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月,老闆不在,艾景初去了波士頓的研究中心聽報告。
波士頓離費城有些遠,去程他搭了朋友的順風車,本來準備回來坐火車。哪知政府發佈暴風雪警報,他延後了好幾天才回學校。
他回到費城,先去了趟實驗室,然後才回家。租的房子在學校附近,樓下樓上不少賓大的同學。他本來一個人住,但是後來有個中國留學生臨時找不到住處,又同為老鄉,他便點頭同意。
那個人便是余易。
在他去波士頓之前,余易就因為母親做腫瘤手術而回國了。
暴風雪的後遺症並不強,主要路段的積雪已經被鏟走了不少。
到了住地,剛要爬樓梯,遇見了時常打照面的韓國留學生。那韓國人姓李,眼睛小小的鼻樑高高的,看到誰都很熱情。其實他並不住這裡,只是在追樓上一個女孩,便日日往這裡蹭。
艾景初和余易都不怎麼喜歡這人,他幾乎把醫學院所有適齡的亞裔單身女孩都追求了一遍,這都不是重點,關鍵是他還會沒完沒了地追著所有外國人學韓文,主動當免費家教,上門服務,無論男女。彷彿他來這裡最重要的任務不是學醫而是宣傳本國文化。
艾景初和他點頭而過,走了幾步他卻叫住艾景初,「對了,我撿到一封你的信。晚上給你帶過來。」
艾景初聽見這話,完全以為是什麼邀請函、賬單、廣告之類的,並未將這事放在心上,
直到晚上,韓國人真的來敲門,將東西遞給他,「那幾天颳風下雪把樓下弄得一塌糊塗,我在掃雪車下撿的,上面有漢字我認為它應該是你的。」
艾景初狐疑地接過信。
那與其說是信,不如說是一沓紙。全篇都是浸了水又風乾後留下水漬,有好幾張,大概因為沒有立刻分開晾乾所以全部粘到了一起,厚厚的。
艾景初粗略了瞄了一眼。
那韓國人除了那點過盛的民族心,其他都很好,也有一副熱心腸,當下便跟艾景初解釋:「不知道誰撕郵票,把信封剪壞了,大概在雪水裡泡了很久,又髒又濕,我就給扔了。」
艾景初道過謝,關上門。
他垂頭看了看,信沒有抬頭,因為第一頁已經不知所蹤,上面的漢字雋秀可愛,卻是完全陌生的筆跡。
隨後,他回身去廚房關火,然後坐在沙發上從第一行開始細細地看。
紙上的大部分字跡已經因為浸濕而暈染開了,而且一頁粘著一頁,需要極大的小心和耐心才能將它們完整地分開,可是仍然沒有妨礙到他的閱讀。
寫信的人書寫了很多小時候的家庭瑣事,以及和「你」相處的點點滴滴,從初中補課開始到父母離異,字裡行間不但是一種心情的傾訴,更是一個情竅初開的少女對愛的嚮往。
看到此時,艾景初已經完全確認這封信要送達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余易。
余易搬來不久,韓國人不太瞭解情況,便以為這棟樓只有他一個中國人,因而誤認為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這個結論後他沒有繼續再看,靜靜地將信擱在了書桌上,轉而去做別的事情。
那段時間,老闆去了英國,門診的病人也不多,而義工卻很多。
醫院裡有很多孩子爭著來做義工。有的義工不但替護士幹活,還會陪住院的病人打發時間。
二樓有位老太太,長了左頰瘤,在醫院裡住了很久,是個退休的華裔教師,對艾景初特別熱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時候,做義工的小姑娘剛給她唸完了一部小說。
小姑娘感嘆:「真糟糕。為什麼她不先告訴他。」
老太太答:「這就是愛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認識她,她怎麼會那麼愛他?」
「那肯定是因為男主角像艾這麼英俊。」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沒有在意,聽見一老一少將話題引到自己身上,便隨口問:「你們在聊什麼?」
「剛才的小說。」小姑娘遞出手中的書。
艾景初接過來,將書朝前翻了幾頁,看到了標題《Letter from an unknown woman》。
他很少接觸文學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東西,其他基本不太瞭解。可是不知怎麼的,當他看到這幾個字,卻有了一絲好奇心。
「寫的什麼?」他問。
「一個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個陌生女人寫給他的告白信。」小姑娘想了想,又說:「但是信發出之前,那個女人已經死了。」
聽見這句話,艾景初翻書的那隻手頓了一下。
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圍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隨手擱在書桌上的那封信。
帶著猶豫和遲疑,他繼續將信讀了下去。看到最後,他長長地舒了口氣,而隨之而來的卻有一種奇怪情緒,也許是感動,也許是憐惜。
一位少女的愛在字句言語中浸透出來,那麼真摯,那麼羞澀,那麼潔淨,不是不讓人羨慕。
他看了看時間,按著余易留給他的國內電話,撥了一次,卻沒人接。
第二天一早,他去醫院遇見一個熟識的中國學妹,她問艾景初:「怎麼最近沒看到余易?」
「他臨時回國了。」艾景初答。
「我看到他有一封國內來的信,擱在那兒好久了,後來我順道放在你們樓下的信箱裡,沒弄丟吧?」
「沒有。」艾景初答。
轉過身後,他又想起昨天的那件事情,第二次撥通余易的電話,還是沒人接。無奈中,他回了趟家,找到女孩寫在信件末尾的落款和電話,然後打了過去。
響了十多下,對方才接通。
「喂——」一個女孩的聲音透過無線電波從地球的那一端傳來,軟軟糯糯,忐忑徬徨。
「你是Carol嗎?我是余易的室友。」艾景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