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只是交易》
古木
第 1 章

  1992年3月7日 晴朗 心情很好

  我第一次見到他。他在笑,因為劇情的安排,他要溫柔、仔細地笑。

  他笑的時候,英俊得駭人。溫柔?好像已經變成了他。

  拍片的人全都愣了。

  我預感到他一定會迅速紅起來,把我們這些平庸的傢伙遠遠拋在腦後。

  1996年5月13日 晴 週六 附:希望今天有個好結果,為自己加油!

  「只要我們在一起,只要你跟我在一起,一切,你都會有的。」

  我終於對他說了。

  我找到機會,用和他一起拍片的名義。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一直都沒有紅起來。我看到他的眼睛裡沒有笑意

  他完全沒有預料到我會這樣說,我感覺地到,他不高興。誰碰上男人的告白,都不會高興的,但他需要我的幫助,我想是的。

  我可以幫他,我可以。

  1996年6月11日

  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他答應了……

  我高興得快瘋了!

  有些時候,我也在想,做什麼事情,總歸要付出代價;輸和贏都有代價,我也希望我能贏,只付出少的代價。

  有些時候,我也想,為什麼我一定非要這個男人不可?他從沒有想過要為我付出什麼代價吧?

  「只要我們在一起,只要你跟我在一起,一切,你都會有的。」

  一切,你都會有的。

  我知道,這裡面,明志的契約裡,並不包括我要的,一切外的那個唯一。

  所以,他能夠繼續那抹促狹又嘲弄的笑,反問著信誓旦旦的我:

  「是嗎?」

  我心裡很害怕,有一天,終有一天,他甚至連那抹嘲弄也都不會施捨給我了,他會用英挺端正的容顏正視我,認真、仔細地告誡我:

  「無論怎樣,我都不能再和你在一起,就算你把一切都給了我。「

  起初就是我誘騙了他,而讓我升起猥瑣的誘騙之心的,卻是桀驁不馴的他,就算面對成功的機遇,也傲然不變的姿態。

  我要給他一個最好的機會,讓多年來在娛樂圈載浮的他出人頭地,讓世人見到他出類拔萃的才華,他需要的只是一個機會,不是女人,不是其他,我能給他的就是他最要的,憑著我——大紅大紫過,終於因為資質的平乏和本身的平庸,又回歸原點的過氣名演員的舊關係和殘留的名聲。

  他一定會成功。

  只要他和我在一起。

  原本以為,連自己都可以自欺,這是場與人與己都有利的交易,如果能夠得到他,犀利的,冷俊的,被壓制多年而把眼底的野心埋藏得更深的,就算面對強烈的誘惑,也仍然處之泰然,謙恭有禮的,這個男子,極聰明也居心叵測的人,絕對絕對是我平乏一生中間最大的奇蹟了。

  暫時得到他,我也會快樂。

  因為,將來,不久,會有百萬個人急切地瘋狂地想佔有原始的、唯一的他。

  我對自己說,我把他當作交易裡最完美的貨品,我知道我在騙自己,但現在我很幸福。

  「我愛你,我愛你。」

  我重複,深情,他不屑一顧。

  他一直沒變,我一直知道,他豈會是為我而變的男人?這點,為了愛情,也包括在內,我想——他一輩子都不會愛上我,一個平凡的男人。

  1996年 開始下雪 很忙沒有時間寫日記

  很睏,我要去睡了,他今晚回來很遲。想去探他的班,但想到會功虧一簣,還是只有自己一個人睡了。真是很冷。

  很忙,忙碌,點滴時間都浪費了,值得。

  但要事關愛情,那肯定就都是浪費了。

  沒有蜜月,沒有香檳、海灘、套房;我又不是女人,我不要這些。有的太多,是我的電話,我們的應酬,是必須的前提,他是我鼎力提攜的後輩,是交情至深的密友——居然也會有人相信,我清楚我投在他身上的每一個眼神,都能與鎂光燈媲美,我根本掩飾不了我的心情。

  在眾多的製作人間遊說,我還有這個能力,當年的交情,和現在,我岌岌可危的地位,都有條件讓他成名。

  只是,在一起,連最簡單的像樣的形式都沒有,是他需要的草率,沒有戒指,沒有再許諾,我很明白不是女人,我也不要這些——就算我最近的努力開始讓他對我有所信賴,甚至我開始在令他聲名鵲器,但背負著暗地裡的這種難堪和恥辱,他拒絕在人後向我投注一抹關切的微薄眼神。對我而言,和他在一起,是我這個人一生中最美的時刻,他說答應我的時候,我的幸福可以用我的生命來替換,但二十八歲的我,卻無法擁有正常的愛情,比我還小兩歲的他,卻能夠同時擁有。

  我和他沒有太多時間,儘管他從沒有當面要求我做什麼,但有著先前的誓約,更有著他清楚明瞭的愛情砝碼,我的付出,在他眼中,可有可無。

  沒有時間了,情人間的肌膚相親,我感受到的只是他的言不由衷,這麼多激情和甜蜜可以製造出來,他卻仍能殘忍地流露出他對我的不由衷,只需要最高潮的時候,他低微地一聲嘆息,都能讓我渾身冰冷,都能叫我覺出他的無奈和疲累。

  我是壞的,籍由原始的欲情,才能讓我真正領悟到他現在、此刻是歸我所有,我糾纏住他,用製做出來的愛情,不斷得,堅持地用身體滿足我對他心靈的渴望。

  1997年1月1日 大雪

  溫度很低 我最近老是在回憶,不明白為什麼

  我有一個星期都沒有見到他。我不知道他去了哪。我想他可能不會再出現了,我在胡思亂想,我開始喝酒。

  錄下他主演的第一部電視片,與他初期的那些名不見經傳的配角飾的片子偷偷放在一旁,鎖在衣櫃裡,為了不暴露自己這些年來的痴傻。

  我可能是對他一見鍾情了,從鄉村裡出來的少年,初入花花世界,片場裡的第一瞥,就栽在了專屬那人的明星風采。

  我是變不成他那樣的。

  但多年來的拚搏苦楚,都有了代價。

  完成了他和我的夢想——成為巨星的他。

  一部名片,捧紅默默無聞的演員。

  陸續不斷的佳作,就可以造就巨星。

  我的秘密情人,暫時的他,終於成為他想要的。

  記者追逐的人書餓,鎂光燈下的聚焦,片酬飛漲的實力新星,新一代的夢中情人。

  1997年5月底

  我記不清今天是幾號,外面天氣還是很好,風箏都上天了,但我今天喝得多了,我很想見他,吻他,讓他抱著我,我那麼想見他,不明白為什麼我總是見不到他。

  飲下第一背香檳酒,我為他高興。

  第二杯結束,我已經忍耐不得他的沉默和索興。

  我只想被他摟著,吻著,我只想親他,抱他,和他一起翻滾在我們的白緞床上。

  他也讓我這麼做了,只是無動於衷。

  我咬他的唇,出了血,他都不能正眼看我。

  「你想反悔?」跨立在他高頎堅實的腿間,我扯破自己的第一顆紐扣。他接下我的笨拙,算是正視我的方式。

  慢慢低頭,金色香檳的甘美下,我看到他的努力,那一瞬間,我著實退縮了,畏懼了,有種東西貫穿我的心臟,那不是愛,我懂得那是恐懼和羞恥——

  我已經背叛了自己的愛情;我糾纏他,我索要他的身體;像只禽獸。

  我一直想要的,突然之間,現在才明白過來,我要的根本不是他短暫的敷衍和塞責,尤其關聯了肉體,我根本就不要他只把我當作交易!

  我在他面前,自甘了下賤,用索求他身體的渴望,用熱戀他身體的悲哀。

  我原以為,我是在堅持自己的愛情信條,執意著付出,執意著我根本不需要他身體以外的回報,卻原來我把我愛的人和自己都輕賤。

  「別解了,耀,別想挨著毒蛇一樣摸我。」

  抽出衣服,我退出囚禁他的天地,無力地屈膝,坐在地板上,我無言,也無顏。

  他知道我愛他,他知道;所以他知道,該用什麼方式傷害我,逼迫我!

  驀地,我因忍無可忍爆發:「你答應過可,你承諾過,你會和我在一起,不是嗎?耀?」疼痛,瀰漫胸臆,我卻不敢靠近曾經給我火熱激情的身體,那裡,藏著的,原本就是對我這種人的鄙棄,就算爆發,也不可能像女人一樣悲泣,我本就做不來楚楚可憐,太多愚慢的自尊,等待他來踐踏。

  他顯是被我的糾饒煩了,也對日常公式的性的付出和索取厭了,清冷的目光凜冽打量我,好像我是個怪物,這是他慣用的輕侮,只是這次,多加了抹真實與不修飾。

  心痛,他不回答,他怎樣都不會回答我這個既定付出了吧!正如他怎樣都已經一炮而紅,星運顯赫,只是我,和他同居不到一年,就被自己的傻,耗費了擁有他的時限。

  「你,想怎麼樣?」我瑟縮,躲避他的目光,在他的傷害面前,我倉皇失措。

  展顏一笑,他滿意的神情,昭然若揭,一瞬間,他臉上就不曾現的陽光仿若當年的驚鴻有瞥,璀璨著,驕傲著,打動我閉塞的心裡,於是,就是他了。就是這抹笑了,如果可以再重新回到他臉上,我——我不敢去想那隨之而生的可怕念頭。

  「不,你別想讓我離開你,我哪裡都不去!耀,你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給你的,我能捧紅你,我就能毀了你,你永遠都離不開我!」

  我聲嘶力竭地扯著本就低啞的嗓子,瞪大眼睛,我牢牢盯著他,弱勢的我張狂地跪在地板上自欺,只怕不能欺人,努力地灌輸給自己堅持的念頭——我是在為他的幸福著想。都是自欺,都是滿滿的獨佔,我只要他一人。

  他甩掉我的[攀纏,用厭惡和仇恨傷我:

  「你在阻撓我的前途,李端康。」他不耐,眼裡都是苛刻。

  「阻撓有怎麼樣?雷耀,我愛你,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我只想讓你跟我一樣快樂!」

  「我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給的快樂。」他抽出皮夾裡的一張紙,遞到我眼前,放柔緩了聲音,徐徐誘騙,「這張支票,足夠買回我的自由了。」

  自由,自由,他們這些人要的,只是這兩個字,不惜一切代價。

  「我不要。」我推開他的手,依舊執拗:「我只要你。」

  他直起彎下的身體,原本的高大矗立著,陰影下,巨大著,壓迫著哆嗦不停的我。他,傲著自信,堅不可摧,也勢在必得的姿態,只意味著他決裂的用心。

  「我再給你一個月時間,一個月後,你還是想不通,我就只有對不起你了。」

  他轉身,竟就走。

  一個月裡,都是他的緋聞,他與女人親密的照片,他一點也不再顧忌。

  我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我的存在現在只是個障礙,他必須要跨越。

  一個月不到,我受不了,我去他的寓所找他。

  他在抱著其他女人,打開門,就是凌亂的衣服扔在地上,他和那個美艷尤物已經離床不遠。

  我想,他是故意要讓我看到。

  我就是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壞,這麼絕情!他為什麼一點機會都不能夠給我?我可以做到的,我都會為他做——我可以不要他的身體,他可以不抱我,但是就連偷偷摸摸和他在一起都不行了嗎?

  「你不要這樣……」我的蒼白,無所遁行,在他和他的女人面前。:「你寧願自毀形象,也要逼走我,你,那麼討厭我嗎?」我快絕望了,看他,凝視他,期望奇蹟,讓自己厚著臉,再堅持下去的理由。

  「我要自由。」他只說,摟著除我以外的女人,絕對的堅持。

  這是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也是我們不多的話語中,讓我銘記的話。

  他只要自由,我一直清楚,就像清楚他從不曾想要過我,只是迫於情勢——他必須成名,用他隱匿多年的巨星實力征服每個人。

  他這樣的男人,結果是一定會背棄我的,不擇手段,恩將仇報,他也是無所謂的,在他明知我就快要瘋掉了的情愛後,他就可以,憑藉一個月的風花雪月,肆無忌憚,逼我就範。

  我是愛他的,我絕不能忍心苦心造就的他,只因為混亂的緋聞就造成了致命傷,不能讓他為了我——這種連一點價值都不能再帶給他的廢人,毀掉如日中天的他;我愛他,愛情受不了故意的背叛,他曉得他的決裂回打擊得我毫無喘息的餘地,但他還是做了。

  我只是單單不想讓他留下我一個人,在由初見他的自信,信誓旦旦和成功在握的說謊家,一步步褪變成為奢欲、貪婪、搜尋他一舉一動的醜陋,我看來是真的值得他去背棄。

  他離開我了,終於。我想除了螢幕,他也不會再給我見到他的機會。

  當初,是他在劇集裡的年輕一笑,沉迷了在片場打工的自己所有的執念,全部愛情,現在,我給他自由,我一切如他所願,我的幸福眼見著從指縫裡流走,我卻沒有一點辦法留住。

  1999年 4月10日 週一 多雲

  最近一兩年,我已經不寫日記。寫日記,本來就是女人幹的事情,我寫的也很傻,自己都不敢往回翻,過兩天,我打算把前面幾本日記都燒掉了。

  去年,竟然會喝酒喝到胃穿孔,還被送去強制治療。好像精神病人一樣,大家可能都覺得我變得有些不正常,以前我是滴酒不沾,只是後來——

  過幾個月,就會有喜事,住院的時候,認識了一位很可愛的護士,辮子長長的,眼睛笑起來會彎得像月牙,她待我很周到,我這麼老了,還是頭一次被女孩誇讚真人比電影裡的好看,開始我還以為她在開我玩笑,後來,她對我一直都很仔細。

  我有時候想,這樣也不錯。

  我還是把過去都忘了吧。我也不小了,再喝下去真的會翹掉——這是馨蘭對我說的話,她說的時候,沒有笑,眼睛瞪得滾圓,讓我想起了小時候養的小狗。

  如果娶了她,我的人生可能就會不一樣,會變好起來吧。

  要是一切都好的話,下周我就可以出院。

  1999年5月9日

  他出車禍了。

  我不知道,他怎麼樣。

  他還活著吧?報紙上也沒說他傷得如何,說是沒有生命危險。

  他不會有事,這兩年他都很順,他會沒事的,老天肯定會眷顧他這樣的人。沒事的。

  馨蘭當他是我的朋友,她一直在安慰我。她現在已經住在我家裡。

  我們就快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