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Sharp Objects》
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第 1 章

  我的毛衣是新的,紅得螫人,難看。都五月十二日了,氣溫卻降到攝氏四點五度,冬衣封箱了,我懶得拆開來找,沒外套穿,抖了四天,只好跑去拍賣會,隨便買件東西禦寒。芝加哥的春天。

  我坐在辦公室隔間,四周是粗麻布牆面,一雙眼睛盯著電腦螢幕,今天這篇社會新聞雖然駭人,但就是不夠聳動。四個小孩,最小的兩歲,最大的六歲,被發現遭惡母遺棄在芝加哥南區的房子裡,房門反鎖,屋內有幾個鮪魚三明治,一瓶一公升裝牛奶。孩子被反鎖了三天,像小雞爭食,亂哄哄吵成一團,吃喝拉撒全在地毯上。他們的媽媽遛達出去抽菸,然後就忘了回來。有時候實情就是這樣。沒有燙傷、沒有骨折。只是一恍神,一切就無法挽回了。婦人落網的時候我有看到。譚美.戴維斯,二十二歲。金髮、癡肥,臉頰上有兩圈甜酒杯大小的腮紅。我可以想像她坐在搖晃不穩的沙發上,啣著濾嘴,吐出嗆鼻的濃菸。周遭事物迅速飄逝,四個稚子被拋諸腦後,她獨自回到國中時期,十三歲的她獨領風騷,嘴上永遠擦著閃亮的唇蜜,接吻前必定先含一顆肉桂糖,想當年那幫男孩子多麼在乎她。

  啤酒肚。氣味。香菸和隔夜的咖啡。我們德高望重的總編法蘭克.柯瑞滿臉憔悴,穿著開口笑的鞋子走了過來。他嘴巴一張開,只見兩排牙齒泡在帶有香菸焦油色的唾沫裡。

  「報導寫到哪裡啦,小朋友?」我桌上有個銀色的圖釘,釘子朝上,他用大拇指輕輕按著,指甲發黃。

  「快好了。」我只寫了六行。總共要十八行。

  「很好。寫死她,發稿,到我辦公室來。」

  「我可以現在就過去。」

  「寫死她,發稿,到我辦公室來。」

  「好吧,再十分鐘。」我想把圖釘拿回來。

  他走出我的隔間,領帶長得晃到他的胯下。

  「卜蕾?」

  「什麼事柯瑞?」

  「寫死她。」

  法蘭克.柯瑞覺得我耳根子很軟。或許因為我是女人,或許因為我的耳根子真的很軟。

  ※※※

  柯瑞的辦公室在三樓,一往外就看到樹幹,想必他一定非常惱怒。沒有哪個好編輯喜歡看到樹皮;好編輯都只想看到樹葉,但前提是眼力要夠好,畢竟從二、三十層樓高的地方往下望,連樹在哪裡都不知道。不過我們《每日郵報》在芝加哥擠不進前三強,落居第四,只能蓋在郊區。這裡的房子可以橫著蓋,所以用不著蓋得太高,三層樓剛剛好,我們整棟報社就像一杯翻倒的水,連綿不絕向外流出去,神不知鬼不覺流到地毯商和燈具店中間。我們這個鎮,是一位建商歷經三年的時間,從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四年,按部就班慢慢蓋起來的。竣工前夕,建商千金摔馬重傷,建商便起意以女兒的名字為這個鎮命名──歐若拉思普林,還規定女兒跟嶄新的市鎮招牌合照。後來他們舉家搬移。當年的小姐現在成了五十開外的貴婦人,身體依舊健朗,只是手臂偶爾會痠麻。她住在亞歷桑納州,每年固定會回來跟招牌合照,跟她老爸當年一樣。

  她上次來拍照,我寫了一篇報導,柯瑞看了討厭,他不喜歡這種生活化的新聞。他一邊看稿一邊喝香波酒,喝著喝著就醉了,酒灑得我整張稿子都是,散發出覆盆莓的味道。柯瑞酒品不差,但常常醉倒。不過他辦公室貼近地面不是怕他酒後出事,純粹只是公司時運不濟而已。

  我走進辦公室,關上門。柯瑞的辦公室跟我想像的總編輯室不一樣。我想像的總編輯室,牆上要貼著霸氣的橡木板,門上開著一扇玻璃窗,上面標著「總編」兩個字,門外的菜鳥記者透過玻璃窗,看到我們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問題吵得不可開交。柯瑞的辦公室平板單調,整棟報社都是走這種調調,跟一般大型機構沒什麼兩樣。你可以在這裡開新聞學辯論大會,也可以在這裡做子宮頸抹片檢查。根本沒差。

  「風谷鎮是個怎樣的地方?」柯瑞用原子筆頭對準下巴。我想像那藍色的筆尖,在他灰白的鬍碴上留下小藍點。

  「風谷鎮位於密蘇里州南端,剛好在邊角上,東臨阿肯色州,西靠田納西州。」我急忙背出風谷鎮的相關資訊。柯瑞很喜歡抽考記者他自以為一針見血的問題,譬如芝加哥去年總共發生幾起謀殺案,庫克郡的人口統計資料等等。現在又莫名其妙考起我老家的事來了,這個話題我向來閉口不談的。「風谷鎮在南北戰爭之前就存在了。」我繼續往下說。「該鎮的地理位置靠近密西西比河,以前曾經是個港市,現在主要發展宰豬業。住戶大約兩千人,不是有錢的上流世家,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

  「那妳是哪一種?」

  「我是垃圾。有錢人家的垃圾。」我微笑。他皺眉。

  「妳們那裡最近發生了什麼大事?」

  我安靜坐著,默列出風谷鎮可能會發生的天災人禍。風谷鎮是個多災多難的鄉下地方。巴士車禍、龍捲風襲擊、筒倉爆炸、小嬰兒摔進井裡。我一邊列,心裡一邊暗暗不爽。本來還以為柯瑞叫我進辦公室,是要誇獎我哪篇報導寫得很棒,或是要幫我升遷,或是塞給我一張條子,上面凌亂地寫著加薪百分之一,爽!我每次進他的辦公室,心裡都抱著同樣的期待,每次也都同樣落空,但我完全沒料到他竟然會盤問我風谷鎮的近況。

  「妳媽不是還住在那嗎,卜蕾?」

  「對,跟我繼父。」還有我同母異父的妹妹,我上大學之後我媽才生的。我總覺得很不真實,我居然有個妹妹?我動不動就忘記她的名字。亞瑪。還有瑪麗安,永遠離開我們的瑪麗安。

  「欸,妳還有沒有跟他們聯絡?」聖誕節過後就沒有了。我那時灌了三瓶波本威士忌,打電話過去禮貌上問候一下,冷冷的,很怕我媽連隔著電話線都聞得到我身上的酒氣。

  「最近沒有。」

  「天啊,我說卜蕾,妳有空也看一看新聞吧。記得去年八月好像有樁謀殺案?有個小女孩被活活勒死?」

  我知情地點點頭,其實是裝的。我媽是我在風谷鎮唯一還有聯絡的人,而且我們也很少聯絡,上次聯絡也沒聽她提起這件事。這就怪了。

  「最近又有一個小女孩失蹤了,我覺得很有可能是連續殺人案。妳幫我下去追,馬上動身,明天早上就要到。」

  想得美。「我們這裡的恐怖新聞還不夠多嗎?柯瑞。」

  「多是多,可是這裡有三家報社跟我們競爭,人家財力比我們雄厚,人手也比我們充足。」他撥一撥頭髮,把頭髮弄得亂七八糟。「我們的新聞每次都被搶走,我實在看不下去了。這是我們搶獨家的大好機會。一定要鬧成大新聞!」

  柯瑞相信,只要找到對的新聞,我們就會一夕成名,躍居芝加哥第一大報,獲得全美一致好評。去年春天德州河水水位上升,發生青少年戲水溺斃事件,某家報社──不是我們──派了記者回老家德州採訪,寫了一篇筆調哀婉但內容詳實的報導,從水性寫到親朋好友的追悔,哀悼青少年的籃球隊損失了三名好手,還披露了當地殯儀館不當處理溺斃的死屍。這篇報導贏得當年的普立茲獎。

  我還是不想去,兩隻手死命抓著扶手,好像害怕柯瑞會硬把我從椅子上撬起來。他坐著不動,用那雙水汪汪的茶色眼珠看了我幾秒鐘,清一下喉嚨,看了一眼他太太的照片,像是要宣布噩耗的醫生。柯瑞是老派的編輯,雖然動不動就愛大吼大叫,但也是我看過最有禮貌的人。

  「聽著,小朋友,如果妳覺得妳做不到,那妳就一定做不到。但我認為試試看也不錯啊,去挖一點新聞。站穩腳跟重新出發。媽的,這新聞超有價值的耶──我們需要,妳也需要。」

  柯瑞向來挺我,認為我是他手下最優秀的記者,稱讚我腦筋動得很快。我跑了兩年新聞,每次都讓他失望,有時甚至是失望透頂。我可以感覺到他的氣從對面傳過來,要我給他一點信心。我點個頭,希望看起來還算有自信。

  「我去打包。」我在扶手上留下兩個手印。

  ※※※

  我沒有寵物要煩惱,也沒有盆栽要託鄰居照顧。我把五天份的換洗衣物塞進行李袋裡,預計要在這個週末前離開風谷鎮。出門前我瞥了屋內最後一眼,兩、三下就掃視完畢,簡直就像大學生的公寓,簡陋、彷彿短暫的棲身之所,毫無特色。我跟自己保證,這次挖了大新聞回來,獎金一到手就先去買張像樣的沙發。我一定要挖到!

  門邊的桌上有一張照片。照片裡的我大約十歲左右,懷裡抱著七歲的瑪麗安,兩個人笑得好開心。瑪麗安的眼睛睜得好大,一副很吃驚的模樣,我的眼睛則閉得死緊,緊緊摟著她,她細細的短腿在我的膝蓋上搖晃。我記不得這是什麼場合,也不記得我們在高興什麼。經過這麼多年,這些都已經變成愉快的祕密。我想我情願不知道謎底。

  ※※※

  我洗了個澡。不是沖澡。我受不了蓮蓬頭的水柱,沖得我皮膚滋滋響,像打開電源開關的聲音一樣。我把旅館提供的薄毛巾鋪在排水孔上,把蓮蓬頭對準牆壁,在淋浴間的地板上坐下來,水淹了八公分高,水面上漂著別人的陰毛。

  出了淋浴室,我找不到第二條毛巾,乾脆直接撲到床上,用廉價的毛毯把身上的水珠擦乾。我喝了一杯溫熱的波旁威士忌,內心咒罵故障的製冰機。

  風谷鎮在芝加哥南邊,車程大約十一個小時。柯瑞很慷慨,幫我出了一個晚上的旅館費,外加一頓加油站的早點。但一到鎮上我就要回我媽那裡住,這也是他幫我決定的。想也知道我媽看到我出現在門口會有什麼反應。她會先嚇一跳,手足無措,摸一摸自己的頭髮,來個不協調的擁抱,抱得我東倒西歪,然後說什麼屋子裡很亂,但其實整齊得要命,最後還假好心地詢問我要待多久。

  她嘴巴上會問:「我們能招待妳幾天呢,小甜心?」但其實心裡想的是:「妳什麼時候走?」

  這種虛情假意最讓我生氣。

  我知道我應該記一些筆記,事先擬好幾個問題,但我還是繼續喝我的威士忌,只在關燈前吞了幾顆阿斯匹靈。空調聲滴答滴答,隔壁的電動玩具聲叮叮咚咚,我在催眠聲中沉沉睡去。雖然老家近在五十公里外,但我還需要一個晚上的距離。

  ※※※

  早上,我隨便吃了隔夜的果醬甜甜圈,繼續往南邊開去。沿途氣溫攀升,兩旁是蓊鬱的參天樹林。密蘇里南部不算多山,陰暗的樹林綿延數公里,被我腳下這條細瘦的公路切穿,同樣的景色在窗外不斷出現達兩分鐘之久。

  從這麼遠的地方還望不到風谷鎮。風谷鎮上的房子最高不超過三層樓,但再往前開二十分鐘,就會知道風谷鎮快到了。首先出現的是加油站,最前面坐著一排邋遢的青少年,上半身打著赤膊,無所事事;再過去有一臺老舊的卡車,卡車旁邊有個包著尿布的寶寶,剛學會走路,正拾起地上的砂石,一把一把往空中扔;寶寶的媽媽染了一頭金髮,正在一旁加油,頭髮是很久之前染的,天生的棕髮都齊耳長了。我開過他們母子身邊,媽媽對寶寶喊了幾聲,可是聽不清楚喊了些什麼。不久後,森林逐漸稀疏。我開過一排鄙陋的小店,有設有日曬床的小型商場、槍枝專賣店,接著駛過一條孤寂的死巷,死巷兩邊是老舊的建築,原本預定要開發改建,後來卻無疾而終。最後,鬧區到了。

  開過「歡迎來到風谷鎮」的牌子時,我沒頭沒腦地閉起氣來,好像開車經過墓園的小孩①。雖然我已經八年沒回來了,但附近的景物依舊歷歷在目。這條路直直開下去,就是我小學鋼琴老師的家,她原本是修女,每次說話都有蛋的味道;再往前是一座小公園,在那汗淋淋的夏天,我在這裡抽了生平第一根菸;前方那條大道轉彎後,就進入伍德貝瑞區,再往前就是醫院。

  ①西方有個迷信是經過墓園若不閉氣,就會死掉或是被鬼附身。

  我決定直接到警察局去。警察局蹲踞在大街盡頭,大街街如其名,的確是風谷鎮的大街,街上有美容院、五金行、名叫「十元商店」的十元商店、一間小圖書館,小到只容得下十二排書架。另外還有一間服飾店,店名叫「糖糖休閒服飾」,販賣無袖背心裙、套頭毛衣、繡著房屋和小鴨的針織衫。風谷鎮的良家婦女,要不就在學校教書,要不就在家裡當家庭主婦,或在類似「糖糖休閒服飾」的店裡工作。鎮上目前還看不到星巴克,可能要過幾年才會進駐,鎮民已經期盼連鎖餐飲店期盼好久了,對於事先包裝、有衛生認證的食品躍躍欲試:但目前大街上只有一家小吃店,家族經營,老闆的名字我已經忘了。

  大街空空盪盪,沒有人影,沒有車輛。人行道上有條狗在邁步奔跑,也沒看到主人跟在後頭吆喝。兩排街燈繫著黃絲帶,貼滿了小女孩的照片,照片解析度不夠,粒子很粗。我在取代紅綠燈的暫停標誌旁邊停車,女孩的照片歪歪斜斜貼在桿子上,高度不高,小孩子伸手可及。我把公告撕了下來,是用手寫的,最上面是粗體的「尋人啟事」,大概是用奇異筆描的。小女孩有著黑色的眼珠,撒野的笑容,厚重的頭髮。看起來很像老師口中的「搗蛋鬼」。我喜歡。

  ※※※

  姓名:娜塔莉.珍.肯尼

  年齡:十歲

  失蹤日期:五月十二日

  失蹤地點:雅各亞瑟紀念公園

  穿著:紅色條紋上衣,藍色牛仔短褲

  聯絡電話:588─7377

  ※※※

  我滿懷希望地走進警察局,盼望他們告訴我娜塔莉已經找到了,毫髮無傷,可能是在森林裡迷了路還是扭傷了腳踝,或者是離家出走,走到一半又折返回來,總之沒有採訪的必要,我大可安心跳上車開回芝加哥。

  沒想到,大街上空無一人,是因為警方帶著半數居民到北林尋人去了。接待小姐說我可以在局裡坐一下,警長比爾.韋克睿過一會兒就會回來吃午飯。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風,就像牙科診所一樣,感覺居家得很虛假。我坐在橘色的長椅上,翻閱女性生活雜誌。旁邊的插座上插著一瓶室內芳香劑,包裝上寫著田園清風,但我卻只聞到塑膠的惡臭。三十分鐘後,我翻完三本雜誌,聞塑膠臭味聞到反胃,這時,韋克睿警長終於回來了,接待小姐用下巴比向我,迫不及待從嘴角擠出氣音,語帶鄙夷地吐出兩個字:「媒體。」

  韋克睿警長大概五十出頭,身材精瘦結實。他滿身大汗,制服濕透了,上衣緊貼在胸膛上,臀部的布料皺成一團。

  「媒體?」他的目光從老花眼鏡上方射向我,「哪兒來的媒體?」

  「韋克睿警長您好,我是芝加哥《每日郵報》的卡蜜兒。」

  「芝加哥?妳從芝加哥來這兒幹嘛?」

  「我想跟你談一談娜塔莉的事,還有去年那樁謀殺案。」

  「唉唷,連芝加哥那邊都知道啦?我的老天啊。」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又轉過來看一看我,好像我們串通好了一樣。他示意我跟他走。「電話進來先幫我擋一擋啊,露絲。」

  接待小姐翻了個白眼。

  比爾.韋克睿帶我走過一條走廊,走廊兩邊貼著木板,掛著廉價的相框,展示著野馬、鱒魚等照片。我們轉進他的辦公室,裡面沒有窗戶,格局方正,小小一間,牆壁四面立著一排一排的檔案櫃。他坐下來,點了根菸。沒問我要不要來一根。

  「小妞,妳聽著,我不希望消息走漏,也不想被媒體報導出來。」

  「韋克睿警長,這恐怕沒有你選擇的餘地。歹徒盯上孩子,社會大眾有權利知道。」我這次開車南下,一路上都在默唸這句臺詞。把矛頭指向偉大的民眾就對了。

  「妳管那麼多幹啥?他們又不是妳的孩子,他們是風谷鎮的孩子。」他說著說著站了起來,然後又坐了下去,順手整理一下桌上的文件。「我敢說芝加哥那邊從來就沒關心過我們風谷鎮的孩子。」他講到最後語帶哽咽,吸了一口菸,轉動手上厚實的粉紅金戒指,迅速眨了幾下眼。該不會是要哭了吧。

  「你說的對。芝加哥的人確實漠不關心。但我不是來這裡炒新聞的。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讓你好過點,那我就老實說吧,我是在風谷鎮長大的。」(看到了吧,柯端,我很努力喔。)

  他抬頭看著我,端詳我的五官。

  「妳叫什麼名字?」

  「卡蜜兒.卜蕾。」

  「我怎麼沒聽過?」

  「因為我從不闖禍,警長大人。」我擠出一絲微笑。

  「你們家姓卜蕾?」

  「我媽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給亞倫.克萊林,現在冠夫姓叫愛朵拉.克萊林。」

  「喔,我知道他們。」大家都知道他們。有錢人在風谷鎮很少見,這裡的人根本不知道什麼叫有錢。「不過,卜蕾小姐,我還是不希望妳待在這兒。要是這樁案子被報導出來,以後大家提到我們風谷鎮,會馬上聯想到……這樁案子。」

  「說不定報導有助於破案,」我提議道。「很多案子都是這樣破的。」

  韋克睿沉默了一秒,對著桌角皺成一團的紙袋沉思,紙袋裡是他的午餐,聞起來像煙燻香腸。他呢喃著:「那選美小皇后蓉貝涅的案子怎麼說,報導了十年都還沒破呢。」接著低聲咒罵了幾句。

  「感謝妳的好意,卜蕾小姐,不過不用麻煩了。對於這樁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態;對於目前的調查進度,我也無可奉告。妳就這樣寫吧。」

  「嗯……可是我有權利賴在這裡不走。我們不要把事情鬧得那麼僵。你透露一點消息給我,隨便什麼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讓你耳根清靜一陣子。我也不想打擾你們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這番說詞是我開到聖路易市附近時想到的。

  我離開警察局,手裡多了一份風谷鎮的影印地圖,韋克睿警長在上面畫了一個X,是去年尋獲屍體的地點。

  安.奈許,九歲,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發現屍體。瀑布溪貫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嶇不平,水聲嘈嘈。二十六日晚間,安失蹤,警方派出搜救隊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點,一群獵人發現了安的屍體。死者的脖子上纏繞兩圈曬衣繩,推估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後棄屍。當時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曬衣繩被大石頭纏住,屍體在緩慢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隔天打撈上岸後即入殮下葬。韋克睿只肯告訴我這麼多。盤問了一個小時,才打探到這麼一點而已。

  ※※※

  我利用圖書館的公共電話,撥了尋人啟事上的電話號碼。電話那頭是一位老婦人,說「這裡是娜塔莉專線」,但我分明就聽到洗碗機的聲音。老婦人告訴我說,據她所知,搜救隊還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請自備開水,到主要聯絡道報到,還提醒我今天氣溫可能會創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個金髮小女生,她們在地上鋪了一張野餐墊,拘謹地坐在陽光下野餐。她們指點我一條小徑,說直直往前走,就會碰到搜救隊的人。

  「妳來這裡做什麼?」其中最漂亮的一個問我。她的臉紅通通圓滾滾的,看起來還不滿十歲,頭髮中分,編了兩條辮子,尾端用緞帶綁上蝴蝶結,但她的胸脯,卻像熟女一樣巍然挺立,不是隨隨便便的熟女喔,而是那種天之驕女。她得意洋洋地挺著巨乳衝著我笑,好像認識我一樣。這不可能啊,我上次來風谷鎮的時候,她都還沒有上小學呢。可是好面熟喔,可能是哪個同學的女兒吧,如果當年高中一畢業就未婚懷孕,小孩差不多也這麼大了。很有可能。

  「來幫忙,」我回答她。

  「喔,」她冷冷一笑,低頭去摳腳指甲上剝落的指甲油,完全無視於我的存在。

  我走過滾燙的石子路,進入森林裡,沒想到林子裡溫度更高,跟叢林一樣又悶又濕。我的腳踝擦過鮮黃的秋麒麟草和豔紅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楊棉絮四處飄散,飄進我的嘴巴裡,黏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們小時候都說棉絮是仙女的舞衣。

  我聽到遠方有人在叫喚娜塔莉,一聲疊一聲,聲調高高低低組成一首歌。再往前跋涉十分鐘,終於看到搜救隊的人,大約五十個,分成好幾縱隊,拿著棍子撥動草叢。

  離我最近的是個大肚男,他呼叫道:「哈囉!有消息嗎?」我離開小徑,穿過樹林,走到他身邊。

  「我可以加入嗎?」我不打算這麼快就拿出筆記本。

  「妳可以跟著我。」他說。「人多好辦事,每多一個人,搜尋的區域就小一吋。」我和他同行了幾分鐘,一路上兩個人都沒說話,他偶爾咳個幾聲,清一清痰。

  「有時候我真想放火燒了整片林子。」他突然開口。「這裡好事沒有,壞事特別多。妳認識肯尼家的誰嗎?」

  「其實我是記者,《芝加哥每日郵報》的記者。」

  「喔……這樣啊,所以妳是來報導這樁案子的?」

  樹林深處突然傳來女孩子淒厲的尖叫:「娜塔莉!」我們朝聲音的來源走去,我的手心直冒冷汗。好多人匆匆忙忙從我們身邊跑過。只見一位少女撥開草叢,朝小徑的方向走去,她留著一頭白金色的長髮,臉頰紅通通的,腳步像發酒瘋的醉漢踉踉蹌蹌,對著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一名男士從後方追上少女的腳步,大概是少女的爸爸,他把她摟在懷裡,帶著她走出森林。

  我的搭檔大喊:「找到啦?」

  大家一齊搖頭。「大概是中邪了。」一個男的喊道。「她受不了啦。現在這裡不乾淨,女孩子不應該來的。」他說完後直直望向我,摘下帽子擦一擦額頭上的汗,繼續往草叢裡搜尋去。

  「真是亂七八糟,」我的搭檔說。「天下大亂嘍。」我跟著他慢慢往前走,一腳賜開生鏽的啤酒罐。又踢開一個啤酒罐。一隻鳥從我眼前掠過,突然拔高飛上樹梢。一眨眼,手腕上不知何時停了一隻蚱蜢,像變魔術一樣,教人毛骨悚然。

  我拿出筆記本,把它抖了幾下。「我可以請教你對這件案子的看法嗎?」

  「我想我沒什麼好說的。」

  「就隨便說一說你的看法。同一個小鎮有兩個女孩……」

  「欸,誰說這兩件事有關係?難道有什麼事是妳知道我不知道的?在我們看來,娜塔莉一定會平安歸來的。她失蹤都還不到兩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麼說?」我追問。

  「那一定是瘋子幹的。肯定是某個有幻聽的傢伙忘記吃藥就跑到鎮上來逛大街。」

  「你為什麼這麼說?」

  他頓了一下,從褲袋裡抽出一包菸草,抓了一把菸絲往嘴裡塞,用臼齒嚼出菸味,看得我菸癮大作,口齒生津。

  「不然還有誰會沒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齒?」

  「他拔光她的牙齒?」

  「只留下一顆小臼齒。」

  ※※※

  一個小時後,搜尋行動仍舊毫無進展,我也沒挖到多少新聞,索性告別我的拍檔羅南.卡門,他特地囑咐我說:「可以的話請放上我的全名:羅南.J.卡門。」我往南邊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陳屍地點。十五分鐘後,那一聲聲「娜塔莉」、「娜塔莉」逐漸遠去,再往前走十分鐘,慢慢可以聽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聲。

  要抱著小孩穿越這片樹林可不簡單,一路上枝葉交纏,路面上樹根隆起。如果安是道地的風谷鎮女孩,那她一定是長髮披肩,因為風谷鎮標榜女孩子就應該要有女孩子的樣子,這麼一來,她被拖過草叢時,長髮一定常常會被勾到。我一直錯把蜘蛛網看成閃閃發亮的髮絲。

  案發後警方剷除草皮搜尋線索,因此棄屍處附近的野草特別短。草地上有幾根菸蒂,八成是幾個人閒來無事,高高興興前來探險留下的。無聊的小鬼頭喜歡嚇唬彼此,說看到有個瘋子用沾了血的牙齒沿路做記號。

  瀑布溪裡原來有一排亂石,纏住了安脖子上的繩子,就這樣拴著她,好像臨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緩,汩汩流過沙地。羅南.J.卡門很神氣地告訴我:案發後,鎮民合力撬起整片亂石,用卡車運到鎮外丟掉。這種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為摧毀那些石頭就可以避免災禍,看來不太靈驗。

  我坐在瀑布溪畔,撫摸碎石滿地的土壤,撿起一顆平滑溫熱的石頭,輕輕貼在臉頰上,心想:安活著的時候有來過這裡嗎?還是現在好玩的遊戲太多,風谷鎮的小孩都不來溪邊玩耍了?我小時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邊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喇蛄從腳邊躡足而過,我們常常作勢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們從來不帶泳衣,太麻煩了。大家都穿著濕答答的短褲和背心踩著腳踏車回家,一邊騎一邊甩頭,像一條條濕漉漉的狗。

  偶爾會有幾個大哥哥,帶著獵槍和偷來的啤酒,踩著重重的步伐,腰帶上垂著血淋淋的肉,到森林裡獵野兔和飛鼠。大哥哥總是很跩,滿身汗臭,一副看誰都不爽的嘴臉,那種完全不把我們放在眼裡的神氣,對我而言有種魔力。長大之後我才知道,原來不是所有獵人都這麼粗獷,也有像老羅斯福總統那種文質彬彬的獵人,專門獵殺大型動物,打完獵回家後還來杯清爽的琴湯尼,跟我小時候看到的獵人完全不一樣。那些大哥哥從小就噬血,專門獵捕被槍聲嚇出來的小動物,前一秒還看到牠像流水般竄逃,下一秒只見牠已經中彈,臥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學校的時候(大概十二歲),曾誤打誤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獵棚,那是一間簡陋的木屋,獵人都在這裡扒皮、解剖死屍。一串串粉紅色的肉從吊鉤上垂下來,表面有點潮濕,預備用來做肉乾。血從吊鉤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跡斑斑。木屋的牆上貼滿裸女的照片,有幾個大腿張得好開,有幾個被撲倒在地交歡。其中一個裸女被綁起來,兩眼無神,乳房因前傾而下垂,上面微血管擴張,呈現葡萄的脈絡,男人從後方與她交媾。我在那濃稠血腥的空氣中,聞到了大哥哥的味道。這才是我所熟知的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