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我喜歡他,十多年前是,現在也是。

  夜琛繼續向下看,寫這篇報導的人不去當偵探真是白瞎了這天賦。

  只見他分析的頭頭是道,從十年前一直推到現在,完美闡述了任影帝是如何的始終如一,如何的痴情絕對,如何的潔身自好……

  下麵有留言說:「好感動啊,感動哭了,真的會有人喜歡一個人喜歡這麼久嗎?」

  「這不是喜歡,這是深愛,謝謝!」

  「這才是男神啊,我景是我一輩子的男神!」

  「未婚妻是誰啊?好羨慕QAQ!」

  「不,我不接受,這不是真的,我老公不可能喜歡其他女人!」

  「失戀了失戀了失戀了……我先去跳個樓冷靜冷靜……」

  相較於其他藝人被爆出這種新聞後的亂七八糟,任景這兒簡直神和諧,要麼是男神萬歲,要麼是衷心祝福,最後就是搞怪逗趣的,一堆神段子還能把人逗得笑成傻逼。

  夜琛跟著笑了會兒,然後覺得自己大概就是個傻逼。

  看到這新聞他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因為他很清楚,這都是套路。

  《情深》的新聞發佈會剛結束,任景+同志片的熱搜還沒降下第一,緊接著又來了這麼條新聞,分分鐘霸佔兩個頭條。

  熱度足夠,話題性足夠,更重要的是還給任景洗了一波白。

  畢竟拍同志片總會有被當同性戀的困擾,這條情深義重的新聞一出,任景分分鐘白成情聖,一舉多得,可以說運營得相當不錯了。

  去死說:「你真不懷疑啊?」

  夜琛道:「有什麼好懷疑的?任景要真有這麼個『未婚妻』,還能整天和我在一起?」

  去死頓了頓,好像也是。

  夜琛又道:「再說都十年前的事了,過去這麼久,遠得都上輩子差不多了。」

  去死看看未完成的吃醋任務,不得不承認夜琛是真沒想太多……

  不過這樣的通透其實並非好事,愛情使人盲目,能保持理智往往說明陷入得不深。

  他到不覺得夜琛不愛任景,他很清楚,夜琛喜歡任景,而且極端信任他,以至於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沒產生懷疑。

  這其實是陷得更深的一種表現,可他很擔心任景會GET不到。

  畢竟在他們的愛情中,任景始終站在了一個極度弱勢的位置上。

  想了一下,去死決定推一把:「不過這視頻是做不了假的,任景是真的說過這樣的話。」

  夜琛的小腦袋靈活得讓人生氣:「那時候他才剛出道,而且那麼年輕,估計說的話都是背稿子,肯定是經紀人幫他定的人設。」什麼年代都很流行痴情人設。

  去死默了默,他再接再厲道:「那戒指呢?任景似乎一直帶在身邊。」後面有幾張圖片分別顯示了不同階段的任景和那枚戒指……

  夜琛笑了下又道:「拜託,長點兒腦子行嗎,那戒指款式多明顯?一看就是老舊的婚戒,難不成他十七歲就把想給未婚妻的戒指掛在脖子上了?」

  去死:「……」

  夜琛道:「那戒指……應該是他母親的。」畢竟十幾年前任景的母親去世了,將遺物戴在身上也是一種緬懷。

  去死簡直驚呆了,這還是不是他認識的蠢琛了?人設崩了吧!

  夜琛真的很正常,特別正常,還玩了局農藥,拿了個四殺,一路兇殘地把對面給打到喊爸爸。

  去死琢磨了一會兒,忽然就回過味來了。

  不對勁,這很不對勁!

  如果夜琛真的很正常,現在該主動和他嘰歪吃醋任務的事了,可是夜琛提都沒提。

  去死正想提醒他任務的事,這時夜琛的電話響了。

  螢幕上顯示著任景的名字,若放往常,他肯定一早接起來了,但現在他看了一會兒,停頓了足足有兩秒鐘。

  果然還是不正常啊,去死心一緊。

  夜琛接通了電話,聲音特別平靜:「喂……」

  電話那頭頓了下,一會兒後任景才問他:「在家嗎?」

  夜琛說:「在呢。」

  任景說:「我這就過去。」

  夜琛笑了下道:「你忙的話就趕緊工作吧。」

  他說話的聲音特別輕鬆,和平常一般無二,任景再度頓了下,他再開口,聲音很低:「那個新聞……你看到了嗎?」

  「看到了啊,手機嗖嗖嗖彈出來三條,估計各大門戶都興奮到爆炸了。」

  任景:「……」

  夜琛又道:「沒事啦,我知道的,行銷手段嘛,很正常的。」

  夜琛把和去死說過的話又重複了一遍,幾乎一字不差。

  電話那邊非常安靜,似乎只有呼吸聲。

  夜琛面帶微笑,喊他:「任景?」

  任景突兀地開口道:「那個視頻裡我說的話都是真的。」

  『啪嗒』,毫無預兆,一大滴眼淚從夜琛的眼眶中滾出,這時候他還在笑著,聲音也正常得很:「這樣啊,沒什麼,都過去十年了,十年前的舊事沒必要現在再翻出來。」

  去死終於明白了,夜琛不正常,非常不正常。

  每個人的吃醋方式都不同,顯然夜同學的特別與眾不同。

  他這樣冷靜的分析其實是在安慰自己,是一種自救的方式。

  吃醋不好,自己難受,還容易製造矛盾。

  他努力把這件事合理化,可其實心裡還是空蕩蕩的。

  因為他很清楚——

  任景不是個任人擺佈的性格,在節目中說自己有喜歡的人這種事,絕對不是經紀公司能夠安排的。

  而且那個年代的現實是:即便有喜歡的人也一定要藏著掖著,因為這事爆出來是會掉粉的,痴情人設不是一個十七歲新人該有的。

  十年前的任景有個很喜歡的人,喜歡到非她不可。

  任景是個很長情的人,他現在……忘了她嗎?

  如果沒忘的話,他們現在又算什麼?

  夜琛沒出聲,任景卻又開口了:「……那不是舊事。」

  夜琛心臟像被重鎚砸了一下,瞬間變得鮮血淋漓,他勉強笑道:「什麼意思?」

  任景說:「我喜歡他,十多年前是,現在也是。」

  夜琛握著手機的手直打顫顫,他張張嘴,根本發不出任何聲音。

  怎麼辦?到底該怎麼辦?好像一場美夢甦醒,身處地獄的現實竟讓人如此絕望。

  夜琛什麼都說不出,他的喉嚨裡像是梗了密密麻麻的刺,動一下都是頭皮發麻一般的劇痛。

  任景到底在說什麼,到底想說什麼。

  他有喜歡的人了,十年了都沒忘記,那他們之間算什麼?他們這陣子又算什麼?

  不到一個月的記憶卻漫長的像是一生,無數甜蜜堆砌的城堡在傾塌的邊緣搖晃……

  到底算什麼?

  如果是演戲的話,這是不是也太可怕了。

  夜琛面色蒼白,大腦也是一片嗡嗡作響,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麼都沒有。

  空白,一片空白。

  直到任景的聲音再度響起,他低沉的聲音將他從濕冷的深淵中用力拉出。

  「不知道你會不會相信,但我真的愛了你十多年。」

  夜琛半天都沒反應過來。

  任景說:「能開門嗎,我在門外。」

  夜琛呆呆地開口:「十年?我?」

  任景輕聲道:「你還記得自己十四年前救過的一個小『女』孩嗎?」

  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