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客戶」指定的五點準時開始行動,用A給我的鑰匙打開公寓門口的門禁後,故意低著頭進入公寓大門。為了不被監控攝像頭拍到面部,我還特地戴了一頂帽簷很大的帽子。但似乎沒有太大必要,畢竟是超大型的高層公寓,每天有數百人進進出出,就算被監控拍到臉應該也沒太大問題。需要注意的是電梯裡的攝像頭,因為可以通過出電梯的樓層數找到特定的人物。因此,雖然我的目的地是三十三樓,但我故意在三十樓就出了電梯,然後走樓梯上去。
我明白這次工作的真正意義。雖然表面的指令是讓我去一個房間拿一件雕像,但其實就是讓我去偷東西。估計他們事先弄到鑰匙,然後做了把備用的,但這肯定沒經過戶主的同意。
客戶提出兩個希望。其一,當然就是拿走那尊雕像;其二,就是不在場證明。郵件裡說讓我留下明顯的、可以確定作案時間的證據。當警方事後按偷盜案件進行調查的時候,我所留下的線索應該可以成為那個客戶的不在場證明。
我一邊在走廊裡走,一邊從運動服口袋裡拿出準備好的手套,雙手都戴好。絕不能留下指紋。我因為違反交通法規,被采過好幾次指紋,在警局都有記錄。
我在房間門口停下腳步,看了一眼周圍,確認沒有別人後,用A給的鑰匙插進鑰匙孔。輕輕一轉,聽到清脆的「咔嚓」金屬聲。
剛打開門,玄關處一下子亮了起來,我稍稍有些被嚇到。估計是自動感應的照明系統。雖然最近的新公寓很多都自帶這種系統,但對我這種住慣了廉價公寓的人來說,這玩意兒對心臟可不太好。
我想著反正要做成入室盜竊的模樣,乾脆不脫鞋直接走了進去,打開正對我的房門,用戴著手套的手按下照明開關,房間裡頓時亮堂起來。
客廳有十張榻榻米那麼大。沙發和餐桌並排,還有一台電視機。餐桌是大理石材質,戶主應該就是在這張桌上用餐的吧?桌上放著一個四方形的空塑料盒,看著像是從便利店買來的盒飯。
移門半開,可以看到隔壁的房間,看上去應該是臥室。
我站在客廳中央,朝四周打量。房間裡沒有任何裝飾品,放眼望去,只有單調的畫面,而且似乎很久沒有打掃了,地上的牆角已經積灰,是典型的單身男人的房間。
我掃了一眼,並沒有看到雕像或細長的盒子。我翻了翻箱包和收納盒,也沒有找到。
房間裡還有幾個小櫥櫃,我一個個打開櫃門,發現裡面塞滿了東西。雖說為了偽裝成入室盜竊必須找一些值錢的東西帶走,但在那之前,我得先找到客戶要的東西。
櫥櫃全都找過,還是沒發現雕像。於是我將搜索場所轉移到隔壁的房間。臥室裡放著一張單人床和書桌,旁邊還有一隻書架。
臥室裡也有櫥櫃,所以我先從這裡著手。裡面掛著衣服,還有不少箱子和容器,雜亂地堆在一起。我把箱子和容器一個個打開,卻發現裡面裝的都是些不值錢的東西。
結果,我在這個房間裡也沒找到雕像。我看了一眼手錶,已經六點。我開始有些著急,因為時限快到了。
我拉出床下的和書桌的抽屜,仍一無所獲。我坐在床上,雙手抱臂,猶豫著要不要給A打電話。我又看了一眼手錶,已經六點二十分。事先說過,如果發生萬一,就要聯繫A。我心想,沒能找到客戶需要的東西,這也算「萬一」吧?
我取出手機準備打電話,卻突然停下,因為我發現廚房還沒找過。重要的東西一般都會藏在意外的地方。
我來到廚房,先找了冰箱。三開門大冰箱裡依然沒有我要的東西。
櫥櫃裡、水槽下也都是徒勞一場。我嘆了口氣,只剩下洗手間和浴室了,但感覺那兩個地方很難藏東西。我歪著腦袋走出廚房。
突然——
一個陌生男人出現在房間裡。
他身穿西裝,大概四十歲左右,小個子,戴眼鏡,鏡片背後是一雙瞪圓了的雙眼。他手裡提著一個紙袋,一看到屋裡的我,驚得呆愣在原地。
我也一時間驚得動彈不了。兩個人四目相對,這是一段奇妙的沉默時光。不對,其實只有一瞬間。
男人張大嘴、拔高了嗓門喊道:「你是誰?在這裡幹什麼?」
我沒回答,而是選擇率先行動——我稍稍壓低身子,像橄欖球運動員似的朝那個男人正面撞去。我對自己的運動神經和蠻力一直比較有自信。
「咚」的一聲,我倆疊在一起倒在地上。我迅速跨坐到對方身上,握緊拳頭,準備出兩三記重拳將其打暈。
然而,我卻停住了手。
因為對方已經完全不動彈了,鏡片後面的那對眼睛已經翻了白眼。
一開始我還慶幸這樣倒省事,不用再費力氣將其打暈。但很快,我就看到地上漫出了大量鮮血。
「啊啊啊啊!」我不由得大叫起來。
仔細一看,大理石桌子的角上也有血跡。原來剛才倒下的時候,這個男人的後腦勺撞上了桌角。
我戰戰兢兢地把手伸到男人的鼻子下面,發現他已經沒了呼吸;又抓起他的手腕,發現他連脈搏都沒了。
糟了!
我殺人了!
我嚇得後退幾步,一屁股跌倒在地,感覺渾身無力。必須趕快逃走!就在這時,一件物品進入了我的視線。
男人提著的那個紙袋裡面有個細長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