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愛咪·艾略特·鄧恩/事發當日

  因為我死了,所以眼下我要開心得多。

  嚴格來講,目前我只是下落不明,不久才會被假定為已經死亡,但為了簡短起見,我們就說「死亡」吧。其實時間只過了幾小時,但我已經感覺好多了,不僅四肢靈活,還有一股使不完的勁。今天早上某個時刻,我意識到自己的臉有點兒異樣,於是瞧了瞧後視鏡(當時令人恐懼的迦太基已經被我拋到身後四十三英里遠的地方,我那自以為是的丈夫還在他那個悶熱的酒吧裡閒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頭頂上正懸著一把千鈞之劍),那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在笑。哈!多新鮮哪!

  過去一年中我列過許多清單,今天的清單就在我身旁的副駕駛座上,一滴血跡落在第22條待辦事項旁邊,那一條事項赫然寫著——「給自己一刀」。「可是愛咪分明怕血呀」,讀過日記的人恐怕會這麼說(日記,是的!稍後我會提到那本聰明絶頂的日記);其實我不怕血,一點兒也不怕,但在過去的一年中,我一直聲稱自己怕血。我當著尼克的面把怕血這件事提過好幾次,每當他說「我可不記得你有這麼怕血」,我就會回答:「我已經告訴過你了,告訴過你很多次!」尼克向來對別人的麻煩不上心,也就順理成章地覺得我很怕血,至於在血漿中心暈倒的那一招,倒是個絶妙的伏筆。我是真的在血漿中心暈倒了一次,並不單單是在日記中寫寫了事(千萬彆著急,稍後我們會把真相、假相以及有可能是真相的事項一一理清)。

  第22條待辦事項叫作「給自己一刀」,它待在清單上已經很久了,眼下變成了事實,因此我的胳膊疼得要命。要用刀深深地割進自己的血肉,而不是單單傷到一層皮,那需要傑出的自控力,因為你想要弄出一大攤血,但又不會多到讓自己暈過去幾小時才在一片血泊中被人發現,如果到了那一步,你只怕得費上好一番口舌解釋清楚。當初我先把一把美工刀架在了手腕上,但手腕上縱橫交錯的血管讓我感覺自己好似動作片裡的拆彈專家:剪錯一根線,小命就得玩完。於是我最終割進了上臂深處,還在嘴裡咬了塊破布免得自己叫出聲來,最後割出了一道又長又深、非常完美的傷痕。我盤腿在廚房地板上坐了十分鐘,讓鮮血慢慢地淌到地上,直到流成一汪厚重的血泊,接著把血跡胡亂清理了一番——總之尼克砸了我的頭之後會收拾成什麼樣,我就弄成什麼樣,目的是為了讓現場有種亦真亦假的感覺:客廳有刻意佈置過的痕跡,但血跡又已經被清理乾淨,因此這一切不可能是愛咪幹的!

  所以說自殘挺划算,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已經過了幾個小時,衣袖和止血帶下的傷口卻仍然火辣辣地疼。(第30條待辦事項:精心包紮傷口,確保血不會滴在不應該滴到的地方;將美工刀包好並塞進口袋,以便找機會處理。)

  第18條待辦事項:佈置客廳,掀翻擱腳凳——已辦妥。

  第12條待辦事項:將「尋寶遊戲」的第一條提示裝進盒子並藏起來,以便讓警方先行一步發現它,屆時我那茫然的丈夫還沒有來得及回過神去尋找線索。「尋寶遊戲」的第一條提示必須寫進警方的記錄,我希望此舉能迫使尼克開始尋寶(他的自尊心會讓他堅持下去)——已辦妥。

  第32條待辦事項:換上平庸無奇的服飾,將頭髮掖進帽子,沿著河岸爬下去,順著水邊疾步奔跑,踏著蕩漾的河水一直跑到小區的邊緣。你知道鄰居中只有泰威爾一家能看見河流,而當時他們一家正在教堂裡,但你仍然必須掩人耳目,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會有什麼不測風雲,你總是比其他人多做一步,這是你的本性。

  第29條待辦事項:跟布利克告別,最後再聞一次它那臭烘烘的氣息,把它的食盆倒滿,免得一切開始之後人們忘記給它餵食。

  第33條待辦事項:離開那個鬼地方。

  ——已辦妥,已辦妥,全已辦妥。

  我還可以多跟你們說說我是如何佈置這一切,但我想讓你們先瞭解我這個人。我並非日記裡記的那個愛咪,那是個塑造出來的角色,(尼克居然說我不是一個真正的作家,我為什麼要聽他的胡話?)而我是愛咪的本來面目。什麼樣的女人會做這樣的事情?讓我先跟你們講個故事,講個真實的故事,這樣你們就會摸得著一點兒頭緒。

  首先說一句:「我壓根兒不該被生出來。」

  在生我之前,我的母親曾經流產過五次,還生了兩個死胎,每年她都會來上那麼一遭,都是在秋天的時候,猶如莊稼輪作,季節到了便要新種一茬。那都是些女孩,名字都叫「希望」,我敢肯定這是我父親的建議,誰讓他有著一派樂觀的勁頭呢——「我們不能放棄希望,瑪麗貝思」,可是他們終究一遍又一遍地放棄了「希望」。

  醫生讓我的父母別再努力了,但他們就是不聽,他們兩個可不是虎頭蛇尾的人,於是他們試了又試,終於有了我。我的母親並沒有指望我能活下來,她壓根兒就不敢想像我是個有血有肉的嬰兒,一個活生生的孩子,一個能走進家門的女孩。如果事態糟糕的話,我原本會成為「希望八號」,但我大聲號哭著來到了這個世界,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粉嘟嘟的嬰兒。我的父母吃驚得不得了,這才發現還沒有給我起好一個真正能用的名字,我待在了醫院兩天,他們都還沒有想出一個名字,每天早晨我母親會聽到她的房門「吱呀」一聲打開,感覺到護士在門口逗留,這時母親就頭也不抬地問:「她還活著嗎?」

  我還好端端地活著,他們給我起名叫作愛咪,因為這是個普普通通又蠻受歡迎的女孩名,那一年有成千上萬個新生女嬰用了這個名字,因此天上諸神或許不會注意到躲在一群小寶寶中間的我。瑪麗貝思倒是說,如果讓她再重取一個名字的話,她會給我起名叫莉迪亞。

  我一路帶著一種自豪感長大,感覺自己與眾不同,畢竟我是挺過大劫的勝者,當初雖然只有一線生機,我卻好歹把握住了。在出生過程中,我還毀了母親的子宮,彷彿我在瑪麗貝思身上開闢了一個血淋淋的戰場藉以殺出生天,瑪麗貝思永遠無法再生出另一個孩子了;在孩提時代,這件事倒是讓我挺開心:他們只有我,就只有我,我是唯一的孩子。

  每逢那些名字叫作「希望」的孩子出生之日(也就是她們離開人世的日子),我的母親總會坐在一張搖椅上搭條毯子小口嘬著熱茶,說是只想「獨自待上一小會兒」。我的母親是個明白事理的人,絶不會貿然開口唱起哀樂,幹出什麼出格的事來,但她會變得鬱鬱不歡,自己躲到一旁。不過我是個十分黏人的孩子,我才不肯放手呢,我非要爬上母親的大腿,或把一幅蠟筆畫硬塞到她的眼前,要不就突然想起了某件需要家長立即簽字表示許可的玩意兒。這時我的父親會千方百計地打岔,要麼帶我去看電影,要麼給我糖吃,但無論他耍什麼樣的花招,我都不吃他那一套,就是不肯把那區區幾分鐘留給媽媽。

  我一直都比那群叫作「希望」的女孩更棒,因為我活了下來,但我也一直懷著一腔嫉妒,沒有一刻消停……那可是七個死去的公主,她們甚至無須費力便可永葆完美,她們那一雙雙輕飄飄的腳甚至從未踩上過實地,而我卻被困在了這個世界上,每天都必須千方百計地努力,每一天都有可能錯過完美。

  這樣活著真是讓人筋疲力盡,我卻這樣一直撐到了三十一歲。

  那以後大約有兩年左右的時間,一切都變得滋潤閒適起來,那是因為尼克。

  當時尼克正愛著我,而且愛得掏心掏肺,真是愛死我了。但其實他愛的並不是我,他當時愛上的那個女孩壓根兒就不存在,因為當時我正在裝腔作勢地扮出某種個性,那倒是我一貫的風格。我沒有辦法停下來,誰讓這是我的一貫風格呢:一些女人會定期改變身上的裝扮,而我則會改變自己的個性,哪種人格讓眾人眼睛發亮,哪種人格讓眾人垂涎三尺,哪種人格最緊跟潮流風尚,我就會披上哪種人格。其實我覺得大部分人都這麼幹,只是他們嘴上不肯承認而已,要不然的話他們就死守著一副嘴臉,因為他們太懶太蠢,玩不轉另外一套面目。

  那晚在布魯克林的派對上,我扮成了一種當時流行的角色,也就是尼克這種男人中意的女孩——一名酷妞。「這妞真是酷得要命。」對那些惹得他們心花怒放的女人,男人的嘴裡常常會冒出這麼一句恭維話,不是嗎?做一名「酷妞」,意味著我是個熱辣性感、才華橫溢、風趣幽默的女人,我愛足球、愛撲克、愛黃色笑話、愛打嗝、愛玩電游、愛喝廉價啤酒,熱衷3P和肛交,還會把熱狗和漢堡一個接一個地往嘴裡塞,卻又保持住著苗條的身材——因為要做一個酷妞,首當其衝的關鍵詞就是熱辣性感,你要熱辣性感,還要善解人意。酷妞從來不會一腔怨氣,她們只會失望地衝著自己的男人露出一縷迷人的笑容,然後放手讓他們去做他們想做的任何事情。「放馬過來吧,隨便來什麼妖魔鬼怪魑魅魍魎,再下三濫的招式也亮出來,我全不在乎,因為我就是這麼酷。」

  奇的是男人們還真心相信世間確有如此佳人,也許正是因為許多女人都樂意戴上這樣的面具,男人們才上了當受了騙。有那麼很長一陣子,「酷妞」讓我感覺十分彆扭,我常常看到各種男人為這些假惺惺的女人心醉神迷(不管是男性朋友也好,男同事也好,陌生男人也好),那時我就很想拉著這些人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告訴他們:「跟你約會的女人看了太多電影害得腦子短路,現在還沒有回過神來呢;那些電影通通出自不善交際的男人筆下,那些傢伙在自己的白日夢裡一心相信世間確有如此佳人,還相信佳人說不定會芳心一動賞他一吻。」我很想揪住那糊塗蛋的衣領,要不然就拽住他的斜挎包,然後開口告訴他:「跟你約會的小賤貨並不是真心愛辣醬熱狗愛得要命,拜託,有誰會愛辣醬熱狗愛得要命哪!」其實說來說去,更為可悲的倒是「酷妞」們:她們扮出的女人並不是她們自己心中的模樣,而是男人們所希望的模樣。哦,如果你算不上一個「酷妞」,那我求求你別相信某些鬼話,說什麼你的男人絶不迷戀「酷妞」。也許他所痴迷的「酷妞」確有一些細微的區別:說不定他是個素食主義者,那他的「酷妞」就會喜歡麵筋,熱愛狗狗;說不定他是個時髦的藝術家,那他的「酷妞」就會是個有文身、戴眼鏡,還喜歡漫畫的書呆子。總之各花入各眼,但是請相信我,無論在哪個版本裡,男人總會喜歡「酷妞」,該女孩痴戀他所痴戀的所有狗屁玩意兒,而且從無一句怨言。(那怎麼才知道你自己不算一名「酷妞」呢?因為他會對你說出這樣的話:「我喜歡強勢的女人。」如果他持這副腔調,那他總有一天會跟別的女人有一腿,因為他嘴裡說著「我喜歡強勢的女人」,就相當於心裡想著「我討厭強勢的女人」。)

  我已經耐心等待了多年,(那可真是好多年哪!)等著雲開霧散的一天,到時候男人們就會讀起簡·奧斯汀的書,學起針織,假裝熱愛植物,開開派對一起做做剪貼簿,還會用互相親熱的一幕撩得女人們春心蕩漾,到時候我們就會開口說:「嗯,這小子真是酷得要命。」

  但是這一天一直沒有來臨,全美國的女人們反而串通一氣墮落了起來!沒有花上多久工夫,「酷妞」就成了公認的標準,男人們堅信處處有佳人——她不再是個千年難得一遇的夢中情人啦!每個女孩都應該是「酷妞」,不然的話,那就是你自己出了毛病。

  不過話說回來,變身成一名「酷妞」倒是件十分誘人的事。我是個喜歡當贏家的人,對我這樣的人來說,變身成萬人迷極具誘惑力。遇見尼克時,我一眼就看出他中意的正是此類女孩,而為了他這個人,我倒是願意嘗試一番。我還是擔起我該擔的罵名吧:事實是,一開始的時候我簡直為他神魂顛倒,我覺得他身上極具與眾不同的氣質,別有一番密蘇里風情,在他身邊讓人如沐春風。他讓我激發出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特質,比如輕盈、幽默、悠閒,彷彿他把我掏了個空,又填上了片片羽毛。他幫我變成了一個「酷妞」,如果跟其他人在一起,我就不會變成「酷妞」,也不會想要變成「酷妞」。我不得不承認,「酷妞」身上好歹有些討我歡心的地方:我不僅吃了月餅,光著腳走路,放下了懸著的一顆心,還看了傻頭傻腦的電影,吃了垃圾食品,其關鍵在於——我不再未雨綢繆了。我喝下一罐可樂,卻不用擔心如何回收可樂罐,也不用擔心攢了一肚子酸水,這些酸水說不定能把硬幣洗得光鮮亮麗呢。我們去看了一部傻頭傻腦的電影,卻不再擔心那些讓人不快的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我甚至都不擔心那部電影有沒有邏輯。我不再擔心下一步將要發生的任何事情,不計後果、活在當下,連我都能感覺自己一步步變得膚淺和愚蠢起來,但我也過得挺開心。

  在遇到尼克之前,我從未過過有血有肉的日子,因為我的腳跟一直沒有踏進過人間。「小魔女愛咪」必須才華橫溢、創意百出、善良體貼、才智過人,而且快快樂樂。「我們只希望你能快樂」,蘭德和瑪麗貝思總是這麼說,但他們從來沒有解釋過如何才能快樂,因此他們空有許多機遇和優勢,卻從未教會我快樂之道。我記得我總是對別的孩子百思不得其解:在生日派對上,我看著其他孩子咯咯地笑、做著鬼臉,於是也設法學著他們的模樣,但我想不通為什麼。我會坐在那兒,下巴上緊緊地勒著生日帽上的橡皮筋,牙齒上沾著蛋糕的糖衣,想破了腦袋也想不通面前的場景到底有哪點好玩。

  等到遇上了尼克,我才終於恍然大悟,因為他是如此生動有趣,活像是一隻招人愛的海獺。在與我勢均力敵的人中間,我破天荒遇見了一個天性快活的人,他才華橫溢、風度翩翩、幽默迷人,還對我一腔痴心,他很討大家的歡心,更討女人的歡心。那時我真心以為我們會是最完美的一對,是週遭最幸福的情侶,倒不是因為愛情必須與人攀比,不過我確實不明白一點:如果湊在一起的一對不算週遭最幸福的情侶,那幹嗎還要湊在一起呢?

  在那寥寥幾年中,也就是扮成他人的幾年中,我也許確實快樂了幾分,無論在此之前還是在此之後,我都不再擁有過那樣的快樂,我自己也不清楚這一點到底意味著什麼。

  可惜快樂時光不得不走到盡頭,因為那段日子並不真實,那個女孩也並非真正的我。那並不是真正的我,尼克!我原以為你心裡清楚,我原以為那是遊戲中你我心領神會的默契,我如此努力地想要變得一身輕鬆,但那樣的時光終究無法長久。事實證明,尼克也沒有辦法一直戴著他的假面:無論是諧趣橫生的玩笑話、透著機靈勁的花招,還是一腔浪漫與款款深情,都已經開始支離破碎。我摘掉了假面,但我恨尼克在見到真容時那一臉吃驚的神色,我恨他居然不知道雲上的時光終究會落地,我恨他真心相信自己娶了一個尤物,那是成千上萬意淫連篇、精蟲上腦的男人在白日夢裡造出來的嬌娃。當我開口讓他傾聽我的心聲時,他看上去簡直驚訝萬分,完全不敢相信我竟然不喜歡用蠟在私處脫毛,不喜歡依他的興緻給他「吹簫」,而且還真會介意他缺席我和朋友的聚會。還記得我有篇讓人笑掉大牙的日記嗎?裡面口口聲聲說「我才用不著讓他在朋友們面前扮演可憐巴巴的『跳舞的猴子』呢,我挺樂意讓他回歸自我」,聽聽這滿嘴混帳話,純屬「酷妞」玩的那套狗屁玩意兒,對此我死活也想不通:如果你任由男人隨隨便便地取消計劃或者不肯聽你差遣,那你不就輸了嗎,因為你沒有辦法稱心如意呀,這一點是明擺著的事情。當然,他可能會很開心,也會滿嘴誇你是有史以來最酷的女孩,但他之所以這麼說,正是因為他遂了自己的心意——誇你幾句「酷妞」,就是為了把你耍得團團轉!這正是男人們常用的招數,他們想方設法把你捧成一名「酷妞」,因此你就會乖乖聽他們的話,正如你還沒有開口同意買某輛車,汽車推銷員已經在說:「你究竟願意為這輛寶貝掏多少錢呢?」男人們的嘴裡會說出那句噁心人的話:「我是說,我清楚你心裡一點兒也不介意,如果我……」「見鬼,我心裡很介意。」儘管直說吧,傻乎乎的小姑娘們,千萬別輸了這一場。

  因此,假面必須摘下。我對尼克滿腔深情,跟他在一起讓我感覺心安且快樂,也讓我意識到自己的心底還藏著一個真正的愛咪,而且這個愛咪更美好、更有趣、更精緻也更具挑戰性,「酷愛咪」根本無法望其項背,可惜尼克卻仍然對「酷愛咪」痴心不改。當你終於向自己的知己愛人袒露出真實的自我時,對方卻並不喜歡你的真面目,你能想像那種處境嗎?說來說去,由愛生恨便是從那時候露出了端倪,對此我曾經想了又想,我認定那就是一切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