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心理創傷並不存在

  年輕人:既然您這麼肯定,那就請再詳細說明一下,「決定論」和「目的論」究竟有什麼不同?

  哲學家:舉例來說,你因為感冒發高燒去看醫生,結果醫生從頭到尾只跟你說,你會感冒是因為昨天出門穿太少了。這樣能滿足你嗎?

  年輕人:當然不能。不管感冒的原因是穿太少還是淋到雨都不打緊,問題在於「發高燒讓我很不舒服」這個事實和症狀。既然是醫生,就應該開藥或打針,提供專業的處置,好好幫我治療才行啊。

  哲學家:但是那些從決定論出發的人,例如一般的諮商師或者精神科醫師,都只會說:「你現在所受的痛苦,是因為過去的某件事。然後安慰你說:「這不是你的錯」,就結束了。可以說,有關心理創傷的討論等等,都是決定論的典型。

  年輕人:等一下,老師,所以您否定心理創傷的存在嗎?

  哲學家:我堅決否定它的存在。

  年輕人:天啊,老師您……不,阿德勒他真的是心理學大師嗎?

  哲學家:阿德勒心理學明確否定心理創傷。這是相當嶄新而劃時代的論點。的確,弗洛伊德對心理創傷的論述是非常吸引人的:心理背負的傷痛(創傷)造成現在不幸的遭遇。把人生當成一部「曠世巨作」來解釋。這種因果定律相當簡單易懂,戲劇性的展開更另人揪心,有難以防守的魅力。

  不過,阿德勒在否定心理創傷的相關論述中是這麼說的:「無論任何經驗,它本身並不是成功也不是失敗的原因。我們不要因自身經驗所產生的衝擊(也就是說心理創傷)而痛苦,而要找出經驗中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不要由經驗來決定自我,而是由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來決定。」

  年輕人:找出能夠達成目的的東西?

  哲學家:沒錯。請注意,阿德勒認為,決定自我的不是「經驗本身」,而是「賦予經驗的意義」。比如遭遇重大災害,或是幼兒時期遭受虐待之類的事,它對人格形成不是完全沒有影響,影響還是很大。重點在於,並不是因為發生了這些事就一定有什麼樣的結果。我們是藉著「賦予過去的經驗什麼意義」來解決自己的一生。人生不是別人給的,是我們自己選擇的。決定要怎麼生活,是我們自己。

  年輕人:這麼說,老師認為我朋友是自願把自己關在房裡的?是自己選擇的囉?別開玩笑了。他不是自願的,是被逼的,他是迫不得已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

  哲學家:。不對。假設你朋友認為「自己因為受父母虐待,所以無法適應這個社會」,那是因為他心中有一個希望如此想的「目的」。

  年輕人:什麼樣的目的?

  哲學家:近在眼前的一個目的,就是「不要外出」啊。為了不要外出,製造出不安與恐懼的感受。

  年輕人:他為什麼不想走出去呢?這才是問題所在吧!

  哲學家:那就想想看,如果你是父母,自己的孩子關在房裡不出來的話,你會怎麼樣?

  年輕人:當然會擔心啊。怎樣才能讓他重返社會?怎麼幫他恢復精神?還有,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是不是有問題?我一定會認真思考,用盡一切努力幫他回到人群。

  哲學家:問題就在這裡。

  年輕人:哪裡?

  哲學家:只要不出門,一直關在房裡的話,父母就會擔心,就可以得到他們所有的關注。他們會像對待身上的腫瘤一樣,非常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

  相反的,一旦從家裡走去,他就會變成誰都不會多看一眼的「大多數人」,一個被陌生人包圍、平凡的「我」,甚至是遠不如其他人的「我」。於是,再也沒人會認真地對待……這種例子在繭居族中算是很常見的。

  年輕人:要是依照老師的邏輯,我朋友已經達成「目的」,而且對現狀感到滿足,是嗎?

  哲學家:他應該還是會有所不滿,也說不上幸福吧。但是,他依照「目的」而採取了行動是事實。不只是他,我們每個人都會因為某些「目的」而活著。這就是目的論。

  年輕人:哎呀,這實在讓我難以接受。我朋友其實是……

  哲學家:好了,你朋友得知我們再這麼繼續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果吧?而且當事人不在,這樣也不太好。我們再想想其他例子吧。

  年輕人:那麼,這個例子如何?剛好是昨天我自己經歷過的一件事。

  哲學家:喔?說來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