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
瞬間快照

  我用爸媽給我的照相機,趁家人不注意時拍了很多快照,數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部洗出來,他逼我選出哪幾捲底片值得洗,我愈照愈起勁,到後來我在衣櫃裡擺了兩個盒子裝底片,一個標示著「送出去洗」,另一個標示著「暫時保留」,媽媽說我只有在這個時候才顯得有條有理。

  我好喜歡柯達自動相機所捕捉的時刻,相機的四角閃光燈一閃,閃光燈燈泡瞬間即逝,拍照的那一刻也一去不回,唯一留下來的只有一張照片。閃光燈剛用完時熱得燙手,我把四角形的小閃光燈在兩手間丟來丟去,直到閃光燈冷卻為止。燈泡裡燒壞的鎢絲變成點點藍絲,有時還把薄薄的玻璃燒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機捕捉了寶貴的時刻,有了相機,我可以使時間停頓,永遠保留住那個時刻。這些影像全是我的,誰也無法把它們從我手裡奪走。

  ※※※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媽媽對爸爸說:

  「你曾在大海裡做愛嗎?」

  爸爸回答說:「沒有。」

  「我也沒有,」媽媽說:「我們假裝這裡就是大海吧。明天我可能就走了,說不定我們從此不再相見。」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夏州的小木屋。

  ※※※

  同年夏天,琳西、爸爸、或是巴克利經常發現門口擺了一鍋燉菜、一個蛋糕、或是爸爸最喜歡的蘋果派,這些東西有的好吃,有的不怎麼樣,史泰德太太的燉菜令人難以下嚥,吉伯特太太烤的蛋糕雖然太黏,但還不太難吃,盧安娜的蘋果派最可口,簡直是人間美味。

  媽媽離開之後,爸爸經常整晚待在書房裡,長夜漫漫,他反覆閱讀南北戰爭時期瑪麗.切斯特(Mary Chestnut)寫給她先生的信,試圖藉此忘掉一切。他不想責怪任何人,也不想抱持任何希望,但他卻做不到。只有一件事情讓他臉上稍微露出笑容。

  「盧安娜.辛格烤的蘋果派真不賴。」他在筆記本上寫道。

  ※※※

  秋天的一個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來的電話。

  「傑克,」外婆在電話裡說:「我想搬過去和你們住。」

  爸爸雖然沒說什麼,但他的猶豫卻是盡在不言中。

  「我想過去幫幫你和孩子們,我在這個空蕩蕩的大房子浪費夠多時間了。」

  「媽,我們的生活才剛重新上軌道。」他結結巴巴地說,但他知道他不能一直麻煩奈特的母親照顧巴克利,媽媽已經離開四個月了,他本來以為她只是暫時離開,現在看起來她是不會回來了。

  外婆相當堅持,我看著她忍著不喝杯裡剩下的伏特加,「我會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碼……」她認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碼下午五點以前我不喝,哎呀,管他的,如果你覺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給戒了。」

  「妳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外婆心裡很清楚,從握著聽筒的雙手到穿著高跟鞋的雙腳,她全身上下的毛細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掛了電話之後,爸爸才開始擔心,他忽然想到:我們該讓外婆睡哪裡呢?

  每個人都知道外婆該睡在哪個房間。

  ※※※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維先生離開已經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蹤。有一陣子,附近店家在窗戶上貼了一張哈維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後來膠帶變得髒兮兮,草草繪製的素描也殘破不堪。琳西和塞謬爾經常待在霍爾的修車廠,她從不涉足其他年輕人常去的一家簡餐店,這家店的老闆相當奉公守法,他把喬治.哈維的人像素描放大兩倍貼在大門口,客人一問怎麼回事,他馬上描述所有可怕的細節,從年輕女孩在玉米田中遇害,一直講到警方只發現一隻手肘。

  到後來琳西終於請霍爾載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麼辦。

  他們向留在修車廠的塞謬爾說聲再見,在濕冷的風雪中,霍爾帶著琳西到警察局。

  琳西年紀輕輕,又顯得來勢洶洶,警察從一開始就有點不知所措,他們知道她是誰之後,對她更是敬鬼神而遠之。這個滿懷怒氣的十五歲小女孩神情專注,胸部嬌小而渾圓,雙腿瘦長卻頗具曲線美,她的雙眼雖有如花朵般嬌豔,眼神卻如鐵石般冷硬。

  琳西和霍爾坐在局長辦公室外的木頭板凳上等候,局裡另一頭有樣東西,她看了覺得非常眼熟。東西擺在費奈蒙警探的桌上,因為顏色很特殊,所以相當突出,一眼就看得到。媽媽經常說這種紅色是中國紅,比鮮紅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難看得到這種顏色,只有唇膏才顯得出這種色彩。媽媽穿上中國紅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為傲,每次圍上一條中國紅的圍巾時,她總是神情驕傲地說,連外婆都不敢穿這個顏色的衣服。

  「霍爾。」她愈看費奈蒙桌上的那條圍巾,愈覺得眼熟,全身的肌肉也跟著緊繃。

  「什麼事?」

  「你看到那條紅色的圍巾嗎?」

  「看到了。」

  「你能不能過去把它拿給我?」

  霍爾轉過頭來看著她,琳西對他說:「我覺得那是我媽媽的圍巾。」

  霍爾走過去拿圍巾,賴恩從琳西身後走進來,他拍拍琳西的肩膀,忽然看到霍爾走向他的桌子。一時之間,琳西和費奈蒙警探目不轉睛地看著對方。

  「我媽的圍巾為什麼在你這裡?」

  賴恩結結巴巴地說:「八成是哪天她留在我車上的。」

  琳西站起來面向他,她眼神犀利,心裡已朝最壞的方面想,「她在你車裡幹嘛?」

  「嗨,霍爾。」賴恩說。

  霍爾手裡拿著圍巾,琳西一把把圍巾搶過來,愈說愈生氣:「你為什麼有我媽媽的圍巾?」

  雖然賴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西表情變化的是霍爾。琳西一臉瞭然,臉上像彩虹一樣浮現出各種色彩,我妹妹上數學課時總是最先算出答案,也常向同學們解釋雙關語,她的反應很快,這個時候也是如此。霍爾把手搭在琳西的肩膀上,推推她說:「我們該走了。」

  稍後在修車廠後面的房間裡,琳西邊哭邊向塞謬爾述說這件她不敢相信的事情。

  ※※※

  小弟滿七歲時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們姊弟以前總說要一起蓋城堡,但爸爸卻始終鼓不起勇氣幫小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想起他曾和失蹤的哈維先生一起搭帳篷,這樣的回憶太令他傷心了。

  哈維先生家搬進了一戶人家,新住戶家裡有五個女兒,喬治.哈維潛逃後的那個春天,他們在後院蓋了一座游泳池,女孩們的笑聲經常飄進爸爸的書房。後院中洋溢著小女孩嗤嘰喳喳的聲音,女孩們個個健康快樂,毫髮無傷。

  爸爸聽在耳裡,痛在心裡。時值一九七六年春天,媽媽已經離家多時,他關上書房的窗戶,即使在最悶熱的夜晚也不開窗,唯有如此,他才聽不到鄰家小女孩的笑聲。他看著小兒子孤單地在茂密的樹叢裡自言自語,巴克利已經從車庫裡搬來幾個空陶罐,角落裡早被人遺忘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過來,凡是能當城牆的東西都被他搬到後院。琳西、塞謬爾和霍爾還幫他從大門口車道邊搬來兩塊大石頭,塞謬爾沒想到巴克利找得到這麼大的石塊,他看著石塊問說:「你打算拿什麼蓋屋頂?」

  巴克利一臉疑惑地看著塞謬爾,霍爾暗想修車廠裡有哪些東西能派上用場,他忽然想到車行後面的牆邊有兩片鐵皮。

  就這樣,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頂。一個燠熱的夜裡,爸爸從書房往外看,卻看不到兒子的蹤影。巴克利安然地坐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拉進來,然後在陶罐前擺上一張大紙板,紙板很高,幾乎碰到鐵皮屋頂,城堡裡光線微弱,勉強可以看書,霍爾還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噴漆在一邊的木板門上寫了「禁止入內」幾個大字。

  小弟大多待在裡面看Avengers和X─Men等漫畫,他幻想自己變成X─Men中的金剛狼,金剛狼有一身全宇宙最堅強的金屬所構成的骨骼,無論傷勢多麼嚴重,隔天都能自動癒合。他偶爾會想到我,他想念我的聲音,更希望我會從屋子裡跑出來,用力拍打城堡的鐵皮屋頂,大聲叫他讓我進去。有時他也希望琳西和塞謬爾多待在家裡一會兒,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樣陪他玩,爸爸以前無憂無慮,現在笑容中總帶著一絲憂傷。小弟覺得每件事情都沾上了憂慮的色彩,絕望與憂傷好像隱形的磁場一樣,始終籠罩著我們的爸爸。但小弟卻不容許自己想念媽媽,一想起媽媽,他就埋首到漫畫書的世界裡,書中孱弱的主角變成半人半獸的英雄,眼睛綻放出萬道光芒,手執魔仗擊穿銅牆鐵壁,縱身一躍就跳上摩天大樓。平時他想像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氣就變成綠巨人,一受到傷害,他就想像自己是漫畫書裡的英雄,轉眼之間,他不再是個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堅強的超人,童稚之心也變成了鐵石心腸。我看著小弟這樣長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說過的一句話,以前我和琳西在她背後扮鬼臉,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時,外婆總是說:「當心妳們臉上的表情喔,現在擺出什麼表情,將來就一直是這副德性。」

  有一天,上了二年級的巴克利拿了一篇他寫的故事回家,故事是這樣的:「從前有個叫做比利的小孩,他看到一個地洞,他走進地洞裡,從此之後卻再也沒有出來。」

  爸爸成天心不在焉,看不出故事有什麼不對。他學媽媽把這故事貼在冰箱上面,同一個地方還貼著巴克利好久以前畫的蠟筆畫,但早就沒人注意到圖畫上湛藍的地平線。小弟年紀雖小,卻知道他寫的故事有問題,他察覺出老師的反應很奇怪,好像漫畫書中人物一樣含糊其詞。於是他把故事從冰箱上拿下來,趁外婆在樓下時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間,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進床墊下面,這裡以前是我放寶貝的地方,現在卻已空空如也。

  ※※※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個大熱天,賴恩.費奈蒙到證物室查看一個大型保險箱,保險箱裡放了在哈維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間找到的動物骨頭和一些粉末,化驗結果證實這些粉末是生石灰,調查行動由他親自主持,但無論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細,警方在哈維先生家裡依然沒有找到其他骨頭或屍體。車庫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跡,這是破案的唯一線索,但警方卻毫不知情。賴恩花了好幾星期、甚至好幾個月仔細研究琳西偷到的素描,他還帶了一組人員回到玉米田裡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後終於在田裡的另一頭找到一個可口可樂空罐,空罐上驗出兩枚指紋,警方在哈維先生家採集到他的指紋,又比對了我的出生證明,結果證實空罐上是我和哈維先生的指紋。至此終於證據確鑿,賴恩也確知傑克.沙蒙從一開始就沒錯。

  但是不管他多麼努力追查喬治.哈維的下落,此人似乎從地球上消失了,怎麼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紀錄,官方紀錄中根本沒有這個人。

  他手邊只有哈維先生的洋娃娃屋,因此,他打電話詢問幫哈維先生賣洋娃娃屋的商人、以及買洋娃娃屋的有錢人,結果依然一無所獲。洋娃娃屋裡有許多小椅子、附有銅製把手的小門、和小型斜面窗,屋外還有些布做的灌木林和小樹,賴恩打電話給製造這些東西的廠商,卻依然打聽不出任何消息。

  各種證據擺在地下室一張大桌子上,桌上除了證物之外沒有其他東西。賴恩坐在桌前,逐一檢視一大疊我爸爸印製的尋人海報,雖然早已熟知我的長相,但眼前的海報依然讓他看了發呆。最近這一帶新蓋了很多房子,他覺得破案的關鍵或許有賴於此,隨著社區的開發,人們整地蓋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徹底地翻了過來,說不定警方會因而找到破案所需的證據。

  保險箱最下面有個袋子,裡面裝著那頂綴著鈴鐺的帽子。他記得他把帽子拿給我媽媽時,她看了馬上難過得跪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愛上她,但我卻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媽媽坐在我家客廳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腳碰腳在沙發上睡覺,媽媽在畫紙上隨意塗鴉,從那天開始,他就愛上了她。

  他竭盡心思想找到謀殺我的兇手,卻徒勞無功;他試著愛我的母親,結果也是同樣枉然。

  賴恩看著琳西偷到的玉米田素描,心裡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因為自己的猶豫,所以兇手才會從他手裡脫逃。他擺脫不了心中的罪惡感,就算沒有其他人知道,他心裡也很清楚,因為他和媽媽在購物中心幽會,所以喬治.哈維才有機會逃走,這全是他的錯。

  他從口袋裡拿出皮夾,皮夾裡的照片代表著他曾經參與、卻無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張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擺在桌上,逐一將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後在每一張照片的背面寫上「歿」字。以前他等著在照片背後寫下破案日期,現在兇手是誰、為什麼行兇、如何行兇等問題對他已毫無意義。他永遠猜不透他太太為什麼自殺,也永遠無法理解為什麼有這麼多小孩失蹤。他把證物和照片放回保險箱,關掉電燈,離開冷颼颼的證物室。

  但他對以下這些事情卻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獵人在康乃迪克州打獵,他走回車子時看到地上有個閃閃發光的東西,那就是原本掛在我銀手鍊上的賓州石。過了一會兒,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挖過,亂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頭,一看就知道是一隻小孩子的腳。

  媽媽在新罕布夏州只待了一個冬天,之後就決定開車去加州。她一直想開車橫越美國,卻始終沒機會實現心願。她在新罕布夏州的一個朋友告訴她,舊金山附近的一家酒廠在找人,工作靠勞力,他們要求的條件不嚴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說,他們也不會過問你的私事,她覺得這三點聽起來都不錯。

  這個朋友對她有意思,但她不想和他發生關係。此時她已經知道不能靠性愛來解決問題,從第一次和賴恩在購物中心發生關係開始,她就知道兩人絕對沒有結果,她甚至無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愛憐。

  她收拾好東西,起程前往加州,沿路上每在一個小鎮停留,她就從鎮上寄明信片給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寫著:「嗨,我在俄亥俄州的達頓市,紅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鳥,」或是「昨天傍晚抵達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遼闊。」

  行行復行行,她來到了亞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裡附近旅行,現在離她以前去過最遠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遙。她租了一個房間,從外面的製冰機裡拿了一桶冰塊,明天即將抵達加州,她買了一瓶香檳酒來慶祝,她想起新罕布夏州的朋友曾說,他花了一整年的時間清洗裝酒的大酒桶,酒桶里長滿了黴菌,他背朝下,平躺下來,拿著刀子刮掉酒桶內一層層黴菌。黴菌看起來或摸起來都像肝臟,下班之後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蠅依然繞著他飛舞。

  她從塑膠杯裡啜飲香檳,看看自己在鏡中的倒影。她強迫自己一定要看。

  她記得有年除夕夜,她和爸爸、我、琳西,以及巴克利一起坐在客廳裡,那是我們全家人第一次熬夜守歲,她白天讓巴克利先睡,這樣小弟才能得到足夠的睡眠。

  巴克利睡到天黑才起床,他覺得晚上一定比聖誕夜更好玩,在他幼小的心靈中,新年是最有意思的節日,他以為午夜鐘聲一響,他就置身於五光十色的玩具王國。

  幾小時之後,小弟邊打呵欠,邊靠在媽媽的大腿旁,媽媽用手指輕輕梳理小弟的頭髮,爸爸悄悄地走到廚房泡熱可可,琳西和我幫大家切巧克力蛋糕。午夜時分,鐘聲敲了十二下,遠處隱約傳來祝賀聲,其間夾雜著稀落的鞭炮聲,除此之外,四下一片寂靜。小弟失望極了,他不明白為什麼這麼安靜,小臉上寫滿了疑惑與失望,媽媽看了不知如何是好,她想到Peggy Lee早期的一首歌〈就只有這樣嗎?〉,小弟的表情就是如此,看起來好像快哭了。

  她記得爸爸把小弟舉到肩膀上,接著開始引吭高歌,我們也跟著一起唱:「舊日良友豈能相忘,別後怎能不懷想;舊日良友豈能相忘,記取過去好時光。」

  巴克利瞪著大家,歌詞裡的生字像泡泡一樣飄浮在空中,他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什麼是lang syne?」他一臉疑惑地問道。

  「對啊,那是什麼意思?」我也問爸媽。

  「過去的日子。」爸爸回答。

  「沒錯,lang syne代表早就過去的日子。」媽媽說,忽然間,她低頭將盤子裡的蛋糕屑堆在一起。

  「嗨,海眼姑娘,」爸爸說:「怎麼了?」

  她記得自己隨意打發了爸爸的問題,她心裡好像有個水龍頭開關,往右一扭就阻擋了自己的思緒。過不久,她就站起來叫我幫她收拾杯盤。

  一九七六年秋天,媽媽來到加州。她直接開到海邊,把車停下來看海。一路上她看到許多家庭,每個家庭不是吵架、咆哮、就是扯著嗓門大喊大叫,大家似乎每天都面臨無窮的壓力。過去四天裡,除了這些吵吵鬧鬧的家庭之外,她似乎什麼也沒看到,現在她隔著擋風玻璃觀海,心情總算輕鬆下來。她想起大學時代讀的書,以及維吉尼亞.吳爾芙的一生,那時一切都顯得朦朦朧朧,充滿了羅曼蒂克的情調,讀書讀累了就到海邊,撿塊石頭在口袋裡,優遊於拍打在岸邊的波浪間,生活過得好有詩意。

  她把毛衣鬆鬆地綁在腰際,然後沿著岸邊的懸崖爬下去。懸崖下除了陡峭的石頭和奔騰的海浪之外,其他什麼也沒有。雖然她很小心,我仍然緊盯著她每一個步伐,我真擔心她不注意滑倒。

  媽媽只想爬到懸崖下看海,她想在這個離家數千英哩的海灘,踏踏由大海另一端飄過來的海浪,她心裡只有這個念頭,或許大海將為她受洗,海浪輕輕一拍,一切就可以重新來過。但人生真的那麼簡單嗎?小孩子上體育課時常玩一種遊戲,孩子們在兩個密閉的小室間跑來跑去,不停地撿木塊、堆木塊,生命會不會也像這樣反反覆覆,永無休止呢?她只想著走向大海、大海、大海,我則緊張地看著她一步步踏在岩石間。附近忽然傳來女孩的聲音,我們同時聽到聲音,抬頭一看也都嚇了一跳。

  沙灘上有個小嬰兒。

  媽媽看到岩石之間有個小沙灘,沙灘上鋪了一張毛毯,毯子上有個戴著粉紅色針織帽、穿著背心和靴子的小女嬰。小寶寶一個人躺在毛毯上,旁邊有個白色的絨毛玩具,看起來像是隻小綿羊。

  媽媽慢慢往下爬,沙灘上站了一群大人,他們背對著媽媽,每個人都穿著黑色和深藍色的衣服,帽子和靴子上還有很酷的線條,大家看起來一本正經,舉止卻相當慌張。我用我野生動物攝影師的雙眼一瞄,馬上看到幾個三腳架和一個銀色圓盤,圓盤周圍還圍了一圈鐵線。有個年輕人拿著圓盤左右移動,光線也隨之落在毛毯上的小嬰兒身上。

  媽媽放聲大笑,每個人都很忙,只有一位助理抬頭看看岩石間的媽媽。我想他們八成在拍廣告吧,但拍什麼廣告呢?買一個健康活潑的小女嬰來取代死去的女兒嗎?我看著媽媽開懷大笑,她的臉上逐漸綻放出光彩,我也看到隱藏在笑容之後的奇怪表情。

  她看著小女嬰身後的海浪,心想海浪真是美得令人目眩。它們可以在轉眼之間,靜悄悄地把小女嬰從沙灘上捲走,大海一瞬間就能奪走小女嬰的性命,這些衣著時髦的大人再怎麼追也沒辦法。四下雖然平靜,但隨時可能發生災難,海浪一來,小女嬰的性命就隨波而逝,沒有人救得了她,即使是早已預期到意外之災的母親也束手無策。

  那個星期,她在庫索酒廠謀得一份工作,葡萄園在海灣上方的一個山谷裡。她寫了好些明信片給琳西和巴克利,她在信中斷斷續續地述說快樂的時刻,希望自己在這些篇幅有限的明信片裡聽起來快樂一點。

  休假時她常到梭塞裡多或是聖羅沙的街上走走,在這些優雅富裕的小鎮上,大家似乎都是陌生人。她試著專心觀察週遭陌生的一切,但無論她怎麼試,一走進禮品店或是咖啡廳,她馬上覺得四面八方的牆壁不停地跳動,悲傷頓時襲上心頭。她心中一陣苦楚,憂愁慢慢地蔓延到全身,淚水像戰場上英勇直前的士兵一樣泉湧而出,她深深吸一口氣,拚命克制自己不要在公共場所落淚。有時她會走到餐廳裡,點一杯咖啡和一份吐司,和著淚水把吐司吞下去。她常到花店買水仙花,買不到的話,她會覺得好像被人搶走了什麼。她對生活別無他求,只求有朵鮮黃嬌嫩的水仙花。

  ※※※

  眾人臨時起意在玉米田為我舉行的追悼會讓爸爸大為感動,也讓他想做更多事情。從那之後,他每年舉辦追悼會,但參加的鄰居和朋友卻愈來愈少。露絲、吉伯特夫婦等人年年準時參加,但其他大多是附近的高中生。時間一久,學生們只聽過我的名字,眾人以訛傳訛,到後來甚至拿我的遭遇來警告獨來獨往的學生,特別是特立獨行的女孩們。

  這些陌生人一提到我的名字,我心裡總是一陣刺痛。爸爸叫我,或是露絲在日記本提起我時,我覺得非常安慰,但這些陌生人說起我時,我覺得他們好像記得我,但轉眼間又忘了我是誰,我好像被貼上了一個標籤,上面寫著:被謀殺的女孩,這種感覺非常不好。只有幾個老師記得我的模樣,伯特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有時利用午休到他紅色的飛雅特車裡坐坐,一個人在車裡想著因血癌過世的女兒。

  透過車窗隱約可見遠處的玉米田,他望著玉米田,默默地為我祈禱。

  ※※※

  短短幾年內,雷.辛格變成一個英俊的青年。他散發出一股英挺之氣,走到哪裡都相當引人注目。十七歲的他依然一臉稚氣,但再過不久他將成為一個真正的大人。他雙眼深邃,眼睫毛又密又長,一頭濃密的黑髮,再加上年輕男孩特有的細緻輪廓,使他帶著一絲神祕的中性氣質,男人女人都為他著迷。

  我看著他,心裡升起一股不尋常的渴望。他經常坐在書桌前,邊看他最喜歡的解剖學名著Gray's Anatomy,邊按照書本檢視自己的身體。他用手指輕按頸動脈,或是用大拇指輕壓縫匠肌,縫匠肌由臀部外側延伸到膝蓋內側,他很瘦,身上的骨骼和肌肉分明,很容易就找到這條人體最長的肌肉,我看著他的拇指沿著縫匠肌移動,他不帶感情地檢視自己的身體,我卻只想碰他、抱他,探索這副年輕的身軀。

  到了收拾行囊、準備到賓州大學讀書時,他已經熟記了許多冷僻的字。我愈看這些字愈擔心,他腦子裡裝滿了這些奇怪的字,怎麼擺得下其他東西呢?眼球的水晶體構造、耳朵的半規管、或是交感神經系統,我擔心他為了牢記這些字眼,難免會把露絲的友誼、他母親的關愛,以及我的回憶擠到一旁。

  其實是我多慮。盧安娜在家裡東翻西找,希望幫兒子找到像Gray's Anatomy一樣有份量的書籍讓他帶去學校,她也希望找到一些能讓雷常保赤子之心的東西。

  她趁著兒子不注意時把一本印度詩集偷偷塞到行李裡,詩集裡夾了一張我的照片,他到了宿舍一打開行李,這張早已被他遺忘的照片就掉在床上,他盯著照片,試圖分析我的臉部構造,他細細地檢視我眼球的微血管、鼻骨的結構、及皮膚泛出的色彩,但無論如何,他依然避不開那雙曾被他吻過的雙唇。

  ※※※

  一九七七年六月,如果我還在世的話,現在已經高中畢業了。畢業典禮當天,露絲和雷早已離開學校。學校課程一結束,露絲就帶著她媽媽的舊皮箱搬到紐約市,皮箱裡裝滿了她新買的黑色衣服。雷比其他人早畢業,已經在賓州大學過著新鮮人的生活。

  高中畢業典禮那天,外婆給巴克利一本講園藝的書。她教他如何播種、如何栽種,他可以種他最喜歡的花卉,花卉長得慢,他討厭的蘿蔔倒是長得快。外婆還教他許多植物名稱:百日草、金盞草、三色紫羅蘭、紫丁香、康乃馨、喇叭花及蔓生的牽牛花。

  ※※※

  媽媽偶爾從加州打電話回家,她和爸爸沒講多久,兩人都覺得很不自在。她問巴克利、琳西、哈樂弟好不好、房子的狀況如何,最後還問爸爸有沒有什麼話想告訴她。

  「大家都很想念妳。」爸爸在電話裡告訴她,當時是一九七七年十二月,葉子已經掉光了,枯黃的樹葉不是掉了一地、就是被掃成一堆堆在路旁,雖然大地已準備迎接風雪,到目前為止仍然還沒下雪。「我知道。」她說。

  「教書工作如何?我以為妳計畫回學校教書。」

  「我的確這麼想過。」她老實說,她在酒廠的辦公室打電話,午餐之後比較清閒,但再過不久就有一群老太太們前來參觀,她還得處理一些訂單。她沉默了一會,然後緩緩地說:「但是計畫總會改變。」沒人能說她不對,爸爸更是什麼也不能說。

  ※※※

  露絲在紐約下東區向一位老太太租了一個小房間,房間原本是老太太放衣服的壁櫥,僅能容下一人,露絲只負擔得起這樣的房租,況且,她也不打算花太多時間待在房裡。每天早上,她把雙人床墊捲起來放到角落,這樣她才有地方可以穿衣服。她每天出門之後就不再回去,若非不得已,她絕不在這個勉強稱為「家」的壁櫥裡多待一分鐘。這裡只是她睡覺、接收信件的地方,地方雖小,但總是個實實在在的落腳處。

  她在餐廳當女侍,不上班時就徒步走遍曼哈頓。我看著她用膠水修補破舊的靴子,她知道紐約市治安不好,所到之處都可能發生謀殺案,無論是陰暗的樓梯間或是美麗的高樓大廈裡,紐約市處處隱藏著危險。她儘可能在亮處逗留,也非常留心街上的動靜,藉此保護自己的安全。她隨身帶著日記,走累了就到咖啡店或酒吧裡點個最便宜的東西,坐下來寫點東西、或是用店裡的洗手間。

  她相信自己具有別人所沒有的感應力,但除了詳細記下她看到的景象之外,她卻不知道如何運用這種能力。儘管如此,她已逐漸習慣這種超凡的感應力,也不再覺得害怕。她常看到已經過世的女人和小孩,但在她心目中,這些鬼魂已和凡間的活人一樣真實。

  ※※※

  在賓州大學的圖書館裡,雷讀到一篇標題為「死亡狀況」的研究報告,這份研究以養老院的老人為對象,報告中指出,院中有很多老人曾向醫生或護士說,他們晚上看到有人站在床邊,這個人通常試圖和他們說話、或是叫出他們的名字,有時碰到這種現象的老人變得非常激動,醫生必須幫他們開鎮定劑,甚至把他們綁在床上,幫助他們鎮定下來。

  報告進一步解釋說,病人在臨死前經常發生連續的輕度中風,因此,他們才會產生這些幻覺。報告中指出:「與病人家屬討論這種現象時,我們時常將之稱為『死亡天使來訪』,其實這種現象肇因於連續的輕微中風,病人的健康原本就逐漸惡化,中風更使病人意識不清。」

  雷用手指輕撫桌上的報告,他想像自己站在一個上了年紀的患者床邊,如果他心中沒有任何成見,說不定也會像露絲多年前在停車場一樣,感覺到有人輕輕飄過他的身旁。

  ※※※

  哈維先生這幾年來居無定所,他在波士頓郊區和南方各州的北邊活動,這些地方找工作比較容易,也沒有人問東問西。他甚至偶爾想要重新做人,強迫自己走上正途。他向來喜歡賓州,也時常繞回來看看。我家附近公路旁有家7─11便利商店,商店後面和鐵道之間有片樹林,他有時露宿於此,也發現樹林裡的菸蒂和啤酒罐愈來愈多。只要有機會,他依然喜歡開車到以前住的地方看看,他通常利用清晨或深夜冒險一試,此時四下空空蕩蕩,只有野雉在路上遊蕩。以前這一帶有很多野雉在公路上跑來跑去,哈維先生的車燈一照,野雉空洞的雙眼就露出光芒。以前大家還讓小孩到這一帶採集黑莓,但現在農地已被改建成房屋,房屋愈蓋愈多,這裡也愈來愈少看到小孩和青少年。哈維先生有時在弗奇鎮歷史國家公園過夜,他睡在公園裡草木茂盛的田野中,採集林中的野菇充飢。有天晚上,他在公園裡發現兩具屍體,這兩個經驗不足的露營者,不慎吃了長得很像野菇的毒香菇,結果中毒身亡。他小心地拿走兩人身上值錢的東西,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這些全都被我看在眼裡。

  只有霍爾、奈特、和哈樂弟才能進入巴克利的城堡。隨著時光流逝,大石塊下的草地早已乾枯,一下雨城堡裡就泥濘不堪,而且發出陣陣惡臭。儘管如此,城堡依然沒有倒塌,只是巴克利已癒來愈少涉足。到後來霍爾終於開口叫巴克利趕快修理。

  「巴克,我們得做些防水設施。」有天霍爾對小弟說:「你十歲了,應該大到可以用壓膠槍了。」

  外婆向來喜歡年輕的男孩子,她鼓勵巴克利聽霍爾的話,每次聽到霍爾要來我家,她一定盛裝以待。

  「妳在幹嘛?」有個星期六的早晨,爸爸從書房探頭出來詢問。他聞到檸檬和奶油的香味,鍋裡有個金黃色的麵團。

  「我在做鬆餅。」外婆說。

  爸爸不可置信地看著她,想看看外婆是不是發瘋了。現在還不到十點,他還穿著睡袍,外面的氣溫已高達攝氏三十二度,但外婆卻穿著絲襪,臉上還畫了妝。忽然間,他注意到霍爾穿著汗衫站在後院裡。

  「天啊,媽,」爸爸說:「這個男孩子年紀那麼輕,幾乎是妳的……」

  「但他看了真讓人開心,不是嗎?」

  爸爸無可奈何地搖搖頭,然後坐到廚房的餐桌前說:「好吧,瑪塔.哈里夫人〔譯註:Mata Hari,是二十世紀初荷蘭的紅牌舞女,後來因間諜罪名被判死刑,現在用來泛稱以美貌勾引男人的交際花。〕,愛心鬆餅什麼時候才會好啊?」

  ※※※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賴恩接到一通來自德拉瓦州的電話,他實在不想接到這樣的電話,但當地的警探依然找上了他。德拉瓦州威明頓附近發生了一件謀殺案,警方研判這個案子和一九七六年康乃迪克州的謀殺案有關,經過一位警探鍥而不捨地追蹤調查,警方發現在康乃迪克州找到的一個手鍊,恰好是我失蹤物品清單上的東西。

  「這個案子的偵查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他在電話中告訴對方。「我們想看看你手邊有什麼證據。」

  「嫌犯叫做喬治.哈維,」賴恩大聲說,坐在附近的警探都轉過頭來看他,「案子發生的時間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受害者叫做蘇西.沙蒙,十四歲。」

  「你們有沒有找到這個『賽門』女孩的屍體?」

  「她姓沙蒙,唸起來就像英文的『鮭魚』。我們只找到一隻手肘。」賴恩說。

  「她有親人嗎?」

  「有。」

  「警方在康乃迪克州找到一些牙齒,你們有她的齒印紀錄嗎?」

  「有。」

  賴恩走到證物室,他原本希望永遠不必再碰這個裝了證據的保險箱,現在卻不得不再把它拿出來。他知道他必須打電話通知我的家人,但他決定儘量拖久一點,等到確定德拉瓦州的警探查出什麼之後,他再和我的家人聯絡。

  ※※※

  自從塞謬爾告訴哥哥琳西偷到玉米田的素描之後,將近八年來,霍爾一直悄悄地透過機車騎士朋友們追查喬治.哈維的下落。他也像賴恩一樣,除非得到確切的線索,否則絕不透露任何消息,但八年來他始終沒有得到可靠的證據。有天深夜,一名地獄天使(Hell's Angel)幫派的重型機車騎士洛夫.西契逖和霍爾閒聊,此人不但說自己曾經坐過牢,還說他懷疑他家的房客謀殺了他母親。霍爾問了一些他經常問的問題,例如這名房客的身高、體重、嗜好等等,洛夫說這人不叫喬治.哈維,但這不表示此人不是哈維先生。比較奇怪的是,洛夫的母親和其他受害者不同,蘇菲.西契逖是個四十九歲的中年婦女,她在自己家裡遭到謀殺,兇手用一個粗鈍的東西把她打死,然後把屍體丟到附近河裡,屍體被人發現時依然完好,這幾點都不符合喬治.哈維的作案手法。霍爾讀了不少犯罪小說,他從書中得知兇手的作案手法通常有固定模式,這些特定的手法經常是破案的關鍵。既然洛夫提到的案子不符合喬治.哈維的作案模式,霍爾也不再多問,他一邊修理洛夫破舊的哈雷機車,一邊和洛夫聊些其他事情,聊著聊著,洛夫忽然提起一件事,霍爾聽了全身毛骨悚然。

  「那個傢伙蓋洋娃娃屋。」洛夫說。

  霍爾馬上打電話給賴恩。

  ※※※

  隨著時光飛逝,我家後院的樹木愈長愈高。這些年來,我一直留心家人、朋友、及鄰居的動靜,我也時常看著那些曾經教過我的老師、我想上他們課的老師、以及我一直想上的高中。我坐在天堂廣場的大陽台,時常假裝自己還在家裡後院的大樹下,在我的想像中,一切都和以前一樣,巴克利仍然和奈特在樹下捉迷藏,玩到後來不小心吞下了一截小樹枝。有時我來到紐約市的一角,在某個樓梯間等露絲,我和雷一起用功,也跟媽媽一起開車經過濱海公路,母女兩人共享溫暖鹹濕的海風。但無論跑到哪裡,晚上我一定回到書房陪爸爸。

  我緊跟著大家,也仔細觀察每個人的成長。我知道大家都記得我,也知道每個人都因為我的死而有所不同。或許我的死只帶來微小的變化,沒有人猜得出變化有多大,但我珍惜這些小小的改變,把它們偷偷地藏在心裡。我始終覺得只要一直跟在旁邊觀看,我就不會失去我所愛的人。

  有大晚禱時,哈莉吹著薩克斯風,貝賽兒.厄特邁爾太太像往常一樣跟著合奏,忽然間,我看到哈樂弟了!牠就在我眼前,飛快地衝過一隻毛茸茸的大白狗。哈樂弟晚年在凡間過得很好,媽媽離開之後,牠每晚睡在爸爸腳邊,一刻都不讓爸爸離開牠的視線。牠陪巴克利蓋城堡,琳西和塞謬爾在後院陽台親熱時,只有牠可以在場。在牠壽終正寢的前幾年,外婆每個星期天早晨都幫牠做個花生鬆餅,外婆把像圓鍋一樣大的鬆餅放在地上,哈樂弟就想用鼻子把鬆餅頂起來,外婆百看不厭,每次看了都開懷大笑。

  我等哈樂弟過來嗅嗅我,我真擔心牠上了天堂就不認得我了。牠還記得我就是那個和他一起睡覺的小女孩嗎?我沒有等太久,牠一看到我就高興地衝過來,一把把我撞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