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來抓我,警方也已經不再問東問西,我感覺很安全,再過一陣子還將會更加安枕無憂。
我感覺好得不得了:昨天我下樓去吃早餐,一眼發現裝著嘔吐物的那個罐子正擺在廚房的檯面上,裡面已經空空如也——尼克這個到處亂翻的傢伙把那玩意兒處理掉了。我眨了眨眼睛,把罐子扔了出去。
那玩意兒已經沒什麼要緊了。
妙事正在發生。
我跟商家約好要寫一本書:我們的故事終歸是由我說了算,這種感覺十分具有象徵意義,也十分美妙。話說回來,難道所有婚姻不都是這副模樣嗎?就像一場冗長的話語權之爭?嗯,總之眼下歸「她」說了算,整個世界都會傾聽,而尼克不得不露出微笑表示贊同。我會把他寫成自己希望的樣子:深情款款、體貼周到,而且一心痛改前非,畢竟他花了信用卡買了一大堆東西放在了柴棚裡嘛。如果我無法讓他親口承認的話,我也會讓他在書裡把這番話說一遍,隨後他便會和我一起去巡迴售書,一路上笑了又笑。
我給書起了個簡簡單單的名字——《魔女》,這樣的一個她會製造奇蹟和驚喜,這樣的她令人咋舌,我想這已經說盡了我的故事。
尼克·鄧恩/返家之後九周
我發現了嘔吐物。她把那玩意兒裝進罐子放進了一盒球芽甘藍,又把球芽甘藍藏在了冰櫃深處,盒子上裹著不少冰粒,看上去一定已經藏了好幾個月。我心知這是她在自己跟自己打趣呢:「尼剋死活不肯吃蔬菜,尼克從來不肯勞動大駕清理冰箱,尼克壓根兒就不會正眼瞧一眼這個地方。」
但尼克還是發現了。
事實證明,尼克知道如何清理冰箱,尼克還知道如何解凍:我把嘔吐物一股腦兒倒進了下水道,又把罐子大剌剌地擺上了廚房檯面,好讓她知道我已經找到了這玩意兒。
她把罐子扔進了垃圾桶,一個字也沒有提過。
事情很蹊蹺,我不知道是哪裡出了錯,但事情非常不對勁。
我覺得自己的生活已經降下了收場的帷幕,坦納接手了一個新案子:納什維爾的一名歌手發現妻子對自己不忠,於是第二天就有人在他家旁邊的「哈迪斯」快餐店的垃圾桶裡發現了該妻子的屍體,身邊還有一把鐵鎚,上面佈滿了那位歌手的指紋。坦納把我當成了擋箭牌——「我知道情況看上去一團糟,但當初尼克·鄧恩的情況看上去也是一團糟,結果那案子最後讓大家都大吃一驚。」我幾乎可以感覺到他正透過攝像機的鏡頭對我擠擠眼睛。偶爾他會發一條短信給我,上面寫著:一切安好?要不然就是:有什麼動靜?
不,什麼動靜都沒有。
波尼、瑪戈和我時不時在煎餅屋裡私下碰頭,細細地梳理愛咪的故事,千方百計想要找出些真材實料。我們在日記裡四下搜索,展開了一場煞費苦心又不合時宜的追捕,最後不顧一切地找起了茬兒,比如:「在此她對《達爾富爾》作了些評論,這部片在2010年引起過關注嗎?」我自己幹得最糗的一回則是:「愛咪在2008年7月的日記裡就開了一個殺流浪漢的笑話,但我感覺死流浪漢的笑話直到2009年才火起來呢。」對此波尼只回答了一句話:「把糖漿遞給我,變態。」
人們一個接一個地離開,繼續去過自己的日子,但波尼留了下來,瑪戈也留了下來。
接著倒是發生了一些變故:我的父親終於過世了,某天晚上在夢中安然死去。一個女人一勺接一勺餵他吃了最後一餐,一個女人安置他上床睡了最後一覺,另一個女人在他過世後幫他洗淨了身體,又有一個女人打電話通知了我。
「他是個好人。」她不得不在口吻中流露出幾分同情,聽上去有點麻木。
「不,他才不是好人呢。」我說,她聽了放聲大笑起來。
我原認為這個男人離世會讓我感覺好受些,但實際上我覺得自己的胸口開了一個巨大而可怕的空洞,我花了一輩子的時間來和父親做比較,現在他已經離開人世,只剩下愛咪和我唱對台戲了。在辦完父親那場規模不大、冷冷清清的葬禮以後,我並沒有跟著瑪戈一起離開,而是跟著愛咪回了家,把她緊緊地拽到了我的身邊。沒錯,我跟我的太太一起回了家。
我必須走出這間屋子,必須和愛咪一刀兩斷,永不再回頭。我暗自心想。把我們一把火燒個乾淨吧,那樣我就永遠不能回頭。
「如果沒有你,我還能是誰?」
我必須找出答案,必須講述自己的故事,這一點再明白不過。
第二天早上,愛咪在她的書房裡一聲聲地敲著鍵盤,向全世界講述她的「魔女」故事,而我則帶著筆記本電腦下了樓,直勾勾地盯著發光的空白屏幕。
我開啟了自己新書的第一頁。
「我是個背著太太劈腿的懦夫,是個怕女人的軟骨頭,但也是這個故事的主角,因為我背叛的那個女人是個不折不扣的變態,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犯,她叫作愛咪·艾略特·鄧恩,她是我的太太。」
沒錯,我要是個讀者,就會對這本書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