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有關《好預兆》的事實

  (或被時間神化的謊言)

  在很久很久以前,尼爾·蓋曼寫了半則短篇,但不知道該如何收尾。他把這篇文章發給泰瑞·普萊契,可後者也不知道。但它在泰瑞的腦海中慢慢發酵。一年後,他給尼爾打了個電話:「我還不知道結尾是什麼,但我知道接下來的故事。」第一稿花了兩個月,第二稿花了六個月。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這六個月的確包括給美國出版方解釋書中笑點的時間。

  跟尼爾·蓋曼/泰瑞·普萊契合作是什麼體驗?

  哦。你得理解,想當初尼爾·蓋曼還沒成為尼爾·蓋曼,泰瑞·普萊契也僅僅是泰瑞·普萊契。尼爾在1985年對泰瑞進行了一次採訪,那時第一本《碟形世界》小說才剛剛出版。所以,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在整本書創作期間,誰也沒說過「天哪,不敢相信我能跟您合作」這種話。

  你們是如何創作《好預兆》的?

  在那兩個月中,主要靠的是每天通幾次電話、激動地嚷嚷,以及每週給對方寄幾次軟盤。在創作末期,我們也曾試過用300/75波特率的調製解調器進行網絡互聯。但結果證明,它作為信息傳輸方式,比唱山歌的效率略低。

  尼爾當時主要在夜間活動。午後起床時,他會看到電話答錄機上閃爍的紅燈。這意味著來自泰瑞的留言,開頭通常是這樣的:「起來,起來,混蛋。我剛寫了一段棒的!」接下來就是當天的第一通電話,泰瑞會給尼爾讀他當天上午寫的部分,而尼爾則會給泰瑞讀他當天早得多的時候寫的段落。他們會激動地聊上一陣,然後就是比著看誰能先寫出「下一段棒的」。

  這就是小說中出現電話答錄機的原因?

  有可能。你知道,那可是很久以前了。

  誰負責哪一部分呢?

  啊。又是個不好回答的問題。作為欽定的正本保有者,在第一稿中,泰瑞真正下筆寫出的部分比尼爾多。但如果有四千字在兩個作者大量激動叫嚷後成稿,你很難說清它們屬於誰。而且,他們都為對方寫的部分進行過潤色,做了腳註,還都能用頗似對方的文風寫作。阿格妮思·納特和孩子們的部分多出於泰瑞,四騎士和所有涉及蛆蟲的部分源自尼爾。開頭多受尼爾影響,結尾多由泰瑞定奪。除此以外,他們激動地嚷嚷了很多。

  在格蘭茨出版社的地下室裡,兩人意識到這文本有了自己的生命。他們聚在那裡對終稿進行修訂。尼爾祝賀泰瑞寫出了絶妙的一句,但泰瑞知道這不是自己寫的,而尼爾也斷定這並非出自他的筆下。他們都暗自懷疑本書從不知什麼時候開始自行撰寫,但又怕被當成怪人,所以不敢公開承認。

  你們為什麼要寫這本書?

  不寫的話,將是一大憾事。而且,如果我們沒寫的話,那一代代讀者可就沒有一本總是掉進浴缸的小說了。

  為什麼沒有續作?

  我們想過一些點子,但從沒提起幹勁兒。另外,我們都有其他書要寫(而且那些點子很可能經過這樣那樣的變化,出現在我們的其他作品中)。不過最近,我們都在琢磨「絶對沒有」這件事,是否真的是板上釘釘。所以沒準兒某一天真會有本續作。也許,大概,誰知道呢?反正我們不知道。

  你們寫《好預兆》時,是否想過它會成為一本「邪典」?

  如果你所謂的「邪典」是指,人們會將它翻來覆去地讀,把它掉在浴缸、水窪或是防風草濃湯裡,會用膠帶和細繩修補,會沒法再把它借給別人──因為腦子正常的人不會在對它進行徹底消毒前借這種東西,那麼,我們沒想到。

  如果你所謂的「邪典」是指,在世界範圍賣出數百萬冊,很多讀者都買過不止一本,因為他們買上一本借給朋友,就再也無緣相見,於是不得不重買一冊,那麼,我們沒想到。

  實話說吧,無論你對「邪典」的定義是什麼,我們都沒想到我們是在寫這樣的小說。我們只是在寫一本讓自己覺得有趣、令對方哈哈大笑的小說。我們當時甚至不知道誰會出版它。

  哦,別逗了,你們可是尼爾·蓋曼和泰瑞·普萊契啊。

  我們是,但我們當時不是(參見之前「跟尼爾·蓋曼/泰瑞·普萊契合作是什麼體驗」的問題)。我們只是兩個有些點子、給對方講故事的傢伙。

  那麼會有電影嗎?

  尼爾覺得沒準兒有一天真會有的,泰瑞則斷定這是異想天開。不管怎麼說,在捧著爆米花坐在首映式現場之前,他們都不相信。就算真到了那時候,可能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