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花盛開的春天》
人海中
第 1 章
神仙眷侶

男女二人相愛一小時,勝過幾百年鮮花盛開的春天。

——王爾德

太美的東西總讓人覺得不真實,這對完美夫妻突然發生事故,她完全沒有「怎麼可能?」的感覺,她只覺得「終於來了」。

***

都說袁振東與聞喜是一對神仙眷侶。

兩人結婚十年,仍舊恩愛如初,每次相偕出現,都要引無數剩女淚滿襟。

聞喜婚前曾是個知名的芭蕾舞演員,A角,領舞,直至今日團裡仍有領導說起她就扼腕,說大好一個苗子,就因為結婚,二十多歲就不跳了,白瞎了一個中國的烏蘭諾娃。

由此可知聞喜當年風姿。

袁振東則高大威猛,男人味十足,在知名快速消費品公司出任要職,夫妻兩人感情如同找到丟失的另一邊身體,身邊人時時見他們聽著對方的電話笑,引用袁振東助理的話說,羨慕也羨慕不來。

因為不經風雨,聞喜至今目光單純如同少女。一般城市裡三十多歲的女人,再怎麼成功眼睛裡都要露出點飽經滄桑來,聞喜有位離婚再嫁再離婚的女友,雖然身家豐厚,但口頭禪是身上看得到的傷疤算什麼?我的疤都在五臟六腑上,剖開肚子才數得到。

聞喜轉述,只得袁振東一句點評:「趕快遠離那個恐怖怨婦。」

當然也有掩飾得好的,不惜用各種手段留住青春,言談舉止極盡注意,又一年去兩次韓國,一張臉端出來如同雪花膏,但落在別人眼裡,那種用盡全力的倔強姿態最多是值得憐憫,再怎麼自強不息,總帶著點身殘志堅的味道。

聞家媽媽最為這個大女兒自豪,所以每次到上海都拉著小女兒聞樂的手談心,讓她好好學習,努力向大姐靠攏。

聞樂今年二十八歲,佳利行商業地產高級顧問,對母親的話嗤之以鼻。

「媽媽,那是老式婦女的想法。」

聞家媽媽「嘁」一聲:「你懂什麼?一個女人最幸福是經濟有保障,又有老公疼,其他全都是狗屁。」

聞樂目瞪口呆:「媽,你說粗話。」

「我說粗話怎麼了?我說南斯拉夫話你爸也會點頭應著。」

聞樂無語,隔天找李煥然訴苦。

「這世上最可怕就是幸福的已婚女人。」

李煥然正在整理照片,他剛從甘肅回來,與一群搞攝影的朋友自駕去拍千年胡楊林,專挑平常人不走的偏僻地方去,帶回照片無數,所以這幾天都足不出戶在整理,聞言頭也不抬道:

「最可憐的是她們丈夫。」

聞樂想一想,說:「也可能他們樂在其中。」

李煥然撐著額頭說:「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聞樂一愣,然後哈哈大笑,撲過去咬李煥然的脖子。

「來,被害人。」

李煥然坐在一張轉椅上,被她撲得往後退出去老遠,椅子在滿是雜物的地面上傾倒,兩人摔到地上,聞樂仍舊壓在他身上,李煥然大叫。

但她仍然不放過他,騎在他身上一定要在他的脖子上留下牙印子。李煥然舉起兩手投降,屋裡只有電腦桌上一盞檯燈亮著,聞樂亂亂髮梢在他皮膚上摩擦,她剛吃過一隻桃子,呼吸裡還帶著粘膩的甜香味,天氣不正常,十月裡還熱得叫人冒汗,他的租屋又太亂,要命的對比出她白色絲襯衫的一絲不苟與格格不入來。

他聽到自己變得短促而粗重的喘息聲,那聲音在窄小的租屋裡產生的迴響簡直是致命的,他決定不再忍耐下去了,翻身把她壓到了自己身下。

聞樂發出一個短暫的聲音,但很快就被他吞進嘴裡,李煥然在家裡光著上身,穿一條寬鬆到危險的運動褲,聞樂覺得他是故意的,這樣她就可以輕易被他若隱若現的流暢腰線誘惑到,而那些一直延展到寬鬆褲腰下的肌肉線條,更是令她無法自制的意亂情迷。

她把手放上去,他身體的某一部分已經如鋼似鐵。

但就是在這樣兩人都要被慾火焚身的緊要關頭,他們還一同開口說了句:

「安全套。」

然後同時笑了出來。

聞樂與李煥然相識於某個無聊的朋友聚會,或許也有有趣的人,但他與她已經看不到了。

他們彼此欣賞,在某方面可謂水乳交融,但聞樂很清楚,李煥然不是個好的結婚對象。

所有年輕攝影師都是不羈的浪子,就像他們拍的照片,再美麗也只能看看,不過聞樂不在意。

聞樂的名言是:結婚殺死原來的你。

他們一拍即合。

***

聞樂得出這個結論是有理有據的,最明顯的參照物就是她的姐姐聞喜。

聞樂從小是看著姐姐為藝術獻身長大的,聞喜八歲就開始學舞,別人舞鞋一兩個月換一雙,她兩個禮拜就能穿爛,姐妹倆睡一個房間,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腳趾,嚇得抱著媽媽說我一輩子都不要學芭蕾。

但聞喜熱愛舞蹈,別人練三個小時就覺得吃足苦頭,她可以在練功房裡從早跳到晚,一個動作反覆上百遍,不但不覺苦,還樂在其中。

聞喜生得清秀,又不愛說話,平時在人群裡並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彷彿聚了光,那張白瓷小臉微微揚起,每一個細微動作都是美。

不要說異性,親妹妹都愛上她。

聞樂十五歲的時候,舞蹈學院匯報演出吉賽爾,聞喜頭次登台領舞。聞樂那時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聞家媽媽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厭的時候,剪個寸短的頭髮,穿男式大襯衫,短褲短得藏到襯衫下頭去,遠看就像光屁股出門,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順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命勉強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賽爾悲傷死去,頓時潸然淚下。

好的藝術都是能夠穿透人心的,無論以何種形式出現。

聞樂滿以為自己的姐姐能夠成為一代大師,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樣,在舞台上盛開許多年,沒想到第二年聞喜就結婚了,從此退隱。

聞樂扼腕。

她完全不掩飾自己對袁振東的不滿之情,婚禮上還敲著他的肩膀說:「把我的姐姐還回來。」

被父母一頓好訓。

袁振東對這個小姨子倒是好脾氣,摟著聞喜一個勁兒地笑,他結婚時整三十歲,真正高大結實,立在身段纖細的聞喜身邊如同一座大山,一隻手總不離開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時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歡撫弄她的頭髮。聞喜從小脾氣好,頭髮也軟,從前盤一個圓圓髮髻,認識袁振東以後就一直散著,任他長長手指繞了一圈又一圈。

李煥然曾經為某雜誌拍過這對知名伉儷,回來一句點評:百煉鋼化繞指柔。

聞樂嗤之以鼻:「肉麻當有趣。」

李煥然也有些好奇,半夜耳鬢廝磨的時候問她:「難道他們都是在人前做戲?」

聞樂又維護家人:「平時也這樣。誰做戲一做做十年?」

李煥然頓時唏噓:「竟然真有人可以熱烈十年。」

聞樂咳嗽一聲:「奇葩。」

聞樂與李煥然一樣都是感情的悲觀主義者,覺得愛情是流星一樣不可捉摸以及易逝的東西。聞樂有過初戀,十六歲到二十六歲,十年,兩人是同學,大學時對方選了醫科,分手前跟她說他加入無國界醫生團體自願去津巴布韋一年,她感動得眼淚汪汪,機場告別時還與他抱頭痛哭,對他說你放心,我等你回來結婚。沒想到三個月以後就有人在市內看到他派發喜帖,當然,喜帖上的新娘不是聞樂。

聞樂有半年除工作以外不肯出門見人。

聞喜急得團團轉,袁振東都看不過去了,蹲在小姨子面前說:「姐夫替你去出氣。」

聞樂仰頭躺在姐姐家庭院裡的躺椅上,用一本書蓋住臉正似睡非睡,聞言差點跌下來,氣咻咻道:「都半年了你才說這句話?」

袁振東撓撓頭:「我以為漂亮女孩子都會很快恢復。」

聞樂張大嘴,對聞喜揮手:「姐,你老公對我說甜言蜜語。」

聞喜也走過來蹲下:「不如讓他為你安排新一輪約會。」

聞樂最吃不消這對夫妻同心同德的樣子,就連他們養的金毛狗都來湊熱鬧,一式一樣蹲到一起看著她,她哭笑不得地揮動雙手。

「走開走開,我才不要姐夫安排,他的朋友都可以做我叔叔。」

袁振東傷心,拉著聞喜的手說:「樂樂嫌我老。」

還要聞喜安慰他:「我不嫌棄你。」

聞樂仰天長歎,立刻決定恢復社交生活,當晚就遇見李煥然。

李煥然汗津津地躺在聞樂身邊,眼裡仍有尚未褪盡的情慾。

他把嘴唇貼在聞樂臉頰上,低聲笑:「真要多謝袁先生與袁太太。」

他呼出的熱氣讓聞樂半邊臉都是麻癢的,她輕哼著笑出來:「嗯,我替你轉達。」

兩人不再作聲,聞樂翻個身,把後背貼在李煥然的胸口上,她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心臟和他重疊在一個位置上,此起彼伏地跳著。

這個姿勢讓兩個人都感到舒適,李煥然收攏手臂,讓聞樂靠得更緊一些,然後閉上眼睛。

他聽到聞樂歎氣,她說:

「可是我有些擔心他們倆。」

***

「擔心什麼?」

「他們至今沒有孩子。」

李煥然想一想,因為對那對夫妻感覺實在好,難得沒有冷嘲熱諷,只說:「大概是不想讓第三者打擾他們的二人世界。」

聞樂卻噴笑出來,用力拍打他的手背。

「哪對恩愛夫妻不想要一個孩子!」

李煥然吃痛,大叫收回手:「聞樂你簡直野蠻人。」

聞樂翻個身把手放在他的危險部位:「有膽再說一遍。」

李煥然正是年輕而敏感的時候,被她這樣惺忪作態的一抓,立刻又有了反應,雖然還在叫,但聲音已經變了樣,深深吸口氣,眼睛都半瞇了起來。

聞樂好氣又好笑:「你這個禽獸。」

他抓住她的手,讓她十指再圈緊一點,低聲喘息道:「正好配你這個野蠻人。」

等聞樂從李煥然那張宜家單人床上下來的時候,都是第二天中午了。

她是被自己的手機鈴聲驚醒的,迷迷糊糊從包裡翻出來要接,那頭已經掛斷了。

她打開看,三個未接電話,都是袁振東打來的。

聞樂愣一愣,第四個電話就打過來了,然後手機屏幕一閃,接著就是一片漆黑。

她的手機沒電了。

聞樂叫了一聲。

李煥然驚醒,迷迷瞪瞪坐起來:「怎麼了?」

「手機,你的手機呢?我要打電話。」

李煥然頭髮凌亂眼神茫然地看著她,跟著重複了一遍:「手機?」

這個男人沒有睡醒的時候等同於無知幼兒,閒來無事的時候還覺得可愛,真要派他用處了簡直能要人命。聞樂乾脆地閉上嘴,自力更生地開始翻找他的手機。

李煥然獨居,三十多平方米的小一居,進門就是桌椅床,但真是亂。沙發上堆滿了換下未洗的衣服,空啤酒罐四處可見,垃圾從牆角的紙簍裡漫出來,幾個開著口仍有殘渣在裡面的泡麵桶滾落在地上,與吃空的比薩紙盒子擠在一起,牆上已經沒有一塊完整的地方,到處貼滿了海報與照片。聞樂撲在沙發上將李煥然的外套褲子一頓翻,卻哪裡都找不到他的手機,她站起來環顧四周,突然一陣不敢相信。

這就是她在夜裡覺得像天堂一樣的地方?

幸好李煥然已經清醒了,坐起來一邊套他的運動褲一邊說:「我手機在攝像包裡,不過也幾天沒充電了。」

聞樂找出來看,果然也沒電了,幸好李煥然還有充電器,插上就能用了。她打電話給姐夫,袁振東立刻接了,語氣很緊張:「誰?」

聞樂趕緊解釋:「是我,樂樂。我手機沒電了,姐夫你找我?」

袁振東如遇救星,立刻說:「樂樂,你姐在你那兒嗎?」

「不在啊。」

「她不見了。」

聞樂匪夷所思:「你確定?」

「我出差回來家裡一個人都沒有,她手機都在桌上。」

「順順呢?」

「也不在。」

聞樂咳嗽一聲:「她是去遛狗了吧?」

「遛到中午?」

「或許她迷路了。」

袁振東怒了:「她迷路狗也知道回家啊!」

聞樂想想也是,突然心裡一動,直接問:「你跟她吵架了?」

袁振東不說話了。

聞樂沒好氣地:「所以她離家出走了?」

袁振東沮喪地:「你不知道事情經過。」

聞樂已經在穿衣服,一隻手拎著自己的襯衫夾著電話說:「你等我,我過來找你。」

聞樂在去見袁振東之前先回了自己的住處,她得換套衣服,然後給手機充上點電。

夫妻吵架是常事,不吵才可怕,聞喜脾氣是好的,但脾氣好不代表她沒脾氣,聞樂也見過她發怒的樣子,照樣是只雌老虎。

以前她還擔心:「姐夫那麼高大,真吵起來一定是你吃虧。」

直到看到袁振東手背上脖子上被咬出來的牙印子,那是真咬,血都出來了,連腫一個星期,袁振東不得不大熱天把襯衫扣到喉嚨口,還對小姨子訴苦:「再狠一點就到大動脈了。」

聞樂那時候才十九歲,看得心裡發怵,還要力挺自己姐姐,假裝鎮定地回答:「打是親罵是愛,最愛就是咬一口,我們家的女人都這樣。」聞喜在旁邊笑嘻嘻,仍舊是溫文爾雅的模樣,一點都看不出下過那樣的狠手。

他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她一點都不為聞喜擔心,就連她都受姐姐影響,與男友情到濃時,只想著咬一口才過癮。

佳利行是做地產的,員工住宿也有福利,她與兩個同級的女同事住三室兩廳的酒店式公寓,就在市中心,條件當然比李煥然的租屋好得多,但她不打算把他帶回來。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她不想讓別人看輕。

說到底,李煥然也不是她的正式男友,他們只是各取所需的關係,她不打算把他介紹給任何人。

聞樂下了出租車,步子匆匆地往小區裡走,剛走到中心花壇就停下了,睜大了眼睛叫:

「姐!」

***

聞喜被一堆老人孩子圍著,一點都看不出離家出走的淒涼,聞樂奔過去,正看到順順在表演它的絕技——在地上緩緩打滾。

聞樂掩面不忍。

真是什麼人養什麼狗,聞喜反射弧長,養的狗也不機靈,人家金毛會叼飛盤會分左右爪子與人握手,最差也能替主人叼雙拖鞋。她養的順順只會打滾,還滾得不甚敏捷,肚皮朝天的時間極長,簡直不堪入目。

聞喜已經看到妹妹,站起來跟她打招呼。

「樂樂。」

聞樂一手牽起順順,不讓它繼續丟人現眼下去,另一手抓住姐姐,一路衝進電梯才氣咻咻問:「出什麼事了?姐夫欺負你?你幹嗎要帶著順順離家出走?」

聞喜眨眨眼,她生得小巧,聞樂十五歲就比她高出許多,從前聞樂到舞蹈學院去找她,練功房外聽到男孩子說:「看到聞喜就想背著她走。」

旁邊人附和:「總覺得她弱不禁風。」

所以聞喜從小到大一路被異性關照,個個發自內心,都覺得應該多照顧她一點。引得她身邊許多同性飽含酸味地評價:「男人眼裡只有聞喜是女人。」

但真正的聞喜並不像外表這樣柔弱,至少從前不是。聞樂與姐姐十幾歲就到上海讀書,一直住宿,小時候有事都是姐姐為她出頭。她還記得當年她被人誣賴考場作弊,差一點被取消保送入重點高中的資格,聞喜硬是跟了校長一個星期為自己交涉,每天一早就站在校長辦公室外頭,不被接見又在放學時立在校門口等,每次只重複一句話:

「我妹妹絕不可能作弊,請給她重考機會證明清白。」

還有她剛進芭蕾舞團的時候,不知被多少人暗地排擠,她回來說一句:「失敗不可恥,認輸才可恥。」然後隔年就升了領舞。

她有一種安靜的執拗,比任何大吵大鬧都更有力量。

可自從嫁給袁振東之後,聞樂覺得自己姐姐越來越有心智退化的趨勢,許多事想法簡單得像個孩子。當然,能夠十年如一日地活得像個孩子是幸福的,因為一個女人只有有人想去依靠並且那個人足夠強大能夠讓她依靠才有資格孩子氣。就像聞喜,結婚十年,現在跟人說話,臉上總像是帶一點茫然之色,反應常常慢半拍,口頭禪是:「那我問一下我老公。」

聞樂是習慣了在職場上東擋西殺的,與人說話聽三分想七分,坐進會議室兩眼一股凌厲氣,轉頭再看自己老姐,少不得一股悲涼,也不知道是同情她還是同情自己。

聞喜回答:「我只是來找你聊聊。」

「你連手機都沒帶出來,姐夫打爆我的電話。」

聞喜點點頭:「我想安靜安靜。」

聞樂噤聲。

她肯定這次是大問題。

姐妹倆開門進屋,週日,聞樂的兩個室友都不在,客廳裡空空蕩蕩的,地板擦得發亮。

聞樂關上門:「你可以跟我說了。」

聞喜看看她:「你不要換件衣服?襯衫上都是灰印子。」

聞樂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然後想到昨晚在李煥然家地板上的激烈。

她立刻就臉紅了。

聞樂進臥室去換衣服,她脫了襯衫,又彎腰把手機插上電,然後遲疑了一下,想要不要給袁振東發個消息。

但她只用了一秒鐘就放棄這個念頭,她決定先聽姐姐把事情說完,無論如何她要站在自家人這一邊。

聞喜的聲音從外頭傳進來:「這麼乾淨,誰做的家務?」

「清潔工。」聞樂回答。

這句話又讓她想到了李煥然那間凌亂無比的租屋,真該給他找一個鐘點工人,但那不是她該管的事情。

李煥然在某些方面像只敏感的刺蝟,他上一個女友趁他工作時拿鑰匙進屋替他徹底清潔屋子,他回來大發雷霆,說她試圖掌控他的生活,直接與她分手。

聞樂從別人那裡聽說這個故事,當時就想,這年代誰還做田螺姑娘誰就是傻子。

她換上簡單的家居服,走出來跟姐姐說話。

「好了,現在可以說了。」

***

聞喜開口,眼睛卻看著窗外頭。

聞樂所住的公寓在二十七層,又在小區當中,看出去密密麻麻全都是一式一樣的大樓和窗戶,談不上任何風景,但聞喜就是不把目光調回來。

氣氛凝重,聞樂心中不祥的預感越來越重,她勉強笑道:「到底怎麼了?姐夫欺負你?沒有接你的電話?還是說錯話讓你生氣?」

聞喜用一種並沒有太大起伏的聲音說:

「振東在外頭有人。」

聞樂臉上的表情完全僵住,然而眼睛卻出賣她的心聲。

聞喜卻在此時把臉轉過來,與她目光相對,數秒之後突然垂下眼笑了。

「看,連你都覺得終於來了。」

「……」

聞樂突然覺得姐姐纖細身體已經無法支撐坐姿,驚嚇中起身過去坐到她身邊,一把摟住她的肩膀。

她連「事情究竟是怎樣」都無暇說,開口就是:「姐,無論如何我都站在你身邊。」

話雖這樣說,但所受的衝擊卻讓她聲音都變了調。

還要聞喜反過來安慰她,抬手按在妹妹的手背上:「樂樂,不要害怕,這樣的事在世上每天都重複一億遍。」

聞樂吸口氣,要自己冷靜下來,再開口直奔主題。

「你怎麼發現的?」

這句話說出口,她也覺得吃驚。

袁振東是個太好的姐夫,這些年對她十分親厚,傻子都明白這叫愛屋及烏,但聞喜說他有二心,她竟沒有一點質疑。

聞喜說得不錯,就連她都覺得這件事終會發生,太美的東西總讓人覺得不真實,這對完美夫妻突然發生事故,她完全沒有「怎麼可能?」的感覺,她只覺得「終於來了」。

聞喜輕聲道:「對方上門來見我,要我讓位。」

聞樂只覺得一股濁氣倒灌上腦門,整張臉猛地漲紅,呼一聲站起來猛拍桌子:「有這種事情!哪來這麼囂張的小三,簡直無恥!」

聞喜拉住她:「你不要激動。」

聞樂匪夷所思:「不要激動?我聽得都要腦充血,走,我們去找袁振東理論!」

「現在不,我需要一點時間回神。」

是真的,聞喜早晨開門見到那個年輕女孩子,驕傲又美麗的臉,從上往下又自下而上地打量她,她都不用多說一個字聞喜就明白一切,她有一種臉上被人迎面拍中的感覺。

她覺得自己的靈魂至今不知在哪個太虛空間震盪,實在不宜處理任何事情。

但她仍舊記得早晨那短短十幾分鐘發生的一切,那女孩打量完她,用一種輕蔑語調說:「原來不過如此。」

聞喜與她面對面,奇跡一樣,外表居然還能保持鎮定。

她只記得她真正年輕。

她甚至可以在晨光中看到她臉上細密的茸毛,她幾歲?十九?二十?是可以任性以及不顧一切的年紀,因為覺得青春正長,而且永無止境。

其實都是幻覺。

她還看到她插在口袋裡的兩手握成了拳頭,肩膀繃得緊緊的,一條腿一直在不自覺地小幅度晃動。

她很緊張。

聞喜回想自己的少女時代,她問自己可曾這樣不顧一切,答案是沒有。

聞喜入定那樣,對方反而忐忑起來,換一隻腳重心站立,提口氣又道:「你知道我是誰吧?布魯斯一定對你說起過我。」

聞喜要隔一秒才想起布魯斯是袁振東的英文名,袁振東在外資企業工作,辦公室名牌都用布魯斯袁,但他在家裡從來不說洋文。他還曾說過自己在加拿大讀書的時候叫傑克,然後到美國進的頭一個公司又自稱丹尼。

中國男人的洋名字總是隨意到俯仰皆同,袁振東說他在大學裡認識十八個傑克,然後到美國又連相熟的唐人街中餐館幫工都叫丹尼。

所以他見她第一面就鄭重重複:「聞喜,我叫袁振東,振作的振,東方的東,請叫我振東,務必。」

她這樣一叫就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