌似有用的東西——其實就是「不管怎樣,總得保住老本」啦。當時難免會心中受傷、情緒低落,但如今想來,這樣的經歷對我這個小說家來說也算是充滿營養的東西。自然,美妙而愉快的經歷肯定也有不少,但相比之下,記憶猶新的卻淨是負面的事情。與回憶起來讓人愉悅的事情相比,倒常常想起那些不願回憶的事。總而言之,不妨說從這樣的事中能學到更多的東西。

  回頭想想,我喜歡的小說,似乎以出現很多饒有趣味的配角的居多。在這層意義上,首先啪的一下浮上腦際的,要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讀過此書的各位想必都知道,這部作品中荒誕離奇的配角層出不窮。明明篇幅很長,讀起來卻絲毫不嫌煩。讓人覺得「怎麼會有這種傢伙呀」的豐富多彩的人物、稀奇古怪的角色絡繹不絕地登台露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腦袋裡肯定有一個巨大無比的檔案櫃。

  說到日本的小說,夏目漱石的小說中出現的人物實在是多姿多彩,魅力無窮。哪怕是偶然露面的小角色,也都栩栩如生,擁有獨特的份量。這種人物道出的一句台詞、露出的一個表情、做出的一個動作,都能奇妙地長留心間。閱讀漱石的小說總讓我感佩的,就是幾乎不會出現「此處需要這樣的人物,所以姑且叫個人上場」式的湊數的人物。他的小說不是一拍腦門胡編亂謅的,而是讓人有紮紮實實的感受。可以說每一個句子都經過精雕細琢。這樣的小說,讀來本本都讓人信服,可以放心地讀下去。

  寫小說時讓我最快樂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願意,自己可以變成任何一個人」。

  我原來是用第一人稱「我」開始寫小說,這種寫法堅持了二十多年。短篇之類有時會用第三人稱,長篇則始終使用第一人稱。當然,「我」並不等於村上春樹,就如同雷蒙德·錢德勒並不等於菲利普·馬洛,根據不同的小說,「我」的人物形象也在發生變化。儘管這樣,堅持用第一人稱寫作,久而久之,現實中的我與小說中的主人公「我」的界線——無論對作者還是對讀者來說——有時在某種程度上也難免變得不夠分明。

  剛開始並沒有發生什麼問題,或者說我本想以虛構的「我」為槓桿的支點,構築起小說世界,並將它拓展開來。但是不久後便漸漸感到僅憑這一點不夠用了。尤其是隨著小說的篇幅與架構擴展開去,僅僅使用「我」這個人稱便有些憋屈氣悶,於是在《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中,便按章輪流使用「我」和「在下」這兩種第一人稱,這也是試圖打破第一人稱功能侷限的嘗試。

  最後一部只用第一人稱寫作的長篇小說,是《奇鳥行狀錄》(一九九四年、一九九五年)。然而篇幅長到如此地步,單憑「我」的視點講述故事便顯得捉襟見肘,得時時處處帶入種種小說式的創意。或是加入別人的敘述,或是插入長長的書信……總之引進一切敘事技巧,試圖突破第一人稱的結構制約。然而有些地方畢竟讓人感覺「這就算走到盡頭啦」,接下來的《海邊的卡夫卡》(二○○二年)就把一半內容切換成了第三人稱敘事。少年卡夫卡的章節都沿用舊例,由「我」擔任敘述者推進故事,此外各章則以第三人稱講述。如果有人說這是折中,這話一點都不假,可儘管只佔了一半,卻由於導入了第三人稱這個聲音,使小說世界的範圍大幅擴展開來。至少寫這部小說時,我感到自己的手法要比寫《奇鳥行狀錄》時自由多了。

  後來所寫的短篇小說集《東京奇談集》、中篇小說《天黑以後》,從頭至尾都採用了純粹的第三人稱。我好比是在那裡面,即以短篇小說與中篇小說的形式,確認了自己能完美地運用第三人稱。就像把剛買的跑車開到山道上去試駕,確認各種功能的感覺一樣。依序將流程整理一遍,從出道開始到告別第一人稱、只用第三人稱寫小說,幾乎過去了二十年。真是漫長的歲月啊。

  一個人稱的切換,何以竟需要如此之長的時間?確切的理由連我自己也不清楚。其他姑且不問,恐怕有一點是運用第一人稱「我」來寫小說,我的身體和精神已經習以為常了,所以轉換起來自然要耗時費力。這在我而言,與其說僅僅是人稱的變化,不如說得誇張些,更接近於視點的變更。

  我好像屬於那種不管是什麼事情,要改變它的推進方式,總得耗費許多時間的性格。比如說給登場人物起個名字,我都會思考許久也起不好。像「鼠」啦「傑」啦這類綽號倒罷了,但正兒八經的名字卻怎麼也起不好。為什麼呢?您要是問我,我也不太清楚,只能回答:「因為給別人起名字,我實在感到害羞。」我也說不好,就是覺得像我這樣的人竟然隨意賦予別人(哪怕是自己編造出來的虛構人物)姓名,「未免有些假惺惺」。或許從一開始,我就覺得寫小說這種行為令人害羞。寫起小說來,簡直就像把心靈赤裸裸地曝露在睽睽眾目之下,令我十分羞赧。

  總算能給主要人物起名,按作品來說是始自《挪威的森林》(一九八七年)。就是說在此之前的最初八年裡,我基本一直用無名無姓的登場人物,用第一人稱來寫小說。細想一想,這樣寫小說就等於一直在為難自己,硬把繁瑣曲折的規則強加給自己。可當時卻不以為意,滿心以為本該這樣,堅持了下來。

  然而隨著小說變得更長更複雜,出場人物再無名無姓的話,連我也感到束手束腳了。出場人物數目大增,而且還無名無姓,這樣一來勢必會產生混亂。於是我只得放棄堅持,橫下心來,寫《挪威的森林》時便斷然實施了「起名作戰」。雖然實屬不易,但我還是閉眼咬牙,豁了出去。自此以後給出場人物起名,就不再是苦差事了。如今更是信手拈來,順順當當就能起個合適的名字。甚至還寫了像《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那樣,主人公的姓名本身就成了書名的小說。《1Q84》也是,從女主人公被賦予「青豆」這個名字的那一刻起,情節便像突然得到動力一般,朝前湧動起來。在這層意義上,名字成了小說中十分重要的因素。

  就像這樣,每當寫新的小說時,我就設定一兩個具體的目標,大多是技術性的、肉眼可見的目標,心想:「好了,這次來挑戰一下!」我喜歡這樣的寫法。解決一個新課題,完成一樁此前做不到的事情,就有一種真實感,覺得自己作為作家又成長了那麼一丁點兒,就好比一級一級地爬梯子。小說家的妙處就在於哪怕到了五六十歲,這樣的發展和革新仍然可行,沒有年齡的制約。如果是體育選手,大概就不可能這樣了吧。

  小說變成了第三人稱,出場人物增加,他們各自有了姓名,故事的可能性便愈加膨脹開去。亦即是說可以讓不同種類、不同色調、擁有種種意見和世界觀的人物登場亮相,可以描寫這些人之間多種多樣的瓜葛和關係。而且最為美妙的,還是「自己幾乎可以變成任何一個人」。在用第一人稱寫作時,也有過這種「幾乎可以變成任何人」的感覺,不過改為第三人稱後,選擇範圍一下子更寬廣了。

  使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時,在多數情況下,我是把主人公(或是敘述者)「我」草草當成了「廣義可能性的自己」。那雖然不是「真實的我」,但換個地點換個時間的話,自己說不定就會變成那副模樣。如此這般地不斷分枝,我也在不斷分割著自己。並且把自己分割後再拋入故事性之中,來檢驗自己這個人,確認自己與他者(抑或與世界)的接觸面。對最初那個時期的我來說,這種寫法是相稱的。而且我喜愛的小說多是用第一人稱寫成。

  比如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也是第一人稱小說。小說的主人公是傑伊·蓋茨比,但敘述者卻始終是一個叫尼克·卡拉韋的青年。我(尼克)與蓋茨比之間的接觸面在微妙又戲劇性地移動,菲茨傑拉德便通過這一點講述著自己的生存狀態。這種視角為故事賦予了深度。

  然而通過尼克的視角來敘述故事,就意味著小說會受到現實的制約。因為在尼克的目光無法到達的地方,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很難反映在小說裡。菲茨傑拉德運用各種手法,來了場小說技巧的總動員,巧妙地化解了那些限制。這樣當然饒有興味,但是這種技術性的創意存在著界限。事實上,此後菲茨傑拉德再也沒寫過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這種結構的長篇小說。

  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者》也寫得非常巧妙,是一部傑出的第一人稱小說,不過他此後也沒再發表寫法相同的長篇小說。大約是由於結構上的制約,擔心小說寫法會變得「異曲同工」吧,我推測。而且他們這種判斷恐怕是正確的。

  如果以雷蒙德·錢德勒筆下的馬洛系列為例,這種制約帶來的「狹隘」反而會成為有效又親密的固定程式,很好地發揮功能(我早期的「鼠的故事」或許有那麼一點類似之處)。而在單部作品中,第一人稱具有的制約壁壘,往往會漸漸變成讓寫作者氣悶憋屈的東西。正因如此,我也針對第一人稱小說的形式,從多種方向發力搖撼它,努力開闢新的疆域,然而到了《奇鳥行狀錄》的時候,終於深深感到:「這就差不多是極限啦。」

  《海邊的卡夫卡》中有一半導入了第三人稱,最讓我長舒一口氣的,是與主人公卡夫卡的故事並行,中田(一位奇怪的老人)和星野(一位稍嫌粗暴的卡車司機)的故事得以順利展開。這樣一來,我在分割自己的同時,還能把自己投影到他人身上。表達得更準確些,就是我能把分割的自己寄託到他人身上了。這樣做之後,便有了更多搭配組合的可能性。故事也呈現出複合性分枝,可以朝著種種方向擴展開去。

  可能有人要說:既然如此,早一點切換成第三人稱豈不更好?那樣豈不是進步得更快嗎?實際上可沒有那麼簡單。雖然與我性格上不太懂得變通有關,但想更換小說的觀點,就勢必動手改造小說的構造,為了完成這種變革,就要有可靠的小說技巧和基礎體力,因此只能審時度勢、循序漸進。拿身體來說,就好比是順應運動目的去逐步改造骨骼和肌肉。改造肉體可是既費功夫又花時間。

  總而言之,進入二○○○年後,我得到第三人稱這個新的載體,從而踏入了小說的新領域。那裡有巨大的開放感,縱目四望,發現牆壁不見了。就是這樣一種感覺。

  無須多言,所謂角色,在小說中是極其重要的因素。小說家必須把具有現實意味,同時又興味深長、言行中頗有不可預測之處的人物置於那部作品中心,抑或中心附近。一群人品一看就明白的人,說著滿口一聽就明白的話,做的全是一想就明白的事,這樣的小說只怕沒法吸引太多讀者吧。當然,肯定會有人說:「像這種用平平常常的手法,描寫平平常常的事情的小說,才是好小說嘛。」不過我這個人(歸根結底只是個人喜好)對這樣的故事卻提不起興趣。

  不過,比起「真實、有趣、某種程度的不可預測」,我想在小說角色方面,更重要的還是「這個人物能把故事向前牽引多少」。創造登場人物的固然是作者,可真正有生命的登場人物會在某一刻脫離作者之手,開始自己行動。不單單是我,眾多虛構文學作家都承認這件事。如果沒有這種現象發生,把小說寫下去肯定會變成味同嚼蠟、艱辛難耐的苦差事。小說若是順利地上了軌道,出場人物會自己行動起來,情節也會自然發展下去,結果便出現這種幸福的局面,小說家只需將眼前正在展開的場景原封不動地轉化成文字便可。而且這種時候,那個角色還會牽著小說家的手,將他或她引領到事前未曾預想過的地方。

  請允許我舉出自己最近的小說來當具體的例子。我寫的長篇小說《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中,出現了一位非常出色的女子木元沙羅。說實話,剛開始寫這部小說時,我本來是準備寫成短篇小說的,按照預先設想,篇幅折算成稿紙大約在六十頁。

  簡單說明一下情節。主人公多崎作出生於名古屋,高中時代,非常要好的四位同班同學向他宣佈「從今以後再也不想見到你,再也不想跟你說話了」,卻沒說明理由,他也沒有特意去問。後來他考進了東京的大學,在東京的鐵路公司就職,現在已經三十六歲了。高中時代遭到友人絕交、甚至連理由都不給的事,在他心裡留下了深深的傷痕。然而他把這件事藏在心底,在現實中過著安定的生活。工作上諸事順利,周圍的人們也對他十分友善,還和好幾位戀人交往過,然而他卻無法和別人締結深層的精神聯繫。然後他與年長兩歲的沙羅邂逅,兩人成為戀人。

  一個偶然的契機,他把高中時代遭到四位好友絕交的經歷告訴了沙羅。沙羅略一沉吟,對他說:你必須立刻回到名古屋,查清楚十八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你)不能只看自己願意看的東西,而是要看不得不看的東西。」

  說實話,在沙羅說出這番話之前,我想都沒想過多崎作會去見那四個人。我本來打算寫一個相對較短的故事:多崎作始終不知道自己的存在遭到否定的理由,只能安靜而神秘地生活下去。然而由於沙羅這麼一說(我只是把她對作說出的話依樣畫葫蘆地轉換成文字而已),我就不得不讓他到名古屋去,最後甚至把他送到了芬蘭。至於那四個人是什麼樣的人物?每個角色都得重新一一設計,而他們各自走過的人生之路也得具體地著手描寫。結果,故事便理所當然地採用了長篇小說的體裁。

  也就是說,沙羅脫口而出的一句話,幾乎一瞬間便令這部小說的方向、性格、規模和結構為之一變。我對此也是大為驚詫。細想起來,其實她不是衝著主人公多崎作,而是衝著我這個作者說出這番話的。「你必須從這裡接著寫下去,因為你已經涉足這個領域,並且具備了這樣的實力。」她說。換句話說,沙羅很可能也是我分身的投影,作為我意識的一個方面,提醒我不能停留在此刻駐足之地。「要寫得更深入。」她說。在這層意義上,這部《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對我來說,也許是一部擁有絕不容小覷的意義的作品。從形式上來說,這是一部「現實主義小說」,但我自己則認為,這是一部在水面之下,種種事物錯綜複雜地交織,同時又隱喻地發展著的小說。

  也許遠遠超過我意識到的,我小說中的角色們在敦促和激勵身為作者的我,推著我的後背前行。這也是寫《1Q84》時,我一邊描寫青豆的言行舉止,一邊強烈感受到的東西。她這是硬要把心中的某些東西(替我)鋪展開去,我心想。不過回頭反思,相比男性角色,我好像更容易受到女性角色的引領和驅策。連我自己也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我想說的是,在某種意義上,小說家在創作小說的同時,自己的某些部分也被小說創作著。

  時不時地,我會收到提問:「你為什麼不寫以自己的同齡人為主人公的小說?」比如說我現在是六十五六歲,為什麼不寫那一代人的故事?為什麼不講述那些人的生活?那不是作家自然的行為嗎?

  不過我有點不太明白,為什麼作家非得寫自己的同齡人不可?為什麼那才是「自然的行為」呢?前面說過,寫小說讓我感到無上快樂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願意,我可以變成任何一個人」。既然如此,我為何非得放棄這個美妙的權利不可呢?

  寫《海邊的卡夫卡》時,我剛剛五十出頭,卻把主人公設定為十五歲的少年。而且在寫作期間,我感覺自己彷彿就是一個十五歲的少年。當然那與眼下的十五歲少年應當體會到的「感覺」不是一回事。歸根結底,只是把我十五歲時的感覺憑空搬移了過來。然而我一邊寫小說,一邊幾乎分毫不差地把自己十五歲時呼吸過的空氣、目睹過的光線,在心裡活靈活現地再現出來。就是把長久以來一直藏在內心深處的感覺,利用文字的力量巧妙地拖曳出來了。該怎麼說呢,真真是美妙的體驗。這或許是只有小說家才能體味到的感覺。

  不過,這種「美妙」只讓我一個人享受的話,那作品就無以成立了。還必須把它相對化才行,也就是要把那種類似喜悅的東西打造成與讀者共享的形式。為此,我讓一位姓中田的六十多歲的「老人」登台亮相。中田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我的分身、我的投影。他身上具有這樣的因素。於是卡夫卡與中田先生並行、相互呼應,小說獲得了健全的均衡。至少身為作者的我這樣覺得,現在仍然有這種感覺。

  也許有朝一日,我會寫有同齡的主人公登場的小說。然而在眼下這個時間點,我並不認為這是「非做不可的事」。在我而言,首先有小說的靈感忽地湧上心頭,然後故事才從那靈感中自然而然地擴張開去。一開始我就提到,小說中會有什麼樣的人物登場,那完全是由故事自己決定的,而非由我考慮和定奪。身為作家,我僅僅是一個忠實的筆錄者,聽從其指示亦步亦趨而已。

  有時我可能化身為有同性戀傾向的二十歲女子,有時又可能變成三十歲的失業家庭主夫。我把腳伸進此時交給我的鞋子,讓腳順應鞋子的尺碼,開始行動。僅此而已。不是讓鞋子順應腳的尺碼,而是讓腳去順應鞋子的尺碼。這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的,但作為小說家工作得久了,自然而然就能做到。因為這是憑空虛構的,而所謂憑空虛構,就如同夢中發生的事件一樣。所謂夢——不管它是在睡覺時做的夢,還是在清醒時做的夢——幾乎都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只能跟隨它順流而下。只管自然而然地隨之順流而下,種種「大概不可能做到的事」就可能實現。這才是寫小說這一行當極大的喜悅。

  每當人家問「你為什麼不寫以同齡人為主人公的小說」時,我就很想這樣回答他們。只不過說明起來太花時間,也很難讓對方輕易地理解,所以每次我都隨便敷衍過去,笑容可掬地答道:「是啊,沒準哪一天我也會寫呢。」

  讓不讓同齡人出場另作別論,以一般的意義而言,要客觀而準確地認清「此時此地的自己」,可是一件頗為艱難的事情。眼下這個現在進行時的自己,可是相當難以把握的東西喲。或許正因如此,我才把腳塞進本不屬於自己的各種尺碼的鞋子,來綜合地檢驗此時此地的自己,就像用三角法來測定位置一樣。

  總之,關於小說的登場人物,我要學習的東西看來還有許許多多。與此同時,從自己小說裡出場的人物身上,我要學習的東西看來也有許多。今後我打算讓形形色色的古怪奇妙、多姿多彩的角色在小說中登場亮相、生存下去。每當開始寫新的小說,我總是十分興奮地想:這下又能和什麼樣的人見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