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一回頭,哇靠,奇跡般的看到了偉大的「貓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
一瞬間我有些恍惚,以為自己被氣得穿越,親眼看到這位五十年代影響了世界的搖滾巨星的真身。可正當我激動得喘不過氣來時,貓王朝我一笑,那笑容如此熟悉,讓我立即記起一個月前我的生日之夜。
今天他不是超人裝,而是貓王最典型的裝扮,白色緊身大翻領上衣,扣子只扣兩個,同色褲子,臀部緊包,褲腿是大喇叭,衣服上釘滿亮片,頭髮吹成高高的反翹式,長長的鬢角,臉上還戴著黑超。
「姐姐,別來無恙?」他姿勢瀟灑的扔下三百塊錢在桌子上,上前挽住我的手臂,我居然被他這扮相雷得忘記反抗。
「他是誰?」樸英俊問。
「我朋友。」我順口答。
這個回答讓西林很高興,但後果很嚴重,因為他竟然當眾吻了我的臉頰一下,發出「噠」的一聲響。
我用力擦擦臉上的口水,正考慮給他一個黑虎掏心,還是一個雙風貫耳更解氣,就聽樸英俊道,「湖新姐姐,你既然有了男朋友,還來相親幹什麼?」
「他不是我男朋友!」某人漢語真爛,朋友和男朋友之間的距離還差著十萬八千裡呢!
「可是我不介意當你的男朋友。」某人想被打碎下巴,在一邊多嘴。
「想死嗎?」我才要發飆,忽然意識到我們三個人說話都很大聲,而咖啡廳內靜得出廳,就連悠揚的鋼琴曲也停止了,全體人員都望向了我們這邊--看戲。
太丟人了!必須立即消失,找一個無人之地施暴,揍這兩個怪胎一頓,回家後再加揍貝貝一頓,方解我心頭之恨。
但我才一轉身,就被旁邊桌的男人攔住了,他笑瞇瞇的,指了指桌上的雜志,意思是要我還給他。我不理,飛也似的跑出去,後面飛也似的跟著兩個男人。
「湖新姐姐!」
「小新姐姐!」
兩個「弟弟」在後邊追我,同聲叫著:你要去哪裡?
「我要找條地縫鑽進去,永遠也不出來。」我吼。
平常我不會這麼沒有禮貌,但今天是災難的一天,看來人不應該腳踏兩船,否則必遭天譴。話說一腳踏N船的人也很多,不知道老天為什麼和我特別較真。
第一次正經相親遇到一個騙飯吃的人就夠倒霉了,哪想到又邂逅曾經做為驚喜送給自己的牛郎,而在這種情況下還讓同事看到,簡直就是老天故意針對我。
旁邊桌的男人和女人都是CES公司的,我在公司晃了一個多月,好歹也認識了幾個人。那個男人是公司的代表律師,姓許,本名沒人記得,普通員工叫他許律師,「花名」II,其實他英文名的第一個字母是H,但鑒於很多人想砍掉他身體中間的一段而又怕吃官司,所以只好在名子上做文章。
這人的個人生活成謎,也不知道有沒有老婆,反正特別喜歡和公司的女同事約會。
CES公司除了代理奢侈品,十幾層的賣場中有無數年輕漂亮的女店員外,還有自己屬下的時裝公司、模特公司和廣告公司,目前又進軍了影視界、開辦了引領潮流的《先鋒》雜志,大廈內有整整三層樓是個美女如雲的地方。
許律師為人風流,到了這個地方自然如魚得水,不過他人風趣,長得也帥,偶爾也算文雅,猥瑣狀態不很嚴重,所以美女們倒沒說過他的壞話,似乎也無劣跡,但花蝴蝶一樣的名聲那是遠遠在外。
我進公司後不久,他也來勾搭過,以自己的行動表明他絕對是那種寧可錯殺三千,絕不放過一個,希望自己屬於大眾,也期望大眾屬於他的類型。不過我對他有強烈的戒心,他試探了一番也就沒有興趣了。
他不是個喜歡在追求過程中浪費精力的人,凡事要求效率高,直達目標,不愧是律師出身,況且我又不是美女,而公司又新進了一批有成為超模潛質的十八、九歲女孩,所以他的興趣很快轉移,快到我連虛榮一下的機會也沒有。
而和他一起的女人說起來可厲害了,職位雖然只是公司秘書處的一名職員,但外號叫「網絡時代」,傳流言那叫一個快,儲存的信息那叫一個多,我一度懷疑她是公司新開發的智腦機器人,因為全公司上下那麼多人,每個人的情況她都能如數家珍,甚至包括一些人所不知的部分。
讓他們看到我相親已經夠可怕了,還讓他們看到一妖異男纏著我,幸好西林的工作性質比較隱密,不然我真的沒法兒活了。
我敢保證,明天中午時分,公司裡就到處散播著關於我私人生活的流言蜚語。要知道我這種招惹兩位大小林副總,而現在又被不鹹不淡掛起來的淫蕩女醫生,特別具有背後中傷的價值。
時尚圈是名利場,而名利場是最復雜和骯髒的地方,像月月和UU那樣能見到彼此真心的人是非常非常難得的。
「小新姐姐,這兒哪有地縫,連地溝都沒有,這兒是中心廣場呀。」西林一把攔住沒頭蒼蠅一樣亂轉的我。而由於他著裝的怪異和樸英俊偶爾冒出的「四米大、四米大」之類的鳥語,我就算沖出了咖啡廳,照樣有好多人對我們這怪異三人組行注目禮。
「要不,那邊有噴泉,小新姐姐你--涼快涼快?」西林真是體貼的好男人,我咬牙切齒的想,狠踢了他一腳,他叫得像被人強了。
「我看還是先離開這兒吧。」四米大這時候倒算比較清醒,眼看周圍一些不明事實真相的群眾有圍觀之勢,拉著我和西林跑到廣場邊,攔了一輛出租車。
四米大坐在前座,我強拉著西林鑽入後座,只說了一個字:走!
「去哪兒啊,小姐?」司機問。
對這個問題我有幾秒鍾的腦海空白,被這兩個怪胎鬧得有上天無路,入地無門之感,還好西林呻吟著說出了一個地名。黑屋。
「去那裡幹什麼?我不去,我要回家。」又過了好幾秒,我突然意識到西林所說的黑屋是本市一家非常有名的夜總會,是個極其奢華的地方,消費高得嚇人,等閒人都進不去的。
他該不會是去「上班」吧?那帶著我幹什麼?可是不對,現在是大中午的,夜生活的動物們還在睡覺才對呀!
「沒看到我這身裝扮嗎?是黑屋舉辦的貓王模仿秀,我是晉級決賽的選手之一,因為不能占用晚上的營業時間,所以中午進行。」西林以一種看土包子的神色看我,「你不會連貓王是誰也不知道吧?告訴你哦,中國的貓迷可不少,這次比賽有近千人參加呢,我能進入前二十,非常了不起。」
「你了不起好了,我要回家。」我倔頭強腦的答。
「唉,何必呢!」西林怕我打他,沒敢拉我的手,只碰碰我的包,「既然遇到了,不如當我的助威團吧,完了中午我請吃飯,贏了的話,獎品歸你,我就是喜歡貓王,並不想要什麼物質獎勵。本來就沒人幫我,這下子我也算有粉絲的人了,而且還有跨國粉絲。」
說到這兒,他看了一眼樸英俊,「你有錢嘛就叫出租車?四米大?」
「不是你付錢嗎?而且中午還請吃飯。」樸英俊眨了一下眼睛,「我們去吃烤五花肉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