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
終結遊戲·胡德

  到家時已經幾近午夜,我習慣性地走進廚房,瞧瞧麗塔有沒有給我留些吃的。然而不管我看得多仔細,都沒瞧見剩菜,甚至連塊比薩都沒有。我認真翻了一通,徒勞而返。櫃子上沒見著特百惠保鮮盒,灶台上空空如也,冰箱裡也沒有裹著保鮮膜的碗,就連桌子上的零食都沒了。我搜遍整個廚房,卻完全沒見到任何可食用物品的蛛絲馬跡。

  不過相對而言,這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悲劇。畢竟每天都會發生更糟的事兒,例如我認識多年的卡米拉·菲格,她就剛遇到一件。我真該對此略感悲痛,可我現在很餓,麗塔又沒給我留吃的,在我看來這事兒更令人心碎。一項經年累月的偉大傳統離我而去,一個不言而喻的重要規則與我告別,要知道我曾靠它們熬過眾多考驗,還有比這更令人悲傷的嗎?德克斯特沒飯吃,一切還有什麼意義?

  然而這時,我注意到餐桌下的椅子被人抽出來,以一個隨意的角度放在那兒,旁邊散落著麗塔的鞋。桌上依舊堆滿了她的文件,椅背上胡亂搭著她的衣服。廚房另一頭的冰箱上貼了一枚黃色方形磁貼,我過去看了一眼,一張便箋,估計是麗塔寫的,雖然潦草的字跡與她平日工整的筆跡截然不同。便箋被貼在冰箱門上,寫道:「布萊恩打電話過來——你在哪兒呢?!」她把布萊恩的「B」寫了兩遍,把最後一個字母寫了三遍,還寫歪了;筆尖寫到一半兒時滑了出去,在紙上划出一個小口兒。

  儘管只是一張黃色的小便箋,其中隱含的線索卻讓我停下來。我拿著便箋在冰箱旁駐足片刻,明白自己為何感到困擾。原因肯定不是上面潦草的字跡,麗塔無疑只是累了。最近她上班時一直在與年度危機戰鬥,每一天都在神經緊繃地工作,然後穿過邁阿密酷熱擁擠的夜晚,接回三個孩子,再帶他們去漢堡店,想必她已被折磨得精疲力竭。這足以讓任何人緊張、勞倦,進而……進而失去準確寫出字母「B」的能力?

  根本講不通。麗塔為人一板一眼,神經質般地整潔有條理。我十分欽佩她這一點,單純的疲勞與沮喪從未令她對恪守規矩的熱情減退。她這輩子曾遇到許多艱辛,例如她災難性的首次婚姻——嫁給一個嗜虐的癮君子——可她總有辦法處理生活的暴力混亂,使其歸順,以及清潔牙齒,把要洗的衣服放進籃子。於她而言,亂寫便箋、任由鞋和衣服散放在地板上非常不符合她的性格,這清楚表明,呃……表明什麼?

  上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一杯滿溢的葡萄酒——酒會溢出來說明她上次喝了不只一杯?今晚也是相同的原因?

  我走回到餐桌旁,低頭瞧了瞧麗塔坐過並丟下鞋的地方,開始以訓練有素、技術高超的法醫技術人員身份展開調查。左腳鞋的傾斜角度表明物主缺少運動控制力,歪掛的上衣則明確指出物主抑制力下降。不過,為了科學證實我的判斷沒錯,我走向後門的扣蓋大垃圾桶。桶裡面,凌亂的紙巾與垃圾信件之下,一個不久前還裝著紅葡萄酒的空酒瓶出現在桶內。

  麗塔向來熱衷於再利用——但現在垃圾桶裡卻出現一個空酒瓶,上面還蓋著紙。我確定我沒見過這酒瓶滿的時候,而我平日又對廚房裡的東西瞭如指掌。一整瓶梅鹿輒,想來這東西不管在廚房哪個地方都會十分醒目,可我卻沒見過它。這表示要麼麗塔花心思把它藏起來了——要麼她今晚買回來,直接坐著喝光了,忘了再利用。

  上次她工作我訂比薩那天,她喝了一杯,這回可不一樣,一整瓶——更糟的是,她喝酒時我不在家,孩子們沒人管,沒人保護。

  她喝得太多,也太過頻繁。我原以為她只是小酌一杯,處理眼前臨時的壓力——然而情況遠不止於此。難道說某個未知因素令麗塔驟然化身酒鬼?若真如此,我難道不該對此採取行動?還是靜觀其變,直到她開始缺勤工作,疏忽孩子?

  就在這時,像是證明我的看法似的,走廊另一頭傳來莉莉·安的哭聲。我連忙走進臥室,走向她的嬰兒床。她蹬踹小腿,舞動手臂。我把她從小床上抱起來,一眼便看出原因。尿布鼓起,抵上睡衣,滿得快溢出來了。我瞥了眼麗塔,後者正面朝下趴在床上打鼾,一條胳膊伸在頭頂,一條胳膊壓在身下。莉莉·安的哭鬧顯然未能滲入她的夢鄉,她沒給寶寶換尿布就睡著了。一點兒都不像她——這下都不是秘密了,她確實飲酒過度。

  莉莉·安更用力地蹬了蹬腿,哭聲也拔高幾度。我把她抱到尿布台上。小傢伙的問題清晰明了,我能輕鬆應對,而麗塔的,我恐怕得好好想一想。但現在夜色已深,不適合思考了。我給寶寶換上乾爽尿布,搖著她,直到她不再哭鬧,重回夢鄉,再將她放回嬰兒床,然後爬上我自己的床。

  麗塔仍是先前的造型。她一動不動地趴在那兒,把床占去2/3。要不是她在打鼾,我真以為她已經死了。我低頭看著她,不明白這面容姣好、髮絲金黃的腦袋究竟出了什麼事兒。她一向可靠,可預測,可信賴,從未偏離自己的基本行為模式。我決定與她結婚的原因之一便是我幾乎可以準確預測她會做什麼。她就像一套完美的鐵路玩具組合,日復一日地沿著相同的軌跡,經過相同的風景,呼嘯前行,永不改變。

  可現在——出於某種原因,她顯然已經偏離了正軌。想到自己還要處理這件事兒,我忽然覺得不太舒服。我該強行介入嗎?迫使她去參加嗜酒者互戒會?威脅她離婚,把孩子們丟給她照顧?對我來說那完全是未知領域,是高等婚姻教學大綱裡的教條,是人類研究領域裡的研究生課程,我幾乎對此一無所知。

  但不管答案是什麼,今晚我都不打算想了。我工作一整天,還不得不對付「幽靈博客」、嗚咽的同事與白痴警探,我已經精疲力竭,腦子裡積滿了麻木厚重的「疲勞雲」。在我做其他事情之前,我得先睡一覺。

  我把麗塔推向她那側,然後鑽進被子。我需要儘可能多的睡眠。就這樣,我剛沾到枕頭,便立刻失去了意識。

  7點鬧鐘響起,我「啪」的一下關掉鬧鐘,莫名覺得萬事大吉了。昨晚上床時,我滿心憂愁:麗塔、「幽靈博客」、卡米拉·菲格——可夜裡不知來了什麼,所有煩躁一掃而空。是的,問題還在,但我會處理好。以前如此,這回也一樣。我知道這反應不合邏輯,但我確實感覺一身輕鬆,全無昨晚的疲憊焦慮。我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也許是深度無夢睡眠的效果。總之,我一覺醒來便進入新世界,在這裡無腦樂觀是普世常識。不是說我聽見小鳥在金燦燦的曙光裡歌唱,但我確實聞到廚房飄來咖啡與培根的香味,這可比我聽過的鳥叫棒多了。我沖了澡,穿上衣服,來到餐桌旁。荷包蛋早已等在盤子裡,旁邊還有三片培根與一大杯香濃熱咖啡。

  「你昨天回來得太晚了。」麗塔邊說,邊往鍋裡打入一個雞蛋。不知怎麼的,她的話聽起來像在指責我似的。但這說不通,所以我將其判定為喝酒太多的殘留影響。

  「昨晚卡米拉·菲格被人殺了,」我回道,「我的一個同事。」

  麗塔握著鍋鏟,回身看向我。「所以說,你在工作?」她問。喝酒太多的影響依然在她的聲音裡作祟。

  「嗯,」我說,「發現她時就很晚了。」

  她盯著我看了一會兒,最後搖搖頭。「解釋得通,不是嗎?」她說,可看我的表情卻像我什麼都沒解釋一樣。

  我感到有點兒不自在,她幹嗎這麼盯著我?我低頭瞅了瞅,看看自己是不是忘了穿褲子,但我確實穿了。我抬起頭,她仍盯著我。

  「有什麼問題嗎?」我問。

  麗塔搖搖頭。「問題?」她翻眼看向天花板,說,「你想知道什麼問題?」她不耐煩地叩著一隻腳尖,叉腰瞪著我。「你怎麼不告訴我有什麼問題,德克斯特?」

  我驚訝地看著她。「呃,」我不知道這種時候該說什麼,「據我所知,沒有問題。我是說,沒有任何不尋常的事兒……」即使在我看來,這都算不上一個有效的回答,而麗塔顯然贊同我的想法。

  「噢,很好,沒有問題。」她揚起一邊眉毛,繼續瞪我。哪怕我剛剛的回答已經如此無力,她仍像在期待更多解釋似的不停叩腳尖。

  我瞄了一眼她身後的爐子。鍋裡升起油煙,可那裡本該只有噴香的蒸汽才對。「呃,麗塔?」我小心翼翼地說道,「我覺得有東西煳了。」

  她朝我眨眨眼,明白我的意思後「唰」地轉向爐子。「噢,見鬼,瞧瞧,」說著,她舉起鍋鏟向前傾身,「不,見鬼,瞧瞧時間。」麗塔拔高的嗓音裡又多出一種情感,想必是挫敗。「該死,為什麼不——就不能——科迪!阿斯特!吃早飯了!馬上!」她刮下煳掉的煎蛋,又扔進鍋裡一小塊黃油,再打入兩個雞蛋。一系列動作迅速靈活,一氣呵成。「孩子們!吃飯!馬上!」說著,她又瞪了我一眼——低頭看著我,猶豫片刻,說,「我只是——我們需要……」她搖搖頭,彷彿忘了該怎麼用英語說話似的。「我昨晚沒聽見你回來。」最後她輕聲吐出這句。

  我本可以說,就算女王的御用高地軍團昨晚吹著風笛從我家穿房而過,你可能都聽不見,可我現在不知道她想聽什麼,再者說何必為了尋找答案而毀掉一個美好的早晨呢。何況我現在滿嘴蛋黃,吃著東西說話太粗魯了。於是我就這麼微笑著吃完早餐,不去理會她。她期待地又看了我一會兒,但這時科迪與阿斯特拖著步子走進餐廳,麗塔只得轉身去把他們的早餐端上桌。度過極度完美的尋常早晨,我開車駛上擁擠的馬路,起床時縈繞在我心頭的莫名希望再一次閃爍起微光。

  即使在大清早,邁阿密的路況也比其他城市險峻。這裡的司機起床更早,行為更糟。或許不間斷的明媚日光令大家意識到他們本可以去釣魚或者去海灘,而非慢悠悠地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去做泯滅靈魂、暗無天日、入不敷出的無聊工作。或許這只是超強效邁阿密咖啡帶來的附加效果。

  不管原因如何,我就沒見過哪天早晨的路上不是殺氣騰騰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人們大聲鳴笛,互豎中指。去帕爾梅托高速公路的立交橋上,一輛老式別克追尾了一輛新式寶馬。互毆一觸即發,路過的人紛紛減速圍觀或者朝打架的兩位大喊大叫。為此我又多花了10分鐘才穿過混亂,重回上班之路。一想到上班後要面對的事兒,眼前這些似乎算不上什麼。

  由於我依然蠢兮兮地覺得歡欣鼓舞,今天我沒喝警局裡的毒咖啡——以往都會喝,畢竟那能幫我扼殺腦內的雜音,或者扼殺我本人。我徑直走進辦公室,德博拉早已等在那裡。她癱坐在我的椅子上,看起來就像國家憤怒孕育基金會的海報女郎。她的左手依舊打著石膏,只是石膏表面已非原本那樣明亮乾淨。她倚著我桌上的記錄冊,還撞翻了我的筆筒。不過想想看,人無完人,何況今早如此美好,於是我就隨她去了。

  「早上好,老妹。」我愉快地說道。這似乎進一步冒犯了她。她做了個鬼臉,不屑地搖搖頭,彷彿今早好與壞都無關緊要、令人憤怒。

  「昨晚怎麼樣?」她的語氣較平時更嚴厲,「與另外兩起相同嗎?」

  「你是問卡米拉·菲格?」我問。現在她幾乎在咆哮了。

  「我他媽的還能問什麼?」她說,「見鬼了,德克斯特,我得知道——相同嗎?」

  我坐到辦公桌對面的摺疊椅上,覺得自己真的很高尚。要知道黛比坐著我的椅子,我坐的這個椅子又不太舒服。「我認為不同。」聽到我的話,德博拉長吁了一口氣。

  「媽的,我就知道。」說著,她坐直身子,熱切地看向我,「哪兒不同?」

  我抬手示意她慢慢來。「算不上令人信服的區別,」我說,「至少胡德警探不這麼認為。」

  「那傻×兩腳並用都找不著路,」她厲聲道,「你發現了什麼?」

  「好吧,」我說,「死者表皮有兩處傷口。因此現場出現一些血跡。呃,屍體的擺放方式也不太準確。」她期待地看著我,於是我繼續說道:「我,呃,我認為外傷成因不同。」

  「怎麼不同?」她問。

  「我認為是其他東西造成了傷口,」我說,「好像,不是鎚子。」

  「那是什麼?」她問,「高爾夫球杆?別克轎車?還是什麼?」

  「我猜不出來,」我說,「可能是圓面物體。或許……」我猶豫半秒,哪怕只是大聲說出來都讓我覺得自己在妄想。可黛比眼中的期待正在轉變為暴躁,於是我說:「或許是棒球棍。」

  「好吧。」然而她看我的表情依舊沒變。

  「嗯,放置屍體的方式確實與過去不同。」我說。德博拉繼續盯著我,見我不再說話,她皺起眉頭。「就這些?」她問。

  「差不多,」我回答道,「我們得等屍檢結果出來才能確定。不過其中一個傷口位於頭部,我想當時卡米拉已經失去意識,或者死了。」

  「那屁用沒有。」她說。

  「德博拉,另外兩名受害人根本沒出過血。前兩起案子中,兇手始終在謹慎地保證受害人清醒——他甚至從未弄破過受害人的表皮。」

  「這話永遠沒法兒說給上面聽,」她說,「媽的現在全警局都想把我腦袋插在棍子上,假如我不能證明自己抓對了人,我就完了。」

  「我證明不了什麼,」我說,「但我知道我說得對。」她歪頭不解地看著我。「你腦中的聲音說的?」她小心問道,「你能讓他多告訴你一些嗎?」

  德博拉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後,我曾試圖向她解釋黑夜行者,告訴她我之所以能多次「預知」兇手,是因為我體內擁有相似的靈魂。但顯然我根本沒講明白,因為她依然覺得我曾進入某種恍惚狀態,並與彼岸的某個人遠距離交談。

  「那可不是通靈板。」我回道。

  「是茶葉占卜還是通靈板都無所謂,」她說,「讓他說點兒我能用得上的東西。」

  然而不等我開口,釋放壓抑的暴躁反駁她,門口就傳來一陣聲勢浩大的腳步聲,一大片陰霾籠罩了我殘存的美好清晨。我環顧四周,對方本身無疑便是所有美好的終結。

  胡德警探倚上門框,露出他最噁心的微笑。「瞧瞧,」他說,「喪家犬。」

  「瞧瞧,」黛比厲聲回敬,「會說話的渾球兒。」

  胡德似乎沒太受傷害。「負責主管你的渾球兒,親愛的,」他說,「找出真正警察殺手的渾球兒,不是只會在《早安美國》亂放屁的某人。」

  德博拉漲紅了臉;胡德的話很不公正,但不管怎樣戳中了要害。值得讚揚的是,黛比立刻做出了反擊。「你派搜索隊也找不到你自己的老二。」她說。

  「而且那將演變成一場小型聚會。」我開心地補充道;畢竟,家人就得黏在一起。

  胡德瞪我一眼,笑容越發燦爛,也越發猥瑣。「你,」他說,「現在跟這起案子沒關係了。跟你那個好萊塢妹妹一樣。」

  「真的?」我問,「因為我能證明你錯了?」

  「不,」他說,「因為你現在——」胡德頓了頓,琢磨該用什麼詞兒,接著像品嚐美味似的慢慢說道,「——是調查嫌疑人。」

  我已準備好尖酸機智的台詞,不管他說什麼都可以抽在他臉上,然而聽完這句話,我卻不知所措。「嫌疑人」,警察用語,代指「我們認為你有罪,並會證明你有罪」。驚駭之下,我愣在那裡,直直盯著他,發現自己面對謀殺調查,根本想不出任何聰明的回答——尤其在我根本沒犯罪的時候。我的嘴張開又閉上幾次,模樣想必與釣上岸的深水石斑魚無異,但是發不出任何聲音。幸運的是,德博拉替我站了出來。

  「你不動腦,跑這兒拉什麼屎?理查德。」她說,「你不能因為他知道你是白痴就趕他走。」

  「噢,別擔心,」他說,「我有充分的理由。」若你瞧見他說話的樣子,你恐怕會覺得他是世上最快樂的人——但你很快就不這麼想了,因為另一個人也走進了我的辦公室。

  隨後進來的傢伙似乎這輩子一直在等待這一刻,等待線索,幫他走向戲劇性的一刻。胡德吐出的最後兩個字還在空氣中迴蕩,走廊裡已傳來笨重沉穩、極富節奏的腳步聲,接著,真正最開心的人出現了。

  我說「人」,但事實上對方只有3/4是有血有肉的智人。隨著他的步子咔嗒作響的假肢表明曾經鮮活的雙腳已經不在,本該長著雙手的地方出現的是一對閃光的金屬鉗子。牙依然是人類的牙,而且此刻,每顆牙都在彰顯自己的存在。他走進屋,遞給胡德一個大馬尼拉信封。

  「謝謝。」胡德說,而多克斯警長只是點點頭,眼睛一直盯著我,滿臉超自然的幸福微笑,令我滿心恐懼。

  「這他媽是啥?」德博拉問。胡德沒回答她,只是一邊搖頭一邊打開信封,掏出一張8英吋照片似的東西,扔到我桌上。

  「跟我說說這是誰?」他問我。

  我伸過手拿起照片,開始並沒認出是誰,然而越看越覺得莫名地不安,覺得自己精神錯亂,照片上的人真的很像我!我慢慢喘口氣,又瞅了瞅,心想,就是我!但就算事實擺在眼前,這事兒也不可能。

  確實是我。是德克斯特:沒穿襯衫,側身對著鏡頭,不遠處的人行道上躺著一具屍體。我不記得自己曾在那裡扔下一具屍體,這個念頭最先浮上腦海……我看著自己赤裸的上身,隨後想到,我可真帥!當然承認這點對我而言也沒有任何好處。絶佳的肌肉線條、肌肉形狀——腰部不見一絲多餘的贅肉,如今我的身材可沒這麼好了。所以拍照時間大約是一兩年前——仍舊無法解釋多克斯為何如此高興。

  拋開自戀情緒,我試著關注照片本身,畢竟對我而言這代表著實際的威脅。可我什麼都想不起來。照片沒提示拍攝地點,也沒提示拍照人身份,我抬頭看向胡德。「從哪兒弄來的?」我問。

  「照片你認識嗎?」胡德問。

  「從沒見過,」我說,「但我覺得拍的是我。」

  多克斯「咕嚕」一聲,估計是在笑。胡德點點頭,好像他的石頭腦袋真想到了什麼似的。「你覺得。」他說。

  「沒錯,我覺得,」我說,「你該自己看看,不會讓你自慚形穢的。」

  胡德又從信封裡掏出一張,丟到桌上。「這張呢?」他問,「也覺得是你嗎?」

  我瞧了一眼。這張照片與第一張背景相同,只是我距屍體又遠了一點兒,正在穿襯衫。新線索聚到一起,研究一番後,我認出安傑爾·巴蒂斯塔的後腦勺。他正彎腰調查地上的屍體,我頭頂的小燈泡總算亮了。

  「噢。」我說,心頭如釋重負。照片上抓拍的不是用套索執行道德制裁的德克斯特,而是工作中的德克斯特,我只是在幹活兒而已。這很容易解釋,甚至可以證明,我擺脫釣鉤了。「我想起來了。這大概是兩年前,自由城的一個犯罪現場。槍擊案——三名受害人,現場亂成一團。我的襯衫沾到了血。」

  「啊哈。」胡德說。多克斯則搖搖頭,依舊笑容滿面。

  「嗯,」我說,「偶爾會出這種事兒。為防萬一我總會在包裡預備一件乾淨襯衫。」胡德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我聳聳肩。「所以我就換了件乾淨的。」我說,希望我的話他聽得明白。

  「好想法。」像在贊同我所說的常識似的,他點點頭,又扔到桌上一張照片。「這個呢?」

  我拿起照片。上面還是我,明顯是我。一張側面面部特寫。照片上的我望著遠方,眼中透出莊嚴的渴望,估計當時馬上要吃午餐了。我的臉上長了點兒胡楂,前兩張照片裡的我可沒這樣,所以這張的拍攝時間應該與之前的不同。由於鏡頭緊貼在我的面部,完全看不出其他線索。往好了想,這也表示這張照片同樣無法證明任何於我不利的事情。

  於是我搖搖頭,把照片扔回桌上。「拍得非常好,」我說,「告訴我,長官,你覺得一個人還能長得再帥點兒嗎?」

  「是啊,」胡德說,「我也覺得真他媽太有意思了。」他又扔了張照片。「拿這張樂和樂和,臭小子。」

  我拿起照片。依然是我,不過這次我與卡米拉麵對面站著。她臉上的崇拜之情難以言喻,愛意溢於言表,即使不說,胡德這種呆子也看得出來。我盯著照片,尋找線索,總算認出裡面的背景。是在火炬雕像旁拍的,發現貢特爾警員屍體的地方。可那又怎樣?這愚蠢的大塊頭幹嗎要給我看我的照片,就因為我長得好看?

  我把照片丟回到桌上,和其他照片放在一起。「我不知道我這麼上鏡,」我說,「我能留著它們嗎?」

  「不能。」胡德說。他彎腰去夠桌上的照片,沒洗澡的臭味兒與廉價的香水味兒熏得我差點兒窒息。胡德攏起照片,塞回到信封裡站直身子。

  等胡德與我重新拉開幾英吋的距離,我才又開始喘氣。介於好奇已開始在我體內沸騰,藉著這口氣,我問了句實際性的問題。「照片很棒,」我問,「所以呢?」

  「所以?」胡德說。多克斯沒了舌頭的嘴又愉悅地哼了幾聲。他沒吐出切實的字,但混亂的音節明顯流露這樣一句弦外之音——「抓到你了」。我不喜歡這動靜。「你對自己女朋友收集的照片,就想說這一句?」

  「我結婚了,」我說,「沒有女朋友。」

  「現在確實沒有,」胡德說,「因為她死了。」面前這倆人像被聯通著似的,在後台的控制下,齊齊露出一口炫目的白牙,盡顯食肉性動物的喜悅。「這些是在卡米拉·菲格家裡找到的,」胡德說,「上百張。」

  香蕉般粗大的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全是你的。」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