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我不分享食物]

那段時間的我與丹尼海格,除了他處理公事,會見生意上的伙伴和我上學的時間之外,幾乎寸步不離。我們大部分的時間都住在里昂,每個周末都回香貝裡。在里昂的每天早上,丹尼海格起的很早,他跑步三公里去專賣綠色食品的市集上給我買新鮮的橙子回來搾汁喝。我學會了開車,他的司機因而有足夠的時間睡懶覺,因為是我每天早上在丹尼海格的指揮下繞過老城區七扭八扭的單行路把他送到在里昂的辦公室。然後就一整天都見不到了,我得上課,在食堂吃中午飯,下午在圖書館做作業。我們每天晚飯都要爭取在一起吃,他會把所有的公務都處理完,我也會把功課和作業都弄完,晚上我們散散步,騎自行車,下棋,看電影,不然就很早上床睡覺。

不知不覺間,我胖了很多,有一天量體重,比三個月前居然長了十斤。雖然我的個子不算矮,但是這十斤都長在了胳膊上,看上去就非常的明顯,我真懊悔啊。在鏡子前面轉了很久,嘀嘀咕咕的埋怨自己,丹尼海格拍著我胳膊上胖出來的那兩塊打趣我說:「有人求你扮演大力水手嗎?」

我轉過身:「黃油,一定是黃油。我得把他給戒了。」

「那可不要。」他擺擺手,「你也要變成那種吃什麼都計算卡路裡的女人了?以後我早上跑步,你也加入吧。」

我沒說話,在鏡子裡面抬眼看看他,這句話他說的是有心還是無心?哪個女人吃東西計算卡路裡了?

他看著鏡子裡的我,伸手揉一揉我的頭髮:「你在捉摸什麼?你這個詭異的家伙。」

除了身體上的變化,我覺得自己的性格也與從前不一樣了。我有了這樣的一個男人,我覺得快活了許多。我可以大聲笑,有時候撒嬌,當我要什麼或者我覺得某一刻尤其愛他,我都會告訴丹尼海格。早上我一根一根的數他的睫毛,我也會逛一天的街給他選一條漂亮的領帶,有時候再搞點惡作劇,出點難題什麼的。

比如有一天丹尼海格猶豫很久也不太想扎一條我買的上面都是金色熊貓的藍色領帶,他找了很多歌理由:「微微,它跟我的襯衫不太搭;哎哎…… ……我的秘書薩儂太太去中國的時候被熊貓給咬了,我這樣嚇唬她不太好吧?…… ……不對,這個領帶有問題,我怎麼也扎不正…… ……」

他說了N多個理由,我一聲不出,我的意思就是那樣的:我的意見如此,戴不戴這一條領帶隨便你。

到最後丹尼海格終於覺悟了,扎好了這條領帶,回頭看看我,皺著眉毛咬著牙笑:「了不起啊,微微,以後來『海格』工作吧,你這個別扭勁兒,能夠打敗任何人。」

不過他的寵愛也不是沒有限度的,我幸福的膨脹啊膨脹啊,也有不小心玩大演砸的時候。慷慨的丹尼海格最討厭分享盤子裡的食物,我最初留意到是有一天我們在一家小餐館吃到最後,甜點心上來。他點的炭燒鮮奶從賣相上一下子把我的杏仁冰激凌給打敗了。我眼睜睜的看著他一下一下的敲碎那甜點心黃乎乎亮晶晶的脆皮,發出清脆的聲音,然後他挖了一小勺放在嘴裡,細細品味之後跟我說話。我一面應承著他,一面把自己的勺子伸過去,在他的炭燒鮮奶裡面挖了一塊,吃一口,又香又甜,我咽下去說:「嗯,嗯,然後呢?你說,你說。」

丹尼海格有一會兒沒說話,看了看我的嘴巴,臉色稍變。

我這人啊,從來敏感,他那一邊一有風吹草動,我馬上就想為什麼。那電光火石之間,我在心裡面笑了又笑:怎麼可能啊?丹尼海格連幾百萬的項鏈都給我買,卻因為我吃一口他的點心而不高興?

我再吃他的東西就是有意的試探了。《加勒比海盜3》華麗麗的上映,我們兩個買了汽水和玉米花去看在里昂公映的第一場。黑暗的放映廳裡,銀幕上打得天昏地暗,我側頭看一看他,丹尼海格手裡捧著他自己那份咖喱味道的玉米花,看得很認真專注。我想,現在下手,時機正好。我的臉還朝著大銀幕,可是我的手已經度量好了方向,慢悠悠慢悠悠的伸過去了。一下,沒碰到;兩下,沒碰到。我正詫異呢,回頭看看,丹尼海格已經用自己的身體護住了他的玉米花,正看著我。電影院裡他不得發作,只是低聲問我:「幹什麼你?」

我說:「這不是很明顯嗎?我想嘗嘗你的玉米花。」

「每人一份,你自己有的。」

「你的是咖喱味道的。」

到底是大老板,他很簡短有力的處理了這件事:「不行。」

我沒想到他那麼認真,我沒想到他是真的不高興,我在黑暗裡還笑嘻嘻的呢,我可讓他不高興了,我讓這個總是溫和愉快的人惱怒了,我以為可以像之前那條領帶的事兒一樣可以逼他就范,我又看准了並朝著他那桶玉米花伸出手去,而丹尼海格只是看著我的手。

我的手伸過去,抓起一小把玉米花,我停留了一會兒,我想,事情真的會這樣簡單嗎?

銀幕上的周潤發被一刀鎖喉。

同一時刻,丹尼海格狠狠地打了我的手背,他用了力氣,「啪」的一聲,我疼得手指一鬆,所有的玉米花都灑回去了,疼痛從手背出傳來,直到我腦袋裡,他看著我:「我不是說『不行』了嗎?」

那一刻我惱羞成怒,我不是真的覬覦他的食物,我只是想要開個玩笑,我以為他還會讓著我的。可是他狠狠的打了我的手背。前面的人回頭看,後面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看這個好熱鬧。我騰地站起來,撞著別人的膝蓋出去跑出去。這個人說變臉就變臉,我想我再也不要跟他說話了。

我回家洗漱上床,可是好長時間都沒有睡著。我在被子裡摸一摸自己被他狠打的手背,又有點後悔了,這是幹什麼啊?愛情讓人糊塗,再喜歡也不能真的親密無間,他不高興我又何必非得那樣呢?我想啊想啊,越想越多,他再不理我怎麼辦?他再不回這裡怎麼辦?我們倆就此分手怎麼辦?多年以後,當我已是垂垂老婦,再度回想起自己如何失去最愛的一個人,只因為他不願意,而我還非得要他的玉,米,花!

我想著想著,眼淚都要下來了,忽然門一響,丹尼海格回來了。

我咬著嘴巴屏氣斂聲的聽他去浴室洗漱,換衣,喝水,上床,整個過程中他都沒有開臥室的燈,動作很輕。他在我旁邊終於躺下來了,我的心就放下來一半。他沒有過來抱我。但是當我感覺到他的溫度,又嗅到他的薄荷味道的時候,我就又不是我了。我悉悉索索的轉過身去,蜷著身子,伸手摸他的肚子,但是還沒等我摸到他就被他把我的手攥住了。他手臂一帶,我整個人就壓在了他的身體上,看他那張臉,月亮下面似笑非笑。

〞最後的結尾是什麼?〞

〞男的死了,女的逍遙快活。〞他說。

「我以後再也不跟你說話了。」我說。

「太好了,節省許多時間。直接做愛。」他說完翻了一個身,又把我壓在下面,親我的下巴,他可真好聞啊。

「你在公共場合打我的手。」我說,「我又疼又沒面子。」

他稍稍停下動作,看著我的臉,這回態度好了很多,但是說出來的話我再也不敢當兒戲了:「微微,你得乖一點,我說了,我不分享食物;還有,當我說不行,那就是不行。記住了?」

我點點頭,摟著他的脖子誠懇地說:「老爺,我以後再也不惹你了。」

他被逗得夠嗆,笑起來。

在他身邊日久,我對這位從不肯分享食物的丹尼海格的了解也在加深。

他對事物十分講究且博愛,口味偏重,喜歡印度菜和墨西哥美味。很多上不了傳統法國餐桌的東西他都願意嘗試,絕對不僅僅拘泥於那些昂貴且口味單一的魚子醬和蘑菇。他精力充沛且思維敏捷,同時也愛玩樂。處理公事的時間要是想打球就馬上走人,釣魚的時候忽然想通了什麼問題也會立即抄起電腦和電話來布置溝通,約定談判。無論是享樂還是工作,他都是那種絕對不會推到下一分鍾去的人,當然,他的態度總是從容的,事情再急也不會亂了陣腳。那年夏天,香貝裡不知道為什麼冷得要命,七月裡的氣溫是18度,我在房子裡看電視的時候跟他說,我想去留尼旺島,我從來都沒有去過一個熱帶島嶼呢。他在讀一本偵探小說,抬起頭來對我說,你想去我們就去啊。結果到了第二天下午,我們已經在那個島的某片沙灘上了。我跟向導學習用魚叉捕魚時,他把手裡的偵探小說讀完,然後把故事繪聲繪色的講給飛機長聽。

他喜歡嘗試所有沒做過的事情,對我也是鼓勵有加。他總是跟我說,試一試,微微,試一試才知道喜不喜歡。我第一次騎馬,第一次越過一個80公分高的籬笆,品嘗農莊開窖的第一杯美酒,在他的指導下去體會那從九二年就開始珍藏的向陽坡上的葡萄,還有拿著丹尼海格的錢做我的第一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