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作者後記

  寫完最後幾個字的時候,北京下起了雨,外面有些冷,我心裡也有些冷。

  從開篇開始,我想大多數人就讀到了悲劇的味道,我沒想突兀地設計圓滿,引用蘇彤的話,圓滿這兩個字奢侈的可笑。

  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知道,我在2005年曾經在網上發表過一個長篇小說,叫做《弟弟,再愛我一次》,那就是這篇小說的前身。但是現在大家看到的《花開半夏》與《弟弟,再愛我一次》是完全不同的,除了主要人物關係我沿用了下來,兩篇文字幾乎沒有一句話是相同的。之所以做了這麼大的改動,還是因為這個題材。《花開半夏》是根據一個真實案件改編的,雛形來源於我學生時代看的一本雜誌,那本雜誌裡有一個寄信欄目,就是可以把寫給其他人的信,在雜誌上公開發表。我看到的就是一封20歲左右的女孩子寫的信,收信者是個已故去的男孩。字裡行間能看出來,那個男孩是個少年犯,在一起涉黑案件中被傷害致死。因為男孩比女孩小一些,所以女孩叫他弟弟。最後一句話我印象很深,女孩說,弟弟,你答應我一定回來的,你忘了嗎?

  當時看完這封信我很唏噓,還特意寫了篇風花雪月的短篇,以手抄本的形式在同學間傳閱,名字就叫《再愛我一次》,那就是我寫過的第一篇小說。後來到了2005年我重新拿起了筆,為了紀念我最初的文字,我就用同樣的題材擴充成了《弟弟,再愛我一次》。那會兒我只看中了這一段淒美的愛情,因而表現的也是愛與命運的主題。但是到了今年,當我重新回想這個的時候,我有了不同以往的想法。

  不管是雜誌裡的男孩女孩,還是魏如風和夏如畫,他們的愛情之所以成為悲劇,是因為涉及了少年犯罪。

  有的朋友可能要問,真的有這樣的事情嗎?年紀那麼小也會做這樣的事嗎?我要說,有,真的有。

  少年犯罪是一件灰暗且令人惋惜的事,但是它距離我們並不遙遠。

  看過《匆匆那年》的朋友應該都會記得,我在裡面寫了一個少年犯罪的案子,男孩李賀在與社會青年的鬥毆中被彈簧刀扎中肝臟,死在了學校門口。這也是個真實的事件,是我上初中時同區的一間學校的事。我有一個朋友和死者還很相熟,他甚至告訴我,那天下午打架之前,死者也叫他去幫忙來著,但是恰巧他有事,就沒過去。結果第二天,就傳出了那人的死訊。後來我問他,如果你那天沒事呢?你會去嗎?他遲疑了一下,點點頭說,會去吧,誰也想不到他會死啊!少年時代誰能想過會直面死亡呢?可少年犯罪就是這樣,在想不到並沒準備的時候突然發生。

  原本我以為這是個極少的個例,可是沒想到在網上關於《匆匆那年》的討論中,我看到很多人說起這件事,這些讀者都猜測《匆匆那年》確有其事,理由就是在他們學校,曾經也發生過「李賀事件」我數了數,裡面提到的學校至少有十幾所,而且全國各地都有涉及。

  這樣的結果讓我訝異,我又回想起我高中時在學校的德育課上聽到一個通告,一個少年黑社會性質的秘密組織「三合堂」被偵破,其中所謂的老大應該只有17歲,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個堂會像武俠小說一樣樹形佈置,分佈之詳細,部署之周密,令人歎為觀止。

  後來在陸陸續續的關注中,我看到了更多的這樣的事,比如校園暴力欺侮,少年涉黑涉毒等等。也是因為如此,我重新構思了整個故事,寫出了現在大家看到的《花開半夏》。

  《花開半夏》並不是一部說教的小說,我還是在給大家講一個故事,很認真地講一個愛情與命運糾葛的故事。我要真切地描繪愛情的悲坳、命運的無常、人性的懦弱、法律的侄橘、罪惡的救贖。在這個故事裡有四個少年犯,阿福因淫慾種禍,阿九因貪慾種禍,程秀秀因輕狂種禍,魏如風因年少種禍,四個人的罪構成了整個故事,一步步地決定了最終的結局。

  然而他們每一個人在最初都不是那麼想的,阿福只是喜歡著夏如畫,阿九隻是想掙大錢,程秀秀只是想得到魏如風,魏如風只是想和他姐姐永遠一起過下去,他們都不是為了犯罪而去犯罪,但是他們卻都做錯了選擇,走錯了路。

  其實像他們一樣的年紀,我們每個人都犯過錯,輕則口頭批評、寫份檢查,重則請家長、警告處分。但是少年犯罪要怎麼樣去判罰呢?我覺得所有的量刑都很難準確地裁決。因為社會的壓力無法衡量,法理的淪陷無法衡量,心裡的痛苦無法衡量,年華的錯落無法衡量,未來的灰暗無法衡量。

  而所有的這些必然凝結成唯一的結果,那就是人生悲劇。在故事的最後陸元問蘇彤,他們後悔過嗎?蘇彤回答,他們還沒來得及後悔。我因此心疼他們,因為他們來不及了。所有的青春和愛情都是美的,而魏如風和夏如畫美得太過殘忍。他們很努力地想要幸福,也曾經幸福過,只是沒能一直幸福下去。

  生如夏花,但他們卻只花開半夏。

  現實中的幻夢,幻夢中的現實。純愛中不該有原罪,判罰後我們都應救贖。我希望再也不會有魏如風和夏如畫來令人感傷。

  九夜茴2008年冬於北京

   《花開半夏》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