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Gone Girl》
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第 1 章
尼克·鄧恩/事發當日

  每當想起我太太,我總會想起她那顆頭顱。最先想起的是輪廓:第一眼見到她時,我望見的就是她的後腦,那頭顱有著某種曼妙之處,好似一粒閃亮堅硬的玉米,要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塊化石。在維多利亞時代,人們定會誇她「頭型雅緻」,你簡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顱骨的形狀。

  不管在哪兒,我都不會錯認她那顆小腦袋。

  我也會想起那顆腦袋裏裝著的思緒。她的腦中有著無數溝回,一個個念頭穿梭其間,好似狂亂的蜈蚣。我像個孩子一般想像著一幕場景:我要打開她的頭顱,理清溝回,捉住思緒,讓它們無處可逃。「你在想些什麼呢,愛咪?」自結婚以來,這是我問得最多的問題,即使我沒有大聲問出口,也沒有問那個掌握著答案的人;但據我猜想,這些問題恰似陰雲一般籠罩著每一宗婚姻——「你在想些什麼呢?你感覺怎麼樣?你是誰?我們都對彼此做了些什麼?我們該怎麼辦?」

  清晨六點整,我打了個激靈睜開眼睛。這次可不是眨眨眼悠然醒來,睫毛還好似翅膀一般忽閃,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過來的。眼簾「咔嗒」一下睜開,好似詭異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緊接著一眼瞧見鬧鐘顯示著六點整——好戲登場!這種感覺有點怪,因為我很少在整點睡醒,我這人起床的時間很不規律,要麼是八點四十三分,要麼是十一點五十一分,要麼是九點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鬧鐘的擺佈。

  恰在六點整,夏日的朝陽從橡樹叢背後噴薄而出,露出盛氣凌人的面孔。陽光在河面上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著我們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閃閃的長手指,刺破臥室裡薄薄的窗簾指向我,彷彿在控訴:「你已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終究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正在床上輾轉反側,身下躺的是在紐約用過的那張床,身處的卻是我們位於密蘇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蘇里州已經兩年了,我們卻仍然把這棟房子叫作「新家」。這是一棟租來的房子,位於密西西比河畔,從上到下都流露出一股暴發戶氣質,兒時住在鋪著粗毛地毯的錯層式小破房裡時,我便一心期盼著這種豪宅。房子看上去似曾相識,模樣倒是宏偉豪華、中規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注定不討我太太的歡心,話說回來,她也確實對我們的密蘇里「新家」深惡痛絶。

  「除非我掉了魂,要不然怎麼在這麼俗的地方住得下去呢?」一到「新家」她就開口說了這麼一句。其實,當時租房是個折中的辦法,愛咪一心盼著早日搬出密蘇里州,因此她死活不讓我在自己的家鄉小鎮購房,只肯租上一所。但本地唯一可租的宅邸全都聚集在這片爛尾的住宅小區裡,當時經濟不景氣,撂下了一個爛攤子,這片小區還沒有開張就已經完蛋,房產收歸銀行所有,裡面的豪宅通通降了價。租這個「新家」是一條折中之道,可惜愛咪卻不這麼認為,在愛咪眼裡,這就是我用來修理她的一招,是我非要背地裡捅她一刀子,不由分說地把她拽到一個她死活不願意待的城市,讓她住進一棟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認為某個主意是一條折中之道,那我猜這主意其實並不折中,但我與愛咪的折中常常就是這樣,我們兩人中間總有一個人為此怒氣衝衝,通常這個人都會是愛咪。

  拜託,別把你對密蘇里州的一腔怨氣撒在我頭上,愛咪,這事都怪經濟形勢,怪運氣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互聯網,還要怪上網的那幫傢伙。我曾經是一名撰稿人,寫些關於電影、電視和書籍的文字,當時人們還樂於閲讀紙質作品,還肯答理我的所思所想。我於20世紀90年代末抵達紐約,算起來那已是輝煌歲月的垂死掙扎,可惜當時無人具備這份遠見。紐約擠滿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響噹當配得上「作家」頭銜的那種真貨,因為彼時的紐約遍地都是雜誌,也是響噹當配得上「雜誌」頭銜的那種真貨。互聯網還只能算是出版界豢養在角落裡的一隻珍禽異獸,人們時不時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著鎖鏈翩翩起舞,那小傢伙真是可愛得不得了,誰知道它會趁著夜色結果我們的小命呢?請諸位想想吧,當時剛畢業的大學生居然可以到紐約靠寫作賺錢,可惜我們沒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內,我們那剛剛揚帆的職業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當了整整十一年撰稿人,卻在一眨眼間丟了工作,形勢就變得這麼快。當時經濟蕭條,全國各地的雜誌紛紛倒閉,撰稿人也跟著一起完蛋(我說的是像我這樣的撰稿人,也就是胸懷大志的小說家和上下求索的思想家,這些傢伙的腦子轉得不夠快,玩不轉博客、連結和「推特」,基本上屬於誇誇其談的老頑固)。我們這群人是過時的老古董,屬於我們的時代已經結束。在我丟掉飯碗三個星期以後,愛咪也跟著失了業(現在我能感覺到愛咪一筆帶過她自己的遭遇,卻嘲弄著我的愚行,誰讓我當初非要花時間討論自己的事業、感嘆自己的不幸呢。她會告訴你,這一套就是我的作風,「……簡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風」,她會說出這麼一句話來。這句話是我太太的口頭禪,不管這句話前面說的是件什麼事,不管我的典型作風具體怎麼樣,總之不會是什麼好事)。於是我與愛咪搖身一變成了兩個失業的成年人,穿著襪子和睡衣在布魯克林的褐砂石宅邸裡閒蕩了好幾個星期,一股腦兒把未來拋在了腦後,還把沒開封的信件撒得到處都是,扔在桌子和沙發上,上午十點鐘就吃上了冰淇淋,下午則倒頭呼呼大睡。

  後來有一天,電話鈴響了,來電人是我的孿生妹妹瑪戈。瑪戈一年前在紐約丟了工作,隨即搬回了家鄉,這個姑娘不管什麼事都搶先我一步,就算撞上霉運也不例外。當時瑪戈從密蘇里州北迦太基我父母家的房子裡打來電話(我與瑪戈就在那所房子裡長大成人),聽著她的聲音,我的眼前不由得浮現出她十歲時的一幕:一頭黑髮的瑪戈穿著連體短褲坐在祖父母屋後的碼頭上,耷拉著身子,在水中晃著兩條纖細的腿,目不轉睛地望著河水流過自己雪白的腳,顯得格外冷靜沉著。

  在電話裡,瑪戈的聲音十分溫暖,帶來的消息卻令人寒心。她告訴我,我們那位不服輸的媽媽快要撐不住了。爸爸正一步步邁向生命的盡頭,他那副壞心眼和硬心腸都已經不再好使,不過看上去媽媽倒會比他先行一步——後來過了大約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她果真先父親一步離開了人世。但當初接到電話時,我當場就可以斷定瑪戈單獨去見過醫生,還用她那歪歪扭扭的字勤懇地記著筆記,眼淚汪汪地想要讀懂自己寫下的日期和藥劑。

  「嗯,見鬼,我壓根兒不知道這寫的是個什麼玩意兒,是個九嗎?這個數字有意義嗎?」瑪戈念叨著,我卻插嘴打斷了她。妹妹適時向我展示了照料父母的重任,我感動得差點兒兒哭出了聲。

  「我會回來,瑪戈,我們會搬回家,這副擔子不應該讓你一個人來挑。」

  她壓根兒不相信我的話,我能聽到她在電話那頭的呼吸聲。

  「我是說真的,瑪戈,為什麼不回密蘇里呢? 反正我在這裡無牽無掛。」

  瑪戈長長地呼了一口氣,「那愛咪怎麼辦?」

  我確實沒有把這一點考慮周全,我只是簡單地認為自己可以帶著愛咪離開她那住在紐約的父母,把我那一身紐約氣息的妻子,她的紐約品位還有她那身為紐約人的自豪一股腦兒搬到密蘇里州一個臨河的小鎮裡,就此把激動人心、光怪陸離的曼哈頓拋在腦後,然後一切都會一帆風順。

  當時我還沒有弄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麼蠢、多麼盲目樂觀,沒錯,「……簡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風」,我也還不明白這種想法會招來多大一場禍。

  「愛咪那邊沒問題,愛咪嘛……」我本來應該接口說「愛咪挺愛媽媽」,但我沒法對瑪戈聲稱愛咪挺愛我們的母親,因為儘管已經過了許多年,愛咪跟我們的母親卻一點兒也不熟絡。她們只碰過幾次面,每次都緊接著會有一番折磨,在會面之後連著好幾天,愛咪都會尋思她和母親的隻言片語,「當時她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呀……」從愛咪的話聽來,我媽媽彷彿一個來自不毛之地的老農婦,一心想用滿懷氂牛肉和小零碎強行跟愛咪交換一些東西,可愛咪卻不樂意把那些東西拿出手。

  愛咪懶得去瞭解我的家人,也不願意瞭解我的故鄉,可惜不知怎的,我竟然還是覺得搬回密蘇里州是個不錯的主意。

  在這個清晨,呼出的氣息已經烘暖了枕頭,我不由轉了念:今天可不該用來後悔,而是該用來行動。樓下傳來了一陣久違的聲音,看來愛咪正在做早餐。廚房裡響起開關木質櫥櫃的「咣咣」聲、碰響錫罐和玻璃罐的「叮噹」聲,還有擺放鐵鍋的「哐啷」聲,那支鍋碗瓢盆交響曲熱熱鬧鬧地響了一會兒,漸漸變成收場的樂章——那是蛋糕烤盤落到了地上,「砰」的一聲撞上了牆。愛咪正在做一頓令人難忘的早餐呢,也許是可麗餅,因為可麗餅挺特別,而今天愛咪想必會做些特別的東西。

  今天是我們結婚五週年的紀念日。

  我光著腳走到樓梯口,聆聽著四周的動靜,一邊尋思著是否下樓找愛咪,一邊把腳趾伸進地毯——整間屋鋪滿了長毛絨地毯,愛咪對它簡直恨得咬牙。此刻我正在猶豫,廚房裡的愛咪卻一無所知,她哼著一首憂鬱的曲子,聽上去有點耳熟。我竭力想要認出那首歌,那是首民謡呢,還是首搖籃曲呢?突然之間,我悟出那是《陸軍野戰醫院》[1]的主題曲《自殺並不痛苦》,隨後邁步下了樓。

  我在門口徘徊,凝望著我的太太。今天愛咪把一頭金黃色的秀髮梳了起來,一束馬尾好似一根跳繩般開心地晃來晃去,她正心煩意亂地吮著一根挨了燙的指尖,嘴裡還哼著歌。愛咪並沒有唱歌詞,因為她總是把歌詞弄錯。我們剛開始約會的時候,電台正在熱播「創世紀樂團」[2]的一首歌,裡面有句歌詞叫作「她彷彿在無形中觸動人心」,結果愛咪低聲唱道「她接過我的帽子,把它擱在架子的頂層」。當我問她那些歌詞跟原唱有哪一點兒沾邊時,她卻告訴我,她總覺得歌裡的女人真心愛著那名男子,因為她把他的帽子擱在了架子的頂層。當時我就知道自己喜歡她,我真心真意地喜歡這個對什麼事都有著一套說法的女孩。

  如今我回憶起這樣溫暖的一幕,卻感覺自己的腳底升起了一股透骨的寒意,這種感受不禁讓人有些心驚。

  愛咪凝視著平底鍋裡嗞嗞作響的可麗餅,又舔掉了手腕上的殘渣,露出幾分得意的神色,看上去一副賢妻模樣。如果我將她擁在懷裡,她聞起來會有漿果和糖粉的味道。

  這時愛咪瞥見我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旁,身穿皺巴巴的四角短褲,頭髮直愣愣地衝向天空,便倚在廚房檯面上開口說道:「你好呀,帥哥。」一腔苦水和懼意頓時湧上了我的嗓子眼兒,我暗自心想:好吧,著手行動吧。

  到了很晚我才去工作。搬回家鄉後,我和妹妹幹了件蠢事,我們把嘴上一直念叨著的想法付諸行動,結果開了一間酒吧。錢是從愛咪那兒借的,一共是八萬美金。對愛咪來說,這筆錢曾經只算九牛一毛,但當時卻幾乎是她的全部身家。我發誓會連本帶利地還給她,我可不是那種吃軟飯的男人……說到這裡,我能感覺到父親對我的這句話嗤之以鼻,「嗯,世上有各色各樣的男人」,這是他最渾蛋的一句口頭禪,下半句還沒有說出口,「你偏偏屬於不像樣的那一種」。

  不過說實話,開酒吧是一個腳踏實地的決定,也是一項精明的商業舉措。愛咪和我都需要另起爐灶,開酒吧就是我新找的職業。有一天愛咪也會選擇一份工作,要不然就什麼也不幹,但與此同時,靠著愛咪的最後一筆「信託基金」,我們好歹還有這間酒吧和一份收入。跟我租下的「巨無霸」豪宅一樣,酒吧在我的童年記憶裡也是一種具有象徵意義的事物:

  那是成年人獨霸的地方,裡面玩的都是成年人的一套。也許正因為這樣,我才在丟了飯碗之後堅持要開一家酒吧,它證明了我還是個派得上用場的成年人,是個響噹當的男子漢,儘管我已經失去了自己的職業生涯和立足之地。我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曾經聲勢浩大的雜誌撰稿人隊伍還將繼續縮水,誰讓當今有互聯網,有經濟不景氣,還有寧願看電視或玩視頻遊戲的美國民眾呢!那些傢伙寧願發條短信給朋友們,說一聲「下雨天煩死人啦」!不過,誰要是想在溫暖的天氣裡到一家涼爽又昏暗的酒吧喝幾杯波旁威士忌的話,坐在屋子裡玩應用程序可無法辦到。無論什麼世道,人們總要喝上幾杯嘛。

  我們的酒吧位於街道拐角,秉承著一種任意隨性、東拼西湊的審美觀,最大的特點是一副巨大的維多利亞式飲料架,那上面用橡木雕出了龍頭和天使的面孔,在塑料材質大行其道的狗屎年代裡,這個木製架子簡直算得上一件奢侈品。說實話,除了這副飲料架,酒吧餘下的部分則蒐羅了每個時代最不上檯面的設計:艾森豪威爾時代的油氈地板有著一條條上翹的邊,看上去彷彿烤焦的麵包;曖昧的木板牆好似直接從70年代色情視頻中照搬過來的玩意兒;幾盞鹵素落地燈彷彿不經意間借鑒了我在20世紀90年代居住的宿舍。奇怪的是,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兒最後卻湊出了一間格外舒適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一家酒吧,倒更像一間疏於修繕的房屋。

  這間酒吧還帶著幾分喜氣,它與本地的保齡球館共享一個停車場,因此當酒吧的大門搖晃著敞開時,保齡球館裡一陣陣稀哩嘩啦的聲音便會隨著顧客一起湧進門來。

  我和妹妹給酒吧取了個名字,叫作「酒吧」。

  沒錯,我們覺得自己玩轉了紐約人的那一套——這個酒吧名是個俏皮話,沒有人能真正找到笑點,反正不能跟我們一樣心領神會,懂個百分百。我和妹妹想像著本地人皺起鼻子問道:「為什麼你們酒吧的名字叫作『酒吧』呢?」可誰知我們的首位顧客開口便說:「我喜歡這個酒吧名,就跟《蒂凡尼的早餐》裡一樣,那裡面奧黛麗·赫本的貓咪就叫作『貓咪』。」那是一位頭髮花白的女人,戴著一副雙光眼鏡,身穿一套粉色的運動衣。

  從那以後,我和瑪戈的優越感便一落千丈,這倒是件好事。

  我把車駛進停車場,等到保齡球館裡爆發出一陣嘩啦聲,這才邁出了車門。我頗為欣賞周圍的環境,也還沒有看厭映入眼簾的景象:街對面有一間矮墩墩的黃磚郵局(該郵局每逢週六歇業),不遠處是棟不起眼的米黃色辦公大樓(該大樓眼下已經歇業)。這個小鎮無論如何也算不上興旺,它的黃金時代已經過了,連它的名字都算不上特立獨行,真是該死。密蘇里州有兩個名叫迦太基的地方,嚴格說來,我們這個小鎮叫作「北迦太基」,聽上去跟另一個迦太基搭成了雙子城,儘管此地怎麼也比不過人家那一個。它是個20世紀50年代的古雅小城,擴建出了一片中等規模的市郊,並將之奉為成就。不過,不管怎麼說,這裡仍然是我母親生長的故鄉,她在這裡把我和瑪戈養大,因此,這座城裡留存著一段段歷史,至少存有我的過去。

  我穿過雜草叢生的水泥停車場向酒吧走去,沿著面前的道路一眼望見了密西西比河。說到我們所在的城市,這是我一直熱愛的一點:我們的城市並非安然建在斷崖上,俯瞰著密西西比河,而是正好建在密西西比河上。我大可以沿著面前的道路走下去,就此向田納西州挺進。市中心的每一幢建築上都有手繪的線條,記錄著密西西比河的洪水歷年來淹沒的位置:1961年、1975年、1984年、1993年、2007年、2008年,或者2011年。

  眼下河水並未氾濫,但水勢迅猛,水流頗為湍急。一隊人正排成長長的一列伴著奔騰的河水前進,他們緊盯著自己的腳,端著肩膀不屈不撓地向前走。當我打量他們時,其中一個人突然抬起頭來望著我,他的臉籠罩在一片橢圓的陰影之中,我隨即扭開了頭。

  我一定要馬上進屋。誰知剛邁步走了二十英呎,我的脖子上就出了一圈汗,太陽仍然毒辣辣地當空高照,彷彿又在說「你已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頓時覺得胸中翻江倒海,於是加快了腳步:我得喝上一杯。

  [1]1972年 CBS台首播的一套美國電視連續劇《陸軍野戰醫院》,1970年出品了同名美國電影。

  [2]英國搖滾團體,組成於196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