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離開人間前兩星期,我比平常晚出門,等我跑到學校時,畫了黑圈圈的校車停靠站早已空空蕩蕩。

  第一節上課鈴聲一響,如果你還想從學校大門走進來,校長室派來的糾察人員就會記下你的名字,我可不想上課上到一半被叫出去,坐在彼特福德先生辦公室外的硬板凳上等著挨揍。大家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會把你叫進他的辦公室,叫你彎下身子,拿厚木板打你屁股,他還請店裡的人在木板上鑽洞,這樣揮動板子時阻力較小,板子落在牛仔褲上也比較痛。

  我從來不曾遲到得太久,或是犯錯嚴重到挨打的地步,但我和其他學生一樣怕挨揍,我們都不想體會木板落在屁股上火辣辣的感覺。這時我想起克萊麗莎曾告訴我,「幼齒嗑藥族」經常從後門跑到禮堂的舞台(在學校裡,我們把吸大麻的初中生叫做「幼齒嗑藥族」),學校的工友克里歐通常把後門開著,他高中時是個經驗老到的嗑藥族,到後來高中也沒唸完。

  我躡手躡腳地走到舞台後方,後台四處都是電線和延長線,我小心翼翼地前進,以免被它們絆倒。走了一會兒,我停在一座鷹架旁,放下書包,整理一下頭髮。早上出門時我戴了一頂綴著鈴鐺的帽子,等到走過歐垂爾家、爸媽看不到之後,我馬上換上爸爸的黑色棒球帽,一脫一戴弄得我滿頭靜電,因此到學校之後,我通常直接跑到洗手間梳理一頭亂髮。

  「妳很漂亮,蘇西.沙蒙。」

  我聽到聲音,但─時不知道聲音來自何方。我看了看四周。

  「我在這裡。」那人說。

  我抬頭一看,看到雷.辛格靠在我上方的鷹架上。

  「嗨。」他打聲招呼。

  我知道雷.辛格喜歡我,他去年從英國搬來這裡,但克萊麗莎說他在印度出生。

  我覺得他出生在外國、操著不同口音、長大後又搬到另一個國家,這樣的成長背景實在太酷了,更何況雷似乎比我們聰明八百倍,他還偷偷地喜歡我呢。剛開始我覺得他的穿著打扮,還有他帶到學校的外國香菸,讓人覺得有點做作,後來我才知道香菸其實是他媽媽的,先前我以為他裝模作樣,現在我卻覺得這些舉止正顯示他家世不凡,他的見識遠超過我們,所見所聞都在同輩之上。那天早上,他站在高高的鷹架上和我說話,我一顆心直直墜落到地面上。

  「你沒聽到第一堂課的鐘聲嗎?」我問道。

  「我第一節課是墨頓先生的通識課。」他說,這下我就明白了,墨頓先生經常宿醉,在第一堂通識課更是嚴重,因此也從不點名。

  「你在上面幹嘛?」

  「爬上來看看。」他邊說邊移動身子,移到我的視線之外。

  我猶豫了一下。

  「上來看看嘛,蘇西。」

  有生以來,我第一次當壞孩子(最起碼我是這麼認為),我把腳跨到鷹架的底端,伸長手臂抓住第一道橫木。

  「把妳的東西一起帶上來。」雷建議道。

  我走回去拿書包,然後歪歪斜斜地往上爬。

  「我來幫妳。」他邊說邊把雙手伸到我的腋下,即使穿著厚厚的夾克,我依然覺得不好意思。爬上去之後,我坐在鷹架上,雙腳在空中晃動。

  「把腳伸上來,」他說:「這樣我們就不會被發現。」

  我照他的話把腳伸上來,然後靜靜地看了他一會兒,我忽然覺得有點愚蠢,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坐在這裡。

  「你打算在這上面待一整天嗎?」我問道。

  「等到英文課下課,我就下去。」

  「哈!你蹺英文課」我有點大驚小怪,好像聽說他搶了銀行。

  「我已經看過皇家莎士比亞劇團演出的莎士比亞劇作,」雷說:「那個凶巴巴的老師沒什麼好教我的。」

  我為迪威特太太感到不平,如果當個壞小孩就得罵迪威特太太,那我寧願不當壞孩子。

  「我喜歡《奧賽羅》。」我鼓起勇氣說。

  「她教得太矯情,好像電影「Black Like Me」〔譯註:美國記者John Howard Griffin的名著,John Howard Griffin化裝成黑人到美國南方各州旅行,親身體驗身為黑人所受的不平等待遇。這本一九五○年代的作品被視為是種族歧視的經典之作,曾被改編成電影,也經常被選為教材。〕中的人物一樣,明明一知半解,卻還認為自己最懂。」

  雷真是聰明,他是印度人,卻又來自英國,兩相結合之下,讓他在我們這個小鎮上有如火星人一樣罕見。

  「電影裡那個裝扮成黑人的演員,看起來的確相當愚蠢。」我說。

  「妳是說勞倫斯.奧利佛爵士?」雷說。

  之後我倆坐著不說話,四下安靜無聲,我們聽到通識課下課的鐘聲,這表示再過五分鐘,我們必須趕到一樓教室上迪威特太太的英文課。快到上課時間了,我的心跳愈來愈快,雷仔細地打量我,目不轉睛地看著我身上的寶藍色雪衣、鮮黃綠色迷你裙和同色系的緊身長襪。我把平常穿的鞋子放在身旁的書包裡,腳上穿的是一雙假羊皮的靴子,靴子的前端和接縫滾了一圈髒髒的人造皮。如果早知道會在這裡碰到意中人,我一定好好打扮,最起碼從後門走進來之前,我會重新上一層草莓香蕉口味的亮色唇膏。

  我感到雷慢慢靠過來,我們腳下的鷹架隨著他的移動吱吱作聲。我心想:他來自英國喔!他的雙唇愈靠愈近,鷹架微微傾向一側,我覺得天旋地轉,準備迎接初吻的震撼。就在此時,我們忽然聽到聲音,兩人都嚇得不敢動。

  雷和我並肩躺下,眼睛盯著上方的燈光和電線。過了一會兒,有人推開舞台旁邊的門,從兩人的聲音,我們認出走進來的是彼特福德先生和教美術的萊恩小姐,除了他們之外,還有第三個人。

  「我們這次不會處罰妳,但如果妳下次再犯同樣錯誤,我們絕不寬容。」彼特福德先生說:「萊恩小姐,妳把東西帶來了嗎?」

  「是的。」萊恩小姐從一個天主教學校調到我們學校,她從兩個以前是嬉皮的老師手中接管了美術科。這兩個嬉皮老師把窯爐弄得爆炸起火,結果被學校開除,我們的美術課也從投擲黏土、熔製金屬等實驗藝術,變成中規中矩的素描。萊恩小姐一上課就把木頭塑像直立在教室前方,我們則乖乖地照著素描。

  「我只是做作業。」說話的人是露絲.康涅斯,我聽出她的聲音,雷也認得出來,我們都上迪威特太太的英文課。

  「這個東西,」彼特福德先生說:「不是作業。」

  雷捏捏我的手,我們都知道彼特福德先生在說什麼。有人影印了露絲的畫作,大家在圖書館裡傳閱,傳了半天傳到一個站在卡片目錄櫃旁邊的男孩手裡,影印的畫作才被圖書館員沒收。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萊恩小姐說:「我們臨摹的人像沒有胸部。」

  畫中的女人雙腿交叉,斜斜地站著,四肢被繩索鉤在一起,美術課上可沒有像這樣的木頭人像。畫中是個真正的女人,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心,女人的雙眼被炭筆描得黑黑的,感覺上好像大送秋波,有些學生看了很不舒服,有些學生則大呼過癮。

  「木頭人像也沒有鼻子或嘴巴,」露絲說:「但妳還不是鼓勵我們畫出臉部。」

  雷又捏了捏我的手。

  「妳別再說了,」彼特福德先生說:「有問題的是畫中人物的姿態。這幅畫顯然有問題,尼爾遜家的男孩才會把它拿來影印。」

  「這是我的錯嗎?」

  「如果沒有這幅畫,就不會引起這些問題。」

  「這麼說,整件事情是我的錯囉?」

  「請妳站在學校的立場,想想這幅畫惹來多少麻煩。我也請妳幫幫忙,以後遵照萊恩小姐的指示,不要再畫些無聊的東西。」

  「達文西還不是畫過人體素描。」露絲低聲嘟囔。

  「瞭解了嗎?」

  「瞭解。」露絲說。

  舞台旁邊的門開了又關,過了一會兒,雷和我聽到露絲.康涅斯低聲啜泣。雷用嘴形示意說「我們走吧」,我悄悄移到鷹架的另一端,雙腳懸空試著找地方爬下來。

  那星期雷在寄物櫃旁邊吻了我。他想在鷹架上吻我,卻沒有如願;我們的初吻純屬意外,就像瓦斯槍所散發的彩虹光環一樣美麗。

  我背對露絲爬下鷹架,她沒有走開,也無意躲藏,我轉身時,她只是靜靜地看著我。她坐在舞台後方的木箱上,一對陳舊的布簾垂掛在她身旁,她看著我走向她,卻沒有擦乾臉上的淚水。

  「蘇西.沙蒙?」她只想確定是不是我,她沒想到我居然會蹺第一堂課,直到那一天,我蹺課躲在禮堂後台的機率,就像班上最聰明的女孩被訓導人員大聲責罵一樣微小。

  我站在她面前,手上還拿著帽子。

  「這頂帽子好拙。」她說。

  我舉起綴著鈴鐺的帽子,看了一看,「我知道,這是我媽做的。」

  「嗯,妳都聽到了?」

  「我能看看嗎?」

  露絲把這張歷經滄桑的畫攤平,我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幅畫。

  布萊恩.尼爾遜用藍色原子筆在女人的雙腿交叉處,畫了一個不雅的洞洞,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她則一直看著我。我看到她目光一閃,好像有點好奇,然後她彎下身子,從背包裡拿出一本黑色皮面的素描簿。

  素描簿裡頁頁儘是美麗的畫作,大部分是女人,也有些男人和動物的素描。我從未看過這麼生動的作品,素描簿裡每一頁都是她的精心傑作,那時我才瞭解露絲是多麼具有煽動性,她之所以引發爭議,倒不是因為她畫了被同學誤用的裸體女人,而是因為她比老師更有天賦。她是那種最安靜的異議分子,真的,她不想被誤解也不行。

  「妳真的好棒,露絲。」我說。

  「謝謝。」她說,我不停地翻閱她的素描簿,深深地沉醉在其中。看到畫中女人肚臍下的黑色線條,也就是我媽所說的「生小寶寶的地方」,我覺得又興奮又害怕。

  我曾告訴琳西我絕不生小孩,十歲大的我還花了大半年時間告訴任何願意聽我說話的大人,長大以後我打算做輸卵管結紮。雖然我不太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但我知道茲事體大,要動手術,而且每次爸爸聽了都大笑不已。

  在那之後,我不再視露絲為異類,反而認為她相當特殊,她的素描實在太棒了,在那一刻,她的作品讓我忘記了校規、上課鐘聲、以及聽到鐘聲應該有的反應,諸如此類的事情全被我拋在腦後。

  ※※※

  警方圍住玉米田全力搜尋,找了半天卻徒勞無功。警方放棄搜尋之後,露絲穿著她父親破舊的雙排扣厚呢布外套,外面披上她祖母的羊毛圍巾,一個人走到玉米田裡散步。她很快就注意到除了體育老師之外,她蹺了課老師也不說什麼,她太聰明,老師們都應付不了她,因此老師們覺得課堂上少了她反而輕鬆。有她在場的話,老師們必須多花精神,還得加快講課的進度。

  她早上搭她父親的便車上學,這樣她才不必坐校車。康涅斯先生很早就出門,出門時總是帶著紅色的鐵製午餐盒,露絲小時候把午餐盒當作芭比娃娃的家,康涅斯先生也讓她這麼做,現在他在便當盒裡擺了一瓶波本威士忌。女兒在空蕩蕩的停車場下車前,他總是開著暖氣,暫時把車停下來。

  「今天好好上學吧?」他總是這麼問。

  露絲點點頭。

  「喝一口再上路吧。」

  露絲這下不點頭,直接把午餐盒遞給父親,康涅斯先生打開便當盒,扭開威士忌酒瓶喝一大口,然後把酒瓶遞到女兒手上,露絲誇張地把頭往後仰,表示自己也痛快暢飲,其實她把舌頭頂在瓶口,偷偷地啜一小口,如果父親盯著她看,她就小心翼翼地再喝一小口。

  她側身跳下車,太陽升起之前,天氣依然非常寒冷,她忽然想起老師說活動活動比較容易保暖,因此她決定到玉米田走走。她慢慢走,邊走邊自言自語,有時還想到我。她通常在區隔橄欖球場和跑道的鐵條欄杆旁停步,倚在欄杆邊、看著週遭的世界逐漸甦醒。

  就這樣,事發之後的幾個月,露絲和我每天早晨在這裡碰面。旭日緩緩地爬升到玉米田上方,爸爸一早把哈樂弟放出來,哈樂弟在高聳的乾枯玉米莖之間穿梭,跑進跑出追趕田裡的野兔。兔子喜歡運動場修剪得整齊的草地,成群野兔聚集在運動場邊境的草地上,灰黑的身影排列在畫了白線的草地旁,看起來像是一隊小小運動員。露絲慢慢地接近牠們,她喜歡看到小兔子像這樣排成一列,我也一樣。

  她相信晚上人們入睡之後,絨毛動物會起來四處活動,雖然已經不是五歲孩童,她依然相信她爸爸的午餐盒裡藏著迷你牛羊,一有機會,迷你動物就跑出來喝口威士忌、聊聊天。

  聖誕節過後,琳西把媽媽給我的手套放在橄欖球場邊和玉米田之間。有天早上,我看到野兔圍在手套旁,好奇地輕嗅手套邊緣的兔毛。然後我看到露絲在哈樂弟找到手套之前,從地上拾起手套,她把一隻手套的底部翻過來,露出手套裡的兔毛,把手套貼近自己的臉頰,她抬頭望著天空說:「謝謝妳。」我覺得她在對我說話,最起碼我喜歡這麼想。

  在這些晨間的日子裡,我逐漸喜歡上露絲,雖然在陰陽界兩端的我們都不知道怎麼回事,但我們似乎注定與彼此相伴。我飄過她的身旁,她起了一陣寒顫,就這樣,兩個特立獨行的女孩找到了同伴。

  雷和我一樣喜歡走路,社區裡的房子圍繞學校四周,他家在社區的最外端,他已經注意到露絲一個人走到玉米田裡,聖誕節之後,他上下學都相當匆忙,儘量不在學校多作停留,他希望殺害我的兇手早日落網,心情幾乎和我爸媽一樣急切。

  真兇落網之後,他才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否則即使有不在場證明,他依然擺脫不了嫌疑。

  有天早上,他父親不必到大學教書,雷趁此機會在他父親的保溫壺裡裝滿他母親的甜茶,一早就到學校等露絲。他在鉛球場旁邊等候,一個人坐在鉛球選手靠腳的金屬曲板上。

  他看到露絲在欄杆的另一端走來走去,欄杆的一邊是橄欖球場,另一邊是廣受大家重視的足球場。他摩擦雙手,打了腹稿,準備和露絲說話。雖然他花了一年的時間總算如願地吻了我,但他之所以鼓起勇氣找露絲說話,並不是因為他吻了我,而是因為十四歲的他實在太寂寞了。

  我看著露絲走向橄欖球場,她以為這裡只有她一個人,康涅斯先生最近整建了一棟老房子,他在房子裡找到一套詩集,恰好符合露絲最近的嗜好。露絲手上緊抱著這套詩集。

  她大老遠就看到雷站起來

  「嗨,露絲.康涅斯!」他一面大叫,一面揮舞著手臂。

  露絲看看他,腦海中馬上蹦出這個男孩的名字:雷.辛格。但除此之外,她所知有限。雖然她聽到謠言說警察曾找過他,但康涅斯先生說:「沒有哪個小孩會做出這種事,」露絲相信父親的話,因此,她朝著雷走過來。

  「我準備了一些熱茶,茶在保溫壺裡。」雷說,我在天堂上替他臉紅,他講起《奧賽羅》頭頭是道,但現在卻表現得像個拙蛋。

  「不了,謝謝你。」露絲說,她站到他旁邊,但顯然比平常多保持一些距離,她的指尖緊壓著詩集破舊的封面。

  「那天妳和蘇西在禮堂後台說話時,我也在場。」雷說,他把保溫壺遞給她,她沒有靠過去,也沒有做出任何反應。

  「蘇西.沙蒙。」他說得清楚一點。

  「我知道你說什麼。」她說。

  「妳要參加她的追悼會嗎?」

  「我不知道有個追悼會。」

  「我想我不會去。」

  我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雙唇,天氣太冷,他的唇色比平常乾紅,露絲向前走了一步。

  「你要一些護唇膏嗎?」露絲問道。

  雷把羊毛手套舉到唇邊,手套輕輕擦過我曾吻過的雙唇,露絲把手伸到雙排扣外套口袋裡摸索,摸出一條護唇膏,「拿去,」她說:「我有很多條護唇膏,這條給你。」

  「謝謝,」他說:「最起碼妳可以坐著陪我等校車來吧?」

  他們一起坐在鉛球板上,這種事情在以前絕對不可能發生,現在我卻再次目睹以前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看到雷和露絲坐在一起,我覺得他比往常更迷人,他的雙眼漆黑而深邃,我在天堂凝視著他的雙眼,毫不猶豫地沉醉在其中。

  早晨見面成了他們的習慣,雷的父親去教書時,露絲就裝一點威士忌在她爸爸的熱水瓶裡帶到學校,不然的話,他們就喝辛格太太準備的甜茶。早晨很冷,他們都凍得受不了,但兩個人似乎都不在乎。

  他們談到在這個小鎮上身為外人的感受,兩人一起朗誦露絲詩集裡的詩句,還談到未來的志願,雷想當醫生,露絲則希望成為詩人暨畫家。他們討論班上哪些同學比較奇怪,偷偷地為這些怪人編組,有些同學一看就知道是怪人,比方說麥克.貝爾斯,他嗑藥嗑得厲害,大家都不明白為什麼學校還沒把他開除;還有從路易斯安那州來的傑裡邁亞,大家覺得他和雷一樣是個外國人。有些同學比較看不出來哪裡奇怪,比方說講到甲醛就興高采烈的亞提,還有靦腆、把運動短褲穿在牛仔褲外的哈利.奧蘭德。維琪.克茲也有點奇怪,大家都以為她母親過世後,維琪表現得還算正常,但露絲曾看到她躺在學校後面的松樹林裡睡覺。有時,他們會談起我。

  「真的好奇怪,」露絲說:「我的意思是,我和蘇西從幼稚園就同班,但一直到在禮堂後台碰面的那一天,我們才注意到對方。」

  「她人真的很好。」雷說,他想到我們站在寄物櫃旁,他的雙唇輕掃過我的雙唇,我閉著眼睛微笑,幾乎想要逃開。「你想他們會捉到兇手嗎?」

  「我覺得會。你知道嗎,我們離案發現場只有一百碼。」

  「我知道。」他說。

  他們坐在鉛球板的邊緣,兩人都戴著手套,握著一杯熱茶,玉米田已經成為無人進出的禁地,橄欖球場的球若滾進玉米田,膽子大的男孩才敢進去撿球。那天早晨,太陽高掛在玉米田上方,陽光投射在乾枯的玉米莖之間,但他們卻感受不到陽光的溫暖。

  「我在田裡找到這個。」露絲指指皮手套。

  「妳有沒有想過她?」雷問道。

  他們再度沉默不語。

  「我無時無刻都想著她,」露絲說,我覺得一股寒氣直下脊背,「有時我覺得她很幸運,你知道的,我恨這個地方。」

  「我也是,」雷說:「但我住過其他地方,這裡只是暫時受罪,不是永遠的落腳地。」

  「難不成你是說……」

  「她上了天堂。當然,說這話得假設妳相信有天堂這回事。」

  「你不相信嗎?」

  「我不認為有天堂,不,我不相信。」

  「我相信,」露絲說:「我不是指快快樂樂、小天使在其間飛翔之類的廢話,但我相信的確有天堂。」

  「她快樂嗎?」

  「她上了天堂,不是嗎?」

  「但這代表什麼呢?」

  甜茶早已變冷,第一節課的上課鈴聲也已響起,露絲對著茶杯笑笑說:「嗯,就像我爸說的,這表示她已經離開了這個鬼地方。」

  ※※※

  爸爸敲敲雷.辛格家的大門,雷的媽媽盧安娜出來開門,爸爸一看嚇得發呆,這倒不是因為她沒有馬上表示歡迎,她本來就不是個熱絡的人,讓爸爸嚇一跳的是她深色的皮膚和灰色的雙眸。她開門之後稍微往後退了一步,爸爸覺得很奇怪,更讓他有點不知所措。

  他曾聽警察談起她,警察覺得她冷漠、勢利、傲慢、奇怪,因此,他想像她就是如此。

  「請進,請坐。」他一報上姓名,她馬上請他進來。一聽到沙蒙二字,她馬上張開微合的雙眼,他看著她漆黑的眼睛,真想藉由這對靈魂之窗探究她深沉的內心世界。

  她帶著他走進狹小的客廳,他幾乎絆了一跤,客廳地上都是書背朝上的書籍,牆上還有三排深廣的書櫃。她穿著黃色的印度紗麗,下身是金色絲織的七分褲,雙腳光禿禿,沒有穿鞋,她慢慢地走過滿牆的書櫃,停在沙發旁問說:「喝點什麼嗎?」他點點頭。

  「熱的還是冷的?」

  「熱的。」

  她轉身走進一個他看不到的房間,他在褐色格子布的沙發上坐了下來,沙發對面有好幾扇窗戶,窗戶上垂掛著長長的棉布窗簾,外面耀眼的陽光很難透進來。他忽然覺得很安詳,幾乎忘了今天早上為什麼再三查證辛格家的地址。

  過了一會兒,正當爸爸想著他好累,等一下還要去乾洗店幫媽媽拿幾件早就該拿的衣服之時,辛格太太端了茶回到客廳,她把茶放在茶盤上,擺在爸爸面前的地毯上。

  「對不起,我們沒有太多傢俱,辛格博士還在爭取終身教職。」

  她走到隔壁房間,幫自己拿了一個紫色的靠枕,她把靠枕放在地上,面對他坐了下來。

  「辛格博士是個教授?」雖然他已經知道答案,依然明知故問,這個美麗的女子和她擺設極簡的家,讓他有點緊張。

  「是的。」她邊說邊倒茶,客廳裡安靜無聲,她拿起茶杯遞給他,他伸手接過茶杯,她接著說:「您女兒遭到謀殺的那一天,雷和他爸爸在一起。」

  他真想一頭倒在她的懷裡。

  「您一定是為了此事而來。」她繼續說。

  「是的,」他說:「我想和雷談談。」

  「他還在學校,」她說:「你知道的。」她縮起雙腿斜坐在地上,她的腳趾甲很長,沒有塗指甲油,雙腳的皮膚因常年跳舞而變得粗糙。

  「我只想過來告訴你們,我絕對無意傷害他。」爸爸說。我從來沒看過他像現在這樣,他講得非常小心,字字聽來沉重,在此同時,他盯著她蜷曲在暗褐色地毯上的雙腿,一小圈微弱的陽光透過窗簾灑落在她的右頰,他不禁看呆了。

  「他沒做錯什麼,不過是喜歡上你的女兒。唉,說來算是小男孩一片痴心。不過這整件事情依然讓人難過。」

  雷的母親有許多年輕的仰慕者,送報的少年經常騎著腳踏車停在辛格家附近,希望辛格太太聽到報紙重重落在門前的聲音會走出來看看,說不定她會探個頭,甚至揮揮手。她不笑也沒關係,她在外面本來就極少露出笑容,她最迷人的是雙眸以及舞者般的姿態,她每一個微小的動作似乎都經過仔細思量。

  警方上門詢問案情時,一行人走進陰暗的客廳,一心以為兇手已經就在屋內。但雷還沒有出現,盧安娜已讓眾人暈頭轉向,大家甚至坐在絲綢抱枕上一起喝茶。

  警方以為她會和其他美麗女子一樣喋喋不休,說些言不及義的廢話,但她一派從容優雅,反而是警方愈來愈坐立難安。警方詢問雷時,她挺直身子,安靜地站在窗戶旁。

  「我很高興蘇西有個像雷一樣的好男孩喜歡她,」爸爸說:「謝謝妳兒子對我女兒的青睞。」

  她抿嘴微微一笑。

  「他寫了一封情書給她。」他說。

  「我知道。」

  「唉,如果我早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我也會寫封信給蘇西,」他說:「最起碼我可以在蘇西在世的最後一天,告訴她我愛她。」

  「是啊。」

  「我做不到,但妳兒子卻做到了。」

  「沒錯。」

  他們沉默地瞪了彼此一會。

  「妳一定把警方逼瘋了。」他笑笑說,他不是對著她笑,而有點像是對著自己苦笑。

  「他們來這裡指控我兒子是兇手,」她說:「我不在乎他們對我有何觀感。」

  「我想雷這一陣子一定不好過。」爸爸說。

  「請不要說這種話,」她嚴肅地說,邊說邊把杯子放回茶盤上,「你沒有必要同情雷,或是我們。」

  爸爸想說些什麼,表示抗議。

  她揮揮手說:「你失去了女兒,來找我們一定有你的理由,這點我能諒解。除此之外,請你什麼也別說,也別試著瞭解我們怎麼過日子。」

  「我無意冒犯妳,」他說:「我只想……」

  她再度揮揮手。

  「雷再過二十分鐘就到家,我會先和他談談,讓他有些心理準備,然後你可以和他聊聊蘇西的事。」

  「我說了什麼冒犯到妳?」

  「我們沒有太多傢俱,我覺得這樣還不錯,這樣一來,哪天我們想離開這裡,馬上就可以打包上路。」她試圖改變話題。

  「我希望你們留下來。」爸爸說,他這麼說部分是出自禮貌,他從小就是個有禮貌的小孩,他也用同樣方式來教育我們。但除了禮貌之外,他也希望有機會多瞭解這個女人,她看似冷若冰霜,但或許這只是表相,說不定她不像表面上這麼鐵石心腸。

  「你太客氣了,」她說:「我們才剛認識,根本不熟。我們一起等雷吧。」

  爸爸離家時,媽媽和琳西正吵得不可開交。媽媽叫琳西和她一起到女青年會游泳,琳西想都不想就大喊:「我情願死也不要去!」爸爸看著媽媽先是面無血色地站在原地,然後放聲大哭,跑回他們的臥室,關起門來痛哭。他悄悄地把筆記本放進夾克口袋,拿起掛在後門門邊的車鑰匙,靜靜地溜出家門。

  出事後的兩個月,我的父母似乎刻意避開對方,一個待在家裡,另一個就出去。爸爸經常在書房的綠色椅子上打瞌睡,醒來之後才躡手躡腳地走進臥室,悄悄地側身躺在床的一邊。如果媽媽拉了大半毛毯蓋在身上,他就不蓋被子,縮成一團躺在床上。這副姿態好像他隨時可以醒來,只要一出事,他馬上可以採取行動。

  「我知道誰殺了她。」他聽到自己對盧安娜.辛格說。

  「你告訴警方了嗎?」

  「我告訴他們了。」

  「他們怎麼說?」

  「他們說目前為止,除了我的臆測之外,還找不到什麼直接證據。」

  「父親的疑心……」她開口說話。

  「就像母親的直覺一樣有份量。」

  這次她聽了微微一笑。

  「他住在附近。」

  「你有何打算?」

  「我正在調查所有線索。」爸爸說,他很清楚這話聽起來是什麼意思。

  「這麼說,我的兒子……」

  「他是線索之一。」

  「說不定你被那個所謂的兇手嚇壞了。」

  「他嚇不了我,」他抗議道:「我一定得做些什麼。」

  「我們又說不通了,沙蒙先生,」她說:「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不是說你來找我們是錯的,從某個角度而言,我瞭解你為什麼來這裡,你希望得到一些支持,尋求一些溫情與慰藉,因此,你找上了我們,這樣對你、對我兒子都好,我只在乎這一點。」

  「我說過我無意傷害任何人。」

  「那個人叫什麼?」

  「喬治.哈維。」除了告訴賴恩.費奈蒙之外,這是爸爸第一次大聲說出這個名字。

  她沒說什麼,過了一會兒才站起來,她轉身背對他,走到一扇窗子旁邊把窗簾拉開,她喜歡放學時刻的陽光。雷出現街頭,她看著兒子一步步走近家門。

  「雷快到家了,我出去等他,對不起,我暫時告退,我得穿上大衣和靴子。」她停了一下又說:「沙蒙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也會採取同樣行動。我會和所有我覺得可疑的人聊聊,但我不會把他的名字告訴太多人。等到確定的時候,我會不動聲色,悄悄地把他殺了。」

  他聽到她在走廊穿上大衣,她把衣架掛回去,金屬架子發出鏗鏘的聲響。幾分鐘之後,大門開了又關,一陣寒風從屋外吹進來,他看到她站在外面迎接兒子,母子兩人都沒有笑,他們低著頭,只見兩人的雙唇移動,雷知道我爸爸在裡面等著他。

  ※※※

  媽媽和我從一開始就覺得賴恩.費奈蒙和其他警察不同,和他一起到我家的警察身材都相當魁梧,相形之下,費奈蒙警探顯得瘦小。除此之外,他還有些小地方和別人不同,一般人不太看得出來。比方說,他似乎經常若有所思,談到我,或是案子的進展時,他神情嚴肅,從來不開玩笑。只有和媽媽說話時,賴恩.費奈蒙才表現出樂觀的本性,他堅信謀殺我的兇手一定會落網。

  「或許不是這一、兩天,」他對媽媽說:「但有朝一日,他一定會露出馬腳,這種人向來控制不了自己。」

  爸爸去辛格家,留媽媽一個人在家,賴恩.費奈蒙來家裡找爸爸,她只好陪他聊天。媽媽在客廳桌上擺了一些圖畫紙,巴克利的蠟筆散落在圖畫紙上,他和奈特本來在客廳畫畫,畫到後來兩個小男孩累得打瞌睡,頭像沉重的花朵一樣垂下來,媽媽只好把他們抱起來,先抱一個,然後再抱另一個,依次將兩個小男孩抱到沙發上。他們各睡在沙發一邊,雙腳幾乎在沙發中間相碰。

  賴恩.費奈蒙知道這種時候他應該輕聲細語,但媽媽注意到他不太喜歡小孩,他看著她抱起兩個小男孩,卻沒有站起來幫忙,他也不像其他警察一樣和她聊小孩子的事。不管我是生是死,在其他員警眼中,她只是個母親,費奈蒙對她則不是如此。

  「傑克想跟你談談,」媽媽說:「但我想你很忙,一定沒時間等他回來。」

  「還好,不太忙。」

  媽媽塞到耳後的一撮頭髮滑落到耳際,她的表情頓時柔和了不少,我知道賴恩也注意到了。

  「他去找可憐的雷.辛格。」她邊說邊把頭髮塞回耳後。

  「真抱歉我們必須訊問他。」賴恩說。

  「是啊,」她說:「沒有任何年輕男孩能做出……」她說不下去,他也沒有逼她把話說完。

  「他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媽媽從圖畫紙上拾起一枝蠟筆。

  賴恩.費奈蒙看著媽媽畫人和小狗,巴克利和奈特在沙發上發出輕微的鼾聲,巴克利彎起身子,蜷曲得像小嬰孩一樣,還把拇指放到嘴裡吮吸。媽媽曾說我們一定要幫他戒掉這個習慣,現在她卻羨慕小弟睡得如此沉靜。

  「妳讓我想起我太太。」賴恩沉默了好一會兒之後開口。賴恩默不作聲時,媽媽已經畫了一隻橘色的獅子狗,和一匹看來像是遭到電擊的藍色小馬。

  「她畫畫也很糟嗎?」

  「以前我們沒什麼好聊的時候,她也是靜靜地坐著。」

  過了幾分鐘之後,畫紙上多了一個黃澄澄的太陽、一棟褐色的小屋,屋外種滿了粉紅、湛藍和紫色的花朵。

  「你說『以前』。」

  他們同時聽到車庫門的聲音,「她在我們結婚不久之後就過世了。」賴恩說。

  「爸爸!」巴克利從沙發上跳起來大叫,完全忘了奈特和其他人的存在。

  「唉,真是抱歉。」她對賴恩說。

  「我也是,」他說:「我是說關於蘇西這件事,真的,我很難過。」

  巴克利和奈特跑到後門口歡迎爸爸回家,爸爸興高采烈地大叫:「我需要氧氣!」

  經過漫長的一天之後,每次下班回家,我們抱他抱得太久,爸爸總是像這樣大聲喊叫。雖然聽起來有點誇張,但為了小弟而裝模作樣已成為爸爸一天中最快樂的時刻。

  爸爸從後門走進客廳,媽媽則瞪著賴恩.費奈蒙,我真想大聲告訴媽媽:快去落水洞附近仔細瞧瞧!我的身體埋藏在洞穴深處,靈魂卻高高在上看著你們呢。

  警方還抱著一線希望時,賴恩.費奈蒙向媽媽拿一張我的學校照片。他把我的照片和其他照片擺在皮夾裡,照片中的小孩和陌生人都已不在人間,其中包括他的太太。如果案子破了,他就把破案日期寫在照片背面;如果案子沒破,照片背後就空白。不管警方認為破案與否,只要他認為案子沒破,照片背後就留白。我的照片背後一片空白,他太太的照片背後也看不到任何字跡。

  「賴恩,你好嗎?」爸爸打聲招呼,哈樂弟在爸爸身旁跳來跳去,希望主人拍拍牠。

  「我聽說你去找雷.辛格。」賴恩說。

  「巴克利、奈特,你們上樓到巴克利的房裡玩,好嗎?」媽媽說:「費奈蒙警探和爸爸有事情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