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公司裡八面玲瓏,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回到家就整個人都鬆懈下來,呆呆的,往沙發裡一萎,兩眼無光、神遊物外。我常常挑准了這個機會欺負他。
有一天,他照舊坐在沙發裡,我拿出一付牌說:「我們來玩二十一點,打耳光的,我做莊。」
「什麼?」
「二十一點。就是每人發牌,然後比誰的點數大。」我發給自己兩張牌,又給他兩張。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釋說:「現在我的點數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後我挑出三張牌,左右開弓,給了他兩耳光。
老公還是傻傻地「噢」了一聲。
我心裡暗笑,又每人發兩張,這次還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發,這次平點。我說:「現在點數一樣,莊家贏。」然後又給了他兩個耳光。
老公興趣上來了,問:「那我什麼時候能打你?」
我發牌,這次他終於贏了。我指導他說:「現在你的點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這樣。」然後又給了他兩個耳光,問:「會了嗎?」
「會了。」
「會了就好,以後再玩吧。我去做飯了。」
往廚房走時回頭看看,老公在那裡咬牙切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