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櫻對這一次同學聚會很重視,這表現在她去許裁縫那裡做了一身新裙子,淺青色的絲麻長裙,花紋像極了《搗練圖》裡仕女所著的襦裙,孟櫻十分稀罕,立即買下做了長裙。
許裁縫戴著老花眼鏡,笑眯眯地看著她試穿:「我就說這裡只有阿櫻能把這布穿得好看,你說是不是?」他問的是靠在窗邊陪孟櫻一起來的霍雲松。
他側頭微笑了一下:「是。」
雖然知道孟櫻做新裙子不是為了給他看,可當他看到那麼鮮活美麗的孟櫻時,他覺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稱讚。
孟櫻是美人嗎?這恐怕很難說是,她不過是縣城裡的平民姑娘,並沒有令人一眼驚豔的美貌,甚至他們初見時,她已經憔悴病重。
但他從未注意過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歡她而已,因為喜歡她,所以蹙眉顧盼之間,便覺得心悸不已。
孟櫻像是被他說得難為情了,一頭鑽進更衣室裡換下了裙子,不過好心情還在繼續,因為她路過一家飾品店的時候買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鏈。
教程是網上下的,線是普通的釣魚線和細鋼絲,教程很詳細,有各個步驟的分解圖示,但孟櫻研究了半天發現自己好像沒有點亮這個技能,只能遺憾地放棄。
她轉眼去淘寶上下了個訂單。
淩晨一點多的時候,孟櫻從夢裡醒來,迷迷糊糊地去上廁所,沒想到霍雲松的房間裡還透著燈光,她一時好奇就敲了敲門。
霍雲松很快就把門打開了,孟櫻「你……」了一個字,後面的話就梗在了喉頭——她看見霍雲松桌上的那個珍珠手鏈了,那串珍珠手鏈的花型很複雜,中間一層的主體交織成四葉草的花紋,上下還各有兩層波浪紋,如果不是因為特別美,孟櫻也不會興起編織的念頭。
但看起來複雜,編起來更複雜,她今天嘗試了一下午都沒有成功。
可現在,那串被編織好的珍珠手鏈就靜靜放在那裡,在昏黃的燈光下閃著溫柔的光澤,美得不可思議。
「妳還沒有睡?」霍雲松像是沒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隨口說,「那正好,來試試看,不知道有沒有大了。」
他拿了手鏈圍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來可以。」霍雲松把手鏈鬆開,「給妳。」
孟櫻怔怔接過,聲音輕得聽不見:「你是幹什麼呀?」
霍雲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沒有想到她會那麼問,他看了她幾秒鐘,頓時笑了:「阿櫻,我說過我喜歡妳。」他的笑意瀰漫開來,「我既然喜歡妳,當然是想討妳歡心,難道妳看不出來嗎?」
孟櫻看出來了,正是因為看出來了,才覺得無所適從,她一直沒有想好要怎麼面對他那天看似突兀實則順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雲松從沒有提起過。
但他不提起,並不代表他沒有動作。
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笑容,每一個動作,都在不斷地詮釋著「我喜歡妳」。
熟睡醒來,夜色濃重,萬籟俱寂,孟櫻比白天更容易打開心房,她微微垂著頭,指尖撥著手鏈上的一顆珍珠,低聲說:「你不要這樣,我可能……」可能沒有辦法給你回報,因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你,會不會喜歡你。
「那並不重要,我喜歡妳,並不一定要妳也喜歡我。」霍雲松口中說著安慰她的話,內心卻早已有了決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語氣越是溫和動人,「喜歡一個人就好比是太陽東昇西落,春天樹木發芽,都是自然到極點的事,妳不必強求。」
如果一切順利,自然不必強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強求,他拿什麼來改變命運?
但他的態度安慰到了孟櫻,她鬆了口氣,又有些愧疚地看著他,霍雲松見機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沒關係,很晚了,早點睡吧。」說罷還在她的髮上吻了一下。
這天時地利人和,孟櫻愣是沒發現自己被佔了便宜,還一臉愧疚地回房間睡覺去了。
霍雲松覺得大晚上的沒白演這齣戲,要知道他八點多的時候就把手鏈編完了,愣是拖到這個時候演那麼一出,和當年陳阿嬌費盡心力找司馬相如寫《長門賦》有得一拼了。
不過……他後知後覺地發現,剛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櫻感覺區別很大。
前世他抱過她很多次,心裡只有憐惜痛惜,但今天孟櫻是半夜起來的,只穿著睡裙,裡面應該……沒穿內衣。
霍雲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來,差點忘了,晨鐘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歲,還是血氣方剛的年紀呢。
順理成章的,他夜裡做了一個很美好的夢。
第二天孟櫻發現天井裡曬了床單,她瞅了兩眼,多嘴問了句:「怎麼今天洗,天氣又不好。」
今天是個陰天。
霍雲松拿著簸箕去倒垃圾,無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個夢,」頓了兩秒鐘,又補充,「和妳。」
孟櫻整整過了五秒鐘才反應過來他話裡的涵義,她面紅耳赤,心跳加劇,這種感覺太陌生了,以至於她過了好一會兒才說:「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雲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識到了自己的夢遺後還鬆了口氣。
出家了二十年,執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無慾無求了,以後生活好像會不大和諧。
如果說霍雲松之前的行為話語都只是暗撩,那麼這個頗具暗示性的夢就很直白地點明了「我喜歡妳」這句話中被隱含的部分。
我喜歡妳,那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喜歡。
很奇怪,從霍雲松在那個雨天踏進這裡開始,孟櫻雖然偶爾覺得他說的話曖昧不已,但從沒有感覺到侵略性,換言之,她不覺得害怕,沒有想過要逃離。
霍雲松太君子太出塵了,她知道他是一個出色的男人,但霍雲松特有的氣質使得她很難對這樣一個人產生情愫,孟櫻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託了美好寓意的梅蘭竹菊。
那種喜歡和欣賞,不是愛情。
這一點,連霍雲松本人都沒有想到,二十年紅塵外的生活給予了他旁人沒有的氣質,也淡化了他的性別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歲的霍雲松,或許更容易讓孟櫻喜歡上。
在愛情中,荷爾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動都從生理開始,再燃燒到靈魂。
幸好,現在明白這一點還不算晚。
而代價是孟櫻整整一天都沒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給孟櫻打了電話,告訴了她聚會的地點,是市裡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說是市裡,但其實開車也不過二十分鐘的車程,「我前兩年回去過一次,變得挺多的,到時候我來接妳,免得妳找不到地方」。
「市裡我比你熟,怎麼會找不到地方呢。」孟櫻微微笑著,聲音很溫柔。
左晨旭在電話那頭揶揄她:「是嗎,那是誰在自己家門口的巷子裡迷路了半個鐘頭?」
「那是我五歲的時候。」孟櫻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來了。」
「三歲看老,妳們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時候迷路了我還要去找妳,總之,後天我來接妳,快到了給妳打電話。」左晨旭壓根沒給她說不的機會,已經替她做出了決定。
孟櫻只能同意。
2號下午四點多鐘,左晨旭給孟櫻打電話,說在路上,大約還有二十分鐘就會到了。
孟櫻已經換上了新裙子,梳好了頭髮,正靠在窗邊看書。
霍雲松決定不在今天與左晨旭會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櫻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許會起警惕之心,他在沒有把握之前不會貿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說:「既然今天妳要出去,不如提前關門吧。」
「好啊。」孟櫻對關門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當天的快遞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結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氣漸漸熱了,霍雲松前兩天特意去許裁縫那裡訂做了兩件襯衫,就是為了這個時候找藉口離開。
孟櫻沒有絲毫的懷疑就同意了。
半個鐘頭後,左晨旭到了孟櫻家門口,他熟門熟路地進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書的女子,清麗婉約,一如少年時。
「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掛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面,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妳,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負妳。」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內向靦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稚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著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著她的辮子說:「妳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妳。」
「不過沒關係,我會一直保護妳的。」
「只有我一個人能欺負妳。」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別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麼要用欺負來作為佔有的獎賞呢?
像霍雲松說的,一直陪著她,只有讓她一個人瞭解他,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