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愛咪·艾略特·鄧恩/2010年7月5日/日記摘錄

  我不會怪尼克,我確實不怪尼克。我才不要變成那種牙尖嘴利、嘰喳不停的怨婦,絶對不要!嫁給尼克的時候,我對自己立下了兩條誓言:第一,不把尼克當「跳舞的猴子」支使;第二,絶不會先親口答應放他去做某件事,隨後卻為了那些事跟他過不去(比如,「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多待一會兒再回家……」;「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跟哥們兒一起去度週末……」;「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做你喜歡的事情……」)。可是眼下我卻擔心自己離打破這兩條誓言已經越來越近了。

  可是話說回來,今天是我們結婚三週年的紀念日,我卻孤零零一個人守在我們的公寓裡,眼淚害得我的一張臉變得緊繃綳的,因為,嗯,是因為這個緣故:今天下午,我收到了尼克發來的一條語音留言,在語音留言剛剛入耳的一剎那,我就已經知道事情不妙,因為我可以聽出他是在用自己的手機打這個電話,他周圍有男人的聲音。我還能聽出尼克在開口之前先等了好一陣子,彷彿他正在絞盡腦汁地尋思該說些什麼,接著我便聽到他的聲音裡夾雜著出租車的動靜,他的腔調已經略有酒意,聽上去既有幾分懶洋洋又有幾分濕漉漉。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會怒火灼心,我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緊抿著兩片嘴唇,端起了一雙肩膀,總之一句話,「我是如此希望自己不要抓狂,可是我終究管不住自己」。男人不明白那種感覺嗎?你不希望自己抓狂,但你幾乎不得不抓狂,因為有人打破了一條規則,一條很棒很不錯的規則。也許用「規則」這個詞並不恰當,要不然改成「一條約定」或者「一件妙事」?但不管怎麼說,總之該規則 /約定 /妙事(也就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正在活生生地被毀於一旦。儘管他有個很好的理由,我明白,我真的明白。那條傳聞並非空穴來風:尼克供職的雜誌已經裁掉了十六名撰稿人,達到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尼克倒是躲過了一劫,不過不消說,他不得不帶那些被解僱的人員出去喝個昏天黑地。他們一群男人擠在一輛出租車裡沿著「第二大道」向前奔,裝出一副無所畏懼的英雄樣。其中有幾個人已經回家去陪自己的太太,但仍然還有一大幫人流連不歸。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尼克將花上一整夜給這些男人買酒喝,逛脫衣舞廳和下三濫的酒吧,跟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孩勾勾搭搭(「我的這個朋友剛剛遇上了裁員,給他一個擁抱吧……」)。這些失業的傢伙喝著尼克付賬的酒,把他誇成一朵花,可是尼克付賬用的那張信用卡卻連接著我的銀行賬戶。尼克要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去尋歡作樂,但他壓根兒沒有在留言裡提起這件事,只是口口聲聲地說:「我知道我們有計劃,不過……」

  我在鬧女孩兒脾氣,我只是以為結婚紀念日的尋寶遊戲會變成一種傳統:我已經在整個城市散播了一條條傳情的信息,處處提示著我們一起度過的一年。我能想像出第三條提示的模樣,它就在中央公園旁邊,在那座出自羅伯特·印第安納之手的LOVE雕塑的「V」字[1]彎鈎處,黏在一張透明膠帶上翩然飛舞。到了明天,會有某個百無聊賴的少年旅客磕磕絆絆地跟在父母身後,他會撿起那張提示讀一讀,然後聳聳肩放手讓它飄走,彷彿一張口香糖包裝紙。

  我給尋寶遊戲設定的獎賞堪稱完美,可惜現在卻沒有辦法送出手。那是一個精美無比的皮質古董公文包,誰讓三週年是「皮婚」呢。送一件與工作相關的禮物可能不是個好主意,畢竟這份工作眼下有些波折。我還在家裡的廚房備下了兩隻活蹦亂跳的龍蝦,跟往常沒有什麼兩樣——要不然換句話說,原本是打算弄得跟往常沒有什麼兩樣。兩隻龍蝦正暈頭暈腦地在板條箱裡東奔西走,我得給媽媽打個電話,看看這些傢伙能不能活上一整天,要不然的話,我是否該睜著一雙醉醺醺的眼睛,邁開磕磕絆絆的步子跟龍蝦搏鬥一陣,然後把它們扔進鍋裡煮成一道菜呢——我要動手了結兩隻龍蝦的性命,但我甚至連嘗也不會嘗一口。

  爸爸打來電話祝我們結婚紀念日快樂,我拿起電話想要裝作不在乎,可是一開口就忍不住哭出了聲,簡直是「咿咿嗚嗚」地邊哭邊說,完全是一派怨婦腔調。於是我不得不告訴爸爸出了什麼事,他吩咐我去開一瓶酒稍稍放縱一下——爸爸一向認為人們應該任由著性子生悶氣。不過話說回來,要是尼克知道我向蘭德告狀的話,他一定會生一肚子氣。不消說,蘭德一定會端出慈父的架勢拍拍尼克的肩膀,「聽說你在結婚紀念日的時候慌裡慌張地跑出去喝了點兒酒噢,尼克」,說完再竊笑幾聲。這樣一來,尼克就會知道我向蘭德告了狀,他會因此火冒三丈,因為他希望我的父母相信他是個十全十美的人。當我把尼克的故事講給父母聽,把尼克誇成一個完美女婿的時候,他的臉上曾經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

  除了今晚,今晚他不再是個十全十美的夫婿。唉,我知道,我知道,我在鬧女孩兒脾氣嘛。

  現在是清晨五點鐘,太陽正在冉冉升上天空,發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盞盞路燈,那些路燈剛剛閃爍著齊刷刷地熄滅了。如果路燈熄滅時我正好醒著的話,那一瞬間總是挺討我的歡心。有時我無法入睡,就會起床在黎明時分漫步街頭,當街燈齊刷刷「咔嚓」一聲熄滅時,我總是感覺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燈熄滅了!」我想要告訴大家。在紐約,清晨三四點鐘可不是安靜的時段,那時有太多從酒吧出來的傢伙,一個個癱倒在的士上叫著彼此的名字,一邊對著手機狂號一邊瘋狂地抽著睡前的最後一支菸。最妙的時段是凌晨五點鐘,那時你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磕出一片踢踢踏踏的聲音,聽上去有幾分犯禁的意味——人們全都已經各自歸家,整個小天地都只屬於你。

  結婚紀念日的事情是這樣的:清晨四點鐘剛過,尼克就回到了家,身上帶著一股啤酒、香煙和煎蛋的氣味,隱約有幾分難聞。當時我還醒著在等他回家,接連看了許多集《法律與秩序》以後,我的腦子稀哩嘩啦地亂成了一團糨糊。他在擱腳凳上一屁股坐下來,瞥了一眼桌上的禮物,一句話也沒有說。我也瞪著他,顯而易見,他連隨口道個歉的意思都沒有,比如說上一句「嘿,今天的事情有點兒亂,對不起」。我只要這麼區區一句話,只想要他親口承認一聲而已。

  「祝你在週年紀念日的次日開開心心。」我開口道。

  他嘆了口氣,彷彿受了深深的委屈,「愛咪,昨天簡直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一天,請不要再在傷口上撒鹽,讓我覺得內疚了。」

  尼克自小在父親身邊長大,而他的父親從來不會道歉,因此當尼克覺得他搞砸了某件事的時候,他反而會發起進攻。我知道這一點,通常我也可以等到這一陣子過去的時候……通常來說。

  「我只是說了句週年快樂。」

  「結婚週年快樂,我的渾蛋丈夫對我的大日子不理不睬。」

  我們一聲不吭地坐了片刻,我的胃裡打起了結,我可不希望攤上一個白臉的角色,我又沒有做什麼壞事,這時尼克站了起來。

  「嗯,你這一天過得怎麼樣?」我沒精打采地問道。

  「怎麼樣?太他媽的糟糕了,我一下子有十六個朋友丟了工作,真是人間地獄,說不定再過幾個月我也會失業。」

  他用了「朋友」一個詞,可是那十六個人中間有一半平時都不討他的歡心,但我什麼也沒有說。

  「我知道眼下感覺很慘,尼克,但是……」

  「對你來說算不上慘,愛咪,你永遠也不會落到這麼慘的地步,但對我們其他人呢?情況就大大不一樣了。」

  又是老一套。我從來無須為錢發愁,也永遠無須為錢發愁,尼克對這一點頗有怨氣,他覺得這事讓我變得比其他人都更加軟弱,對此我倒沒有什麼異議。但我畢竟在工作呀,我打卡上班又打卡下班,而我的一些閨密卻從未正正經經地上過一天班,要是談起那些上班族,她們的口氣就會透出幾分憐憫,彷彿在談論一個胖女孩——「真是可惜了這麼漂亮的一張臉」。她們會把身子往前靠一靠,接著說道,「不過呢,當然啦,埃倫不得不去工作。」那情景活脫脫像是諾埃爾·科沃德[2]劇作中的一幕。她們不把我算在這些人裡,因為如果我樂意的話,我隨時可以辭職,我大可以把時間花在慈善委員會、家居裝飾、園藝和義工服務上,再說我也不認為繞著這些事項轉的生活有什麼錯:一些最美麗、最美好的事物就出自那些被人嗤之以鼻的女人。但話說回來,我確實有一份工作。

  「尼克,我可是站在你這邊的,不管怎麼樣,我們都不會有事,我的錢就是你的錢。」

  「婚前協議可不是這個說法。」

  他喝醉了,他只有在喝醉的時候才會提到婚前協議,這句話把我的一肚子怨氣都招了回來,我已經告訴過他千百回(不是睜眼說瞎話,真的是數百回):婚前協議是公事公辦,不是為了我,甚至不是為了我的父母,而是為了我父母的律師,婚前協議壓根兒不能反映我們兩個人的關係。他邁步走向廚房,把錢包和幾張皺巴巴的美鈔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皺了一張便條紙,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據一起扔進了垃圾桶裡。

  「你的話聽上去可不怎麼順耳,尼克。」

  「這種感覺也不怎麼舒服,愛咪。」

  他邁著醉鬼慣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檯,彷彿在一片沼澤中跋涉,隨後伸手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會把病給招來的。」我說。

  「你就是不明白,愛咪,你不明白。我從十四歲就開始打工,我沒有參加過該死的網球集訓營、創意寫作營、SAT輔導班和諸如此類的狗屎玩意兒,顯然每個紐約人都玩過這一套。因為當時我在商場裡擦桌子,在修剪草坪,我他媽的打扮得跟『哈克貝利·費恩』一樣開車去漢尼拔取悅遊客,到了深夜還要清洗油炸餅的煎鍋。」

  我忍不住覺得好笑起來,簡直就要捧腹大笑,這場笑會感染尼克,眨眼之間我們就會一起哈哈大笑,把眼前的這次鬥嘴忘在腦後。他還真是說了一長串上不了檯面的工作呢。話說回來,嫁給尼克讓我多長了一根弦:為了鈔票,人們不得不做些可怕的事情。自從嫁給尼克以後,我總是對那些打扮成「美食模型」模樣討生活的人們友好地招招手。

  「為了高攀得起這本雜誌,我不得不比社裡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得多。二十年啊,基本上用了二十年,我一直在辛辛苦苦地奮鬥,現在一切都要毀於一旦,而且除此之外,我壓根兒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活法,除非我想回家再靠著密西西比河過日子。」

  「要扮演『哈克貝利·費恩』的話,你這年紀也許太老了。」

  「去你媽的,愛咪。」

  說完他便向臥室走去。以前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粗口,但這句話卻從他嘴裡順順溜溜地冒了出來,讓我覺得他尋思過這句話,而且尋思過很多次(以前我還從來沒有冒出過這樣的念頭)。我從來沒有想過我的丈夫會對我說出「去你媽的」,而且我們還發過誓絶不留下隔夜仇。要妥協,要溝通,絶不留下隔夜仇——所有新婚夫婦不都一遍又一遍地從人們那裡聽到這三條建議嗎?但從最近的情況看來,我似乎是我們之間唯一妥協的一個,我們的溝通沒有解決任何問題,而且尼克很會抱著隔夜仇入睡。他可以一下子截斷自己的情緒,好似關上一個水龍頭,此刻他就已經打起呼嚕來了。

  這時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垃圾桶旁,撿出了桶裡的信用卡收據,以便查一查尼克整夜的行蹤……儘管這確實不關我的事,儘管尼克知道後會大發雷霆。收據上顯示著兩個酒吧、兩個脫衣舞俱樂部,我的眼前幾乎可以浮現出他在這些地方和朋友們談起我的景象,因為他一定已經提起過自己是多麼容易脫身,於是也一定已經提起過我。我想像著他們一群人待在那家昂貴的脫衣舞俱樂部裡,那些奢華的俱樂部讓男人們相信他們仍然是這個世界的主宰,女人命中注定要為他們做奴做僕。那些俱樂部裡的音響故意開得震耳欲聾,免得人們費神開口說話,一個女人跨坐在我丈夫的身上(他還發誓一切不過是鬧著玩呢),一頭長髮在後背上起伏,兩片嘴唇透著光澤,但我卻不應該為此覺得芒刺在背:這不過是兄弟們尋歡作樂而已,我應該一笑置之,當一個輸得起的人。

  我展開那張皺巴巴的便條紙,一眼看到了女孩的筆跡——「漢娜」,上面還有一個電話號碼。我倒希望這個情節能夠翻版那些電影橋段,女孩們有些「甜心」或「斑比」之類蠢頭蠢腦的名字,簡直傻到足以讓人翻個白眼,但那張字條上的名字卻叫作漢娜,這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女人,大概和我差不多。尼克從來沒有背著我劈腿,他發過誓,但我也知道他出軌的機會數不勝數。我可以問問他關於漢娜的事情,而他會說「我壓根兒不知道她為什麼會給我她的電話號碼,但我不希望表現得很粗魯,於是就收下了」。他說的可能是事實,也可能不是。他說不定在瞞著我出軌,而他永遠不會開口承認,還會因為我沒有發覺異樣而越來越看輕我。他會看著坐在早餐桌對面傻傻地吃著麥片的我,於是心下明白我是個傻瓜。誰會尊重一個傻瓜呢?

  我又流下了眼淚,手裡握著漢娜的字條。

  非要揪著一群哥們兒尋歡作樂的一晚不放,還把這個雪球越滾越大,想像成了一場會破壞婚姻的出軌,這種做法非常女孩子氣,對吧?

  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我感覺自己像個耍狠的潑婦,要不然就是個傻透頂的受氣包,可我自己也分不清是哪一種。我並不想生一肚子氣,甚至說不準該不該生氣。我尋思著去找一家酒店入住,讓他嘗嘗猜不透枕邊人的滋味。

  我在原地站了幾分鐘,然後深吸一口氣,踏進了瀰漫著酒氣的臥室。當我鑽進被窩時,尼克轉身對著我,伸出雙臂將我摟進懷中,又把臉埋在我的脖子上,這時我們兩人一起開口說了一句話:「對不起。」

  [1]該雕塑坐落於紐約第六大道,為美國藝術家羅伯特·印第安納的名作。

  [2]諾埃爾·科沃德(1899-1973): 英國演員、劇作家、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