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第一手札

  一直以來,我過著羞恥的生活。

  對於生活,我沒什麼目標。由於自少生長在東北的鄉下,第一次看見火車,還是年歲較大之後的事了。我在火車站的天橋上上下下地,完全沒注意到這是為了跨越鐵軌所建的,只覺得車站內的構造宛如國外遊樂場,複雜又有趣,以為它只是因為時髦而裝設的,我還真的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這麼認為呢!

  對我而言,在天橋上跑上跑下,是在玩著相當時髦的遊戲,我當初還一直覺得這是鐵路局最上道的服務之一,後來當我發現這是用來讓旅客們跨越鐵道具實用性的樓梯時,突然間覺得索然無味。

  當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在圖畫書裡看到地下鐵這類的東西,竟不覺得是為了實用而建造的,逕自認為比起乘坐在地面上的車子,在地底下搭車會是一種更與眾不同而有趣的遊戲。

  我從小體弱多病,常常臥病在床,但躺歸躺,卻覺得床單、枕頭套、被單等等,實在都是些無聊的裝備,直到快二十歲,才意外發現這些都是實用品,當時的我對於人類的儉樸,感到黯然而悲哀。

  還有,我從來不知道什麼是餓肚子。不,這並不代表我生長在一個衣食無缺的家庭中,沒這麼愚蠢的意思。是因為我完全不知道「餓肚子」的滋味是什麼?雖然聽起來有些詭異,但就算是肚子餓,自己也渾然無所覺。

  我還記得,小學、中學時候,從學校一回來,週遭的人便會爭相對我說:「啊!肚子餓了吧!放學後肚子最容易餓了,來點甜納豆如何?還有蜂蜜蛋糕和麵包喔!」因此,我就會發揮天生阿諛的精神,喃喃地道著「肚子餓了!」,然後一口塞進十顆左右的甜納豆。可是,餓肚子到底是什麼感覺呢?我實在一丁點兒都不明瞭呀!

  當然,我的食量相當大,不過卻沒有一絲一毫因感到飢餓而進食的記憶。我會吃眾所認同的山珍海味,也會吃別人眼中的豐盛佳餚,還有,到別人家時他們端上來的食物,我也會吃到撐為止。

  然而,對幼年時代的我而言,最痛苦的時候,莫過於在自己家裡吃飯的時候。

  在鄉下的家中,家庭成員十餘人全部各自對著飯菜,面對面地排成兩列,身為家中幼子的我,自然坐在最後方的座位。

  飯廳除了些許陰暗外,吃午飯時,全家十餘人不發一語地扒著飯的模樣,老讓我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加上是傳統鄉下家庭的關係,配菜大致都是那樣,根本不用奢望會有什麼珍貴而豐盛的食物,因此對用餐的時刻漸漸感到恐懼了。

  有時我還會在陰暗飯廳末端,在以為自己是因寒冷而顫慄的念頭下,一點一點將飯送到嘴邊硬塞了進去,甚至還思索著,為什麼人每天都要吃三餐啊?其實呢!大家表情嚴肅地吃著飯,或許也算是一種象徵性的儀式,因此家人每天早晚三次,固定時間聚集在微微陰暗的飯廳裡,將飯菜依順序排列著,就算不想吃也要沉默地嚼著飯、低著頭對家中蠢動著的鬼魂們祈禱著。

  不吃飯就會死!這樣的話聽起來只是個討人厭的威脅。這樣的迷信(到現在我還是忍不住覺得這是個迷信),卻老是帶給我不安與恐懼。「人啊,不吃飯會死呀!所以一定要賺錢、吃飯才行。」

  對我而言,沒有一句話比剛剛那句更深澀難懂,更讓人有感於脅逼性的震撼。也就是說,自己似乎對於人類謀生這件事尚未有所理解。

  我因與世界上人類的幸福觀在吃的方面不同而產生不安的感覺,我甚至因此夜夜輾轉難眠、低語呻吟或因此發狂。

  到底什麼才是幸福呢?其實我從小,就三不五時地被別人說成是一個幸福的人,但是我卻老覺得自己身在地獄,反而覺得那些認為我幸福的人什麼都沒有比較,就老是認為我很安逸。

  我甚至還覺得自己背負了十個災禍,旁人背負了其中一個,都足以因此喪命。

  總之,我不懂。對於旁人痛苦的性質與程度,我完全沒有頭緒。

  實際的痛苦,只是單單吃了飯即能解決的痛苦,但是,這才是最強烈的痛楚,或許還會身陷在那些痛苦直到連自己的十個災禍,都化為烏有一般淒慘的阿鼻地獄(會以烈火不斷燃燒著死者肉軀永無安息之日,逐次步入極度痛苦階段的地獄,又稱為「無間地獄」)。

  會不會是這麼回事,我也不知道。然而,儘管能夠不自殺、不發狂、正常地談論政黨、不絕望、不屈辱地繼續與生活抗衡著,難道這樣就不會痛苦了嗎?難道這樣就會完全擁有自我,而且深信理所當然,完全不曾懷疑過自己?

  若真能如此,就輕鬆多了,但所謂的人,真的如此就算滿分了嗎?我不知道……在夜裡深深地熟睡,早晨就會覺得很爽快?作了什麼樣的夢呢?在路上走著時,腦海裡想的又是什麼呢?是錢嗎?不會吧,不只有這樣而已吧?雖然我曾聽過「民以食為天」,但卻不曾耳聞「為金錢而活」這樣的話語,不,可是依不同情況的話……不,這我也不懂……越是努力去思索,就越搞不懂,自己好像變了個人似的,淨是被不安與恐懼所侵襲。我幾乎無法和旁人聊天。因此該說些什麼才好呢,我不懂。

  此時,我想到的是娛樂他人。

  這是我對人最後的求愛。我,極度恐懼著人的同時,卻怎麼也無法對人死心。於是,我要討人歡心,才能與人類保持著一絲的牽連。表面上雖然不斷地綻放笑容,內心卻緊張萬分,這才是成功率渺茫,千鈞一髮,讓人冷汗直流的服務。

  從孩提時代開始,我的家人有多痛苦?腦子裡想著什麼事而活?這些我一點概念也沒有,只是恐懼著,無法忍受這種不舒坦,讓自己成為一個討人歡心的高手。換句話說,不知從何時起,我就成了一個不會說半句真話的孩子。

  若是看到當時我和家人合照的相片,大家都是認真的表情,只有我怪異地歪著臉笑著。這也是我年幼可悲的一種娛人方式。

  此外,我從未因為被雙親叨唸而頂過嘴。即使小小的責備,都會讓我如晴天霹靂般感覺強烈,幾近發狂。別說是頂嘴,那種責備才正是所謂千古不變的人類真理啊!

  由於我無力實行真理,會不會因而無法與人同住呢?我還是會這樣陷入思緒裡。因此,我無法爭論,也無法為自己辯解。若是被別人惡言相向,不管如何都會認為是自己的錯,默默地承受攻擊。內心深處則感受到一股狂亂的恐怖。

  被他人責難、怒斥時,或許不會有人還抱著好心情。但我卻在他人怒不可遏的臉上,看到了比獅子、鱷魚、蛟龍還可怕的動物性。平時,都是隱藏著本性,但就像牛兒沉靜地睡臥在草原上,尾巴卻會在突然間「啪啪」地甩動,打死停在肚子上的牛蠅一樣,一有機會,人們可怕的本體便會在不經意間透過暴怒而顯露出來,看到這副模樣的我,老是會感覺一股寒毛直豎般的顫慄。這樣的本性或許也是人們得以生存下去的資格之一吧!心念及此,我幾乎感受到一股絕望感。

  對於人,我總是恐懼地顫抖。

  身為人類的自己,對於自己的言行舉止也會毫無自信,然後會將懊惱偷偷收藏在胸口小小的空盒裡,將那份憂鬱、神經質一個勁兒地隱藏起來,努力地偽裝出天真無邪的樂天,因此逐漸成為一個娛樂他人的怪胎。

  什麼都好,任人取笑也好,這樣一來,人們就不會在意我置身在他們所謂的「生活」之外了嗎?總之,不能礙著他們那些人的眼,我並不存在、是一陣風而虛渺的,我愈來愈強烈地這樣認為著。

  我透過滑稽逗趣的舉動逗家人發笑,甚至那些比家人更讓我感到莫名恐懼的男女傭人,都是我努力娛樂的對象。

  我曾於夏天裡,在夏季單件和服內穿著紅色毛衣在走廊上走動,引來家人一陣笑聲。甚至連鮮少露出笑容的大哥看了都忍不住,以萬般愛憐的口吻勸道:

  「喂!阿葉!這樣不合適啦!」

  什麼嘛,再怎麼說,我也不是那種在大熱天穿著毛衣走來走去,還渾然不覺冷熱的怪人。只不過是因為將姊姊的綁腿戴在手臂上,從和服的袖口露出來,乍看之下很像穿著毛衣的樣子。

  我的父親在東京事業很忙,因此在上野的櫻木町有棟別院,每個月有大半的時間都是在東京別院裡渡過。父親回來的時候就會為家人、甚至親戚們帶回許多土產,我看,這倒像是父親的興趣。有一次父親在要回東京的前一晚,將孩子們集合在客廳,一個個微笑問著,下次回來時要帶些什麼土產好呢?然後將孩子們的回答一一寫在筆記本。父親會與孩子這麼親近,真是一件難得的事。

  「葉藏,你呢?」被問及之時,我竟欲言又止了。

  一旦被問到想要些什麼東西,頓時變得什麼都不想要了。什麼都好,反正也沒什麼東西可以讓自己感到開懷的,這樣的想法在心中閃動著。同時,別人給予自己的東西就算再怎麼樣也不合意,又無法拒絕得了。對討厭的事說不出討厭,對喜歡的事也像偷偷摸摸似地,感覺極不愉快,整個人悶在一種說不出的恐懼中。

  總之,自己連二選一的能力都沒有。我想這或許也是到後來,終於釀成自己所謂「過得羞恥的生活」重大原因之一的性格。

  我默不出聲、扭扭捏捏地,父親有點不高興地說道:

  「還是書嗎?淺草的商店街裡有賣新年舞獅的獅子喔,大小適中,可以讓孩子戴著玩,你想不想要呢?」

  想不想要呢?聽到這句話就知道已經沒有轉圜的餘地了,連可笑的回答也說不出來。當個逗人歡心的丑角,我是完完全全不及格。

  「書呢?好不好?」大哥認真地道。

  「是嗎?」父親露出掃興的表情,連筆記本也不記,「啪」地一手合上筆記本。

  真是失敗,我惹父親生氣了,父親的報復,肯定很可怕吧!現在怎麼樣也挽救不了,那夜,我躲在棉被裡打著哆嗦地想著。

  於是,我偷偷起身走到客廳,打開父親先前收筆記本的書桌抽屜,拿出筆記本啪啦啪啦地翻動著,找到了登記著禮物的地方,輕舔筆記本裡的鉛筆,寫上「舞獅子」後,再回房睡覺。

  我一點也不想要舞獅的獅子,反而書還好一點。可是我察覺到父親想要買給我的是獅子,一味地想要迎合父親的意思以撫平父親的壞心情,於是我竟然敢在大半夜裡潛入客廳做這樣的冒險,真是件怪事。然而,我的這個非常手段,果然如預期帶來大成功。不久,父親從東京回來,在孩子房間裡的我,聽到他對母親大聲地說:

  「我在商店街的玩具店裡打開筆記本一看,瞧,這邊!寫了個舞獅子,這可不是我的字啊!唉呀,我正納悶著,於是就想到了,這是葉藏的惡作劇啊!那傢伙我問他的時候傻笑著默不作聲,後來還是按捺不住想要獅子呢!還真是個怪男孩!假裝沒事地好好寫在本子上。若真的那麼想要的話,直說就好了嘛!我啊,還在玩具店裡噗嗤地笑了出來!快把葉藏叫來吧!」

  另外,我還會把男女僕召集到西洋式房間,請一位男僕胡亂地敲打鋼琴的琴鍵(雖然是鄉下,但在這個家裡,該有的還是一樣也沒缺),自己則配合著荒腔走板的曲子,跳著印度舞給大家看,逗得大伙哈哈大笑。二哥還會點起閃光燈拍下我的舞姿,結果看到洗出來的相片,我的腰布(那是薄紗製的包袱布)縫接處還看見小雞雞,這回又再度引來全家人哄堂大笑。對我來說,這或許又是意外的成功吧!

  我每個月都會有十本以上最新的少年雜誌可看,另外還有其他各式的書本會從東京寄來,因此如亂糟糟博士、還有瞎米博士等等角色人物,我一點也不陌生。另外對於怪談、說故事、單口相聲、江戶幽默短文等等都相當熟識的因素,所以再滑稽的故事,我都會以認真的表情娓娓道來,惹得家人笑聲連連,家中不乏如此的景象。

   不過,唉,學校呀!

  我在那裡開始受人尊敬。「受人尊敬」這個觀念也讓我十分害怕。幾乎完全欺騙了週遭的人,因此如果有一天被一個聰明絕頂的人看透、粉碎個精光,自己就會遭遇到連死也難以抹滅的奇恥大辱,這是我對「受人尊敬」這項狀態的自我定義。欺騙世人,就算自己深受尊敬,也會有人知道事實真相的。爾後,人們也會受到那個人的教導,發覺自己受騙之時,人們在那一瞬間的狂怒與報復,究竟會是什麼模樣呢?光想像就覺得毛骨悚然。

  比起出身於富貴之家,「成績好」這件事,讓我在學校更能博得尊敬。我從幼年時期便虛弱多病,常常一、兩個月,甚至還有將近一學期臥病在床,沒去上學的紀錄。但儘管如此,我拖著大病初癒的身體坐上人力車到學校應試期末考時,卻考得比班上任何同學都好。就算身體狀況佳,我也不會爽快地讀書,在學校也是上課時畫漫畫,然後在休息時間說給班上同學聽,讓他們咯咯地笑。另外,寫作文時,我都淨寫些滑稽可笑的故事,就算老師注意到了,我依舊不會停止。

  有一天,我如往常以極端悲慘的筆觸,寫出自己坐火車隨母親到東京時,不小心小解在車廂通道痰盂的故事。(當時,我並不是不知道那是個痰盂。我是特意地彰顯出小孩的天真無邪才這麼做。)因為很有自信地覺得一定會引來老師的大笑,我偷偷地跟在要回到教職辦公室的老師身後一探究竟,老師走出教室門口,就很快地從眾人作文中抽出我的文章,邊看邊走過長廊,嗤嗤竊笑著,進入辦公室不久後,不知道是否因為看完的關係,老師滿臉通紅地放聲大笑,還很難得地拿給其他老師們看。對此舉,我感到相當滿足。

  活寶!

  我,成功地被認為是所謂的活寶。我成功地從受人尊敬中逃脫出來。雖然我的連絡簿上全部學科都是滿分十分,只有操行這一項,不是七分就是六分,這往往也是引來家中一陣哄堂大笑的來源。

  話說我的本性會如此搞笑,大概都是經年累月下的結果。當時,我已從男僕女侍身上學到並體驗到何謂悲哀了。

  對年幼者而言,做出這樣的行為是人所能犯下的罪行中最醜陋、最下等、最殘酷的,我至今仍這麼認為。但,我忍了下來。甚至還覺得自己看到了另一項人類特質,進而露出無力的笑容。倘若,我養成了說實話的習慣,或許還能毫不膽怯地將他們的罪行全部告訴父母親,但我連父母親都無法完全理解了。告訴他人,我對於這種手段毫無任何期待。不論是告訴父親、告訴母親、告訴週遭人或是告訴政府,結果聽到的還不都只是世上優勢份子好言好語的表面話罷了。

  我完全知道不公平肯定存在著。我只有一種感覺──就是怎麼都不能告訴人們,自己還是別說出半句真相,要忍住,要繼續娛樂他人。

  什麼,你說你不相信人們?有沒有搞錯?你什麼時候成了基督教徒啦?或許有人會這麼嘲弄著。但我認為,對人產生不信任,未必要透過宗教之途才辦得到。人啊!包括那些嘲笑的人,還不都是在相互不信任裡,腦袋裡連一絲耶和華的念頭都沒有,無動於衷地活著嘛!

  當年,我年歲尚幼之時的事,一位父親所屬政黨的名人到鎮上演講,家中男僕們帶我一起去聽。全場爆滿,還看得到鎮上與父親交情特好的幾個人,奮力鼓著掌。演說完後,聽眾們三五成群聚集,一起走在積雪的歸途上,嘴裡說著今晚演講的壞話。其中還夾雜著與父親特別要好的友人聲音。父親的開場白有多糟、那名人演說內容到底是什麼聽都聽不懂,那些父親口中的「知己們」怒氣般的口吻說著。然後這些人路過我家進到客廳拜訪時,又是擺出一副衷心歡喜的表情,告訴父親今晚的演講真是成功極了。連男僕們被母親問到今晚的演講如何時,也都若無其事地直說有趣。明明他們在回途中,還相互感嘆著再也沒有比今晚演說更無聊的事了。

  雖然,這不過是其中一個稀鬆平常的例子。相互欺瞞且無論哪一方都不可思議地完好無傷,甚至彼此連相互欺騙一事都沒發現一般,鮮活、光明磊落、開朗痛快的互不信任,這種案例,我想是處處存在於人們的生活當中。但我個人,對於這種相互欺瞞的事並沒有多大的興趣。我倒是藉由娛樂他人一事,從早到晚欺騙著人們。我不太關心倫理課本裡所謂的正義和其他道德觀。對我來說,那些相互欺瞞之餘卻能光明磊落、快活地活著,或者說是看起來擁有能夠活下去自信的人著實難以理解。

  人,是不會自我教授妙諦真言的。若連這一點都懂,我根本就用不著如此恐懼、拚命討好人們了。也用不著與人們的生活對立,夜夜嚐著地獄般的痛苦。

  總之,我沒有把下人們讓人憎厭的罪行告訴任何人,這不是出自於對人們的不信任,當然也不是為了基督教教義,而是源自人們對於叫作葉藏的我,所牢牢關閉著信賴的外殼吧!甚至父母親都不時會讓我看到一些我所難以理解的事。

  我發現,這一份無法訴諸他人的自我孤寂氣息,被許多女性本能地嗅出,這也是我在往後常常被趁虛而入的誘因之一。

  總之,對女性而言,我,是一個可以暗戀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