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舒曼先生》
紅棗
第 1 章

  12月的空氣裡已經帶了肅殺的涼意,林箏卻還穿著一條裹胸式禮服裙。層疊的輕紗與珠片設計讓整條裙有些厚重,然而很好的貼合了人體的線條,襯得林箏纖腰豐臀,凹凸有致,好身材一覽無遺,而本來柔和的象牙白也在燈光下反射出金屬質地的光澤,清麗之餘帶了點誘惑的性感。她踩著12釐米的深藍色丁字細帶高跟鞋,手上拿著復古的緞面摺疊手包,她就那樣裊裊婷婷走進了高級會所帝星的大門,飾鑽手鏈和耳環在她的動作間搖曳,露出Chanel的標誌,然而在她白到發亮的皮膚映襯下,竟並不覺得顯眼和招搖,只覺得恰如其分。脖子有些冷,林箏想了想,掏出包裡的高仿愛馬仕小方巾,在脖頸間維出了一個俏皮的造型。

  「我到了,你在哪兒?」她走進會所大廳,發了個短信,才站了十幾分鐘,腳上那雙鞋的鞋跟就總覺得有種要斷裂的趨勢,林箏暗罵了句,就算是外形看起來一模一樣的高仿,A貨就是A貨,這質量實在堪憂。

  她身上穿的都是當季奢侈品牌的新款,然而都是高仿,但幾乎從沒有人質疑,因為她有著一張實在讓人過目不忘的臉,而不同於一般女生的美,林箏的美大氣雍容,即便站在一群美女中間,她仍舊能夠輕易脫穎而出,就像是一池盛開的花,別的花都忙著爭奇鬥豔,她卻安安靜靜的,站在花園的最深處輕輕微笑,得勝的幾乎毫不費力。她有一張看起來就很」高級「的臉。

  「第二樓左拐,蓮花包廂。」

  好在沒讓她站太久,她就收到了她這位客戶的短信。

  她理了理頭髮,把臉上的表情調整好,然後走上樓,推開了包廂的門。

  與走廊上的厚重低調所不同的是,包廂內部奢華而精緻,像是個小王國,而此刻包廂裡已經坐了一男一女,兩人面對面坐著,正在聊著什麼,林箏進門的時候,男人正發出輕輕的笑聲,那聲音低沉、豐富又性感。

  然後對方抬起頭來,漫不經心地瞟了一眼林箏。對方的目光並沒有在林箏身上停留,真的只是一瞥,他便微微笑著繼續盯著面前的女生,睫毛在燈光下投下密集的陰影,一雙眼睛漂亮得驚人。

  林箏接了那麼多單,這是唯一一次對方的長相讓她愣神。

  太英俊了,就算用最苛刻的目光評判,對方的長相也實在太過出眾,見到對方臉的一瞬間,就彷彿有一種失去思考能力的失神。

  「April,你來了呀。」好在坐在一邊的女生朝林箏打了招呼,她指了指男人身邊的位置:「快來快來,你坐譚湛身邊。」

  叫譚湛的男人抬頭看了眼林箏,他仍舊帶著淡淡的微笑,眼神幽深。

  林箏調整了下情緒,嘴邊漾起了笑容,朝著在座的女生打招呼:「親愛的,真是好久不見了。」然後便從善如流地坐到了譚湛的身邊,自來熟的自我介紹,「Hi,譚湛你好,我是薇薇的朋友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

  譚湛點了點頭算是打了個招呼,然而並沒有過多搭理林箏的意圖,他轉過了頭,繼續和張薇薇聊著剛才未盡的話題。

  倒是張薇薇又一次介紹了林箏:「April是我的閨蜜,之前一直在國外,最近剛回國,所以我也帶她一起熟悉熟悉國內的環境,以後大家都是朋友了哦。」

  譚湛終於提起點興趣,他看了眼林箏:「你之前在哪個國家?」

  林箏並沒有準備過這個問題,慌亂之下隨口道:「法國。」

  「哦。」

  好在譚湛真的並沒有搭話的興趣,他例行公事般隨便問了個問題,便又轉回了剛才的話題。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電視台招商困難的原因,因為太多同質化的節目了,你看,現在光是脫口秀,視頻網站上就有30多檔,再加上各大電視台的同類型節目,市場是大熱,可是背後卻難以招商……」

  林箏並沒有太過在意譚湛在說什麼,她只是不動聲色地朝著對方挪了挪,讓兩人之間的距離更近,然後她開始行動。

  非常自然的,她把靠近譚湛的右腿輕輕向對方的左腿伸去,然後帶著挑逗性地開始用小腿摩擦對方的小腿。

  「就算現在最出名的脫口秀《馬楠說》第一季播放的時候……「

  譚湛的話正說到一半,然後他抬起頭,看了一眼林箏,林箏朝他露出友善純真的笑容,腳下卻並沒有停止動作地繼續輕輕蹭著,她甚至又得寸進尺地伸出右手,開始朝著譚湛的大腿向下摸,包廂裡的桌子足夠高,又鋪著暗紅色的緞面桌布,坐在對面的張薇薇根本看不到林箏和譚湛這一側在發生什麼。

  如往常一樣,被摸的男人並沒有甩開林箏的手。他竟然面無異色,鎮定非常地繼續講了下去:」第一季播放的時候,其實也是在播出前一週才找到冠名商。「

  林箏的內心有些嘲諷,但是手卻很敬業地繼續往下,不得不說,譚湛的身材很好,即便隔著西褲,林箏還是能感受到對方緊繃好看的肌肉線條和那種線條下面蓄積的男性力量,而正當她想要進一步繼續的時候……

  「啊!」一杯帶冰的雞尾酒,完完全全潑到了她的胸口,冷得林箏當場就站了起來。

  始作俑者卻仍舊維持著剛才的坐姿,譚湛抬頭,毫無歉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剛才說得激動了,不小心動作幅度大,碰倒了酒。」

  林箏咬著牙,卻沒有辦法發怒,她看得很清楚,那個男人根本不是無意的,她很明白地看出對方那個動作是故意的,他的手本來根本不會碰倒酒。

  「沒關係。」林箏頂著譚湛玩味的眼神,調整出了微笑的表情,「那我回去換一下衣服,正好也有些累了,回國這些天時差還沒調整過來,我就先回去休息了,有空我們再聊。薇薇,我走了哦。」

  張薇薇的眼神還放在譚湛身上,朝著林箏揮了揮手:「好的,再見。」

  林箏剛怒氣衝衝出了會所,張薇薇的電話就來了。

  「怎麼樣怎麼樣?他怎麼樣?」

  「還怎麼樣?堅貞不屈,就摸了一下大腿,你沒看見就潑了我一身冰的雞尾酒?」林箏有些沒好氣,「也是夠倒霉的,知不知道我這白裙子,被潑了五顏六色的雞尾酒,還洗不洗的乾淨!我明天還有一單生意呢!你這個錢得給我補償啊!」

  張薇薇語氣一片愉悅:「沒問題沒問題!我給你發個紅包,足夠你買個新裙子的!」

  「還有之前的錢,也記得付清啊!」

  「記得記得。」張薇薇顯然並不在乎錢,她激動地追問,「林箏你老實說,你接了那麼多女生的生意,幫忙測試他們男朋友的忠誠度,譚湛是不是唯一一個不為所動的男人?」

  「是是是,你的譚湛是唯一一個,還又高又帥又有才華。」

  張薇薇在電話裡甜蜜地笑了:「那我不說了啊,錢你記得查收,我和譚湛剛才說來廁所才偷偷溜出來給你打電話的,現在我得回去了。」

  林箏沒好氣地掛了電話。

  「 都什麼人吶!」她從包裡掏出小外套,裹緊了自己。有錢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能理解為什麼這麼多像張薇薇一樣有錢又長得不錯的姑娘,都願意花這麼一大筆錢雇自己去這樣測試自己男友的忠誠度,到底是對自己沒信心還是對自己的男友沒信心?她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願意去冒險試探人心和人性,那本來就是經不住試探的。

  不過今天到底是讓她有些意外,她一共接過36個測試男友忠誠度的單子,不論是表面多麼一本正經的精英型男人,或是看起來沉穩可靠的成熟男人,幾乎都會在林箏用手或用腿磨蹭對方時,就暗中給出回應。譚湛是唯一一個毫無反應並且還潑了自己一杯酒的男人。

  大概這個世界上還是有那種一心一意愛著女友,不為外界誘惑所動的男人吧。

  然而倒霉的事真是成雙成對,林箏沒走幾步,就發現之前搖搖欲墜的細帶高跟鞋,那鞋跟終於是斷掉了。

  「還說高仿!才穿了五次!就斷了!」林箏罵罵咧咧的,禍不單行,張薇薇約定的這處高級會所位於整座城市最高端私密的區域,週遭都是有錢人開著豪車進出,根本沒有公共交通,也沒有計程車。即便林箏打了叫車電話,仍舊沒有司機應答接單。

  「冷死了!」12月的夜,已經相當冷,她抱緊了自己,可胸口那塊被潑濕的地方,仍舊覺得刺骨的冷,而因為鞋跟壞了,走起路來更是艱難。

  林箏就這樣一個人在寒風裡獨行,路上都是肅殺的風景。

  直到走得她覺得四肢凍得快沒知覺,才有一輛黑色的車,駛過她,然後停在她的身邊。駕駛位上的男人移下窗玻璃,正是譚湛。

  」搭車嗎?」對方的態度仍舊冷冰冰的,他看了一眼林箏的鞋跟,彷彿對方再不回答,他就準備離開。

  「搭搭搭!」

  林箏評估了一下形勢,最終還是麻利地打開了車門,頓時車內的暖氣便包圍了她,讓她感覺到了久違的溫暖。而等終於緩過神來,她才覺察出尷尬來。

  從上車到現在,譚湛只問了她一個問題。

  「你在法國待了幾年?」

  林箏隨口答了個六年。按照張薇薇的說辭,她是留學多年回國的友人設定。

  此後便再無言語,料想譚湛也並不是真的關心。

  他開了一輛賓利,車內也很簡潔大方,用了一點柑橘類的香,沒有聽音樂,只有他和林箏,此刻的寂靜便顯得有點讓人無所適從。

  林箏坐在後座,此刻能看到譚湛英俊的側臉,她突然有些緊張。會不會……會不會譚湛也是個衣冠禽獸型的男人?剛才表面上的冷淡,其實心裡早就按捺不住,不然怎麼會停下搭自己,現在同乘一輛車,他說不定準備幹點什麼?何況自剛才上車到現在,譚湛竟然並沒有問過自己要去什麼地方!

  林箏一直在想些有的沒的,因此譚湛開口的時候,她嚇了一跳,頗為戒備地看著他。

  「你下去吧。」卻不料譚湛停下了車,朝著外面的地鐵站指了指,「可以坐地鐵回去。」

  面對林箏的愣神,他嘲諷地笑了笑:「怎麼,難道以為我要送你回家?在你對我做了那些以後?」

  不就摸了你幾把嗎……林箏內心腹謗,她什麼也沒說,但譚湛似乎有看穿人心的能力。

  「不是摸了幾把,你這是性-騷-擾。」

  「那你還送性-騷-擾你的人去地鐵站?」林箏反唇相譏。

  「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紳士。」譚湛看了林箏一眼,「現在,下去。」

  林箏說不上是懊惱還是憤恨,在譚湛意味分明的送客眼神裡,朝譚湛道謝後,她爬出了車門,告別了車內的溫暖。

  她原本以為譚湛會就此揚長而去,卻不料對方又移開了車窗。

  「你圍巾上愛馬仕的品牌名都拼錯了,留法六年的你下次買A貨時候記得看清楚。」

  他說完話,才移上車窗,揚長而去。

  留林箏一個人站在地鐵站口目瞪口呆,她馬上拿出手機搜索了愛馬仕的拼法,對照自己的圍巾,才發現,好好的Hermès被不走心的高仿商寫成了Hermè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