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女兒》
八月長安
第 1 章
自序·十五歲

  任何一座土丘,只要離得夠近,都足以遮擋你全部的視線。

  2002年秋天,我剛滿十五歲。

  下午語文老師拿著一摞批改好的作文走進教室,例行將所有得到「優」的同學的名字念了一遍,卻破天荒沒有讓我們站到講台前讀作文,也沒有點評,唸完名單便開始上課,讓大家把書翻到新的文言文。

  琅琅書聲中她走到我附近,摸了摸我的頭,說:「寫得不錯,不過以後別想這麼多了。」

  15歲的我第一次被人評價為「想太多」。

  就像是洪水開了閘。「想太多」這三個字之後伴隨了我十多年,往往是以勸慰的名目出現。然而如果想太多就是我存在的標誌,勸慰等於抹殺。

  那一次的作文題目很奇怪:請談一談你升入初中以來的感受。

  這不是一個規整的應試作文題目,語文老師說,你們就隨便寫吧。於是那一次的作文我沒有選擇用張海迪和司馬遷這些人物在卷面上列排比句。

  那篇作文,我寫了另一個女生。

  我小學是那種在藝術節舞台上紮著小辮子搖頭晃腦主持節目的副大隊長,初中前半個學期又保持和小學一樣「踴躍發言」的課堂習慣,所以第一次期中考試前,對第一名有點志在必得,身邊人也紛紛起鬨,最後順理成章地考砸了。

  第一名是一個我以前從沒留意過的姑娘,她甚至是我的小學同班同學。就叫她紅球鞋好了,因為排名出來之後她走到我座位旁敲了敲桌子朝我輕蔑一笑,而我裝作沒看見,目光低垂死死盯著她的紅色球鞋。

  我寫過一本叫「你好,舊時光」的小說,女主角余周周曾經表示自己很羨慕《灌籃高手》裡的男生們,因為他們敢於大聲宣戰,不懼輸贏。而我們在學校裡的青春,罕有這樣熱血的戰鬥時刻。

  其實不是的。慾望驅使之下,每個人幾乎都挑戰過他人,也被他人挑戰,與《灌籃高手》的區別在於,無論是宣戰的一方還是應戰的一方,都很少做到光明正大,更不用提磊落地享受勝利與接受失敗。

  就像我和紅球鞋之間持續了三年的戰爭。

  考試算大的戰役。我只有第一次輸掉了,後來在學年大榜上穩居前三,還回敬給她高傲的一瞥,希望她能意識到,我和她「已經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零碎的戰鬥也有。課堂發言,黑板解題,沒有一次不是暗暗較勁;偵查與反偵查也是必要的,我無意走到她桌前,她會輕輕掩上自己精心淘來的練習冊的封面——我則變本加厲,覺得自己更「高級和大氣」,故意讓她看,故意讓她買,然後再擊敗她,滋味不是更甜美嗎?

  紅球鞋也不是好惹的,她有辦法擊潰我刻意營造的優越感。她會表達對成績上永遠壓我一頭的學年第一名的讚美;和好姐妹議論我是不是每天吭哧吭哧學到半夜卻還是考不過人家;某一門成績比我高,便高聲懊惱自己寫錯一個字扣了05分……聽得我牙癢癢,幾乎忘了自己平時是怎樣對待她的。

  寫到這裡我猶豫了一下要不要把上一段改一改,因為這些真的很丟臉。

  成年人善於體面地掩飾敵意與好勝心,把它放在廣博的世界中盡情稀釋,恐怕早已忘記一個初中生在逼仄的教室裡輾轉騰挪時,究竟抱著怎樣的心情。當時的教育並沒試圖教過我們如何尋找自我,於是我只好用比較來不斷確認自己在世界的坐標——比A好一點,比B差一點,喏,這就是我。

  十五歲的心氣,十五歲的眼界,十五歲的虛榮,這就是十五歲時候最真實的我。

  戰爭過半,我終於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簡直有病。語文老師佈置了這樣一個作文題目,我便將這一切原原本本地寫了進去,說:「對不起,我是一個變態。」

  語文老師摸摸我的頭說,你想太多了。

  ◆◆◆

  初三的時候,班裡出現了一個轉學生。

  那個男生的樣子對我而言很模糊,他來去匆匆,總共在班裡只待了幾個月。

  然而紅球鞋喜歡上了他。

  其實十五歲的我大概同時喜歡著三個男生,或者是四個吧,實在記不清楚了。但我把自己的水性楊花歸結為青春期,不必付諸行動,誰知道下個禮拜還喜不喜歡了。浮摩斯曾經說戀愛和婚姻是智力的阻礙,他不需要這種拖累。我深以為然。愛情是如此地耽誤時間,如此地沒有結果,如此地缺乏意義。

  紅球鞋單戀的傳聞散播四處,讓我很失望——你的對手是我,我還沒徹底擊敗你,你怎麼就這樣不玩了。

  有天我發考試卷,發到轉校生桌前,他剛醒來,睡眼惺忪地看向自己少得可憐的分數,懵懂地問:「物理滿分是多少啊?」

  我說:「70。」

  他說:「哦,70分啊,那你考了多少?」

  我說:「70。」

  轉校生說:「我×,你真牛啊。」

  紅球鞋聽不見我們說什麼,但是看見了轉校生在朝我笑。我也轉過頭去看她,我想我的眼神帶有一種女生無師自通的得意——你怯怯地不敢接近,我隨隨便便就能和他說幾句話。

  我絕對不是想要在這種事上也爭個高下。我只是想氣她,想讓她記起來還有我這麼討人厭的一個對手存在。

  我們十五歲,我們初三,我們的學校不是重點初中,我們要考高中了,你能不能清醒一點。

  紅球鞋黯然轉回頭去擦黑板了。

  ◆◆◆

  後來轉校生再次因為打群架而不得不轉走。物理課上到一半,家長來接人,他拎起書包離開教室。

  半分鐘後,紅球鞋忽然站起來,手裡緊緊攥著一個包裝好的禮物盒。物理老師嚇了一跳。

  紅球鞋說:「老師,對不起,我要去上廁所。」

  老師愣愣地點了點頭,也許猜到了什麼。紅球鞋飛奔起來,轉彎時候撞了第一排的桌子。我坐得那麼遠,都看見她的眼淚滴滴分明地砸下來,都來不及在臉上停留一下。

  我想我當時是大腦空白了的。那兩分鐘我都不知道物理老師講了什麼。她回來的時候已經把眼淚擦乾淨了,像個兔子一樣紅著眼睛走進來。

  輕輕地看了我一眼。

  要我怎麼形容這一眼呢?竟然有一些悲憫。就彷彿是,她早就從這場幼稚的戰爭中畢業了,她懂得了人生很多其他的奧妙,而我還死死攥著一張排名表不放,好像這是全天下頂頂要緊的東西。

  深陷於愛裡面的人從來不求理解和認同,雖然她只有十五歲。

  十五歲的我被十五歲的她,徹底擊敗了。

  ◆◆◆

  後來我曾經有一瞬間的自殺慾望,在高考前。

  理由比那篇作文還幼稚。對高考有99%把握的我,忽然開始擔心1%的失利會發生,進而覺得自己被他人認同和喜愛的驕傲感都建立在這薄弱的概率之上,越想越深,惶恐又心灰。

  高考可能是我們青春時代經歷過的最有悲壯史詩意味的大事件了。其實對於漫長的人生路來說,它只是一座小土丘。只不過,任何一座土丘,只要離得夠近,都足以遮擋你全部的視線。

  大概就是這個不想活了的契機,我第一次回溯自己蒼白的少年時代,想起了十五歲的時候,紅球鞋用眼神告訴我,你根本不懂人生。

  我和各種人較勁,孜孜以求得到他人的認可,尋找世界上屬於自己的坐標,卻從來沒有真正用心去理解過任何人,也沒能看清楚所在的世界。

  也突然就懂得了,高中課本裡的《花未眠》,川端康成為什麼「常常不可思議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問題」,為什麼要因為發現一朵花很美,於是不由得自語道:「要活下去」。

  而我一直閉著眼睛往前跑,錯過了許多許多花。

  後來我當然平穩地度過了那個六月,擁有了七月、八月、九月,乃至新的一年。我漸漸學會了,要睜大眼睛,慢慢地走。

  就在前幾天,有個讀者不知為什麼轉發了我2011年的微博。

  狗在打呼,咖啡機在沸騰,音響一遍遍循環著《銀魂》的新OP(片頭曲),我泡在浴缸裡玩手機。那時候微博還只能發140個字,我記錄的也不過是一個平平常常不想睡的晚上。

  2011年,我畢業第一年,在上海一家外企做管理培訓生,白天上班總是卡著時間點刷卡,晚上回家隨便吃幾口飯,掃一眼電視裡面的民生新聞,抓緊一切時間玩新買的PS3。遊戲都是老闆幫忙預裝的盜版,唯一打穿的是推理遊戲《暴雨》,序章故事講一個家庭幸福的設計師在商場一時疏忽導致小兒子意外身故——這是我再次看到那條微博之後,回憶起來的2011年。

  現在是2017年春。我二十九歲了。

  我擁有了小時候最喜歡卻沒條件養的牧羊犬,談了幾次戀愛,出版了四本長篇小說,還有很多想寫的故事,也還有層出不窮的煩惱;搬家去了海邊,常常在夏天的晚上坐在岸邊喝啤酒,看海浪週而復始,沖刷掉一些,帶來另一些。

  我想寫一本書,送給三十歲之前的我自己。

  在這本書裡有我親眼看到的,他人生命中的閃光時刻;有我用記憶剪輯的人生故事;也有很多矛盾的我自己:水性楊花又深情,刻板又心思活絡,拚命想成為某些人「最好的朋友」,也同時在冷漠地拒絕另一些人。

  誠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實的自我就像月光下的海。龐大,安靜,想證明給別人看的時候,卻只能拍出一團焦糊的黑暗。

  但我覺得這一定是有意義的,以我還不成熟的筆力去勾勒人生旅途未眠的花,他們成為過風景,也裝飾過我的夢。

  ◆◆◆

  2011年那篇微博的最後一句話是:

  「我23歲的時候希望自己永遠是23歲。24歲的時候,又覺得,24歲也很好。」

  那個讀者問:29歲也很好吧?

  當然。

  年歲增長,我卻依然像青春期愛很多男孩子一樣愛著世界的未知,依然無法預測自己明天將會成為誰,遇到誰。

  這才最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