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妙回到家那天,沈秀熬了雞湯,喝了兩天。然後接連七八天都不見葷菜,在娘家住了一個月,什麼食物都做得精細美味,回來後著實吃得不慣。午飯時沈秀還在菜地裡拔草,謝崇華送飯回來,見她只吃了點飯,菜沒動,問道,「怎麼了?」
「娘沒回來吧?」
「沒有。」
齊妙這才苦了臉說道,「沒葷菜,不想吃。」
謝崇華這才想起來,「難怪這幾天你沒食慾。」他起身說道,「你等等。」
「你要去買肉嗎?那得走很遠的路,改天吧。」等鋪子那邊算好賬,這兩天就該送租賃的錢來了,再等兩天無妨。等拿到了錢,她就拿給婆婆看,她每個月都能收不少錢,不是守著嫁妝坐吃山空的人,不必這樣節省。想著,心情便好了起來。
謝崇華想了想,說道,「那我去給你炒兩個蛋。」
雖然不是肉,但也比青菜好吃,齊妙起身挽袖,「我去給你生火。」
如今她生火已經駕輕就熟,但除了會生火,做的菜依舊難嚥。沈秀擰眉教她做了幾次,後來實在是心疼那些食材,就作罷了。
有點葷菜,齊妙可算是吃飽了些。謝崇華讓她將剩下的吃完,齊妙搖頭,「給娘留著吧。」
婆媳鬥氣的事謝崇華並沒少見,見她這樣緊要自己的母親,心覺寬慰,又更是心疼她。
齊妙雖然對婆婆心有芥蒂,但如果因為這些跟婆婆鬥氣,只會讓丈夫難做。她並不是遷就,只是覺得這樣和睦些,於整個家都好。她是要在這個家過一輩子的人,弄得這麼尷尬,只顯得自己傻罷了。婆婆大多數時候還算講理,這點也算是安慰。
用過午飯,謝崇華去菜地幫忙,齊妙留在家裡準備收拾收拾里外。收拾了些雜碎出去丟,剛出門在巷子裡玩鬧的孩子就圍了上來「嬸嬸我想吃糖」「嬸嬸跟我們一起玩吧」「嬸嬸要不要幫忙」……
齊妙脾氣好,又總是不吝嗇拿好吃的分給他們,儼然已經是一眾孩子的頭目。她便領著他們一起進了院子,將裡外都打掃乾淨,事後拿了一罐子龍鬚糖給他們分吃。
沈秀和謝崇華回來後,發現家裡明淨了很多。齊妙在葫蘆架子下面剪著殘枝,打算修剪得好看些。沈秀心裡舒服,便不吝贊言,「手腳倒是很勤快,這麼快就將家裡收拾齊整。」
齊妙笑道,「我喊了巷子裡的孩子一起幫忙的,給了他們一盒龍鬚糖。」
「龍鬚糖?」沈秀喉嚨微乾,那糖入口即化,是頂好的糖,臉上微垮,「自己打掃就好,為什麼偏要叫別人,自個辛苦些不行麼?好逸惡勞,以後還怎麼勤儉持家。」
無端挨罵的齊妙好不奇怪,謝崇華明白兩人心思,都無惡意,只是想不同,圓場道,「娘,我和妙妙中午炒了蛋吃,在鍋裡給您留著,快進去吃吧。」
「雞蛋?」沈秀更是著急,「那是我留給你補身子用的,你唸書辛苦,妙妙身體不是好了嗎?不需要進補了。」
齊妙咬了咬唇,拿著剪子滿心委屈。又不願和婆婆頂嘴,但心裡也不樂意,便轉身繼續修剪葫蘆籐。
謝崇華勸著母親進去吃炒蛋,自己出來,見妻子悶聲剪枝。上前接過剪刀,「我來吧。」
齊妙抬眼看他,「我要是天天買葷菜回來,娘是不是要將我罵得狗血淋頭?」
謝崇華笑笑,溫聲,「你好好吃肉,我給你擋著。娘養大我們三姐弟受過不少苦,勤儉慣了,她捨得在兒女身上花錢,自己卻捨不得多吃一點好東西。」
「說到底……她還是沒把我當女兒,而是把我當兒媳,要我跟著她一樣,將全部好東西都留給你,自己卻吃苦。」齊妙能懂,但不能接受,她會將全部好的都給丈夫,可是在手頭有銀子還過得這樣苦,她覺得著實沒必要。
謝崇華見她發上有落下的細碎枯葉,一點一點給她挑走,「我會勸著娘的,你委屈我也知道,等我慢慢跟娘說,你也多體諒母親吧。」
齊妙心裡還是鬱悶,身一傾,靠在他身上,「你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只護著娘就好。」
於他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讓他偏幫哪個他都為難。也唯有幫理不幫親,照著理來了。不過如今看來,身為小輩的齊妙,還是更受氣些。他想了半會,說道,「要不,你跟我去賣畫吧。」
兩人相處少些,矛盾也會少許多,而且還不用幹農活,齊妙當然樂意,點頭道,「嗯。」
晚飯時謝崇華和沈秀說了這事,沈秀一聽皺眉,「那家裡的事怎麼辦?」
「家裡現在不用做什麼活,讓妙妙一個人在家,就怕又發生那樣的事。」
沈秀稍有遲疑,一會才道,「她不是有七間鋪子的嫁妝嗎,讓她勻一間給你不行,就不用風吹日曬了。」
謝崇華笑道,「鋪子都租賃出去了,最快的也得等到後年才能收回來。而且那幾位掌櫃和妙妙家是世交,後年也不打算收回鋪子,只會一直收租金。如今我是不放心她一人在家,讓她跟我去賣字畫,幫我搭把手也好。」
沈秀不由輕笑,「搭把手……你以為娘不知道你一天才賣多少……罷了,娘知道你心疼她。會疼媳婦也好,只是別什麼都聽她的,讓她少花點錢,給你省著。」
「錢是妙妙的,替我省著做什麼。」謝崇華末了說道,「妙妙雖然嫁了我,但我也不願她總跟著我吃苦。她自小就吃好喝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她嫁了我從不要求什麼,娘叫她做的事她雖不會但也會盡心去做,娘給她一點時日學,也多疼疼她,畢竟離了爹娘嫁過來,我們要是不疼,就太對不起她了。」
話說得順耳,沈秀也不是個硬心腸的人,被說動了些。又想到自己,不由歎氣,「當年我嫁了你爹,你奶奶總跟我橫,每日都要戳著我的鼻子罵,娘是不知嚥了多少眼淚。」
「母親受苦了。」謝崇華溫聲,「家和萬事興,妙妙視您為母親,娘也多擔待她吧。」
沈秀想了半日,想來想去這兒媳除了不會幹活,在錢財上面好像也沒胡亂用錢,只是花錢太大方,不過不是小家子氣,也好。重要的是兒子喜歡她,她待自己兒子也好,這就夠了。
這麼一想,心也放寬了許多。
似乎是心結解了一半,夜裡睡得安穩,早上起晚了些,兒子兒媳已經去鎮上了。揭開扣住早飯的碗,米飯上面臥著一個煎蛋,看得她心暖。又拿了個乾淨的碗盛蛋,放回鍋裡,留著給兒子吃,自己去罈子裡拿了醃菜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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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妙在認識謝崇華之後,就總想著讓他挪地方賣畫了,這兒位置不好,也不是繁華街道,人少賣不了多少,人多起來又很難看見這小角落。從親戚那取了車出來,她就說道,「我們去別處擺吧,那兒人少。一般人都不愛往那逛。」
「那兒不用付租金,去別人的店門口,多多少少要給錢。」
「那去我們的鋪子那吧,七個地方,你喜歡哪個?」
我們二字,讓謝崇華心有感觸,「哪兒好?」
他甚少去那些街道走動,自然不及齊妙熟悉。齊妙說了一處,兩人便往那去。謝崇華問道,「不怕別人看見笑話你?」
齊妙扁嘴,「笑什麼,夫唱婦隨,天經地義。人呀,不要自己看輕自己就好。」
謝崇華頗為意外,她的性子跟普通姑娘是不一樣的。只是仔細看,她說這話時面上微泛紅暈,到底還是拉不下面子,不過是不願讓他難堪罷了。也是,養在深閨十幾年,這樣拋頭露面,難以接受並不奇怪。
走著走著,他忽然想起方纔她說的話來,心弦微動,低頭看她,「你總往東華街跑,是特地來買我的畫?」
本以為她會羞赧迴避,誰想她瞪眼詫異,「你竟然才知道。」
謝崇華面已燙,齊妙噗嗤一笑,「書獃子。」
見她笑話自己,謝崇華也是笑笑,也覺得自己是書獃子。早知她的心意,他也不用在原地困步那麼久了。可一想年月,又好像不對,「我記得你三年前就愛往我這跑了,難不成那時你就歡喜我了?」
他起先只是當她普通客人,後來來的次數多了,覺得她脾氣直爽,略有好感。真正歡喜上,大概是一年多前。
齊妙微微點頭,「你不會記得,你曾借過我一把傘。」她抬眼瞧他,濃密的睫毛輕眨,雙眸又羞澀又明亮,「三年前我得病,頂著麻臉穿著丫鬟衣裳跑出去,突降大雨,別人都不肯借我傘,你卻將唯一一把給我,自己淋雨回去。從那時起,我就歡喜你了。」
這事謝崇華真不記得了,卻沒想到是這個緣故令她垂青。
齊妙將往事說出,舒坦了不少,像是將自己做姑娘時的真心全放在了他面前,更親近他了。
謝崇華輕柔一笑,相視而笑,莫逆於心。
喜歡的人喜歡自己,兩人卻都不知道。所幸的是,月老的紅線始終將兩人牢系,沒有剪斷。雖並不算太順利,可兜兜轉轉,終究還是垂憐,讓他們結為伉儷。
街道往來的人熙熙攘攘,喧囂的雜亂聲卻亂不了兩人更無間隙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