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覺得搞外遇的傢伙很傻,既然愛著妻兒,那樣不就足夠了?只因一時鬼迷心竅而偷吃,結果玩火自焚,毀掉自己辛苦建立的家庭,實在是愚蠢至極。
當然世上的確有許多美好的女性,即便我自己,也不可能不多看兩眼,身為男人,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偷看,和連心都被偷走卻是兩碼子事。
因外遇而離婚,房子被老婆收歸名下充作贍養費,並且還得負擔小孩的養育費──不久之前,我們公司裏也有這樣的人。此人由於不慣獨居生活導致健康出了狀況,連帶有點精神衰弱的味道,終於在工作上發生無可挽救的嚴重失誤,最後因此引咎辭職,而當初導致他離婚的外遇對象,聽說到頭來也沒和他在一起。換言之,他只是失去了一切,並未得到任何東西。想必他每晚瞪著廉價公寓的天花板,都在思考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吧。
我要再說一次:搞外遇的傢伙很傻。
然而,現在我卻不得不對自己說出這句話。不過,在這句話的後面,我會接著這麼說:
只是,有時候就是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