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千帆VS宋意然 Round 2

所謂的「很多年」是多少年?

十年如果不夠,是不是真的會有一輩子。

難道說等到她老了,還會保留一顆向往她的心嗎?

在那一刻,江千帆那聲「我喜歡你」竟然變得空靈而悠揚。

就像一種慰藉,平靜中掠起一絲蠢蠢欲動。

這棟別墅的廚房與餐廳是一體的。

林可頌轉過身來將餐盤放在了桌上:「吃吧!」

「誒,它還真的是番茄炒蛋!」宋意然露出誇張的表情,取來勺子,一副非常認真地表情坐在桌前,舀了一勺送進嘴裡。

林可頌等著他說什麼,但是他只是一勺又一勺,慢慢地吃著。

「喂,好吃嗎?」林可頌忍不住問。

「比加了鹽的番茄炒蛋還好吃。」宋意然笑著回答。

「真的假的?」林可頌取了勺子來。

雞蛋很松軟,番茄的漿汁也熬了出來,番茄自然的酸味與雞蛋的馨香結合在一起,別有風味,只是可惜了沒有鹽。

「怎麼樣,是不是比你那天加了鹽的番茄炒蛋還好吃?」宋意然問。

「還真的是。」林可頌也跟著笑了起來。

宋意然吃完了午飯,就拉著林可頌來到客廳。兩人坐在墊子上,對著電視機開始打游戲。這幾乎是兩人寒暑假的日常項目。而今天,宋意然表示要測試該電視機與游戲的契合度。

「喂!你有沒有搞錯啊!你打那邊我會死的!」林可頌大叫樂了起來。

「我本來就是要贏你啊!你不死我怎麼贏?」宋意然理所當然地回答。

這家伙打游戲的時候真的可以用「快、狠、准」來形容,一臉認真,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在看股票大盤呢!林可頌用眼睛的余光瞄了他兩眼,屏幕的光線從他的臉上閃過,就像一場幻覺。

有時候林可頌會覺得,這樣的宋意然,目標明晰殺伐果斷,才是真正的他。

兩三秒之後,林可頌果然死了。她氣憤地伸出手來,將宋意然的腦袋抓成了鳥窩。

眼睛有點累了,林可頌懶洋洋躺在墊子上,用腳踹了宋意然一下:「喂,我說……你和你那些女朋友們天天膩在一起也是打游戲嗎?」

「我只會跟你這樣。」宋意然將墊子拉到林可頌的身邊,和她一起躺下。

「嗯……」

不走自主彎起唇角,雖然她一直知道宋意然擅長哄女人,但這樣的話,他卻很少對她說。

「可頌。」

「嗯?」林可頌困了,如果是平常這個時候她應該在午睡。

「我們會一直這樣在一起,對吧?」宋意然的聲音很輕,就像某種試探。

「嗯……我就睡一會兒……兩點半之前一定要叫我起來……」

她還要回去江千帆的廚房裡繼續練習香煎扇貝還有番茄橄欖烤鱸魚呢。

聽見她微微的酣聲,宋意然撐著下巴,伸處一只手來,輕輕摸過她的額頭。

林可頌是被手機電話聲鬧醒的。是梅爾的電話。

當她猛地坐起身來的時候,發現已經是下午四點半了。

我的老天爺啊!

「可頌,看來你在朋友那裡很開心啊。」

「那個……我不小心睡著了,忘記了時間!」

該不會是江千帆也回來了吧!如果他發現她竟然沒有待在廚房裡好好學習,會不會很失望?

林可頌生氣地踹了一腳宋意然,這家伙倒是睡得很香!

宋意然很不情願地坐了起來,揉了揉眼睛,那睡眼惺忪的模樣,還真有幾分孩子氣。

「沒關系,我只是打電話來問一問你今晚回不回來吃飯?」梅爾的聲音裡帶著笑意。

「當然回來!江先生也回來了嗎?」

「是的,江先生三點鍾就回來了。」

林可頌頓時有一種「死定了」的感覺。

「既然回來,江先生要我告訴你,不妨請宋先生也來吃晚餐吧。」

林可頌在那一刻有點驚訝,按照江千帆的意思,他就是知道自己是和宋意然在一起了?

可問題是,他怎麼知道的?

林可頌還沒來得及回答,宋意然就笑著回答:「可以啊。」

「我們期待你的到來。」

電話掛斷之後,林可頌用狐疑的眼神看著宋意然:「我說,你葫蘆裡到底賣得什麼藥?為什麼江先生會請你吃晚餐?」

「大家都是鄰居。你不知道在國外有搬到一個新社區要上門拜訪鄰居送一點小餅乾小禮物之類的習慣嗎?」宋意然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

但以林可頌對他的了解,這家伙一定有什麼瞞著自己。

「你有準備餅乾嗎?」

「要不你現在烤?我那裡有黃油和麵粉。」

「算了吧,你連糖都沒有。還有,你就不能好好說話不要做顧而言他。江先生從來不是那種會邀請鄰居進入他的別墅而且還共進晚餐?到底怎麼回事?」林可頌拽過宋意然的領子,嚴肅地問。

「你不知道什麼是鴻門宴嗎?」宋意然抬起手,搭在林可頌的肩上,眼神中浮現出一絲寒意,「說不定他想殺我。」

「殺你個頭!」林可頌狠狠敲在他的腦袋上,「趕緊去洗一個澡,什麼亂七八糟的味道也不要有!見到他也不要亂說話!不該說的話多說一個字我拔掉你的舌頭!」

林可頌將宋意然踹進了浴室裡。

下午五點,林可頌帶著宋意然走進了江千帆的別墅。

梅爾走在他們之前引路。宋意然兩只手揣在口袋裡,邊走邊看。

林可頌則莫名地緊張起來。其實仔細想想,宋意然的生活層次反而比她更接近江千帆,她不需要擔心他會在江千帆的面前說什麼不合適的話。而且宋意然長袖善舞,搞定江千帆應該是小菜一碟吧。只是江千帆的心思你別猜,你猜來猜去也猜不明白啊……

「梅爾先生,這裡的大理石地板是誰清理的,真的很乾淨,像是鏡面一樣。」宋意然用流利絲毫聽不出口音的英語說。

「謝謝你的誇獎。我們每周會有專門的公司過來做清潔保養,如果宋先生有需要的話,我也可以介紹給你。」梅爾一板一眼地回答。

「不用了。擦得實在太乾淨了,低下頭來感覺能在地面上看見自己的影子,有點可怕。」

林可頌拽了拽宋意然,什麼叫做有點可怕啊?

「江先生對潔淨度的要求是比一般人要高一點。」梅爾的聲音裡帶著淡淡的笑意,一點沒有不高興,專業管家范兒。

終於他們來到了餐廳,江千帆就坐在餐桌邊,手中握著盲杖,姿態挺拔,無欲的臉龐為他增添了幾分貴族式的高雅。

「江先生,宋先生和可頌到了。」

江千帆站了起來,向宋意然的方向伸出了手:「聽說你搬到了附近成為了我的鄰居。」

「是的。」宋意然笑了起來,握住了他的手。

兩人之間有一種商場之上棋逢對手的對峙感,盡管他們除了那兩句客套話可以算是根本沒有交流。

「可頌,宋先生是你的朋友。今天的晚餐就由你來負責吧。」

林可頌來之前就想到江千帆應該不會親自下廚款待她和宋意然,而且一整個下午她什麼都沒做。

「是的,江先生。只是不知道菜單是什麼?」

「前菜就用今天你剛學會的香煎扇貝吧。主菜是覆盆子炭燒豬排。餐後甜品就選焦糖燉梨。」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香煎扇貝還好,只是覆盆子炭燒豬排她只看江千帆做過一次,就連豬排專用的荷蘭醬的原料都很復雜。再來,焦糖燉梨雖然她在烹飪書上看過制作方法,但她沒有嘗試過啊!

看著江千帆平靜的表情,她明白這又是她的一場學習。在沒有任何人示范以及幫助的情況下做出成品,是她應該要有的能力。

林可頌有些擔心地看了眼宋意然,只有他和江千帆坐在一起,他們能有話說嗎?宋意然不會又沒有腦子地說什麼不該說的話吧?或者兩人一直尷尬地沉默,直到晚餐結束?

當林可頌離開了餐廳,梅爾端上非常傳統而古樸的中式茶具,為他們沖泡了烏龍茶。

宋意然端著小巧的茶杯,聞了聞茶的清香,笑道:「真難得在紐約能夠品嘗到這麼好的烏龍。不過江先生,您請我來,不僅僅是晚餐這麼簡單吧?」

江千帆並沒有碰面前的茶杯,仍舊保持著之前的姿勢,巍而不動。

「他們說你外表優秀英俊,很有風度,且才華橫溢。」

「謝謝誇獎,你也一樣。」

「更難得的是,除了外表之外,你還很懂得蟄伏和隱忍。」

「什麼意思?」宋意然側過臉,看著江千帆一成不變的眼睛。

「宋家一直很擅長酒店經營,在這個領域裡很有建樹。你的家族所投資的酒店不僅僅在國內,甚至於在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斯裡蘭卡、馬爾代夫等其他旅游國家也投資經營了高級酒店及度假村。」

「我沒有想到江先生竟然會對宋家感興趣。不過我相信,你和我說起這些的目的,並不是想要和宋家合作,對吧。」

「宋家在你的父輩確實可以說出類拔萃。但是到了你這輩,就實在青黃不接了。現在表面上當家的是你大哥宋意凡。但是很可惜,他沒有什麼經營頭腦和市場遠見,而且他深受你叔父的影響,可以說現在的宋家是你叔父在垂簾聽政。」

「啊,多謝你的總結。只是這些都與我無關。」

「怎麼會與你無關呢?」江千帆的身體微微前傾,在那一刻,壓迫感迎面而來。

宋意然甚至有一種對方其實看得見的錯覺。

「你大哥表面上資助你來美國讀書,實際上是讓你遠離宋家的權力核心。在這裡,你要什麼,他就給你什麼,除了權力。他想用奢侈的生活來麻痺你,用享樂來消磨你的志向。只是如果我是他,就不會把你送來美國。你用他支付給你的讓你紙醉金迷的生活費作為本金,在美國這個資本市場高速運轉的地方,不斷地累積自己的身家。只是我很好奇,他知道你入股snr了嗎?網絡技術到現在確實可以達到一本萬利,更不用說在智能手機如此普及的現在。」

「我可以當做江先生是在誇獎我嗎?」宋意然摸了摸下巴。

這時候,梅爾將前菜送到了他們二人的面前:「香煎扇貝,請品嘗。」

每一個盤中放著三顆扇貝,表面被煎至金黃,散發出誘人的香味。扇貝的下方墊著切至薄如蟬翼的醃蘿卜,點綴著先水煮後烘烤的豌豆泥。

「這真的是可頌做的?」宋意然低下頭來,露出驚訝的表情。

「除了她,廚房裡沒有第二個人。」

宋意然低下頭來,嘗了一粒扇貝,那種新鮮而恰到好處的口感在舌尖纏綿:「果然名師出高徒啊。江先生,你可以繼續剛才的話題了。」

「如果你大哥知道你現在在做什麼呢?」江千帆淡然開口。

宋意然放下了叉子,唇上的笑容更深了:「江先生打算告訴他?」

「你還沒有累積到足以抗衡你叔父的財力,你還需要他們源源不斷地『資助』你。這也是為什麼你一直仍舊裝作每天沉溺於享樂的原因。用他們的財力反過來打擊他們,你步步為營,幾乎天衣無縫,只是很多時候成敗不過一念。不過你放心,我沒有向你大哥和叔父揭穿你的想法。」

「哦,看不出來江先生是一個老派的紳士,認為必須正面擊敗對手才有榮譽感?」

「因為我要可頌安心地留在這裡,做她想做的事情。」

宋意然低下頭來,手指用力地捏著叉子,「江先生,你知道暗戀一個女孩十年卻很清楚自己絕對不能表白是什麼樣的感覺嗎?」

「你很清楚,只要當別人知道她是你最在意的人的時候,你的敵人就會把她變成對付你的武器。而在你絕地反擊之前,你的婚姻也將淪為家族聯姻的交易。你的愛慕,毫無意義。你一直在等,在忍,費盡心機把她放在你能夠看見的地方。」江千帆不緊不慢地說。

「所以我絕對不會容忍任何人破壞我計劃好的一切。如果你想試一試,宋某奉陪。」

宋意然低下頭來,不緊不慢地將剩下的扇貝送入口中。

「你為了想要拿回的一切所以忍耐了一切,那麼我想你應該可以體會可頌的心情。我毫不懷疑她會為了你而做出任何她可以做出的退步,無論這種退步讓她多沮喪。你為了自己的目標,可以只把她放在你能看見的地方就好。你是不是也要她把自己的夢想放在只能看見的地方而已呢?」

「江先生,你確實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人。」

這時候,梅爾將主菜端了上來。覆盆子碳烤豬排。

宋意然歪著腦袋仔細看了看,對梅爾說:「梅爾先生,確定這不是你們事先准備好的,而是可頌做的?」

「我把這當做對可頌小姐的稱贊。」梅爾做了一個「請用」的手勢之後就離開了。

宋意然的手指滑過盤子的邊緣,輕笑出聲:「現在我知道你為什麼要請我來吃晚餐了。你想讓我知道她在這個領域裡的天賦。」

「是的。」

「你想讓我覺得自己卑鄙,為了把她留在身邊而奪走她的夢想。但是江先生,對於我來說,愛一個人本來就是卑鄙的。太紳士的人,永遠求之而不得。」

這時候,林可頌已經做完了甜品,她親自將它們推著推車送來。

當她來到餐桌前的時候,發現江千帆面前的前菜和主菜幾乎連動都沒有動過,不禁忐忑了起來。

難道說是她做的東西味道有問題?

她有些緊張地不知道該不該把甜點端上來,畢竟他們盤中的主菜還有那麼多。

這兩個人到底怎麼回事?

林可頌悄悄扯了扯宋意然的衣服,用眼神詢問對方:你是不是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了?

「我和江先生聊的很愉快。」

宋意然笑著回答,並且起身為林可頌拉開了椅子。

「真的?」林可頌望向江千帆的方向。

她總覺得這兩人之間的氣氛那麼的……詭異?

而江千帆已經拾起刀叉,開始品嘗她的主菜。他將扇貝送入唇間微微含住叉子的動作內斂而性感,林可頌幾乎可以想象食物與他的舌尖相觸的瞬間。就連咽下的時候,喉間的湧動都讓林可頌屏息。

林可頌以為他會說什麼,但他只是安靜地將一整份前菜吃了下去。

這完全不符合他只吃一口的習慣嘛!

林可頌盯著他的嘴唇,以為他會開口說什麼建議,但是當梅爾將主菜的餐盤挪到他的面前時,他開始切割豬排了。

就在可頌十分緊張的時候,餐桌之下,有人輕輕扣住了林可頌的手。

那樣熟悉的溫度,是宋意然。她望了過去,宋意然撐著下巴朝她淺淺地笑。

他的手指緩緩嵌入她的指縫間,微微捏了捏,要她安心。

他總能輕易地讀懂她的情緒。

「你有沒有嘗過自己做的豬排?」江千帆開口問。

「是的!我有嘗過!」

「你自己覺得有什麼缺點嗎?」江千帆問。

林可頌吸了一口氣:「我覺得覆盆子醬的分量沒有拿捏妥當。酸甜味過多影響了豬排本身的味道。再加上覆盆子醬塗抹的時間過早,導致覆盆子因為烘烤時間過長而發酸。」

「所以你對盤底的蘸醬做出了調整,並不是原封不動地復原最初的味道。」

「那麼,我的調整成功嗎?」林可頌忐忑地問。

「在我看來,你成功挽救了這道菜的味覺失衡。」

江千帆低下頭來,繼續吃著盤中的豬排。

林可頌抿起唇,無聲地笑了。

她本來真的很擔心江千帆會怪她學藝未到班卻在這裡耍這些小聰明,但是一道碳烤豬排的烹飪時間真的不短,如果重新做的話,她怕宋意然與江千帆這樣面對面地干坐著,會不會出什麼問題。

所以當她發現覆盆子被烤得過酸的時候,只能調整蘸醬的味道了。

這頓晚餐在焦糖燉梨的濃郁香甜中結束了。

林可頌將宋意然送到了別墅門口。

「嘿,你可是答應過我會來跟我一起住的。」宋意然的雙手揣在口袋裡,傾下身來將臉靠向林可頌,他的笑容裡看不出深淺。

林可頌笑了笑,用拳頭錘了他的肩膀一下:「要是真的和你一起住了,我怕我忍不住。」

「忍不住什麼?」

「忍不住調戲你這個良家婦女啊!」

宋意然歎了一口氣:「你其實捨不得離開這裡吧?」

林可頌低下了頭。除了她暗戀他這件事,其他的事情,她從來沒有瞞過他,此刻也一樣。

「不是捨不得,而是不能。在這裡能夠學到很多東西。宋意然,你知道嗎,我第一次想要做好一件事情,也是第一次覺得自己很喜歡正在做的事情。」

「好吧,我明白了。」宋意然的手指在林可頌的眉心彈了一下,「你讓我擔心死了,還以為你受了多大的欺負呢。」

林可頌低頭笑了:「放心好了,江先生只是看起來不怎麼好相處而已。但是他一向就事論事,對我的批評其實也很客觀。」

「你知不知道此刻你提起他的語氣以及形容他的用詞和那天你向我形容他的方式完全不同。」

「對不起啊,讓你擔心了。」

「沒什麼,有時間過來做點好吃的啊!」

「得了吧,想要給你做好吃的人多的是!」

「但是你做的,沒有人能夠比得上。」

宋意然站在銀色的月光之下,有一種出塵的明澈美感。

「可頌,你想清楚了,不要跟我一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