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斐特拉曼二世

  小默罕默德被診斷出來斷了兩根肋骨,幸運的是內臟沒有受到任何損傷。

  將他安頓在醫院後我重新返回實驗室,那時候已將近凌晨三點,街上空無一人,除了時不時從房簷上被吹落下來的沙子。我開著小默罕默德那輛被搞得像塊廢鐵的吉普,抽著煙,一邊看著沿途冷清的風景。它們的安靜令我感覺之前所發生的一切好像不是真的。

  回來的路上依舊繞了點路,這樣可以看到開羅塔的身影,也不過才兩晚上沒見,這會兒看著它居然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再一個轉彎,鐵塔蔚藍色的身影消失在大廈背後,我嘆了口氣。隨手打開了唱機想換換心情,視線一瞥,卻被路邊一塊閃爍的招牌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成人用品超市。回到實驗室差不多凌晨四點。吉普巨大的轟鳴聲令鄰居的狗用它最大的嗓門歡迎了我,直到它主人砸破一隻酒瓶然後吼出一疊聲類似FUCKYOURMOTHER之類字眼的鬼叫,一切才嘎然而止。我拖著大包小包的東西走進地下室,然後把那些東西丟到密封艙門口。

  轉身走到鏡子前,我拉開圍巾查看了下自己的脖子,脖子上很清晰的幾根手指印,伴著發青的淤痕,令我脖子看起來樣子有點可笑。我想未來可能得有很多天,我需要帶著這根圍巾才能夠出門。目光往下移,鏡子裡那個木乃伊仍保持著他被電倒那一刻的姿勢,仰面躺在我身後的水泥地上。

  小默罕默德臨走前給他注射了一針鎮靜劑,量很大,據他說可以麻倒一頭牛。嘖,真可怕的劑量。所以說,雖然這男人義正言辭地指責我出手太狠,但其實他自己也已經從心底裡沒把這東西再當人看了,不是麼。轉過身走到木乃伊身邊,我踢了他一腳。他沒有任何反應。

  於是我把他從地上拉了起來,一路拖到地下室那根粗大結實的水管邊。水管已經被廢棄了很久,裡頭填滿了裝修時傾倒的水泥,現在我總算給它找到了除裝飾之外額外的用途。我把木乃伊斜靠在這根管子上,確認他不會滑倒後,我回到密封艙前打開那堆袋子。

  那裡頭全是我從成人用品店裡買來的東西,我翻了翻,從裡面找出了兩副手銬。回到木乃伊身邊一副將他反手銬住,一副銬住了他兩隻腳。隨後再回到密封艙前,從那堆袋子裡找出了一個金屬圈。

  這東西拿出來後,我握在手裡反覆看了又看。它的功能我在店裡就跟營業員具體瞭解過了,並且有點佩服其設計者在那種方面「別具一格」的靈感。雖然我想像不出兩人做口愛的時候,一方套著這種東西到底會使自己產生出怎樣特殊的快口感,但我知道,它對我而言將會很有用。

  事實上,在之前發生了那樣的事情之後,怎麼安置這個木乃伊成了我和小默罕默德最為困難的一個問題。

  雖然我們可以用鎮靜劑讓他暫時昏睡,但他總得有清醒過來的時候。而那個時候該怎樣安全有效地控制住他,這問題就很難解決了。因為他不是個普通人。依照我們所看到的,這個活屍他能夠通過某種精神力量去操控他周圍的東西,小到手術刀,大到手術台。而,是不是還能控制更大的東西,誰也無法估算,因為他大腦對他這種力量的承受範圍,早已經高出了我們的預算。

  這樣一來,我們對他進行怎樣的束縛,似乎都是無用的了,除非有一間特殊的、令他無法使用自己的特殊能力來使自己脫困的囚牢。自然,這對我們這樣簡陋的實驗室來說根本就是不可能。所以剛才一路上除了看風景,我滿腦子都在考慮這個問題,直到看到了那家成人用品店。

  按照說明書上的文字,我對這只金屬圈再仔細檢查了一遍,確認沒什麼問題了,然後拿著它重新返回木乃伊身邊。他依舊沉睡著,昏昏然一無所知。

  我把金屬圈套到了脖子上,將那個特殊設計的搭扣輕輕扣住。現在,除了我腦子裡的密碼,誰也沒辦法將它從這木乃伊脖子上取下來。當然了,這玩意兒的用途並不僅僅只有這一點。

  做完這一切,我從袋子裡取出了最後一樣東西,一條粗而長的鐵鏈子。買它的時候那個營業員朝我偷看了好幾眼,並且吞了幾次口水,我想可能和這東西包裝上的示範圖片有關。現在我用它將木乃伊整個身體纏裹在那根粗大的水管子上,然後穿過他腕上的手銬,將他手腕同水管鎖到了一起。好了,這樣一來,即使他現在馬上甦醒,要想再使用他的異能把這些東西從他身上弄開,只怕沒那麼容易了。畢竟這些東西是金屬,而不是膠布。

  於是脫下外套將他的頭重新裹住,我回到工作台邊坐下,給自己舒舒服服點上支菸,然後將上面那疊還沒看完的照片抓了起來,定下心繼續往下看。很顯然,「蒼龍壓寶鼎」的特殊造型和充滿了屍臭的佈局,引起了那幾個盜墓賊的強烈興趣,他們為它拍了好幾張照片。然而看到這組照片最末一張,卻讓我不由得罵了聲娘,因為石柱上的龍頭被這些人鏟掉了半個腦袋。

  僅僅只是為了龍嘴裡銜的一顆珠子,他們就把幾千年前這種極具研究價值的祭祀用具給毀了,類似的例子其實不少,很多時候以為自己已經看得很開,但真的親眼見到,卻往往發覺自己其實並未如自己所以為的那樣足夠淡定。照片上老默罕默德捧著那顆珠子朝鏡頭露著老駱駝般的笑。從比例上來看,這顆珠子大約一顆龍眼大小,從品相來判斷,應該屬『雷公墨』。這種夜明珠無論大小還是品相都同慈禧墳墓裡挖出來的那些無法相比,因而作為考古學那部分的價值所橫遭的破壞就更顯惋惜,所以我想我之所以會為此感到氣惱,多半就為了這個原因。

  接著往下翻,那張照片裡的畫面一跳進眼裡,我馬上意識到這就是老默罕默德所說的,他們挖到的這座墓可能是當年36號坑墓的原因。照片裡是間「永恆」之室。古埃及人篤信,死後他們將會在另一個世界重獲新生,所以他們將自己的屍體製成木乃伊,以令自己的身體永世不朽。但「永恆」之室的出現令他們的這種文化在短時間裡曾經遭到過一定的衝擊。

  據說「永恆」之室是間四門之室,它建造在甬道同主墓室相連接的部位,所以其中兩扇門是真實存在的。另外兩扇則是虛門,也就是在牆上做個門的造型,那兩扇門一扇通往永生,一扇通往死神阿奴比斯的府邸。

  「永恆」之室只在中王朝時期出現過,並且短暫如曇花一現,所以在當初英國人曝光那張36號坑墓墓室的照片之前,誰也沒想到這種墓葬格局真的曾經在古埃及的歷史長河裡出現過。而那張照片的剪報就保存在我爸爸的剪報本裡,作為參考用的數據之一,那個本子在他過世後就為我所擁有,光看就不下百遍,所以一看到手裡這張照片,雖然角度存在了些差異,還是被我一眼就認了出來。

  這麼看來,老默罕默德並沒有為了生意而故意誇張了他所盜墳墓的背景,並且地點也符合。當初英國人在吉薩區挖掘到了36號坑墓,老默罕默德約我看木乃伊的地方是在孟菲斯,兩者離得不遠,這正好符合了老頭一貫的習慣——出於對所盜物品的安全考慮,他交易的地點通常同他收穫盜竊品的地方很近。因此大致可以推測,當初那個墓雖然莫名消失,但應該仍在吉薩的某處,並且被老默罕默德發現了。只是具體地方就不得而知,畢竟沙漠那麼遼闊,只定位吉薩區一個範圍,無異於大海撈針。

  而這座墳墓的主人到底是誰,似乎也明朗了起來,因為埃及歷史上只有一個朝代是因為信奉安努神,而採用這種有駁常規的木乃伊製作方法。也只有一個朝代因為信奉安努神,而將「永恆」之室作為死後通往永生的一條途徑。

  而那個時代能享用如此規模龐大的墓葬的,恐怕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斐特拉曼二世。但令我確定這一點的倒並非以上分析。早在道爾將那塊被他無意中發現了古代紋章的金飾片交還到我手裡的時候,我就已經將那紋章認了出來,它同那位找我尋找木乃伊的中東油王所給我看的那枚斐特拉曼二世戒指上的紋章,一模一樣。

  所以,如果那枚戒指真的是斐特拉曼二世的,那麼眼下被我用鎖鏈層層捆綁在水管上的那個活屍,他就是復活了的斐特拉曼二世。

  幾千年來他被他那些篤信太陽神的同胞所唾棄,並且抹殺。而充滿諷刺的是,在通往永生的信仰途中,那些持有正規信仰的同胞們最終與沙同在,化成了頑石一般的木乃伊。唯有他,經歷了幾千年的時間,再次活了過來,雖然不知道那股能令他復活的神秘力量究竟是什麼。

  是安努神的力量麼?那麼既然如此,鎮壓在他墳墓裡的「蒼龍壓寶鼎」,它的存在又究竟是為了什麼。這問題恐怕只有當事人才可以回答了。於是沒再去糾結這些令人頭疼的問題,我繼續把照片往下翻,而就在後一張照片被抽出來的一剎那,我心臟驀地震了下。

  照片上的畫面令人震驚。我不知道該怎樣去描述這樣一種場面,因為看到它的那瞬間,我只有一種感覺,那就是老默罕默德他們接著走進的一間石室,它整個兒被撕裂了。建築遭到破壞的方式有很多種,有人為造成的倒塌,有地陷造成的傾塌,有地震造成的分裂,也有老化造成的斷裂。等等。而這間石室同我所有關於建築破壞的印象都不一樣。

  它是老默罕默德當初給我看的為數不多的照片裡所拍的那間墓室,也就是停放斐特拉曼二世棺槨的主墓室。當初給我看的照片遠沒有這張來的清晰,因此所造成的震撼度也是遠不能同現在所比的。那會兒對於老默罕默德所形容的墓室所遭到的破壞,我的全部印象僅僅只能來源於自己的想像。

  卻沒想到真實的狀況會是這樣淒厲。是的,淒厲。除此我找不出能更合適於這幕畫面的詞語。

  它看起來就好像被無數隻爪子給撕扯過,無論牆壁、地面,還是墓頂,到處都是一些極深刻的撕裂般的裂痕。這種裂橫同地震所造成的斷裂是完全不一樣的,它們一道道烙刻在這間不大的墓室內,將整個空間刻劃得遍體鱗傷。唯一逃過那些爪子的只有墓室正中間那具漆黑的石棺,而這具棺材再次違背了古埃及人的傳統,它如此簡單,如此粗糙,除了充滿霸氣的體積,以及一種肉眼可辨的堅硬。

  棺材蓋傾斜在這具棺槨旁邊,攔腰斷成了兩截,從斷裂面來看有些年頭了,並不是最近才造成的破壞。

  木乃伊就在那具棺槨裡躺著,身上除了已經風化得所剩無幾的布料,以及脖子上一點項圈的碎片,其它什麼也沒有。躺的姿勢同那天在老默罕默德這裡第一次見到它時完全一樣。

  而現在他正活生生被綁在我的實驗室裡,並且一度差點殺了我。想到這裡不禁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覺,我抬起頭,朝他的方向瞥了一眼,隨即一下子從椅子上彈了起來!就在我視線所及的那個位置,除了低頭安靜靠在水管上的木乃伊,我看到了第二條人影。

  它被燈光拉得老長,以致覆蓋了我的影子。那人就在我身後。

  「我一直在等,」似乎已經從我的反應裡知道了我的發現,那身影微微一動,然後我聽見他在身後對我道。「等你什麼時候可以發現到我的存在。」話音很耳熟,因為對於這樣動人的嗓音,我通常都擁有一個好記性。何況這聲音的主人還同我上過床。「現在是六點。」於是我轉身對他道。「兩個小時。」我的回答令他微微一笑。他就站在我身後的櫃子邊,兩個小時來我始終在這附近走來走去,直到坐下看那些照片,這段時間竟然始終沒有感覺到過他的存在。「他們找我來,原來是為了殺一個需要花兩個小時才能發現我存在的人。」

  「好像令你失望了。」他再次微笑,那笑容無論什麼時候看起來總是令人難以抗拒。「有點。」

  「那麼你打算讓我怎麼死。」見識過他殺人手法的人不會再去考慮存活這個問題,所以我乾脆問得直接點。他點點頭,然後走到我身邊:「那得看你到底打算選擇活還是選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