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清持剛從肯尼迪國際機場走出來,身後便傳來一陣凌亂笨重的腳步聲,她回頭一看,笑道:「艾倫,你還是老樣子。」
頭髮花白的艾倫大胖子依舊穿著件奇奇怪怪的花襯衫,跑起步來連下巴上的兩層肥肉都在亂顫,他氣喘吁吁地停在趙清持面前,喜不自禁地笑,「趙小姐!歡迎來到美國!」
趙清持注意到他手上還拿著塊接人的牌子,牌子上寫著趙清持的中文名字,想起自己似乎走得太急太順,倒把他這接人的人給落在裡頭,忙笑著與他握手,「艾倫,醜話說在前頭,對於拍電影,我是個門外漢,如果幫了倒忙,還請見諒。」
艾倫哈哈笑,「怎麼會!你是我看中的人!你一定會成為讓全世界尖叫的超級大明星!到那個時候!」他忽然湊過腦袋眨眼,用蹩腳的中文笑道:「我是你的,粉絲!最大的!」
趙清持學著他的樣子眨眨眼,「艾倫,以你的身形,恐怕不能做粉絲,只能是粉條。」
艾倫不明白粉絲和粉條的區別,但他能從趙清持眼裡看出她的愉悅,便也跟著笑,「你的英文真好,比我的中文好。」
趙清持笑道:「像你說的,入鄉隨俗,既然我來了美國,就該說英文,這是尊重,也是誠意。」
艾倫越笑越開心,拍著趙清持的肩膀大笑,「我太喜歡你了!」
趙清持被一個與自己差不多高的美國大胖子猛拍了兩下,身體不由自主前傾,「艾倫,我要演什麼?」
「去酒店說!」艾倫領著趙清持走向一輛黑色車子,兩個人一前一後上了車,艾倫坐在副駕駛座上轉身朝趙清持介紹道:「這是我的助手,傑克。」
趙清持朝駕駛座上的男人點頭笑道:「你好,我是趙清持。」
傑克是個身型偏瘦小的金髮男人,戴著副無框眼鏡,面容和善,笑容真摯,「你好,很早就聽艾倫提到你,他說天底下除了你沒人能演吳,我本來不相信他,不過現在我信了。」
「吳?」趙清持笑道:「是我的角色嗎?」
艾倫點頭樂道:「沒錯,就是你!我們今天直接去曼哈頓,明天我會帶你去西區轉轉,那裡是劇本裡的主舞台。」
趙清持眉毛微動,微微笑。
紐約幾大區裡,西區的布魯克林是出了名的混亂之城,被稱為骯髒與罪惡的原住地,這裡最初由黑人和墨西哥人聚居而成,發展到後頭,已經成為各國移民和偷渡客的部落群,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城區之一。
艾倫看上去大大咧咧,實際上卻頗為細膩,他一瞥見趙清持的反應,立即笑著解釋道:「放心啦,我們的電影無論是內容還是拍攝過程都很安全的,你要相信我。」
通常說著「你要相信我」的人都不太值得相信,趙清持在內心腹誹,面上卻笑得簡單,「我相信你。」
傑克開車開得很穩,但是從機場到曼哈頓酒店的路程既遠也堵,趙清持被堵在一眼望不到頭的車流中,隱隱覺得壓抑。
艾倫又轉過身來笑道:「趙小姐,你如果累的話可以先休息一下,到了我再叫你。」
趙小姐笑著搖頭,「我不累……艾倫,你可以叫我清持。」
「清持!」艾倫哈哈笑,「我喜歡你的名字,雖然不好念。」
傑克將車停在紐約王宮酒店大門口,趙清持和艾倫一起下車,傑克還要去接另外一個人,艾倫低頭囑咐了他兩句,便揚揚手再見。
趙清持走到酒店前台前,直接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明,她在來美國之前已經預定了房間,酒店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彬彬有禮地要為她帶路。
趙清持搖頭笑道:「不用,我認得路。」
艾倫和她一起並肩走進酒店內部,忍不住笑道:「你比我還熟悉這裡。」
趙清持笑道:「前幾年我常常來這邊出差,一來就是大半個月,確實熟悉。」
艾倫看著趙清持,「我聽說,你是個很了不起的人,你為什麼會答應來幫我?」
「說來話長,」趙清持淡笑,「大概是為了體驗另一種人生吧。」
套房的門被推開,趙清持率先踏進屋內,她隨手一揚,笑道:「艾倫,歡迎來到我在紐約的家。」
艾倫哈哈笑。
趙清持是個精力旺盛的人,從x市轉機去上海,又從上海飛往紐約,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也只是讓她在下飛機時有片刻的恍惚和失神,一來到酒店,洗了把臉後,她又生龍活虎地坐在椅子上了,「說說我們的計劃吧。」
艾倫拿出一本書和一疊半分米厚的打印紙,一起放到趙清持面前,「這是小說原著和劇本,你什麼時候能看到?」
趙清持拿過英文版小說原著,隨手翻了翻,又瞥了眼劇本,笑道:「快的話今天晚上,慢的話明天早上。」
艾倫點點頭,「等你看完,我再和你談我的想法。」
趙清持心想也只能這樣,「我什麼時候進劇組?」
艾倫答道:「還有一個演員要後天才能到,後天我來接你。」
趙清持點點頭。
艾倫完成了今日的任務,起身要走,趙清持送他出門,在門外,艾倫忽然笑問道:「清持,你那個朋友呢?就是和你在一起的那個男人。」
趙清持心中一跳,面上平和笑道:「他在國內。」
「哦,他對你很好。」艾倫笑道。
趙清持盡量保持面上的平和,「怎麼說?」
艾倫笑道:「吃飯的時候他一直替你夾菜,自己都沒怎麼吃。」
趙清持想起那一天,陽光很烈,她和邱白露走在公園的樹蔭道下,兩個人明明都熱出一身汗,卻還要各自矜持,最後找了家小飯館吃飯,邱白露忙著為她夾菜,她問他是不是對誰都這麼好。
可是他說,你不一樣。
趙清持面對艾倫疑惑的眼,在臉上慢慢綻放出一個笑容,「他啊,確實對我很好。」
艾倫一走,富麗堂皇的酒店套房裡便顯得悄無聲息起來,趙清持走到窗邊,靜靜地看了會兒窗外的異國風光,這才收起心神,回到客廳沙發上,拿起那本英文小說,細細閱讀。
小說的名字和作者名不見經傳,小說本身也因為時常被人翻閱而顯得鬆弛陳舊,像一個藏了無數心事的老女人,躲在時間的角落,默默地等待時光的蒼老與流逝。
趙清持花了一個下午來閱讀這個故事,直到翻過最後一頁,她才恍然驚醒。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艾倫說這個故事非她不可。
故事的主角吳是一個被出生地所遺忘的中國女孩,她對家鄉僅存的印象就是三歲被拐賣的那一晚,家鄉小村落的山道上,黃色的燈龍蜿蜒在黑沉沉的夜色中,四周都是大人們的說笑聲,抱著自己的女人有一個溫暖的胸膛。
有人叫,有人笑,有人拍掌,有人歡跳。
然後,就什麼也不記得了。
吳先是被賣到了湖南的一個村莊給一個大她三歲的癡呆當童養媳,兩年後那個村莊被洪水淹沒,吳被救了她的鄰居老頭帶到杭州乞討,在杭州流浪了三年後,老頭於一個雨夜凍死在橋洞中,本來應該被送到福利院的吳陰錯陽差上錯了車,被一個路過本地的叫做花瘸子的男人帶走。
花瘸子是鄰縣的地方小蛇目,早些年被人打斷了一條腿,那些人下手陰狠,在他腿根上砍了兩刀,把他傳宗接代的工具砍掉一半,花瘸子斷了討媳婦的念頭,一心一意帶大吳,吳也爭氣,知道花瘸子是個太監沒有兒子難以服眾,便從小剪短頭髮發誓做他兒子。
吳很努力,努力吃飯努力長個子努力學習一切可以學習的東西,她就像一棵迅速成長的小青松,蹦蹦蹦,一夜之間竟然也能撐起花瘸子的半邊天。
花瘸子的地盤越爭越大,縣城海港有一半的漁船歸他管轄,樹大招風,他又是一路摸黑走到底的人,沒過多久,就被從香港來的一批人看中,要用他的船偷運毒品去韓國,花瘸子扛不住壓力答應了,吳沒辦法,只能跟著漁船一路離開她生長的土地前往韓國的小漁港。
吳的漁船一到韓國就被當地的緝毒警察甕中捉鱉,吳在混亂中和一個毒販男人金幫持著逃出警察的包圍圈,他們倆在漁港附近的廢棄民宿裡躲了一夜,第二天晚上,金帶著吳鑽進一艘貨輪,兩個人在海上顛簸了一個多月後,在美國紐約上了岸。
吳不懂韓語,也不懂英語,莫名其妙被帶到美國,人生地不熟,她只能依靠金有限的人脈,慢慢摸索著讓自己活下去。
而小說,就是從吳和金在紐約貧民窟裡居住了四年之後開始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