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櫻被表白後的日子和之前並沒有什麼不同,每天早晨起來下樓就能看到溫著的早餐,豆漿、燒賣、小籠、粽子、豆腐腦、餛飩、麵條……霍雲松彷彿是每天換著花樣給她準備著早飯,每一樣都合她的胃口。
接著,她畫畫,他打掃衛生,準備開店,天井裡的花已經抽條,有好幾朵都綻開了花苞,平添了幾分春天的豔色。
不過,上門的客人依舊寥寥無幾,反倒是淘寶的訂單提示時常響起,霍雲松作為淘寶客服既稱職又不稱職,他的回答總是寥寥數語,可不知怎麼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頭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鍥而不捨地試圖調戲他,結果反而被四兩撥千斤地擋了回去。
可越是這樣,越是讓人心癢癢,甚至孟櫻在查看後台的時候還發現有個姑娘一口氣下了十個一模一樣訂單,就為了讓霍雲松寫十個快遞單!
孟櫻很難想像他會有這麼大的魅力,這不禁讓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轉發了她上新預告的朋友,除了稱讚香茶餅「風流別緻」之外,還特地提起了快遞單上的字,「讓我最意外的是,香老闆家的快遞單上的字居然是館閣體,香老闆不是練小楷的嗎?」
孟櫻的畫畫得好,字卻是中規中矩的小楷,臨的是鐘紹京的《靈飛經》,而霍雲松……她放下畫筆走過去拿起單子一看:「你怎麼寫館閣體呀?」
「妳不喜歡?」霍雲松放下了筆,修長的手指壓在花花綠綠的快遞單上,竟然讓人產生錯覺,彷彿他寫的不是快遞單,而是《落花詩帖》。
孟櫻側了側頭:「那倒不是,只是現在很少有人練這個了。」雖然館閣體整潔大方,但毫無個性,很難相信霍雲松寫的竟然是這樣的字體。
「字如其人,」霍雲松對她一笑,「除了妳,我不想別人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
孟櫻不可避免地被這樣一句不是告白但勝似告白的話給擊中了,但她並沒有說話,只是仔細核實了一遍手裡的快遞單子,然後點點頭:「記得一會兒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訴的。」然後恍若無事一般轉身回書房繼續畫畫,像是剛才他的話只是春日一陣微風,吹過就散了。
霍雲松輕輕一笑,放下快遞單回廚房做飯:來日方長,何必著急。
今天的午飯有鰣魚,袁枚曾說,「鰣魚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魚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醬、酒釀亦佳」,孟櫻喜歡吃清燉的,紅燒也曾見過,可現在放置在水晶盤裡的鰣魚顏色不變,形態不變,猶如在水中暢遊,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說的「水精之盤行素鱗」,實為罕見。
她用筷子浸入湯中一撥,駭笑:「都是油?」
「是。」霍雲松也是在京城的時候吃過這樣的做法,鰣魚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處,只有油沒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還是煎炸,實難分辨,但這樣做出來的鰣魚鮮嫩無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妳嘗嘗看。」
孟櫻夾了一塊魚肉放進嘴裡,果然與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驚奇:「這做法是誰想出來的,真別緻。」
「是一個朋友想的,他是一個很特別的人。」霍雲松輕輕說。
孟櫻第一次聽見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嗎?」
好朋友?霍雲松啞然失笑,他想了想說:「那是一個很溫柔的人,和我不一樣。」那個人就是太溫柔了,所以到最後才成了傷心人。
可他不一樣。
孟櫻想起來霍雲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現在還和這些朋友有聯繫嗎?」
霍雲松聽出了她掩飾下的關懷,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會因為身份的改變而疏遠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為什麼要來這裡?」孟櫻困惑極了,「你不屬於這個縣城。」
霍雲松唇邊笑意更濃:「可這裡有妳。」
孟櫻惱羞成怒:「我是認真地問,你再這樣我生氣了。」
霍雲松這才想起來,按照劇本的設定,他在來這裡之前根本不認識孟櫻,那怎麼能為她而來呢?就算編一個藉口說從前見過她,一見鍾情,那「為她而來」就成了孟櫻身上的負擔。
他並不希望她背負起這背後的一切。
「好吧,事實上是我隨便上了一輛車,隨便買了一張票,隨便停在了這裡,」霍雲松用手背撐著頭,笑意盈眉,「然後,我就看到了妳的招工,我決定在這裡留下來,就是這樣。」
孟櫻循規蹈矩慣了,從沒有想過可以這樣選擇自己的人生,將信將疑:「這樣也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霍雲松反問,「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沒有辦法選擇人生的起點,但這一切都是基於這一點而開始,因此,通常我們也很難真正決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妳一樣,因為妳出生在這個家庭,因為妳被孟老太太養大,所以妳會重新回到這裡,根是妳成長的源頭,也束縛了妳。」
這番話並不是霍雲松自己說的,而是當年在苦海寺的孟櫻親口所說,那時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兒流產,親人反目成仇,她最後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積蓄,沒有留在醫院,而是選擇到了苦海寺,將所有財產贈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殘生。
是她自己說的,「苦海寺在紅塵之外,我不想再和從前的事有任何牽扯,只有現在我才覺得快樂,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兒,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時此刻的孟櫻從未想過這一切,因為姑奶奶去世,她放棄省城的工作回到家鄉,因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歡也依舊逆來順受。
她從沒有想過要和過去一刀兩斷,無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害怕。
「阿櫻,拒絕自己不想要的人生並沒有那麼難。」霍雲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將她細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妳不要害怕,妳不是一個人。」
孟櫻茫然地看著他,遲疑著說:「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和過去一刀兩斷,你不說,我不會問的。但是,你怎麼知道我不想要這樣的生活呢,我覺得現在很好啊。」
霍雲松沉默了一瞬,輕輕嘆了口氣:「是挺好的,我陪著妳呢。」
如果孟櫻願意跟著他走,那他自然有辦法讓孟家的人永遠找不到她,讓這之後的一切都不會發生,可她不願意,畢竟現在,所有的一切都還沒有發生,她憑什麼放棄一切跟他走?何況孟櫻從不是果斷決絕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將死,又怎麼能下定決心離開?
可若要他眼睜睜看著她受過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寧可她永遠不知道人心險詐。
也罷,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隱姓埋名在此的決定了,那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不過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而已。
孟櫻並不知道霍雲松的嘗試與努力,她只知道自己聽見他那樣曖昧的話又不免耳朵發燙,趕緊抽出手來:「誰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遞,偷懶就扣你工資了。」
「是是是,我這就去。」霍雲松正準備起身,正巧孟櫻的手機亮了,來電顯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說曹操曹操到,沒想到就是今天。
孟櫻接了電話:「喂,晨旭?」
「櫻櫻嗎?」那一頭左晨旭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沒有打擾到妳?」
「沒有,你怎麼打電話給我了?」
「這不是快要五一了麼,我打算回家一趟,聽說妳現在就在家裡?有沒有興趣來參加高中同學聚會啊?」
「同學聚會?」
「是啊,大家都畢業四五年了,好久沒見了,我就說五一小長假大家在老家聚聚,妳覺得呢?」
孟櫻恍惚了一下,這才笑:「挺好的。」
「那妳來不來?」左晨旭笑眯眯地問,「我挺想見妳的,咱們也好幾年沒見過了吧。」
孟櫻想了想,還是答應了:「那好吧,什麼時候?」
「5月2號,到時候我去你家接妳,對了,妳還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時候就住在孟櫻家隔壁,兩個人算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縣城又是那麼大點兒地方,兩個人一塊兒上了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可高三畢業的時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裡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讀大學,左晨旭則去了首都,兩個人也是好久沒有見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裡。」孟櫻的聲音都放柔和了,「你還記得吧?」
「嘁,住了十幾年哪能忘,那就這麼說定了。」
霍雲松站在門外聽完了整段對話,和他想像的不同,原來孟櫻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麼簡單,那麼欣喜,只聽一聽就能想像在陽光燦爛的少年時代,他們曾是如何的親密無間。
也許,在小孟櫻摔倒的時候,他也曾扶起過她,也許,在下大雨的時候,兩個人曾撐著一把傘回家,也許,作業忘記寫的時候,他自然而然地會拿她的作業過來抄,也許,當她被人欺負的時候,他會是第一個站出來保護她的人。
他們肯定有過很美好的時光,畢竟,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所以孟櫻最後決定嫁給了他,不是嗎?
只可惜,那麼美麗的開始,卻不曾有個好的結局。
這一生,左晨旭不會再有機會開始這個故事了。
他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