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一下子就通了。A問我怎麼了,那聲音裡並沒有以往那種輕飄飄的感覺。
我說大事不好,想要語速很快地說明情況,卻發現自己緊張得嘴巴已經不聽使喚,好幾次都差點兒咬到舌頭。
聽我說完後,A稍稍沉默了一會兒。我很害怕,擔心他直接掛斷電話。
但A並沒那麼做,而是回答「知道了」。他的語氣非常沉著,反而讓我感到疑惑。
「那個盒子現在在你那裡嗎?」
「在。」我說著朝桌上看了一眼。裝著盒子的紙袋就在桌上,之前我怕放地上會沾到血被弄髒。不過現在那個男人好像已經不再流血。
「確認過盒子裡面的東西嗎?」
「確認過了,就是照片上的那尊雕像。」
A簡短地說了句:「好的。」然後接著說,「那就好,後面的事按原計畫進行。」
「原計畫?」
「把裝著雕像的盒子帶出來,在說好碰頭的地方交給我。就這麼簡單。」
「那麼屍體呢?該怎麼辦?」
「你什麼都不用管。直接走人就行。」
「但是……」
「幹嗎?」
「這樣不行吧?會出事的!」
電話那頭的A哼了一聲:「確實會出事,但也只是從入室盜竊案變成強盜殺人案而已。其實一開始就想好了警方會介入,現在住戶死了,報案時間也會延後,這樣反而更好。死掉的那個男人是單身的公司職員。警方最快也要明天才會接到報案。見他不去上班,有人去他家找他,然後才會發現屍體。那時候你已經在自己家裡悠閒地喝酒慶祝了。」
「不會被人發現嗎?」
「怎麼發現?」A的聲音聽上去像是在嘲笑我,「沒必要擔驚受怕。警察會在被害人的周圍進行調查,怎麼也不會查到你頭上。你不是已經避開攝像頭了嗎?」
「我照你說的避開了。」
「沒留下指紋吧?」
「一直戴著手套。」
「那就沒問題了。注意別留下讓人起疑的證據就行。趕緊走吧!」
仔細想來,A說得也許沒錯。於是我漸漸平復下來。
「那個怎麼弄?就是客戶要我留下明顯的線索,提示出作案時間。」
A對此仍是不以為然地說:「你不是已經留下重大線索了嘛,就是被害人的屍體呀。只要確認一下監控錄像,就能知道那個男人是幾點回家的。而且按照現代科學的搜查手段,應該可以準確地推算出他的死亡時間,這樣就可以輕鬆地鎖定案件發生的日期和時間。」
「原來如此。」
「不用再動什麼手腳了,切忌刻意而為。懂嗎?」
「知道了。」我掛上電話,心想,A不愧是「老江湖」,他之前應該已經經歷過很多次類似的「危急」時刻,這讓我想想都覺得害怕。
我拿起桌上的紙袋,朝周圍看了看,確認一下有沒有漏掉什麼。
最後,我又看了一眼屍體。雖然覺得他死得冤枉,但我也是沒辦法。我不想殺他,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要殺人。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但提前回家就是他不好。我只是一心想要完成客戶交代的任務,為了填飽肚子,我什麼事都願意做。
我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六點四十分。但男人的手錶卻慢了十分鐘。
當我仔細再看男人的手錶時,不由地大吃一驚——手錶的表面出現裂痕,手錶停了。
我想,正好可以把這個當做明示作案時間的線索,但突然又冒出另一個念頭。
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看過的一部連續劇,是個蠻無聊的推理故事,其中就出現過一個作案手法,用的剛好就是「摔壞的手錶」。殺人犯為了偽造犯罪時間,把被害人的手錶調到完全不同的時間,然後將其摔壞,讓表停走。我覺得手錶並非易壞物品,如果壞了,反而會懷疑是不是罪犯的刻意而為。
切忌刻意而為——A說過的話彷彿又一次在我耳邊響起。
我惴惴不安地從男人手腕上摘下手錶。這是一塊老式的機械表,時針和分針停下的位置剛好顯示為六點三十分。我搖了搖手錶,又輕輕敲了敲,秒針並沒有繼續轉動。
我開始尋思起來——如果把表留下,警方看到了會怎麼想?應該會很容易地認為手錶是案發時被損壞的,所以表上顯示的時間就是案發時間。
不對,我覺得警方不會想得這麼簡單。我越看這塊摔壞的手錶越覺得不對勁,總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彆扭的感覺。這就是A所說的「刻意而為」吧?我覺得如果把這塊表留下,警方也許會認為:「各種證據都顯示案發時間是六點三十分左右,但這可能是凶手設的陷阱,實際的作案發生在別的時間。」
我越想頭越疼。明明不是陷阱,卻反而可能被懷疑成是陷阱。事到如今我還得擔心這種事,真的煩死了。
結果,我把那塊摔壞的手錶塞進了運動服口袋裡,想著既然不能留下,就乾脆帶走。
我站起身,提起紙袋,再一次環顧四周,然後朝門口走去。
和進屋的時候一樣,我避開攝像頭離開了公寓。邊走邊回憶自己剛才的行動,覺得應該沒什麼紕漏,唯一擔心的就是那塊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