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我懂了。接下來,假設我已經可以「接納自我」,也可以「信任別人」,那麼我身上會有什麼樣的變化呢?
哲學家:首先,坦然接受這個無法替換的「我」,這就是接納自我。接著,給予他人無條件地信賴,這就是信任別人。
當你可以接納自我,又可以信賴他人的時候,「他人」對你而言會是什麼樣的存在呢?
年輕人:是……夥伴嗎?
哲學家:沒錯。當你能信任別人時,就代表你把他當成夥伴。正因為是夥伴,所以值得信賴。如果不是夥伴,就不可能跨出信任這一步。
接下來,如果別人成為你的夥伴,就表示你在所屬的共同體中有個可以安身的地方,也就是你能獲得一種可以安身的歸屬感。
年輕人:您是說,為了「可以安身」,必須把別人當成夥伴,就需要接納自我以及信任別人。
哲學家:對,你很快就想通了嘛。如果要再附加說明的話,就是把別人當成敵人的人,既無法接納自我,也無法完全相信別人。
年輕人:好吧。人的確是在追求可以安身的歸屬感;為了這個目的,要接納自我,也要信任他人。關於這部分我沒有異議。
可是,該怎麼說呢?難道只要把別人視為夥伴、信任他人,就真的可以得到歸屬感嗎?
哲學家:當然,社會意識並不是光靠接納自我和信任別人就可以得到的,還需要第三項要件,就是「貢獻他人」。
年輕人:貢獻他人?
哲學家:對夥伴採取一些行為或產生某些影響,期待有所貢獻。這就是「貢獻他人」。
年輕人:您所說的「貢獻」,是指自我犧牲的精神、為身邊的人盡心盡力嗎?
哲學家:貢獻他人並不是自我犧牲。阿德勒反倒認為,那些為別人犧牲自己人生的人,是「過度適應社會」,需要提出一些警告。
接著請你回想一下,只有當我們的存在或行動對共同體有幫助,也就是認為「我對某人是有用處的」的時候,我們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是吧?
因此,所謂的「貢獻他人」並不是捨棄「我」去為某人鞠躬盡瘁,說穿了,是為了實際感受「我」的價值才做的。
年輕人:貢獻他人是為了自己?
哲學家:嗯。沒有必要犧牲自己。
年輕人:唉、唉,老師您這說法很危險喔!根本是挖個洞給自己跳嘛!為了滿足我自己,才為他人盡力,這完全就是偽善的定義啊!所以我就說嘛,您的論點全都是偽善!您的說法不值得信賴!老師您知道嗎?我寧可相信一個坦誠面對自己慾望的壞人,也不相信一個用謊言堆疊出來的好人!
哲學家:你太早下結論了。你還不懂所謂的「社會意識」是什麼。
年輕人:那就請老師舉一些實際的例子來說明什麼是「貢獻他人」吧。
哲學家:最容易理解的例子,應該就是工作,像是在社會工作或在家做家事。而所謂的勞動,並不是賺錢的手段。我們藉由勞動貢獻他人,參與共同體、實際感受「我對某人有用處」,進而接受自己存在的價值。
年輕人:您說,工作的本質是對他人的貢獻?
哲學家:當然賺錢也是很大的要素。就像之前你曾經提過,杜斯陀耶夫斯基所說「被鑄造的自由」那樣。不過你想想,那些擁有大筆資產、一輩子都花不完的富豪,他們之中仍然有很多人還是忙碌地工作著。為什麼要工作呢?難道是因為無止盡的慾望嗎?不,這是為了貢獻他人,同時進一步確認自己「可以安身」的歸屬感。那些在擁有龐大財富後、積極參與慈善活動的富豪們,也都是為了實際感受自己的價值,確認「可以安身」,才會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
年輕人:嗯~也許真是像您說的那樣吧,但是……
哲學家:但是?
接納自我,概括承受無法替換的「這個我」;信任他人,在人際關係的基礎上沒有一絲懷疑,無條件信賴對方。對年輕人來說,這兩個概念還算可以接受,可是關於「貢獻他人」卻聽不太懂。如果說貢獻是「為了他人」的話,那就只是痛苦不堪的自我犧牲;但另一方面,如果說貢獻是「為了自己」的話,那完全就是偽善了。這部分一定要說個明白才行。年輕人用堅決的語氣開始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