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是怎麼發現真相的嗎?我當時眼睜睜地看見了他們,我的丈夫就蠢到這個地步。四月的一個晚上,屋外飄著雪花,我感覺十分孤寂,正在一邊喝著溫溫的杏仁酒一邊看書,布利克和我一起躺在地板上聽著一張刮花了的老唱片,恰似尼克與我的往日時光(那篇日記寫的可是真事)。突然間我冒出了一個浪漫的念頭:我要去「酒吧」找他,給他一個驚喜,然後一起喝上幾杯,戴著連指手套穿過空蕩蕩的街道,在靜悄悄的市中心漫步,他會把我摁在牆上吻我,四周翻飛的雪花看上去好似朵朵糖雲。沒錯,我無比渴望他能回到我的身邊,因此我願意再次重現那浪漫的一刻,我願意再次為他戴上假面。我記得當時自己在想:我們總能找到出路來解決問題,要有信心!我一路隨他來到了密蘇里州,是因為我仍然相信他還會用曾經的一腔濃情來愛我,那種愛讓一切都變得無比美好,因此要有信心!
我趕到「酒吧」,正好看見尼克和她一起離開,當時我就在那天殺的停車場裡,在他身後僅僅二十英呎的地方,但他壓根兒沒有注意到我,彷彿我不過是一個幽靈。他還沒有碰她,當時還沒有碰她,但我知道他遲早會那麼做,因為他是如此在意她的一舉一動。我遙遙地跟著他們兩個人,突然間尼克把她摁在一棵樹上吻了上去……居然就在鎮子中央。「尼克在劈腿」,我呆呆地想著,可我還沒有來得及開口說話,他們已經上樓走向了她的公寓。我坐在門前的台階上等了一個小時,因為凍得撐不住而回了家,當時我的十指凍得發紫,牙齒不停地打顫——尼克根本不知道我早已知情。
於是一個嶄新的身份落在了我的頭上:我是一個平淡無奇的傻女人,嫁給了一個平淡無奇的狗屎男人,他一個人單槍匹馬就磨滅了「小魔女愛咪」的光環。
我知道有些女人的個性毫無出奇之處,她們的人生簡直是一件接一件憾事:不領情的男友、不該有的十磅贅肉、瞧不起人的老闆、耍手段的姐妹、出軌的丈夫。我常常審視著這種女人的故事,一邊同情地點點頭,一邊暗想她們有多麼傻——這些女人竟然讓這種事落到自己的頭上,她們也太散漫無紀了,誰知道現在我居然也成了其中的一員!我也搖身變成了那種苦水倒不完的女人,惹得人們紛紛點頭同情,心裡暗自想道:「這可憐兮兮的蠢賤人。」
我幾乎聽得到那在街頭巷尾流傳的故事,每個人都津津樂道的故事:那個從不犯錯的「小魔女愛咪」竟然把自己害得身無分文,還不情不願地跟著丈夫去了中部,結果她的丈夫為了一個年輕小妞一腳踢開了她。這故事真是俗套得很,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讓人笑掉大牙。至於她的那個丈夫嗎?人家過得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幸福。不,我絶不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不,絶不可以,永遠也不行。他不可以把我拖到這個境地,最後還能贏得漂漂亮亮。絶不!
為了這個混帳男人,我活生生地改了自己的姓。白紙黑字,愛咪·艾略特搖身變成了愛咪·鄧恩,卻被人輕飄飄地忘到了九霄雲外。不,我絶不會讓他打贏這一仗!
於是我開始尋思另一個版本的故事,一個更討人喜歡的故事,在那個版本裡,尼克會因為辜負我而遭遇滅頂之災,而我會變回十全十美的「小魔女」,成為完美無缺的主角,受盡萬千寵愛。
因為每個人都鍾愛已逝的香魂。
我要講得明白一些:設套栽臓自己的丈夫,把謀殺自己的罪名安到他的頭上,這一招確實非常絶情,而我心裡對此清清楚楚。人們會嘰嘰喳喳地說:「她幹嗎不收拾收拾餘下的尊嚴轉身離開呢,堂堂正正地走正道嘛!錯上加錯又不能討個好結果!」——那是沒骨氣的女人才說的話,她們分不清懦弱與美德。
我不會和他離婚,因為這正是他想要的結果;我也不會原諒他,因為我不願意毫無怨言地乖乖受氣。我的話說得還不夠明白?那種結局就是讓我看不順眼。壞蛋想要贏?讓他去死吧!
這一年多來,每當尼克偷偷溜到床上躺在我的身邊,我都能聞到那小騷貨留在他指尖的一股騷味。我眼睜睜地看著尼克對著鏡中的自己暗送秋波,還像一隻急吼吼的狒狒一樣精心打扮自己,我聽著他的一個個謊言,那真是一個接著一個,從小孩一般沒頭腦的謊話到精心編造的彌天大謊。有時他會匆匆給我一吻,我卻從他的嘴唇上嘗到奶油硬糖的滋味,以前他身上可從來沒有出現過這股膩死人的味道;我能從他的面頰上感覺出胡茬兒,尼克明明知道我不喜歡胡茬兒,但顯然她倒是挺中意——一年多來,我用種種感官嘗遍了愛人不忠帶來的苦楚。
說來說去,我可能是有點兒抓狂。對一個平常女子來說,把殺妻的罪名安到自己丈夫的頭上實在有幾分出格,這一點我心裡也很清楚。
但這一手絶不可少,尼克必須受點兒教訓,他還從來沒有被人教訓過!他這一輩子受盡了寵愛,一直帶著一臉迷人的招牌笑容,帶著滿嘴謊言、滿身缺點、滿腔自私和一副逃避責任的勁頭輕輕鬆鬆地矇混了過去,從來沒有一個人非要他挑起任何擔子。我覺得吃點兒苦頭會把他鍛造得更加出色,要不然至少讓他有幾分悔意,那個人渣。
我一直認為自己有能力策劃一場完美的謀殺。有人穿幫被抓了包,那是因為他們沒有耐心,不肯精心把計劃做好。此刻我把身下這輛蹩腳的汽車換到五擋一溜煙上了路,臉上又露出了一縷笑容(目前迦太基已經被我甩在七十八英里之外了)。我現在開著的這輛車就說明了我是多麼聰慧:它是用一千兩百美元買來的,當時賣主在網站上發了一則售車廣告。買車是五個月前的事,因此人們早把這回事忘到了腦後;那車是一輛1992年的福特 Festiva,堪稱世界上個頭最小也最不打眼的車;我和賣家是在晚上碰的頭,在阿肯色州瓊斯博羅一家沃爾瑪超市的停車場上。那一趟我坐的是火車,錢包裡揣著一沓現金,火車單程就跑了足足八個小時,而尼克正在跟一幫哥們兒出去玩呢(他說是「出門跟一幫哥們兒去玩」,其實是「出門跟小賤人廝混」)。我在餐車的菜單上點了一份所謂的沙拉,結果端上來只有一些生菜和兩個櫻桃番茄,我的身旁還坐著一位憂鬱的農夫,他第一次見到了自己的寶貝孫女兒,正乘火車打算趕回家去。
那對賣福特車的夫妻看上去跟我一樣謹慎,女人自始至終都坐在車裡,懷裡抱著一個叼奶嘴的小孩,眼睜睜地望著我和她的丈夫一手交現金一手交鑰匙,隨後她走出了車,而我上了車,整個過程就那麼眨眼間的工夫。我先從後視鏡裡看著這對夫妻帶著剛到手的錢走進沃爾瑪,然後才把車停到了聖路易斯一家提供長期停車位的停車場裡,每個月會到那家停車場去兩次,把車換一個新的車位,每次都用現金支付,同時還戴著一頂棒球帽,總之一切簡單得不得了。
買車的事只是舉個例子,說明一下我是多麼耐心,多麼精於規劃,又多麼機靈。我對自己很滿意,再駕車行駛三個小時,我就可以抵達密蘇里州歐扎克地區的山林深處,那也是我的目的地。那裡的樹林中有一些供出租的小木屋,可以付現金租上幾個星期,同時還配備有線電視——有線電視可是必需品。我打算在木屋裡躲上一兩個周,因為我不想在新聞報導沸沸揚揚的關頭到處現身,再說當尼克悟出我已經躲起來的時候,他也壓根兒不會想到我躲在這兒。
眼前是一段不堪入目的高速公路,一路上都是衰敗的美國中部景象。我又駕車開出了二十英里,望見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有一個孤零零的家庭式加油站,那間廢棄的加油站看上去空空如也,但並沒有上封條。我把車靠邊停下,一眼望見女廁的門正敞開著,於是邁步走了進去。洗手間裡沒有亮燈,但有一面歪歪扭扭的金屬鏡,洗手間的自來水也可以用。趁著下午燦爛的陽光,在如桑拿一般的悶熱中,我從手袋裏取出了金屬剪刀和棕色染髮劑,大刀闊斧地剪掉了自己的頭髮,又把金髮通通裝進了一隻塑料袋。一陣微風拂過後頸,我頓時感覺神清氣爽,腦袋輕飄飄的彷彿一隻氣球,於是來回扭了扭頭好好享受了一會兒。我用上了染髮劑,看了看時間,一邊在門口徘徊,一邊遙望著幾英里外,那裡星星點點地遍佈著快餐店和汽車旅社。我在水池裡洗了洗頭髮,溫水讓人直冒汗,隨後我又拎著一袋頭髮和垃圾回到了車上,戴上了一副過時的金屬框眼鏡,從後視鏡裡打量著自己,再次露出了笑容。如果當初與尼克相遇時就是現在這副打扮的話,他永遠也不會娶我,如果我當時沒有那麼貌美,眼前的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
第34條待辦事項:改容換貌——已辦妥。
其實,我也說不準該怎麼去演「死掉的愛咪」,我正設法想要弄清楚這對我到底意味著什麼,在接下的幾個月裡我會變成什麼樣。我想她有可能是任何一種模樣,只不過不能是我已經扮過的那幾種人:「小魔女愛咪」,20世紀80年代的學院派女生,玲瓏八面、變化多端的鬼靈精,滿嘴反話、腦筋好使的女孩,走波西米亞路線的嬌娃,再加上「酷妞」、受寵的妻子、不受寵的妻子、復仇心切的妻子和那個日記裡的愛咪。
我希望你們喜歡日記裡的那個愛咪,設計她的原意就是為了討人歡心,就是為了讓你們這樣的人去喜歡她,誰讓她容易討人喜歡呢——話說回來,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容易討人歡心」是一種恭維話,不就是所有人都有可能喜歡你嗎?!不過管它呢,我覺得那些日記看上去很像樣,而且那些日記很不好寫,在日記裡我必須始終扮演一個和藹可親又有點兒天真的形象,那個女人痴愛著自己的丈夫,也能看出他的一些毛病(否則她就太蠢了),但她仍然對丈夫忠心耿耿;與此同時,她的日記要引導讀者得出一個結論:尼克確實打算殺了我。我正迫不及待地等著讀者,也就是警察們找到那本日記,日記裡有無數需要破解的線索,無數等待發掘的驚喜呢!
尼克總是笑我列了一張張沒完沒了的清單(他說「你就永遠不肯讓自己心滿意足,有些憾事,結果永遠也無法享受當下」),但現在誰是贏家呢?贏家當然是我,因為我那張名叫「尼克·鄧恩下地獄」的超級清單精確無比,堪稱有史以來最一點兒不漏、最吹毛求疵的清單。我的清單中有這麼一條:撰寫從2005年到2012年的日記。那可是整整七年的日記哪,倒是用不著每天都記,但至少每個月要記兩次,你知道做到這一點需要多少自控力嗎?「酷妞」愛咪做得到這一點嗎?那可要研究每個星期的時事,徹查當時的日常規劃以確保不漏掉重要事項,然後要構想日記裡的那個愛咪對每件事會有什麼反應。記這本日記在大多數時候還是挺有趣的,我會等到尼克離家去「酒吧」或去見小情人的時候再動手,他的那個情婦不是手裡一直在發短信,就是嘴裡一直嚼著口香糖,為人寡淡無味,塗著指甲油,穿著屁股上印有商標的運動褲(其實她並不一定恰好是這副模樣,不過她也有可能是這副模樣),那時我就會給自己倒些咖啡或開一瓶酒,從我那三十二支筆中挑出一支來,開始重新書寫自己的人生。
每逢寫上了日記,我對尼克的恨就會少上幾分,這是真的,只要染上幾分「酷妞」的氣質就行。有時尼克回到家中,身上會有一股難聞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劑的味道,他在和情婦廝混之後常把消毒劑抹在身上(不過這一招從來都不能徹底地去掉騷味,那女人的騷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時他會面帶微笑內疚地望著我,變得親切可人且十分聽話,而我幾乎冒出了一個念頭:我撐不下去了。但隨後我就會想像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著玲瓏的丁字褲,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樣,裝作喜歡「吹簫」和足球,還喜歡喝得爛醉,好讓尼克糟踐她。那時我便會想:「我居然嫁給了一個上不得檯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當厭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們兒,他就會去找另一個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這輩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擔了。」
於是我的決心又再次堅定起來。
日記總共有一百五十二篇,從頭到尾都沒有偏離日記裡那位愛咪的腔調。我寫得非常小心,確保日記裡的那位愛咪要向警察傾吐,如果這些日記裡有一部分被公開了的話,她還要向公眾傾吐。讀到這本日記的人們必須要有一種讀到哥特式悲劇一樣的感覺:那是個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還有整整一生的錦繡年華(總之就是人們用來評價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結果挑錯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沒有辦法不愛我——說錯了,人們沒有辦法不愛她。
當然了,我的父母會為我擔心,但他們把我變成了現在這樣又拋棄了我,我為什麼還要替他們難過?他們從來沒有充分意識到正是我的存在為他們賺來了鈔票,而他們應該為此付我版稅。等到榨乾了我的錢,儘管我的父母口口聲聲堅持「男女平等」,卻還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帶到了密蘇里州,就好像我是一個僕從或一個郵購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項易了手的產權。他們還給了我一隻該死的布穀鳥鐘,好讓我記住他們——「感謝這三十六年來的關照!」他們要是認為我已經死了,那也純屬活該,因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這個境地:沒有錢、沒有家、沒有朋友,因此他們活該受這份苦。如果你們在我活著的時候不能照顧我,那就等於奪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樣,他一點兒一點兒、一步一步地摧毀和拒絶了真實的我,說什麼「你太嚴肅了,愛咪」,「你這個人綳得太緊了,愛咪」,「你想得太多了,你腦子動得太多了,你已經了無生趣了,你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愛咪」,「你讓我感覺很糟糕,愛咪」。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則在不斷地攫取,他奪走了我的獨立、我的驕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徹底榨乾了。
他居然為了那個小賤貨拋棄了我。尼克扼殺了我的靈魂,而這堪稱一項重罪,至少在我看來,那徹頭徹尾就是一項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