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我喜歡你

古墨捏著筆磨蹭了半天,才將那句話寫出來。

——『你是準備再買一個人嗎?』

曲隱看到紙上的字,手一抖,纏紙卷的線一下繞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她看他雖然低著頭看不清表情,但手卻無意識的摳著桌子上的紙。曲隱壓抑著心中的喜悅,耐心的問道:「你想讓我再買一個嗎?」

——『不想。』

古墨毫不猶豫的寫下這句話,可能是覺得寫的太過於肯定了,他又乾巴巴的在後面補充了一句。

——『浪費錢。』

他本來還想寫「買來又不幹活」,幸好及時停了筆。因為他想到,萬一她再買來的那個會幹活,會做飯,那麼他就顯得很沒用了,一對比,傻女人有可能就會覺得他什麼都不會。

曲隱掃了一眼他那三個字,手指輕扣桌面,再接再厲的問道:「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再買一個人呢?」

——『不買嗎?』

古墨有些疑惑,又接著寫道:

——『你問我在家孤獨嗎?……難道不是想再買一個人?』

寫完古墨才覺得,她的確沒有說要再買一個人的打算,一切都是他以為的。那他鬱悶個半天原來都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我的確沒有想過再買一個人。」曲隱無奈搖頭輕笑,伸手刮了他的鼻樑,笑著說道:「有阿淼一個人就夠了……至於我問你在家會不會孤單,我是想如果你覺得一個人太過於無聊,可以去何珍家,找她的夫郎說說話。」誰曾想到他會以為她想要再買一個。

他長長的睫毛隨著她刮鼻樑的動作而微微輕顫,彎曲的弧度就像是一隻駐足於此的蝴蝶一樣漂亮。看的曲隱是一陣口乾舌燥。

曲隱看著他因為自己的話露出愉悅的笑意,終是沒忍住問出了剛才心底一直想問的話,「阿淼,你喜歡我嗎?」

他以為她會買人,所以跟她鬧彆扭,他以為她會嫌棄他不會說話,害怕的哭了出來……這讓曲隱覺得自己好像是看到了勝利的曙光,也許,他也是喜歡她的。

古墨眨巴著眼睛想了一下,對著她認真的目光,嘴角抿起一道好看的弧度,彎著眼點了點頭。

——『喜歡。』

看他承認的這麼大方這麼坦然,曲隱心底卻像是被人用涼水潑了一樣,冰涼涼的一片,沒有一絲開心的溫度。

他雖然點頭承認,但是那眼底清澈一片,絲毫沒有任何屬於男子承認心意時的害羞,甚至都沒有平時她撩撥他時的臉紅。

他承認喜歡她,可是和她對他的喜歡不同,她對他的喜歡有*,有佔有,而他的喜歡很乾淨純粹,估計,是單純的因為她對他好才喜歡的吧。

曲隱心底說不失望自然是假的,但也知道,一些事情不能操之過急。他的感情就像他手下那張乾淨的白紙一樣,不懂喜歡也很正常。

「阿淼,」曲隱扯出一抹笑容,問道:「那你對我的喜歡是哪種喜歡?」

喜歡也分很多種嗎?古墨歪著頭想了一下。傻女人對他很好,從來沒有對他大聲說過話,就跟姐姐對他一樣。

——『像姐姐那樣。』

古墨寫了這五個字。卻看的曲隱是欲哭無淚。曾幾何時她跟何珍說過拿他當弟弟看待,沒有別的想法。而現在她被自己的話打臉也就算了,他卻真拿她當姐姐來看了……

曲隱真想狠狠的抽自己一嘴巴子,讓你亂說話。早知道她會對他動歪心眼,從買來那天開始,她就應該不拿他當弟弟看待,而應該很明確的告訴他「你是我買來的夫郎」,也許他就不會真的以為她對他是姐姐對弟弟的照顧了。

古墨覺得他可能寫錯話了,因為傻女人看起來並沒有很開心,而是仰著頭單手摀住了眼睛。

他伸手戳了下她。其實姐姐對他很重要的,所以他把她放在跟姐姐一樣的位置,她就是不喜歡,也不至於這麼難過吧。

曲隱歎息了一聲,往事不可追,她只有靠以後來引導他開竅了。為什麼他那麼聰明的一個人,就看不懂她對他的喜歡呢?

曲隱伸手揉了下他額前柔軟的碎發,扯出一抹笑容,誘拐似的說道:「阿淼對我的喜歡是跟姐姐不一樣的,比如你姐姐要是再買一個人你會不開心嗎?」

古墨想了一下,搖了搖頭。姐姐要是再買一個人他是不會不開心的,不過姐夫有可能會不開心。

「所以,你對我的喜歡不是對姐姐的喜歡。」

那是哪種?古墨歪著頭,茫然的看著她。

曲隱暗歎自己有可能是太逼迫他了,便搖了搖頭,說道:「究竟對我的是哪種喜歡,要你自己去發現。」

她伸手捏了下他的臉,笑著說道:「阿淼能不能答應我一件事。」

古墨望著那雙溫柔的彷彿擁有蠱惑魅力的眸子,不由自主地點了點頭。

曲隱笑著說道:「在分清對我的喜歡是哪種之前,阿淼不要喜歡上別人好嗎」

她不能保證他一定會喜歡上她,但是她可以利用現在相處的優勢讓自己強行在他心底佔有一席之地,慢慢的讓他習慣她,依賴她,直到離不開她。

古墨覺得在這裡他只認識她,自然是不會喜歡別人,所以彎著眼睛點了點頭。

曲隱鬆了一口氣,閃著笑意的眼睛看著他,半真半假的說道:「阿淼可要記住你今天答應了我的,不然我生起氣來可是很嚴重的。」

會變身「吃」了你的。

古墨配合的張大了嘴露出一排小白牙,張牙舞爪的伸出爪子。

——『嘿,是這樣嗎?』

曲隱瞥了他一眼,噴笑出聲,點了點他的額頭,笑道:「可比這嚴重多了。」

古墨捂著被她戳過的額頭,撅起小嘴,一臉的不信,他才不信她會生氣呢。

曲隱留他一個人在桌旁寫寫畫畫,自己則去給他做個「便利貼」,方便他隨身攜帶著寫字。

她找了一塊光滑不扎手的小木板,將質地比較硬些的紙裁成木板一般大小,在木板上鑽上洞,用針線將紙縫在上面,她又將碳筆用軟布包裹好,和紙板一起給他放在小包裡。

曲隱將做好的東西給他斜挎在身上,將東西展示給他看,說道:「以後我要是猜不對的,你就寫出來。」

古墨稀奇的看著手裡的東西,一雙漂亮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彎成月牙狀,對著她重重的點著頭,一副歡喜的不行的樣子。

曲隱對於他的反應很滿意,便由著他拿著紙板寫字試試,自己先去做飯了。

古墨看著她的背影,又低頭看看自己手裡的東西,開始沉思她的話。他對她的喜歡到底屬於哪一種呢?

時間過得飛快,就在古墨還沒弄清楚自己對傻女人的喜歡是哪一種的時候,夏天已經悄然而至。

曲隱三月份就承諾給他做的吊床,到六月份才做好。對著大太陽,古墨就是再喜歡那個吊床也只能在早上和下午坐坐。

一到了夏季,曲隱就特別忙碌。夏天蚊子多,尤其是在山海之間的村子,蚊子又大又多。自從有一天晚上他被蚊子在臉上叮出一個大包之後,曲隱便天天在睡前將屋裡各處都熏上驅趕蚊子的艾草。更是早早的就把帳子帳了起來,就怕蚊子再咬到睡覺不老實的他。

不知道什麼時候,那個初春時候睡覺老老實實裹著被子一動不動的小野貓就不見了,替代他的是經常蹬被子的人。

害得她睡得迷糊之際還要下意識的伸手摸摸身邊的人肚子上是不是蓋著東西了,為此她又被他咬過幾回,原因是她晚上睡覺不老實,手亂摸。

她是摸著自己被咬的手腕哭笑不得,對著他那雙控訴的眼睛也不捨的跟他爭辯到底是誰睡覺不老實。

以前帶他去海邊散步是想讓他出去走走,消消食,後來這就成了兩個人每天吃完晚飯都會做的事情了。

自從他在海邊撿到貝殼後便像撿到金子一樣,開心的每天都會撿些好看的,每每回去之時都是她懷裡揣著貝殼,背上背著他。

曲隱看他實在是喜歡的很,就將貝殼給他用結實的繩子的串了起來,等天一熱將裡屋門上的後布簾子卸掉之後,就將串著貝殼的繩子掛在上面,就像門簾子一樣,也能起到驅趕蚊子的效果。

到了六月下旬,就到了三伏天,天是更熱了,有時候他晚上都熱的睡不著,翻來覆去,鄉下裡又不像京城裡大戶人家那樣有條件,能弄點冰塊放在屋裡散熱。

曲隱心疼他跟著自己受苦受熱,便在床上放了一把大蒲扇,一旦覺得身邊人有動靜,就拿起扇子給他扇風。這幾乎已經形成了身體下意識的反應了。甚至睡著嘍,手還能無意識的給他扇扇子。

前幾日難得的天氣大好,村裡的人就開始給稻田里放水,準備收割稻子了。

曲隱這幾日自然也不會去打魚了,而是早早的就起床拿著鐮刀去稻田里收割已經成熟的稻子了。

夏天的天氣多變,村裡人都怕天再下雨,熟透的稻子會霉在地裡,幾乎都是天還沒亮就起床去收稻子到晌午才回去,畢竟稻子收到家裡頭才能放心點。

曲隱自然也不例外,她的地是張奶奶留下來的,並不是多大的一塊地,但是一個人收割起來也得費些時間。

怕吵醒熟睡的阿淼,曲隱昨天晚上就跟他說了,自己今天要比平時還要早起去收割稻子,誰知道自己起床的時候,他也跟著爬了起來。

「天還沒亮,你再睡一會兒。」曲隱將貼在他臉上的頭髮給他撩到耳後,輕聲說道。

古墨搖了搖頭,伸手揉了揉眼睛。藉著她手上的力,坐了起來。摸出枕頭旁的紙筆,寫道:

——『我也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