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過後,娛樂圈又熱鬧起來。去年最受關注的電影《高陽公主》經過幾個月的後期制作,終於公布了檔期,將在四月三十日舉行首映禮,次日也就是五月一日登陸全國各大院線。
因為是大制作,正式宣傳期提前一個月就開始了,綜藝、訪談、雜志、點映,主演們為了電影恨不得自己有分|身術。除了遠在西雅圖拍攝新片的林奕無法到場,其余人都累得不行,在微信群裡大呼:「每到這時候,我就恨不得回去接著連軸拍戲!」
他們做牛做馬的時候,孫廷雅的日子也不怎麼好過。她和片方早有合同,不用參與各種宣傳活動,但身為一個作家,她也有自己的創作任務,比如,籌備了大半年的新書。
這個懸疑驚悚的故事已經構思許久,為了它孫廷雅甚至去了趟雪域高原,差點搭上一條命。反復推了好幾次大綱後,她終於在喬珊的威逼利誘下正式動筆,開始寫第一章。
然而大概是從未嘗試過這種題材,她寫得非常不順,接二連三斃了好幾次稿子,最後在極端煩躁下,對著電腦一根接一根地抽煙。
沈灃回來時,看到的就是這一幕。
女人赤腳坐在椅子上,前方是書桌,上面擺著個銀白色的MacBook。她戴著副黑框眼鏡,長發不像往常那樣披著,而是往後梳成一個大馬尾,沒有劉海,露出光潔的額頭。
沈灃知道孫廷雅有五百多度近視,但她平時基本戴隱形,這還是他第一次看她戴框架眼鏡,更別說扎這種清湯寡水的馬尾。他站在門口有點看愣了,半晌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孫廷雅發現了他,眉頭一挑,「你回來了?」
「這是什麼造型?」他走進去,「我還以為自己看錯了,這是我那個永遠走在時尚前沿的老婆?這麼樸素,我要以為是哪裡的女大學生了,學霸那種。」
「你見過學霸這個德行?」她說著,晃了晃指間的香煙。
書房裡煙霧裊裊,確實有點嗆人,沈灃問:「怎麼抽這麼多?你在幹嘛?」說完就感受微妙,沒想到有朝一日,居然是自己嫌棄起二手煙。
「寫稿子。寫不出來,所以抽煙。」
沈灃一看,屏幕上果然顯示出一個word文檔,「你的新書?」
孫廷雅點頭。沈灃歎口氣,伸手撈過她下巴,「小可憐,來,有什麼問題跟老公說。我幫你解決。」
孫廷雅沒好氣白他一眼,隨手合上電腦。折騰了一個下午,她有些累了,索性掐滅了煙,問:「晚上吃什麼?我想吃Baptiste家的牛排,你讓他們送外賣吧。」
她指的是之前他帶她去的那家法國餐廳,那家店基本不外送,但自己開口也不是不可以。不過……
沈灃說:「那家餐廳離咱家倆小時車程,你確定要吃?」
孫廷雅點頭,「我要吃。不管他們用什麼辦法,總之今天晚上要把牛排送過來。五分熟,不許老不許嫩不許涼,辦不到你就睡地板吧。」
表情冷靜、態度決絕,沈灃默了整整五秒,終於確定她大概是真遇到大瓶頸了……
電話打到了老友手機,終於說動他安排人送外賣過來。掛斷電話時沈灃想,要是放到古代,孫廷雅一定是要求無度的妖妃毒後,而自己如果有幸成為君王,搞不好真能為她幹出烽火戲諸侯、千里送荔枝的事。
那晚,他們吃上了大費周折送來的牛排,為了配得上它尊貴的身份,沈灃又開了一瓶當初婚宴剩下的紅酒。他和孫廷雅一邊吃一邊喝,最後孫廷雅長腿一伸坐在地上,臉貼著冰涼的茶幾,歎息道:「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恨不得跑我哥的公司去,當個端茶送水的辦公室小妹。只要別讓我寫稿,幹什麼都好……」
他覺得她這個樣子很有趣,「這麼痛苦?那你當初為什麼做這行?」
「當然是因為喜歡了,哦,還因為我才華橫溢,天生適合做這個。但,幹一行,恨一行,你不懂?尤其是卡文時的崩潰,真是你想也想不到的。」
訴苦還不忘自誇,沈灃實在很難燃起同情,但對於她的話,他還是很能產生共鳴,「明白。我偶爾年底看報表時,也很想撂挑子不幹了。」
孫廷雅懶懶一哼,拿手指點他,「叛逆boy。」
她還戴著眼鏡,因為抵著茶幾,鏡框被往上推了一點,脫離了鼻梁。沈灃探身摘下來,孫廷雅下意識瞇起眼睛,「你做什麼?」
以往偶爾會覺得她眼神迷蒙,充滿了誘人的魅力,但此刻這迷蒙可是真迷蒙。沈灃捏著細長的眼鏡腿,輕輕轉了一下,揚唇一笑,「我很好奇,你們作家每次寫書,都這麼……驚天動地?」
「並不是。當年我寫《高陽》就挺順,開頭一萬字只用了一個下午加一個晚上就寫完了,可謂一氣呵成。」吃飽喝足,孫廷雅心情好了點,也有興趣給外行做點科普。
「那這次為什麼這麼艱難?」
「因為我在尋求突破唄。就像你每次泡一個新類型的妹子,總要比之前多下點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還捎帶上他了。沈灃神色不變,「說得對,我追你確實多下了很多功夫。」
孫廷雅撲哧一聲,被他的機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順帶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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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灃和孫廷雅現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會回他們的房子,相處時間比以前多了許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驗關系的一大利器,短短一個月,沈灃覺得自己對孫廷雅的認識比之前兩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經見識過她寫作瓶頸時的暴躁,然而那只是開始,接下來幾天,孫廷雅的情況愈演愈烈。最後變成了沈灃關冰箱門的聲音稍微大了點,她都會飛來個眼刀:別吵!
簡直瘋魔!
早在幾個月前,沈灃就讓陸文幫他買了孫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書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負盛名的《高陽》。不過自打離開大學,他就很少閱讀,更別說看小說了。試著打開過兩次,最終都打著呵欠放棄。
不過現在看親眼到她的創作過程,他又燃起了興趣,決定繼續這個了解老婆的任務。像絕大多理科男一樣,沈灃歷史一塌糊塗,文學素養非常抱歉,但他抱著既然要征服山峰,就從最高的那座開始的念頭,毅然決然打開了《高陽》……
於是接下來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孫廷雅在樓上書房寫稿,他在客廳看小說,家裡呈現一種非常古怪的氣氛。沈灃讀得並不快,偶爾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沒有去問她,因為記得她說過,和熟悉的人討論自己作品,會有一種「羞恥感」……
所以直到三天後,孫廷雅才發現,沈灃居然在看自己的書。
起因是孫廷雅覺得書房都沒有碼字的感覺,決定移到陽台上來。四月份的京城已經轉暖,她坐在沙發上,腿上放著筆記本電腦,啪嗒啪嗒地打字。沈灃在對面看著,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長,沒有像很多女人那樣做著美甲,剔透而乾淨。打字時並不看鍵盤,十指靈活敲擊,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繚亂。
這麼欣賞了會兒,他隨手拿出《高陽》,翻到上次的地方開始看。對面孫廷雅在按下幾個字母鍵後,抬起了頭,「你在看什麼?」
沈灃揚了揚封面,「你不認識?」
孫廷雅的頭髮這會兒沒有扎成馬尾了,略顯凌亂地披在肩上。穿了條白色長裙,下擺處有點皺,因為長時間被壓在身下。不過她完全沒管這個,盯著沈灃手裡的東西,詫異道:「我認識。我問的是,你怎麼會看這個?」
沈灃聳肩,「之前不是說過嗎?我預備拜讀完您的大作。」
孫廷雅努力回憶,似乎他確實說過,但自己當時肯定沒當回事兒。而且這難道不是追求時才會玩的小手段嗎?現在還看什麼看!
她又抽出支煙,點燃後深深吸了一口。沈灃見她眉頭緊皺,像是除了驚訝,還有別的心事,「你怎麼了?寫個小說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樣。」
「稿子被斃了,頭疼。」
她說著隨手理了下頭髮,沒想到立刻落下好幾根。沈灃放下書走過去,握住她手腕看,掌心幾根烏黑的發絲,因為長,差點就垂到地下。他皺眉,「別亂抓。」
孫廷雅不以為然,沈灃搖頭,「不是都說女人對頭髮很愛惜嗎?之前我弄掉你幾根,眼神跟要殺人似的。」
「之前我日子逍遙,才會有心情去管頭髮,現在,who cares!」
沈灃抽走她的煙,孫廷雅眼露不滿,他隨即遞給她一杯冰水。孫廷雅看看煙又看看水,沈灃笑得和氣,眼中卻有堅持,她於是默不作聲喝了兩口。因為不施脂粉,唇色也是淡淡的,染上水澤有種果凍般的柔軟。
沈灃說:「誰斃了你的稿子?」
「我經紀人,就喬珊,你也見過的。她當了我兩年經紀人,可算等到我開始寫書,斃起稿來毫不手軟,我懷疑是在打擊報復。」
沈灃低笑,「原來當你經紀人就能把你折磨成這樣,我對這個職位心生向往了。」
居然還有心情打趣她,孫廷雅白他一眼,沒好氣地又喝了一大口。沈灃輕歎口氣,不知從哪兒找出把梳子,按著她肩膀給她梳起了頭髮。
孫廷雅沒料到他這個舉動,脖子頓時有點僵。他動作很小心,先把糾纏在一起的發絲理開,然後從頭頂到發梢,一氣呵成地梳下來。
等終於弄好,他拍拍她的頭,滿意道:「good girl,這樣就漂亮了。」
孫廷雅不說話。他面露狐疑,她微微側頭,躲開他的手,「你幹什麼?」
「給你梳頭髮啊,看不明白?」
她抿唇,「動作挺熟練的。」
他用梳子點點她額頭,戲謔道:「嫉妒了?放心,我就算給別人梳頭,那也只是練手,最後還是要用到你身上。」
孫廷雅奪過梳子。沈灃看著空蕩蕩的掌心,唇角弧度更深,「這麼賈寶玉的事,對一個人做就夠了。」
「解釋這麼多,我又不在乎你是不是給別人梳過頭。」
「你不在乎,我在乎總行了吧?」沈灃說著,拉過她的手,「好了,我看你狀態不是很好,不然稿子先放一放,我們出去走走吧。」
「走走?去哪裡?」
「隨便去哪裡,反正別在屋裡悶著。」
孫廷雅不肯動,轉身抱過mac刷起了網頁,以行動表示拒絕。沈灃毫不氣餒,準備強行帶她出門,誰知孫廷雅忽然「咦」了一聲。
他問:「怎麼了?」
「這個帖子,你過來看看……」
沈灃走到後面,微彎身子朝屏幕看去。孫廷雅開著一個網頁,他一眼就瞥到了標題:《<高陽公主>點映大獲成功,原著作者、神秘女作家格林小姐真容八年來首次曝光!》
下面配了張照片,女人大概二十七八歲,長發披散、容貌秀雅,隱隱還有股清冷氣質。
很熟悉的一張臉,卻不是孫廷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