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酒吧的優惠時段。我放棄追新聞,在富士鄉村酒吧停車,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樹林街一六六五號拜訪安的父母羅伯特和貝絲琪。他們有四個小孩:艾雪皚,十二歲;蒂芬妮,十一歲;安,遇害身亡,永遠九歲;小羅伯特,八歲。

  奈許夫婦一連生了三個女孩,最後一胎終於盼到男孩。我邊嗑花生邊喝波旁,腦子裡一邊想:奈許家看到小孩接二連三出世都沒帶把,心裡一定愈來愈絕望。老大艾雪皚雖然是女生,但至少健康活潑惹人愛,反正夫妻倆本來就打算生兩個,幫她取了個好聽的名字叫艾雪皚,還買了整個衣櫃的洋裝,每件看起來都跟蛋糕一樣可愛。他們交叉手指祈求好運①,沒想到第二胎生了個蒂芬妮,夫妻倆開始緊張兮兮,寶寶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麼得意洋洋。不久,奈許太太懷了第三胎,奈許先生買了一個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子,要裡面的寶寶看一看。沒想到生下來的是安,他們當然沮喪到不行,隨便從親戚裡撿了一個現成的名字,單名一個「安」字,連再多想一個字都懶。

  ①在西方習俗中,將食指和中指交叉代表十字架,用來祈求好運。

  感謝老天,最後終於賜給他們羅伯特。安讓他們大失所望後,過了三年(是意外懷孕?還是老來得子?),小羅伯特誕生了,取了跟爸爸一樣的名字,備受爸媽寵愛,三個小姐姐突然覺得自己像從路邊撿來的,尤其安的感受特別強烈。誰想要三女兒?但這下可好,三女兒終於大出鋒頭了。

  我脖子一挺,喝乾第二杯波旁,轉一轉肩膀,拍一拍臉頰,回到我那臺藍色的別克汽車上,心裡好想要再來一杯。我不像某些記者,以揭人隱私為樂。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我才當不了一流的記者,只能跟一堆人在二流的圈子裡鬼混。

  我還記得到樹林街的路。樹林街跟我以前的高中只隔兩條街,方圓一百公里之內的學生,全都跟我上同一所學校。米勒卡杭高中一九三〇年創校,是風谷鎮最後一次力圖振作,後來經濟大蕭條,風谷鎮從此一蹶不振。米勒.卡杭是風谷鎮第一任鎮長,南北戰爭的英雄,雖然隸屬戰敗的南軍,但不能因此輕忽他。英雄就是英雄。南北戰事的最後一年,卡杭先生勇赴阿肯色州的海倫娜市,單槍匹馬跟北佬火拚,雙方鬥得你死我活,終於保住這個密西西比河邊的城市(學校的匾額上是這麼寫的)。卡杭先生快馬加鞭,騎過家家戶戶的後院,馳騁到大戶人家的莊園宅邸,彬彬有禮地要嬌滴滴的女士迴避,以免受到北佬的傷害。今天到海倫娜市看卡杭家古宅,還可以在那幢希臘式宅邸的牆上看到北佬留下來的子彈。至於卡杭先生的子彈,據說都被死在他槍下的冤魂帶進墳墓裡了。

  卡杭先生在一九二九年過世,當時已接近他的百歲壽誕。那天鎮上的廣場剛鋪好,請了銅管樂隊奏樂慶祝。卡杭先生坐在廣場中央的涼亭裡(現已拆除),突然傾身對他五十二歲的太太說:「太吵了。」說完就心肌梗塞,往前撲倒,弄糊了茶點上的奶油擠花。茶點師傅為了他,還刻意將蛋糕裝飾成南軍旗幟的花樣。

  我很欣賞卡杭先生。有時候,真的是太吵了。

  ※※※

  奈許家跟我想像的差不多,是一九七〇年代末期的房子。西邊這一帶的房子都是這樣,外觀親切舒適,長方形的平房,正中央規劃成車庫。我開車過去,車道上有個金髮小男孩,邋裡邋遢的,坐在一臺塑膠三輪車上,前輪很大,車身很小,根本不夠他坐。小男孩一面鬼叫,一面使勁踩著踏板,車輪原地空轉,怎麼踩也踩不動。他太重了。

  「要幫忙推嗎?」我一邊下車一邊說。雖然我平常拿小孩子沒轍,但表示一下友善又不會死。小男孩沒說話,盯著我看了一秒鐘,一隻手指伸進嘴裡,背心往上跑,圓滾滾的肚子凸出來跟我打招呼。小羅伯特一臉蠢笨,看起來嚇壞了。奈許家好不容易盼到男孩,沒想到那麼令人失望。

  我走向小男孩。他跳下三輪車,卡住,車子勾在他身上,他後退幾步,三輪車這才喀啦喀啦倒地。

  「爸爸!」他哇哇大哭跑回家去,好像我捏了他一樣。

  我朝前門走去,到的時候已經有人在門口等我了。我的眼神越過他,盯著走廊上的迷你噴泉:貝殼形狀,總共有三層,最上面一層立著小男孩的雕像。噴泉咕嚕咕嚕地流,儘管隔著紗門,我還是可以聞得出來那水好幾天沒換了。

  「需要幫忙嗎?」

  「請問你是羅伯特.奈許嗎?」

  他似乎立刻起了戒心。警方在宣布他女兒的死訊前,八成也問了他相同的問題。

  「我是。」

  「抱歉來府上打擾。我是卡蜜兒.卜蕾,風谷鎮人。」

  「嗯哼。」

  「我後來去芝加哥發展,目前在《每日郵報》工作。這次報社派我來採訪……娜塔莉.珍.肯尼的新聞,還有報導你女兒的謀殺案。」

  我鼓足勇氣,等著他破口大罵、口出惡言、摔門開扁。羅伯特.奈許把雙手塞進口袋,上半身往後傾斜。

  「我們到臥室裡談。」

  他幫我壓著門,我走進客廳,地上亂七八糟,只能左閃右躲找路走;洗衣籃裡大爆滿,皺巴巴的床單、小小件的T恤,全都湧到地板上來。我經過浴室,正中央放著衛生紙筒;我走過走廊,兩邊掛滿褪色的照片,一張一張框在髒兮兮的貼皮相框裡:有一張是三個金髮小女孩圍著男寶寶,千般呵護,萬般寵愛;有一張是年輕的奈許先生,僵著手臂環抱著新娘,兩位新人一起握著蛋糕刀。我進到臥房,看見成套的窗簾和床軍,井然有序的梳妝臺,終於知道奈許先生為什麼選擇在臥室裡受訪。這裡是屋內唯一保有文明的地方,我好比在叢林探險,心情跌到谷底時,突然看見前方出現前哨站,重見文明曙光。

  奈許跟我分坐在床舖兩邊。臥室裡沒有椅子。他幫我們兩人各倒了一杯櫻桃汁,兩人手裡都拿著杯子,這才不那麼像二流A片的臨時演員。奈許很懂得修飾門面,鬍子修剪得整齊有型,髮線雖然稍嫌後退,但仍用髮膠將一頭金髮抹得服服貼貼,鮮綠色的POLO衫平平整整地塞進牛仔褲裡。這間臥室都是他在整理的吧,我暗自揣測,整潔簡樸的風格,像單身漢努力打掃後的房間。

  他受訪前完全不需要前戲,真是謝天謝地。受訪前還要先暖場,就像上床前還要人用甜言蜜語哄騙一樣。

  「安整個夏天都在騎腳踏車。」他自顧自地講起來。「沿著我們這個街區繞來繞去。我和我太太不准她騎太遠,她才九歲。我們非常保護小孩。但就在開學前夕,我太太終於鬆口。因為安吵個不停,所以我太太說好吧,妳就騎去艾蜜莉家吧。但她卻沒去成艾蜜莉家。我們到八點才警覺過來。」

  「她幾點出門的?」

  「七點左右。他們是半路逮住她的,就在這十條街內逮住她的。我太太永遠無法原諒她自己。永遠。」

  「為什麼說是『他們』逮住她?」

  「他們,他,隨便。王八蛋就是王八蛋。變態殺童犯。在我和家人睡覺的時候,在你開車採訪的時候,偏偏有人躲在暗處,專找孩童下手。我想妳和我都心知肚明,肯尼家那個小丫頭不可能是鬧失蹤。」

  他一口氣喝完杯子裡的櫻桃汁,抹一抹嘴巴。要不是他說得太老練,這次採訪的內容實在很寶貴。我發現這很稀鬆平常,受訪者電視看得愈多,答話的內容就愈油條。我之前採訪一位太太,她二十二歲的女兒慘遭男友謀殺,剛剛過世。她受訪時說:「我也很想同情他,但我這輩子恐怕是再也無法同情別人了,」這句臺詞,跟我採訪前一晚在電視上聽到的一字不差。

  「所以,奈許先生,你認為有誰會想殺了安洩憤,害得你們全家痛不欲生?」

  「小姐,我是賣椅子的──人體工學椅,透過電話跟客戶交易。我在吉哈多海角市上班,跟兩位同事一起工作。我的生活圈就只有這樣。我太太在小學兼職,負責文書工作。我們生活簡單平淡,不知道怎麼會有人心生歹念,謀殺我家小女兒。」他最後這句話說得感慨萬千,好像是逼不得已才這麼說的。

  臥室裡有一扇玻璃拉門,通往外面的小陽臺。羅伯特.奈許走過去,拉開玻璃門,但卻杵在房裡沒出去。他說:「兇手可能是同志。」以風谷鎮民而言,他的用詞算委婉了。

  「怎麼說?」

  「他沒有強姦她。大家都說這種情況很少見。這是我唯一值得慶幸的事。我寧可她被謀殺,也不要她被強姦。」

  「沒有遭受性騷擾的蛛絲馬跡?」我低聲詢問,盡量放柔語氣。

  「沒有。沒有瘀血,沒有割傷,沒有任何……折磨的痕跡。她是被勒死的,牙齒也被拔掉。剛剛那句話我是無心亂講的,什麼寧可她被謀殺,也不要她被強姦。蠢死了。妳懂我的意思就好。」

  我沒說話,放任錄音機呼呼空轉,錄下我的呼吸,錄下冰塊在奈許的杯子裡叮噹作響,錄下隔壁人家的排球在晚霞裡砰砰悶響。

  「爸爸?」一個漂亮的金髮小女孩從門縫探頭進來,她綁著馬尾,髮梢長到腰際。

  「爸爸在忙,乖。」

  「我餓了。」

  「妳可以自己去弄東西來吃,」奈許說,「冰箱裡有鬆餅,也熱一份給弟弟。」

  小女孩又依依不捨了幾秒鐘,兩隻眼睛盯著地毯,接著靜靜關上房門。我暗暗納悶,他們的媽媽到哪裡去了?

  「安出門的時候,你在家嗎?」

  他側著臉,歪著頭,從齒縫間吸氣,發出「嘶──」的聲音。「不在。我正在從吉哈多市回家的路上。車程大約一個小時。我女兒不是我殺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撒謊。「我只是想知道那天晚上你有沒有見到她最後一面。」

  「早上有見到。」他說。「不記得有沒有聊天,應該是沒有。一早要伺候四個小蘿蔔頭,可不是件輕鬆的工作,妳懂嗎?」

  奈許搖一搖杯中凝結在一起的冰塊,撫一撫刺人的鬍子。「大家努力了那麼久,案情卻毫無進展。」他說。「韋克睿忙得團團轉。堪薩斯市那邊派了人來,好像是頗有來頭的警探,其實也不過是個小娃,神氣巴拉的,每天數日子,等任期滿了就閃人。妳要不要一張安的相片?」他把「相片」講成「香片」,我一不留心也會講錯。他從皮夾裡拿出一張大頭照,安歪著嘴,笑得很開心,一頭淺棕色的頭髮長到下巴,長度參差不齊,像狗啃的一樣。

  「學校拍照前一晚,我太太想幫安上髮捲,沒想到安自己把長髮剪了。她很任性、很男孩子氣。坦白說,我很驚訝他們居然會挑她下手。我們家最漂亮的是艾雪皚,大家都愛盯著她看。」他又瞥了照片一眼。「安死前一定很痛苦。」

  我離開前,奈許告訴我安遇害那晚要去拜訪的朋友家地址。我慢慢開車過去,連續駛過好幾個方正的街區。西區是風谷鎮的新市區,地上的草很嫩,一片新綠綿延不絕,是三十年前市府出資請人種植的,哪像我老家門前的草,又黑又硬又會扎人,不過做成樹葉笛倒很好。先把葉片從中間分成兩半,捲起來,用力吹,葉片會發出微弱的哨音,你可以一直吹一直吹,吹到嘴唇發癢為止。

  我猜安騎到朋友家頂多只要五分鐘。十五分鐘好了。她可能會想繞遠路,畢竟悶了整個夏天,終於逮到機會可以大展身手,真正騎腳踏車上路了。要九歲的小孩在家裡附近打轉多無趣啊。不知道腳踏車後來怎麼了。

  我緩緩駛過艾蜜莉.史東家。夜空綻成一片靛藍,我看到小女孩的影子從明亮的窗口跑過。我敢說艾蜜莉的爸媽逢人便講:「現在我們睡前都會緊緊擁抱她。」我敢說艾蜜莉一定很疑惑:安被帶去哪裡殺掉了?

  至少我很疑惑。因為不管牙齒多小顆,不管受害者斷氣了沒,要拔二十八顆牙齒,絕對是件費力的事,非得找個待殊地點,確認四下安全無虞,這樣偶爾拔累了,還可以休息幾分鐘喘口氣。

  我看著安的照片,相紙兩邊往內捲,像是要保護照片上的她。那頭叛逆的短髮,壞壞的笑容,都讓我想起失蹤的娜塔莉。我喜歡。我把照片收進置物箱,挽起襯衫的袖子,用藍色原子筆在手臂內側,一筆一畫寫下她的全名──安.瑪莉.奈許。

  ※※※

  雖然我需要利用別人家的車道倒車迴轉,但我沒有這麼做。這個小鎮已經人心惶惶,不需要不明車輛嚇得他們魂飛魄散。我開到街底左轉,繞遠路回我老家,心裡天人交戰,掙扎著要不要先打電話,後來決定放棄這個念頭。老家已經在三條街外,現在打為時已晚,只會被解讀成虛情假意。都過了州界才問方不方便登門造訪,未免多此一舉。

  我媽的大宅邸位在風谷鎮南端的富豪區(如果三個街區也能算一區)。她(我以前也是)住在富麗典雅的維多利亞豪宅裡,屋頂有個平臺,房子四邊都有陽臺環繞,屋子後邊凸出一塊陽臺,加蓋拱型屋頂,供夏天乘涼。屋內有很多小房間,曲折的內部空間令人好奇。維多利亞時代──特別是在美國南方──人與人之間需要距離,預防肺結核和流感,避免一觸即發的性慾,人人築起高牆,將黏膩的情感糾葛隔絕在外。多點空間有好無壞。

  這棟宅邸位於陡峭的山頭。打一檔可以沿著老舊龜裂的車道開上去,將車停在山頂的車廊裡,免得淋雨。或者也可以將車子停在山腳,扶著左手邊雪茄粗細的欄杆,攀爬六十三階樓梯到達山頂。我小時候總愛沿樓梯爬上去,從車道跑下來,自以為欄杆設在左邊,是因為我是左撇子,有人想討我歡心,所以故意這樣設計。沒想到我以前居然這麼自以為是,真是不可思議。

  我把車子停在山腳,盡量不要打草驚蛇。我揮汗如雨爬上山頂,撩起頭髮,搧一搧頸背,掀一掀上衣──法國藍的襯衫,腋下沾到汗漬。套句我媽的話,我聞起來熟透了。

  我按下門鈴。小時候那聲長長的尖銳貓叫不見了,變成短短的一聲「叮」,很柔和,像朗讀錄音帶要小朋友翻頁時的聲音。九點十五分。這時間他們大概已經睡了。

  「請問是哪一位?」門後傳來我媽纖弱的聲音。

  「嗨,媽,是我,卡蜜兒。」我裝出稀鬆平常的口吻。

  「卡蜜兒。」她打開門,站在門口,看起來一點不驚訝,也沒有張開手臂擁抱我,跟我想像的不一樣,甚至連敷衍一下也沒有。「怎麼了嗎?」

  「沒事啦,媽,沒事。只是來出個差。」

  「出差。出差?唉呀,妳看看我,真是失禮了,乖女兒,快進來快進來吧。家裡亂得要死,不好意思見客。」

  家裡完美無瑕,入口大廳兩側擺了數十支花瓶,每一瓶都插滿鬱金香,空氣裡花粉浮動,癢得我眼淚直下。我媽當然沒問我怎麼會跑到這裡來出差。她很少問任何重要的問題,可能是她過度重視他人隱私,或者是她根本什麼都不重視。至於我偏好哪種說法,就留給讀者自己去猜測吧。

  「要喝點什麼嗎,卡蜜兒?亞倫跟我正在喝杏仁酸酒。」她比了比手中的杯子。「我加了一點萊姆進去,帶出杏仁的甜味。家裡還有芒果汁、紅酒、甜茶、冰水,還有蘇打水。妳打算住在哪裡?」

  「問的正好。我在想能不能借住在這裡呢?幾天就好。」

  她遲疑了半晌。粉紅色的透明指甲喀喀喀敲著玻璃杯壁。「這樣啊,我想應該沒問題。只是妳應該先打個電話,讓我準備一下,幫妳留份晚餐什麼的。來跟亞倫打聲招呼吧,我們剛剛在後陽臺。」

  她留我在門口,自顧自往走廊深處走去,明亮的白色起居室、交誼廳、閱覽室,在走廊兩側綻放開來。我打量她的背影,這是我們母女這一年來第一次碰面。我換了髮色,原本是紅色,現在染成了棕色,但她好像沒有發現。不過她倒是沒什麼變,都快五十歲了,外表看起來卻跟我差不多大。亮白的肌膚,金色的長髮,淡藍的眼珠,好像小女孩最寶貝的那隻洋娃娃,讓人只敢用眼睛看,不敢用手碰。她穿著長長的粉紅色棉質洋裝,小腳踩著一雙白色拖鞋,一邊走一邊搖晃手中的杏仁酒,一滴酒都沒灑出來。

  「亞倫,卡蜜兒來了。」她走進後面廚房(比較小的那間),不見蹤影,只聽見她敲擊冰塊盒的聲響。

  「誰?」

  我從牆角覷了他一眼,笑一笑說:「是我,卡蜜兒。不好意思,那麼晚來叨擾。」

  你以為像我媽這樣的可人兒,理所當然要嫁給退休的橄欖球明星運動員,小鳥依人地依偎在小鬍子壯漢旁邊。亞倫這個人嘛,怎麼說呢,比我媽還瘦,顴骨高高聳起、吊梢眼,我每次看到他都想幫他打點滴,他穿衣服很誇張,連跟我媽在後陽臺小酌都要精心打扮。他坐著,下半身一條白色狩獵褲,兩條腿細得像兩根針,上半身穿著清爽的牛津布白襯衫,肩頭披著一件天空藍毛線衣。他從不流汗。亞倫跟潮濕絕緣,整個人很乾。

  「卡蜜兒,妳回來作客,是我們的榮幸。」他說起話來拖拖拉拉,語氣平板單調。「居然大老遠跑來風谷鎮。我還以為妳不肯下來我們這兒玩呢。」

  「我是來工作的。」

  「工作啊?」他笑了笑。他最多問到這裡就會打住,不會再追究下去。我媽又出現了,金髮披肩,繫著淡藍色的蝴蝶結,像極了小飛俠裡的溫蒂。她塞了一杯冒泡的沁涼杏仁酒到我手裡,拍了拍我的肩頭,在離我很遠的地方坐下來,跟亞倫坐在一起。

  「那兩個小女孩,安.奈許和娜塔莉.肯尼,」我主動找話題,「報社派我來採訪她們的新聞。」

  「喔,卡蜜兒。」我媽別開視線,示意我安靜。我媽生氣時有個特別的小動作:扯睫毛。有時候真的會被她扯下來。記得我小時候有段日子特別難熬,那幾年她連一根睫毛都沒有,眼周永遠是一圈黏稠的粉紅,跟實驗室的小白兔一樣脆弱,冬天出門風一吹就淌眼淚。不過她不常出門就是了。

  「老闆指派給我的。」

  「天啊,你們老闆還真會派事兒,」她說著說著,手就舉到了眼睛旁邊,在眼睛下方搔了兩下,又放回到大腿上。「那些家長已經夠難過了,還用得著你們來東拼西湊,把事情報導給全世界知道?『風谷鎮殺童事件』!難道妳希望留給世人這種印象?」

  「兩個小女孩,一個遭人謀殺,一個下落不明。我的工作就是報導,沒錯。」

  「這兩個孩子我都認識,卡蜜兒,我已經夠難過了,妳好歹也替我想想吧。謀殺小女孩,是誰那麼心狠手辣?」

  我喝了一大口杏仁酒,糖粒黏到舌頭上。我沒料到要跟我媽聊這麼多。我的皮膚開始鼓譟起來。

  「我不會待太久,真的。」

  亞倫重新翻摺毛衣的袖口,撫平短褲上的皺褶。每次我跟我媽聊天,他就在一旁打理外表或調整坐姿,翻一翻領子,換個邊翹腳,算是表示對我們話題的關心。

  「我不希望在家裡聽到有關孩子受傷之類的事。」我媽說。「不要告訴我妳在做什麼,也不要嚷嚷妳知道些什麼。我就當妳來這裡過暑假。」她用手指描繪亞倫籐椅上的編織圖樣。

  「亞瑪好嗎?」我轉移話題。

  「亞瑪?」我媽似乎吃了一驚,好像突然忘了自己把孩子扔在哪裡。「她很好,她在樓上睡覺。怎麼了嗎?」

  我聽到二樓傳來蹦蹦跳跳的腳步聲,從遊戲室跑到縫紉室再跑到走廊盡頭的落地窗──監看後陽臺的絕佳地點。我知道亞瑪還沒睡,但如果她想躲我,我絕對不會怪她。

  「只是出於禮貌問一下。我們在芝加哥也很講究禮貌的。」我揚起嘴角,表示跟她開開玩笑,但她卻低頭猛喝酒。她抬起頭,臉頰緋紅,神色堅決。

  「妳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真的,卡蜜兒。」她說。「但妳要對妳妹妹好一點。那兩個小女生都是她同學。」

  「我很想多跟她認識認識,」我含糊其詞,「很遺憾她少了個玩伴。」我忍不住脫口而出,但我媽似乎沒聽出我話中有恨。

  「妳就睡在交誼廳隔壁吧。那是妳的老房間,裡面有浴缸。我明天就去買點水果和牙膏,還有牛排。妳吃牛排吧?」

  ※※※

  我睡了四個小時,睡得很不好,好像全身泡在浴缸裡,但半個耳朵卻露在外面。我每隔二十分鐘就從床上驚坐起來,心臟砰砰砰砰跳得好大力,讓我不禁懷疑自己是被心跳聲吵醒。我夢見我在打包行李,準備出發去旅行,打包到一半,我突然驚覺搞錯季節,明明是暑假,卻打包了毛衣。我夢見出發前傳錯檔案給柯瑞,本來要寄譚美.戴維斯把親骨肉反鎖在家的悲劇,結果卻變成吹捧護膚療程有多神奇。

  我夢見我媽正在切蘋果,她把切好的蘋果片擺在厚厚的肉塊上,一口一口慢慢餵我,對我體貼入微,因為我來日不多。

  凌晨五點一過,我奮力掀開棉被,洗掉寫在手臂內側的安.瑪莉.奈許,更衣、梳頭、塗口紅,迷迷糊糊中又在另一隻手臂上寫下娜塔莉.肯尼。我決定不要洗掉,當作護身符祈求好運。外面太陽才剛昇起,車子的方向盤已經熱得燙手。前晚睡眠不足,臉部肌肉麻木,我努力撐開眼睛,張大嘴巴,好像B級恐怖片的女主角。搜救隊預計六點集合,繼續在林間搜尋,我打算在搜救工作開始前問問韋克睿的看法。到警局堵他,贏面應該很大。

  大街乍看之下杳無人煙,我下車一看,才發現幾條街外有兩個人。真是怪了。有個老太太坐在人行道正中央,雙腿開開,睜大眼睛,瞪著建築物側面,老先生則彎著腰,隨侍在側。老太太猛搖頭,像不肯吃東西的小孩,都這把年紀了,兩條腿還分得那麼開,一定很疼吧。是摔倒了嗎?搞不好是心臟病發。我踏著輕盈的步伐走過去,漸漸可以聽到他們斷斷續續的耳語。

  老先生滿頭白髮,飽經風霜,抬起頭,雙眼迷濛地看著我。「叫警察來。」他說,聲音完全崩潰。「順便叫救護車。」

  「發生什麼事?」我才問完就知道了。

  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之間,有個三十公分左右的空隙,一具瘦小的軀幹就夾在那裡,她臉朝外,棕色的眼睛睜得好大,好像坐在那裡等著我們來。我認得那頭爆炸頭捲髮,但卻看不見那撒野的笑容。娜塔莉.肯尼的嘴唇往內縮,牙床骨凸了出來,看起來好像塑膠娃,嘴巴上有個洞,可以餵牛奶的那一種。娜塔莉的牙齒沒了。

  我的血液直衝腦門,冒出一身冷汗,手腳頓時疲軟,有那麼一秒鐘,我差點就啪一聲暈倒在老太太旁邊,老太太靜靜地在禱告,我往後退了幾步,靠在路邊的車子上,手指按著脖子,用念力要砰砰跳的脈搏慢下來。我眼前閃過紊亂的剪影:老先生沾滿淤泥的枴杖頭,老太太頸背上粉紅色的痣,娜塔莉.肯尼膝蓋上的OK繃。我感覺到她的名字在我袖子底下發燙。

  耳邊傳來一陣聲響,韋克睿警長跑來了,後頭還跟了一個男的。

  「他媽的!」韋克睿一看到我就咕噥了一聲。「該死啊!天殺的!」他把臉靠在美容院的磚牆上,大口喘氣。另一個男的年紀跟我相仿,彎下腰檢視娜塔莉,她脖子上有一圈瘀青,他把手指按在那圈瘀青上面,看還有沒有脈搏。這是拖延戰術,他想要藉機定神。看也知道這孩子斷氣了。他應該是堪薩斯市來的大牌警探,我猜,臭屁的小鬼。

  但他挺有兩下子的,哄得老太太停止禱告,靜下心來道出發現屍體的始末。老先生和老太太是一對夫妻,合開一家小吃店,兩人的名字我先前記不得,現在想起來了,姓魯薩爾。他們正要準備去開店賣早點,沒想到就撞見她了。他們大約在原地待了五分鐘,然後我就出現了。

  這時又來了一位制服員警,一發現自己被叫來的原因,立刻用雙手遮住臉。

  「各位,能不能跟這位員警到警察局一趟,我們需要你們的筆錄。」大牌警探說。「比爾!比爾.韋克睿!」大牌警探的聲音如嚴父般堅峻。韋克睿跪在屍體旁邊,一動也不動,嘴巴不知在囁嚅什麼,好像也在禱告。大牌警探又叫了他兩次,他才猛然回頭。

  「聽到了啦,理察。難道你就不能有點憐憫之心嗎?」比爾.韋克睿摟著魯薩爾太太,在她耳邊竊竊私語,老太太拍拍他的手背。

  我在蛋黃色的房間裡作了兩個小時的筆錄,心裡掛念著娜塔莉馬上就要進行解剖,我得想辦法溜進去,貼一塊新的OK繃在她膝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