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這個災難並非地震或是森林大火,也不是山崩或是地道塌陷,這完全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在的災難,因此也就特別令他痛苦,因為它阻斷了葛奴乙最喜歡的自閉之路。這場災難發生在睡夢中,或者更應該說是發生在他內心的幻想世界的睡夢中。

  他躺在紫色沙龍的沙發椅上睡覺,身邊堆著空瓶子,他真的是喝太多了,最後又乾掉了兩瓶紅髮少女的香氣。他顯然是不勝酒力了,因為這次他雖然照樣睡得死沉,可是卻不是無夢的,而是夢痕累累,鬼影幢幢。這道夢痕非常清晰,是由某種氣味的碎片刻劃出來的。一開始有如細絲般飄過他的鼻端,接著愈來愈厚,最後竟變成一團濃霧。現在他宛如置身在濃霧不斷升起的沼澤中,霧氣愈升愈高,沒多久,葛奴乙就完全被濃霧包住了,全身都被霧氣浸濕了,而在這一團濃密的霧氣當中,再也呼吸不到任何自由的空氣了。如果他不想窒息的話,就必須吸入這一團霧氣,而這團霧氣,我們說過,就是某種氣味,而葛奴乙也知道它是什麼氣味。這一團霧氣就是他自己的氣味,就是他,葛奴乙自己的氣味。

  現在,讓他驚駭莫名的事情發生了,那就是:葛奴乙雖然知道這就是他的氣味,可是他竟然聞不到,雖然他現在完全被自己的氣味所淹沒,可是他卻怎麼樣都聞不到!

  當他慢慢地清楚意識到這是怎麼一回事時,他是如此地恐懼,爆發出驚人的尖叫,宛如即將綁赴火場被活活燒死的死囚一樣。尖叫聲粉碎了紫色沙龍的四面牆壁,接著是紫色城堡的七道石牆,逼得他從內心深處衝將出來,越過護城河、跨過沼澤、奔過荒原,有如一團烈火暴風般疾馳在他靈魂的夜之風景上,嘴裡發出刺耳的尖叫聲,穿過彎彎曲曲的坑道,衝到外面的世界,直奔到遠遠的聖伏麓高原上──彷彿整座山都在叫喊似地。葛奴乙在自己的叫聲中醒來,不斷朝著身上胡亂拍打,以為這樣就可以驅散那一團令他窒息但是又聞不到的迷霧似地。他驚駭到了極點,因為死般的恐懼而全身顫慄不已。如果不是尖叫聲扯碎了那團迷霧,他就會把自己溺斃,一樣悲慘地死去。當他回想起夢中的情景,忍不住又是一陣顫慄。當他坐在那裡一邊發抖一邊嘗試整理自己混亂的思緒時,至少有一件事非常確定:他要改變自己的人生,而他之所以決定要這麼做,完全是因為他絕對不要再第二次夢見剛剛那樣恐怖的情景,他肯定禁不起再一次面對同樣的夢境。

  他把馬毛毯披在肩上,爬出洞外。外面正好是上午,二月底的一個上午,陽光閃耀,大地聞起來有一股濕濕的石頭味兒,夾雜著苔蘚和水的味道。一陣風吹過來,捎來了些許銀蓮花的香氣。他蹲在洞口前面,溫暖的陽光照在他身上,他吸進一口新鮮的空氣。每當回想起夢中的那團迷霧,他仍舊不由得全身顫慄,現在他已經逃脫了,當他感受到曬在背脊上的暖暖陽光時,也會因為幸福舒適而顫慄不已。真好,發現外面的世界依然無恙,現在居然成了他的避難所啦。真是不敢想像,萬一他千辛萬苦地逃出洞口,卻赫然發現世界已經不存在了,那將是多麼恐怖的情景啊!沒有光、沒有氣味,連虛無都不存在──只剩下這一團可怕的迷霧,裡裡外外,無所不在……

  驚嚇的效應慢慢轉弱,恐懼感漸漸消失之後,葛奴乙開始覺得比較有安全感了。到了正午時分,他已經完全冷靜下來了,他把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鼻子下面,透過兩指的指縫用力吸了一口氣,他聞到春天那飄著淡淡銀蓮花香的潮濕氣味,但是他聞不到手指的氣味。他把手掌翻過來,對著掌心仔細地聞,他感覺到手掌的熱氣,可是卻什麼也沒聞到。他高高的捲起衣服上那條已經被扯得破破爛爛的袖子,鼻子埋在肘彎裡,他知道這是人體味道最重的部位,可是仍舊什麼也沒聞到。他聞過胳肢窩,又聞過腳底,最後連生殖器都聞過了,為此他還拚命彎下身體,儘可能湊近過去聞一聞,也是什麼都沒聞到。這不是太好笑了嘛:他,葛奴乙,遠在數哩之外有個人走過去,他都聞得出來,竟然聞不到離他的鼻子不到一掌寬的自己的生殖器的味道!不過他並沒有因此而驚惶失措,而是非常冷靜地告訴自己:「並不是我身上沒味道,因為所有的東西都有味道。我之所以聞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那是因為自從出生以來,就日日夜夜和自己的味道綁在一起,鼻子對於自己的味道早就麻痺了,反而聞不到。如果我可以把自己的味道,或至少其中一部分從自己分離出來,過了一段時間再來聞,那就肯定可以聞到它,也就是我自己的味道啦!」

  他取下馬毛毯,脫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應該說是現在還殘留在他身上的一些破破爛爛的碎布片。這件衣服掛在他身上已有七年之久,從來沒有脫下來過,這上面一定早就浸透了他的體味,他把它攏成一堆,放在洞口前面,然後走得遠遠的。接著登上山峰,這是七年來的第一次,就站在七年前他到達時的同一個位置上,鼻子伸向西方,迎著風,赤裸著身體,企圖讓西風把他身上殘餘的氣味完全吹散,讓西風把海洋和草原的氣味灌注在他身上,讓後面這種味道能夠壓過前面那種味道,讓他自己,也就是葛奴乙和他的衣服之間產生一種氣味的落差,這樣他才能夠清楚地分辨兩者之間的區別。為了讓自己的鼻子盡量減少跟自己體味的接觸,他故意把身體往前傾,並儘可能伸長了脖子去迎接西風,為了保持平衡又拚命把兩條手臂向後伸,那姿勢看起來就像一個游泳的人正準備要跳水一樣。

  這麼可笑的姿勢,他辛苦地維持了好幾個鐘頭,害得他那一身早就不見天日的蚜白肌膚,雖然在冬日那甚不具威力的太陽照射下,仍舊被曬得像煮熟的龍蝦般紅通通的。黃昏時分,他又下到洞口前面,大老遠就看到那一堆衣物,走到距離只剩幾米遠時,他還刻意屏住呼吸,直到鼻子快要貼到衣服上了才張開。他做了幾次聞嗅測試,這是他從包迪尼那兒學來的功夫,先是飽飽地吸進一大口氣,然後再分成幾階段慢慢地吐出來。為了更精準地捕捉它們的氣味,他雙手拱成鐘形,鼻子伸進裡面好像鐘舌一樣,湊近那堆衣服努力地聞。他竭盡所能想要聞出沾在衣服上的自己的體味,可是那上面並沒有這個味道,那味道顯然就沒有附在上面,那上面倒是有成千上萬種其他的味道:石頭的味道、沙子的味道、苔蘚的味道、松脂的味道、烏鴉血的味道──甚至還有香腸的味道,那是好幾年前他在敘利附近買的,至今仍清晰可辨。這件衣服好像一本嗅覺日記一樣,收錄了他在過去七、八年當中所有經他聞過的氣味,獨獨缺了他自己的味道,也就是這段期間一直穿著這件衣服的人的體味,沒有被收錄在裡面。

  他開始感到不安,這時太陽已經下山了,他還赤身裸體地站在洞口,他在這坑道的黑暗彼端住了整整七年。一陣風吹過來,幾乎把他凍僵,可是他竟渾然不覺,因為他的內心完全被另外一種截然不同的寒冷,也就是發自內心的恐懼給攫住了。這種恐懼和他在夢中所體驗到的,幾乎被自己窒息而死的極度恐懼是不一樣的,那種恐懼是他無論付出任何代價都要想盡辦法擺脫和逃離的;但是現在這種恐懼卻是來源於對自身的一種不確定感,和前面那種恐懼截然相反,他不但不想逃離,而且他必須迎面正視它。他必須──即使真相再怎麼恐怖──明白無誤、確實無疑地弄清楚,到底他身上是不是真的沒有任何味道,而且是現在,馬上,立刻就要知道。

  他又回到坑道裡,走了幾米路之後就完全被黑暗包圍住了,可是對他而言,路早就非常熟悉,就像走在最亮的燈光照明下一樣。這一段路他已經走了不下數千次,每一步、每個拐彎,這裡有一根鐘乳般的石鼻垂下來,那裡有一塊突起的小石頭,他都聞得出來。找路對他而言一點都不難,難的是要跟那幽閉恐懼的夢境的記憶搏鬥,它就像潮水一樣,每往前一步就愈漲愈高。但他還是鼓起勇氣,在他內心當中,一無所知的恐懼和知道可怖真相的恐懼正在進行一場天人交戰,他做到了,因為他知道,他別無選擇。當他終於艱難地抵達坑道的盡頭,登上崩落的石堆時,兩種恐懼都降了下來。現在他感到平靜,他的頭腦一片清明,他的鼻子磨得像手術刀一樣犀利,他蹲下身子,兩手蒙住眼睛,專注地聞。就在這個地方,這個遠離塵世的石頭墓穴中,他在這裡足足躺了七年,如果這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最容易聞到他的味道,那就是這裡了。他儘可能地放慢呼吸,仔細地檢測,他不急著下判斷。他就這樣維持著蹲著的姿勢,有一刻鐘之久,他的記憶力非常可靠,他非常清楚七年前他在這個地方聞到了哪些味道:濕濕鹹鹹冷冷的石頭味兒,如此純淨,無論動物或是人類,從未有任何生物曾經到過這裡……現在聞到的氣味就跟七年前完全一樣。

  他又繼續維持著這樣蹲著的姿勢有好一會兒,一言不發,只是輕輕地點了點頭,接著轉身離開,一開始還彎著腰,但當坑道裡的高度允許時,他就挺直腰桿,大踏步走向洞外的遼闊世界。

  他脫掉一身的破衣爛衫(鞋子早在好幾年前就已經磨穿了),把馬毛毯披在肩上,當天夜裡就離開剛韃鉛彈,一路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