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章

誰也沒說話,一切微妙的情緒似在無聲之中。兩人朝前方朝陽中跑去。

不得不承認,男人的體力恢復速度還是很快的。起初幾天,他雖然能與她並肩,但跑完明顯還是挺疲憊的。現在,他卻顯得很輕鬆了。

兩人跑完了一個小時,照舊去老地方吃早餐。林莫臣問:「今天是週末,有什麼安排?」

木寒夏答:「上午十點要去公司開會。你呢?」

「昨天抓緊時間,把今天的會都開完了。」他看著她答。

木寒夏沒說話,過了一會兒,笑了。

林莫臣說:「待會兒陪我去個地方?」

「好。」

等木寒夏回家洗完澡下樓,就見林莫臣已經開車過來等著了。上了車,沒開多久,就到了目的地。木寒夏下了車,望著眼前有些熟悉的建築,微微失神。林莫臣已將她的肩一摟:「上樓。」

是他曾經的那套房子,後來木寒夏一個人出差來北京時,也住過一段時間。許是因為高檔住宅採用石材外觀,這麼多年過去了,樓宇看起來竟不顯半點陳舊,依舊顯得雅致低調。只是樓體的顏色,似乎終究還是略深了些。

林莫臣掏出鑰匙打開屋門,迎面所見一切傢俱陳設,竟與木寒夏記憶中一模一樣。室內乾淨而整潔,應當是定期有人來打掃。

林莫臣牽著她走進去:「坐。」

木寒夏問:「今天來有什麼事?」

「拿點東西。」他從櫥櫃裡拿了瓶礦泉水給她,然後走進了房間裡。

木寒夏坐在沙發上,看到旁邊搭著的還是那條薄毛毯,竟也不顯陳舊。她拿起,凝神看著,輕輕觸碰。這時林莫臣拿著個文件袋,走了出來。

「這裡離風臣也挺近的,你怎麼不住?」她問。

他笑了笑,答:「因為這裡離你家要遠一些。」

「是嗎?」

「嗯。從這裡步行到你家,需要25分鐘。從風臣集團過去,只需要15分鐘。」他不急不緩地答。

木寒夏:「哦。」

林莫臣在她身旁沙發坐下,凝望著她,說:「以前一直沒問過你,當時一個人在這裡住,習不習慣?」

木寒夏微微一笑:「還好。當時就是覺得,這房子太大了,裝修又這麼好,一定很貴。住在這裡的時候一直特別小心,想著不要把哪裡碰壞了。」

林莫臣靜了一會兒,說:「傻姑娘。」

木寒夏竟只覺得心口微微疼了一下,可那疼已經是遙遠而隱約到可以忽略的了。她低頭平靜地笑著,站起來,走到屋子裡四處看了看。林莫臣起身,跟在她身後。

到了主臥門口,她駐足。這是林莫臣的房間,以前她也沒在這裡面住過。一切裝飾還是記憶中簡潔冷硬的樣子,她一抬眸,不經意間瞥見櫃子旁還放著個整理箱,箱子上貼了個便簽:「Summer。」

木寒夏看了林莫臣一眼,他臉色沉靜。她走過去,輕輕打開箱子,裡面卻是一堆零碎物件,都用透明塑料袋封了起來。譬如一把小木梳,一塊毛巾,女式棉睡衣,廉價的水鑽髮卡,一支筆……

當年的那個女孩,是有些小心機,和說不出口的羞澀期盼的。所以離開這裡時,卻故意留下了很多小東西。讓他的家裡,處處都是自己生活過的痕跡。她想下次住進這裡時,或許可以繼續使用……

木寒夏合上箱子,輕笑著說:「這些東西都沒用了,你還留著幹什麼?」

林莫臣沒答。他從背後抱緊了她。

木寒夏心想他一定是故意的,故意帶她到這裡來。然而他是男人,她是女人,當他低頭沿著她的耳垂,細細親吻的那一刻,她還是感覺到心在顫抖。她一動未動,林莫臣向來是善於觀察的男人,見她並不抗拒,他拉著她順勢坐到床上,令她坐在自己大腿上,然後低頭吻她。

木寒夏的手搭在他的肩上,任由他深深吻著。他嘴裡的味道清淡而熟悉,比起前幾次的溫柔熱烈,他今天開始使用技巧。纏著她的舌,一圈圈地逗著咬著。手也滑入她的衣服下擺,並不急著往上,而是停在她的腰間,用指腹非常輕非常輕地摩擦著。

明明不規矩,卻又顯得紳士溫柔,沉穩有度。

然而那麼輕的動作,令木寒夏感覺到一陣陣過電般的戰慄感。喉嚨也有點發乾。是因為她的身體太久沒有被人觸碰過,還是因為林莫臣的技巧太高超?只是這樣稍稍一挑逗,她竟已感覺到久違的情欲滋生。然而林莫臣的侵略才剛剛開始,他的眼裡似有笑意,低下頭去,沿著她的脖子往下吻。手也慢慢往上滑,停在柔軟飽滿處,輕而易舉地整個包裹揉捏著。

「為什麼,讓我等了這麼久?」他在她耳邊低聲說。

木寒夏的心一顫,清晰感覺出,他的動作加重了,竟明顯帶著懲罰意味。她的呼吸變得有些急促,伸手想要推開他。可他不讓,抬頭就堵住她的唇,終於開始狠狠地吻,手指也撩撥得越來越用力越來越急。木寒夏只感覺到腦海裡似有一道白光閃過,他懷裡那麼濃烈的男性性感氣息,他帶來的那麼強烈而刺激的快感,幾乎如潮水般要將她吞噬掉。她差點呻吟出聲。

他太危險,他太蠱惑,他太有耐心。

哪裡是二十六歲時年輕氣盛的林莫臣可比的?

木寒夏從他掙脫,站起來,紅著臉說:「行了,就快十點了,我得去開會了。」

林莫臣的一隻手還撐在床上,眼眸裡有些濃得化不去的色彩,盯了她一會兒,自嘲地笑了。

他本來沒打算跟她在這裡發生點什麼,然而剎那情動。

他熟悉她身上的每一寸皮膚。剛才觸手所及,竟一如記憶中柔軟細膩。明明此刻,他已被她撩撥得衝動欲死,可今天能夠與她親近如此,他那顆向來貪得無厭的心,竟然如同二十歲出頭的毛頭小伙子般,感到前所未有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