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定時到這兒看黃昏的習慣已經持續三個月,從陳晚能下床活動的那天起,風雨無阻。
宋明謙的心理狀態卻逐漸趨於古怪。
先是狂喜,然後快樂,到現在憂心難靜。
最直接的表現就是他越來越喜歡走神,並且一天比一天嚴重。
陳晚已經從當初的半死不活,恢復到五六成。從借助呼吸機,到說上五分鐘話才帶點兒喘,身體未完全康復,但神智是活回來了。
這日的火燒雲特別囂張,陳晚盯久了會就眼睛發脹。她拉了拉宋明謙的手,「你在想什麼?」
宋明謙條件反射般握住,像是如夢初醒,「沒什麼。」
陳晚的身體比一個月前好多了,健康時叫瘦,受傷時是虛,兩顆子彈打的地方太刁鑽,愣是讓她歷經八十一難才得以超度。
宋明謙不敢讓她在外待太久,大衣往她身上一裹,扶著人就往住的地方走。
繞兩個彎的路,走了足足半小時。
陳晚有點力氣,本性就開始呼之慾出,走十步歇五步,一邊自責一邊嘆氣,「宋明謙我多大了?」
宋明謙說:「二十七。」
陳晚說:「當保姆是什麼感受?」
宋明謙:「……」隨後糾正,「是奴隸。」
陳晚按這個詞將問題重複了一遍。
宋明謙問:「你覺得我是什麼感受?」
陳晚想了想,說:「恨我。」
歐洲小鎮天黑的快,大有快刀斬亂麻之勢,繁星跟倒豆子似的一茬接一茬,像頂著一頭頂的銀河。
宋明謙淡淡的,「不恨。是累。」
累是真心累,身體扛著,心也懸著,很長一段時間,宋明謙都恨不得將那些醫療儀器給砸了,陳晚經過無數次搶救,死了又活了,一腳在人間,一腳掉地獄,宋明謙愣是把她給拉了回來。
渡人渡己都耗費精氣,宋明謙曾覺得自己刀槍不入,宋氏那麼大的家族,他從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精英人生,教育是最好的,物質供給是最好的,他打小就活成了人精,在世事歷練之下,又自成氣候,無論商場還是家族,都成了一個狠角色。
「狠」這個字,左邊是豺狼利爪,右邊是狼心狗肺。
只有把自己置身事外,才能清醒看世界,才能在這個糟心的世界裡片葉不沾身,獨活獨醉。
宋明謙的人生大有獨孤求敗的意味,而陳晚就是那個「敗」。
因為冷情,所以動起心來,排山倒海。
宋明謙幾乎把感情裡的全部家當,都散在了陳晚身上。
他張狂慣了,理所當然地將陳晚劃分為自己的所有物,她可以不愛他,但也不能愛別人。就是這麼簡單粗暴的思想,以至於終有一天,陳晚對他說:「我想和他有未來。」
和另個男人有未來。
宋明謙徹底懵了,二十年的感情,竟然不是排第一的,竟然這麼輕而易舉地被替代了。
他怒過,恨過,無數次地想報復,但還是被陳晚的一滴眼淚給壓了下去。
三十歲的男人,在一個小女人面前這麼慫。
也罷。
認了。
直到陳晚受了槍傷,躺在那就跟死人一樣。
宋明謙就真的害怕了。
最嚴重的一次,陳晚肝淤血腫大,肝包膜被擴張導致右心急性衰竭,腹部腫的跟皮球一樣,一次次出現休克和呼吸暫停,那幫老外醫生也是拼了命地救,教授用英語問他,要不要進去見她一面。
宋明謙答得乾脆,「不見。」
又不是永別,趕著這趟有什麼好見的。
執手相看淚眼嗎?那下一句就是無語凝噎,天人永別。
宋明謙覺得自己被陳晚整得越發脆弱,他終於承認自己是,不敢。
他私心認為,我不見你,不見你,讓你吊著最後一口氣,讓你死也不瞑目,給我好好活過來,沒有如願的人生,就別輕易放棄。
可惜那一次陳晚沒往這塊想,在手術室半截身子都陷進了閻王殿,就連主刀教授都跑了出來,勸宋明謙去看看她,這刻不看,下一次就等著清明節。
宋明謙神色平靜,在心裡把陳晚從頭到腳罵了個遍,拜你所賜啊,老子明年多了一個可以過的節了。
燭台,花圈,墓碑。
人的恐懼到了極致,就開始憑空想像那些場景。
宋明謙想著想著,拳頭就握緊了,他像一樽風火輪,殺進了手術室。
主刀教授的手依次滑過額頭、胸前、左右肩膀,畫了個十字架,唸唸有詞:
「願主保佑你,阿門。」
陳晚躺在手術室,人已經非常消瘦,頭髮也因為傷口的原因而剪短,要多醜有多醜。
宋明謙楞在原地,第一想法是,如果當年第一次見你,你醜成這樣,我可能就不會唸唸不忘二十年了。
要不是儀器還在作響,真以為她是個死人。
宋明謙心一沉,大步跨了過去,在陳晚耳邊惡狠狠地說:「活著,給我活著!哪怕是植物人,我也養你一輩子!」
話一落音他就後悔了,人在無助的時候,會開始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這種謎之現象。
宋明謙覺得這話太不吉利,於是他改口,比剛才更惡毒的語氣。
「陳晚,你要是敢死,我就把霍星撕了,聽到了沒!」
把他殺了,陪你一起下黃泉。
不是開玩笑。
不知道是不是這句話真的起了作用,陳晚又一次從生死線掙扎回了人間。
醫生護士湧進去急救,宋明謙行尸走肉一般走出手術室。
他走到窗戶處,抬眼就能看見遠處的阿爾卑斯雪山,整個人也像從深海潛出水面,大口大口呼吸,跟裡面的女人一道起死回生。
大概是雪山的白太過刺眼,他眼眶又紅了。
失而復得,沒有狂喜,只有護犢心切的執念。
宋明謙的私心在叫囂,這條命是我給救回來的,就自私這一回吧,就這一回跟老天爺作作對,看看能不能爭來個歲月靜好。
國內的情況孫舟每天都會匯報,宋氏的營運狀況,重要的企業規劃,以及霍星的一舉一動。當聽說他準備在上海久居,並且租好了房子。宋明謙冷笑,他還是不肯放棄找陳晚。
憑什麼?
憑什麼!
讓她愛上你,又因為你差點死去。沒能力照顧好她,那就別再出來現眼。
長久的壓抑讓宋明謙在這一刻徹底爆發,他拿出手機,撥通了霍星的電話。
「陳晚死了,你別等了。」
宋明謙的辦事效率堪稱乘火箭,吩咐孫舟在國內弄了一套死亡證明材料,公章紅印一個都不少,丟在了霍星面前。
宋明謙資本家的惡劣手段發揮得淋漓極致,給了霍星致命一擊。
這一生,總算贏他一回。
孫舟的「日報」準點發送:
「霍星在出租屋裡關了三天,日夜不開燈,也不見個人影。」
「他還在上海,拿著那些材料去醫院問了,我已打好招呼,口徑一致不會出紕漏。」
「宋總,人回雲南了,坐的火車。」
「開了個火鍋店,人看起來沒啥事。」
按理說,宋明謙的心應該可以落地,但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他沒有想像中輕鬆。
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陳晚。
陳晚也是個不信命的人,從小經歷坎坷,該受寵的年齡受的全是苦。所以她也學會了隨心所欲這個臭毛病,和宋明謙一樣。
她喜歡的男人,就放下面子追。
她不喜歡的人,帥成宋明謙這樣的也不答應。
她想活,就一定要活。
從無數次的「暫時脫離危險」到「已經脫離危險」,陳晚像一條在擱淺在沙灘的鯨魚,有點力氣就「撲騰」,終於撲騰進了江海胡海。
她贏了。
她一天一天地好起來,能走就一定不坐,能出去就一定不在屋裡,能吃兩碗飯就一定吃三碗。她以一種「我的生命我做主」的壓倒性態度,逼著自己康復。
在這大半年,她和宋明謙說的最多的是——
「帶我出去走走,我要多運動。」
宋明謙一聽這個「走」字,心情就落到了谷底。
終於,陳晚可以走半小時也不大喘氣了,臉色紅潤了,眼神也清亮了,頭髮也長到了肩膀。她終於對宋明謙說:
「我要回去。」
不是「我想回去」,也不是「回去吧」。
而是命令式的口吻,通知你我的決定。
宋明謙的手一下子沒端穩,果汁灑濕半個桌面。
他問:「回哪?」
陳晚說:「回國,回家。」
「等你再好一點,我帶你回上海探望你爸媽。」
「我回雲南。」
宋明謙抬起頭。
陳晚說:「我想他了。」
那麼輕,那麼軟,眼神和語氣一樣。
我想他了。
宋明謙垂眸,目光落在殘汁上。
「陳晚,你不怪他嗎?如果不是他,你不會受這些磨難。」
她想都沒想就說:「不怪。」
宋明謙問:「為什麼?」
陳晚定了定,「因為,快樂比難過多。」
宋明謙怔住了。
親生父親犯罪是事實,殺人放火是事實,霍星是警察也是事實,他們選擇了各自的人生,或許中間有天意弄人,有身不由己,但事實不會改變。
為什麼要把人生裡的委屈和失意,嫁接在另一個人身上。
愛憎分明,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
宋明謙做不到,但陳晚做到了。
任他發了會呆,陳晚才說話。
「宋明謙,下輩子我給你做牛做馬。」
他一聽就笑了,「見過這麼好看的牛馬嗎?」
陳晚也笑,「那就讓你見識見識。」
「你能活著就成,在我面前活蹦亂跳的,我舒服。」
「對不起。」
宋明謙收了笑,嘴角的弧度還沒放下,所以表情看起來略為板滯。
「陳晚,你欺負人的本事是我見過最厲害的。不留一點餘地,把我往死裡欺負。」
她眼睛有點濕,趕緊低下頭,想把這陣鼻酸給糊弄過去。
半晌之後,還是那句,「對不起啊。」
宋明謙接受了她這種殺人於無形的招數,嘆了口氣,說:
「我做了那麼多年生意,最怕碰到空頭支票。行了,這種歪風陋俗你就別學了,不能用我想要的東西彌補,就別道歉。陳晚,我心甘情願的,我就想你好好活著,有事沒事還能氣氣我,我也當是找點樂子。」
陳晚覺得自己糊弄不過去了,索性抬起腦袋,眼眶通紅,淚水滿面讓他看個夠。
宋明謙平平靜靜,八風不動。最後試探地問出一句:
「哭了?是為我嗎?」
沒等陳晚回答,他自問自答,「算了,就當是。你哭吧,認識這麼久,你何曾見過我做賠本的買賣,你這一次的眼淚,就當是回報。陳晚,我倆在男女關係裡你追我趕了二十年,你今天為我哭,那就連本帶利兩清了。」
陳晚閉緊眼睛,兩道水痕悄然滑落。
她用力地點點頭。
宋明謙輕笑了一聲,抽了兩張面紙往她臉上胡亂一抹,像揉狗頭一樣。
「以後乖一點啊。」
揉完之後,他把沾了淚的紙巾捏成兩個團,不經意地放進口袋裡,然後起身去花園澆花。
天藍雲淨,真好啊。
他想起十歲那一年在福利院,遞給陳晚的那包糖。
剛才忘記問她,這麼多年過去了,你還記得那包糖的味道嗎?
宋明謙反問了一下自己,嗯。我記得——
很甜。
當然,很多事他不會跟陳晚解釋。
比如半年前,霍星以為她死了。
比如那一次她右心衰竭,差點讓宋明謙明年多了一件糟心事:上墳。
宋明謙本著「我生意忙要賺錢,絕對不能分心去上墳」的意念,做了一件酬謝神明的大事。
他跑到醫院外面,手高頭頂,對天發誓:
「老天爺如果能讓裡面的女人活過來,我宋明謙願意折壽十年,還你這個恩情。」
「如果救不回來,那也請你老人家保佑,讓我順利地捅死霍星。」
陳晚回國是在一個月後。
在醫療團隊的嚴格檢查下,終於確定她可以滿地跑了。
宋明謙將人送到機場,乾乾脆脆地揮手告別。
他用了十天時間,把歐洲又玩了一遍,花天酒地不知明天,整個人重返二十歲,尋歡作樂到負無窮。
有一天晚上他想K歌,轉遍了華人街,終於在一個KTV找著了一首符合心境的中文老歌。宋明謙的聲音非常好聽,自帶低音環繞效果,一開口,就是鑲了鑽的麥克風。
我對你付出的青春這麼多年
換來了一句謝謝你的成全
成全了你的瀟灑與冒險
成全了我的碧海藍天
成全了你的今天與明天
成全了我的下個夏天
這首歌沒有尾聲,因為宋明謙沒有唱完。
大概是唱到「一個人的成全好過三個人的糾結」這句歌詞時,三十歲的大男人,哭得像個沒討到糖的小孩。
……
……
雲南大理。
「小楊,今天的土雞怎麼還沒送到?趕緊打電話催趙叔!」
「我勒個去,讓你換零錢,沒讓你換這麼多啊,行了行了,收保險箱吧。」
「店長,這有位客人點的菜好奇怪,除了菌子火鍋,還要一碗……剔了魚刺的魚肉?」
從早上六點一直忙到現在的莫方慧總算逮著空隙喝口茶了。聽到小服務員一報菜名,眉頭皺起說:「確定沒聽錯?」
「沒有呀。」
「那你跟她直說,沒這道菜,給客人推薦別的。」
小服務生摸了摸腦袋,「我說啦,她就要這道菜,還說咱們老闆一定明白。」
莫方慧:「……」
莫方慧在去年憑藉超強的交際能力和良好的服務意識,終於榮升店長。她也不負眾望地將店內事宜處理得井井有條。
乍一聽這事,以她的經驗判斷,一定是來鬧事的。
但小服務員推翻她的猜測,「是個女的,一個人,還蠻好看的,不像女流氓。」
莫方慧手一揮,「我去跟霍老闆說說。」
霍星平日都在二樓的小臥室休息,莫方慧在廚房溜了一圈沒找著人,便直接去了二樓。
「霍老闆,這個客人說要吃挑了魚刺——。」
話沒說完,莫方慧就住嘴了。
這個又當辦公室又當臥室的小隔間裡,霍星並不在。
她看著屋裡的女人,打招呼道:「婉姐,你來找霍老闆啊?」
「是啊。我看他被子沒疊,就幫他整理一下。」陳婉笑得溫和,霍星他去接貨了,應該快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