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中央公園的環形車道一圈差不多有六英里。我們已沿逆時針方向轉到了第四圈,卡迪拉克一路平穩前行。講話的主要是錢斯。我拿出筆記本,時不時地記些東西。

  開始時他談論的是金。她的父母是芬蘭移民,在威斯康星州西部的一個農場定居下來。離那兒最近的城市是奧克萊爾。金原名姬拉,從小就得擠牛奶,給菜園除草。九歲時,他哥哥開始對她性騷擾,每晚進她的房間動手動腳。

  「只是有時她講到這個故事時,哥哥變成了舅舅,還有一次變成了爸爸,所以這一切可能只是她編出來的。或者確有其事,她變來變去只是為了使它變得不再真實。」

  中學三年級時,她同一個中年房地產經紀人發生了關係。他對她說他要離開妻子,跟她在一起。她收拾行李跟他去了芝加哥,在帕爾默酒店住了三天,三餐都讓客房服務部送進房間享用。第二天那個房地產經紀人喝醉後涕淚橫流,不停地對她說他毀了她的生活。第三天他精神很好,但次日早晨她醒來時,發現他不見了。有一張紙條解釋說他回到了妻子身邊,還多付了四天房費,並說他永遠忘不了金。紙條旁放了一個旅館專用信封,裡面有六百美元。

  她住滿了一週,在芝加哥觀光,和幾個男人睡了覺。其中兩個主動給她錢,她本想讓其他幾個也付錢,可說不出口。她想過要回農場。然而,就在帕爾默酒店住的最後一晚,她認識了那裡的一個客人,是尼日利亞派去參加某個商業會議的代表。

  「那斷了她的後路,」錢斯說,「跟黑人睡覺就表示她不能再回農場了。第二天一早,她就乘公交車到了紐約。」

  直到他把她從達菲手裡買過來,安置在公寓裡,她的生活才有了轉機。她的容貌舉止都適合室內接客,因為她一直不習慣在街上拉客。

  「她很懶。」他想了一會兒,說,「妓女都懶。」

  有六個女人為他工作。現在,金死了,還有五個。他概括性地談了一會兒她們,然後切入正題,把她們的名字、地址、電話和個人資料告訴我。

  我記了很多筆記。我們在公園繞完第四圈,他向右一拐,從西七十二道街出去,經過兩個街區,停在路邊。

  「馬上回來,」他說。

  我待在那兒沒動,他到街角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引擎還在空轉。我看看才做的筆記,想從記錄的零散信息中歸納出一個模式來。

  錢斯回到車裡,看著後視鏡,利落但違法地掉了一個頭。

  「給我的電話聯絡站打電話,」他說,「保持聯絡。」

  「你應該裝一個車載電話。」

  「太麻煩了。」

  他開到市中心後向東行駛,在一棟白磚公寓前的消防栓旁停下,這兒是十七道街,介於第二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間。

  「該收錢了,」他對我說。

  他再次讓引擎空轉,但這次過了十五分鐘他才出現,愉快地大步走過穿制服的門房,敏捷地坐到方向盤後。

  「唐娜住這兒,」他說,「我跟你提到過唐娜。」

  「那個詩人。」

  「她興奮極了。舊金山一家雜誌社要刊登她寫的兩首詩。她可以免費拿到六本刊出她詩的那期雜誌。那就是她的稿酬——只有雜誌。」

  紅燈亮了,他踩了煞車,左右看看,然後闖了過去。

  「有幾次,」他說,「刊登她詩作的雜誌社付錢給她。有一回她拿到二十五美元,那是她拿到的最高稿酬。」

  「聽上去很難靠此謀生。」

  「詩人賺不了多少錢。妓女都懶,但這一位寫起詩來倒很勤快。她一坐就是六七個小時,推敲詞句,並且總是往信封裡塞一打一打的詩。這邊退稿,就寄那邊。她寄詩的郵費比她得到的稿酬都多。」

  沉默片刻後,他輕聲笑了起來。

  「你知道我從唐娜那兒拿到多少錢?八百美元,而且只是前兩天的收入。當然,她也有電話鈴一連幾天都不響的時候。」

  「但平均起來還是不少。」

  「比寫詩賺得多。」他看看我,「想去兜兜風嗎?」

  「我們不是正在兜嗎?」

  「我們是在繞圈子,」他說,「我現在帶你去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們順著第二大道行駛,穿過下東城,經過威廉斯堡大橋,進入布魯克林。從橋上下來,我們拐了好幾個彎,這使我暈頭轉向,看路牌也於事無補。那些街道名很陌生。但我看到沿途從猶太區換成意大利區,又從意大利區換成了波蘭區,便大概知道我們到了哪裡。

  我們開到一條黑暗沉寂的街上,這裡每座房子都居住著兩戶人家。

  錢斯在一棟中間有車庫的三層磚樓前放慢速度。他用遙控器升起車庫門,駛進後又將車庫門落下。跟著他上了幾段樓梯後,我們來到一間天花板很高的寬敞房間。

  他問我是否知道我們到了哪裡。我猜是綠點區。

  「很好,」他說,「我想你對布魯克林並不陌生。」

  「我對這一帶不很熟悉。不過肉類市場那塊波蘭熏腸廣告提示了我。」

  「我猜也是。知道這是誰的房子嗎?聽說過卡齊米爾·利萬道斯基博士嗎?」

  「沒有。」

  「你是不會聽說過。他是一個老傢伙。退休在家,坐在輪椅上。是個怪人。不和別人接觸。這個地方過去是消防站。」

  「我覺得肯定是這類地方。」

  「幾年前兩個建築師買下這裡,加以改造。他們把房間全部打通,重新裝修。他們肯定有不少錢,因為他們毫不節省。瞧瞧這地板。再看看那窗框。」

  他指出細節,加以品評。

  「後來,他們厭倦了這個地方,或他們彼此感到厭煩,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把這兒賣給了利萬道斯基博士。」

  「他住在這兒?」

  「他根本不存在。」

  他說。他說話的方式不斷變換,一會兒像草根階層,一會兒像知識分子,一會兒又變了回來。「鄰居們從沒見過這位老博士。他們只見過他忠心耿耿的黑僕,只見他開車進進出出。這是我的房子,馬修。我帶你參觀一下如何,只收一角導遊費?」

  這個地方真不錯。頂樓有健身房,舉重和健身器材樣樣俱全,還有桑拿和按摩浴缸。

  他的臥室也在這層樓上,鋪著毛皮床罩的床位於房屋中央,正對著上面的天窗。二樓書房有一面牆放滿了書,還有一個八英呎的檯球桌。房裡到處都是非洲面具,間或散放著一組組非洲雕塑。錢斯偶爾會指著其中一座,告訴我是哪個部落的手藝。我提起在金的公寓裡也見過非洲面具。

  「博羅社會的面具,」他說,「是丹人[註]的。我在我所有女孩的公寓裡都放一、兩樣非洲的玩意。當然,不是什麼貴重東西,不過也不是垃圾。我不收集垃圾。」

  [註]居住在科特迪瓦中西部山區和利比亞各地的一個種族語言群體。

  他從牆上取下一個樣式頗為粗獷的面具遞給我,讓我好好看看。眼洞是方形的,面部輪廓都是精確的幾何形狀,具有濃重的原始氣息。

  「這是多貢人[註]的,」他說,「拿著它。欣賞雕塑只用眼睛還不夠,必須加上手。來吧,摸摸它。」

  [註]居住在非洲馬里中部高原地區的一個民族。

  我從他手中接過雕塑。比我料想的重得多。雕刻用的木頭質地一定很細密。他從柚木底座上拿起電話,撥了一個號碼。

  他說:「嘿,親愛的,有留言嗎?」

  他聽了一會兒,放下電話。

  「平安無事,」他說,「喝點咖啡嗎?」

  「如果不麻煩的話就喝點。」

  他向我保證一點都不麻煩。煮咖啡的時候,他跟我談起非洲,說他們的工匠並未把自己的作品當成藝術。

  「他們做的每樣東西都有特定用途,」他解釋道,「或是保護房子,或是抵擋惡鬼,或是用於特定的部落儀式。如果面具失去效力的話,他們就把它扔了,再做新的。舊的成了垃圾,他們或是把它扔掉,或是燒掉,因為它們毫無用處了。」

  他笑起來:「然後歐洲人大駕光臨,發現了非洲藝術。那些法國畫家從部落面具中獲得了靈感。結果,現在非洲出現了這種現象,有人終生製作面具和雕像,出口歐洲和美國。他們按照傳統樣式雕刻,以滿足顧客的需要,但那很可笑。他們的作品毫無用處,裡面沒有任何情感,毫不真實。你看著它,拿著它,你再感受一下真品,如果你有點藝術鑑賞力的話,馬上就能辨出不同。很有趣,是不是?」

  「是很有趣。」

  「如果我手頭有這種垃圾的話,我會給你看,但我沒有。我開始時買過一些。你只能在錯誤中學會鑑別。但我把那些東西處理掉了,扔到那邊的壁爐裡燒掉了。」他笑道,「我買的第一個真貨還保留著,就掛在臥室的牆上。是丹人的,博羅社會的。那時我對非洲藝術一竅不通,但在一個古董店見到它時,我馬上被那個面具的藝術性吸引住了。」

  他停下來,搖搖頭:「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實際上,看到那塊平滑的黑木頭時,我覺得見到的是一面鏡子。我看到自己,看到我的父親,我看到了那遙遠的年代。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不好說。」

  「媽的。也許我也不知道。」他晃了一下頭,「那些老雕刻工中的一位做了這個,你猜他會怎麼說?他會說:『見鬼,這個瘋狂的黑鬼要這些古老面具幹什麼?他為什麼要把這些都掛在該死的牆上?』咖啡好了,你還是喝不加糖、不加奶的,對吧?」

  他說:「偵探到底怎麼辦案的?你從哪兒開始?」

  「先到處轉轉,跟大家聊聊。除非金碰巧被一個瘋子殺死,否則她的死因一定源自她的生活。」我敲著筆記本,「關於她的生活,你所知甚少。」

  「我猜也是。」

  「我會跟人們談談,看他們會告訴我些什麼。也許這些信息拼湊起來會有所指向。也許不會。」

  「我的女孩會對你暢所欲言的。」

  「那很有幫助。」

  「倒不是說她們肯定知道些什麼,但如果她們知道的話——」

  「有時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

  「有時候我們說出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說了。」

  「沒錯。」

  他站了起來,手支在臀部上。

  「你知道嗎,」他說,「我本來沒打算帶你過來。我不認為你有必要知道這座房子。結果你沒要求過來,我就把你帶來了。」

  「這座房子很棒。」

  「謝謝。」

  「金很欣賞它吧?」

  「她從沒見過它。她們都沒見過。有一個德國老太太每週來打掃一次,把這兒打掃得乾乾淨淨。她是唯一進過這房子的女人。因為這座房子是我的,先前住這兒的建築師也很少需要女人。這是剩下的咖啡。」

  咖啡的味道好極了。我已經喝了很多,但它太好喝了,我禁不住還想喝。我之前誇讚它時,他告訴過我,說這是牙買加藍山和烘焙過的哥倫比亞咖啡豆的混合物。他說要送我一磅,我告訴他我住在旅館房間,拿了也沒法煮。

  我在品嚐咖啡時,他又給他的聯絡站打了一通電話。掛上電話後,我說:「你要把這裡的電話號碼給我嗎?這個號碼該不會保密吧?」

  他笑起來:「我不常來這兒。打到聯絡站更容易找到我。」

  「好吧。」

  「再說這兒的電話號碼我也不太記得,還得查以前的帳單,看我是否記得號碼。而且就算你撥了這個號碼,也沒有用。」

  「為什麼?」

  「因為電話鈴不響,這兒的電話只能打出去。當初買下這個地方時,我裝了電話,還有分機,這樣手邊總有個電話。不過我從沒把這個電話號碼告訴別人,連我的電話聯絡站都沒有,誰都沒有。」

  「然後呢?」

  「然後一天晚上我在這兒,好像在打檯球,那個該死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把我嚇了一跳。原來有人想問我是否要訂《紐約時報》。兩天以後,我又接到一個電話,打錯號碼了。我意識到,我所能接到的電話不是打錯號碼,就是推銷東西,於是,我拿起螺絲刀,把所有的電話機都撬開,裡頭可以看到一個小鈴鐺,當電流通過某根鐵絲時,就會發出鈴聲,我把所有電話機的小鈴鐺統統拆掉。我從其他電話撥這個號碼,聽上去已經打通了,但因為沒有了那些小鈴鐺,房裡的電話就不會響了。」

  「真聰明。」

  「也沒有門鈴。門邊有個按鈕,但沒接任何東西。自我搬進來之後,那扇門根本沒開過,而且從窗戶望進來,什麼都看不見。另外我還裝了很多警鈴,倒不是因為綠點區有很多搶劫案,這兒是居家環境不錯的波蘭社區,是因為利萬道斯基博士,他需要安全感,需要隱私。」

  「我猜他需要。」

  「我不常來這兒,馬修。不過我車一開進這兒,那扇車門就可以把整個世界關在外面。在這兒我什麼都碰不到,什麼都碰不到。」

  「想不到你會把我帶來。」

  「我也沒想到。」

  最後,我們才談到錢的問題。他問我需要多少,我說要兩千五百美元。他問我作何用途。

  「我不知道,」我說,「我不按小時收費,也不記錄花銷。要是最後我花錢太多,或是案子拖得太久,我可能還會跟你要錢。但我不會給你寄帳單,如果你不給我錢,我也不會告你。」

  「很不正規。」

  「沒錯。」

  「我喜歡這樣。現金交易,沒有收據。我不在乎花錢。我的女人賺很多錢,但掙得多花得也多。房租,營業費,賄賂款。你把妓女安置在一座樓裡,就得給樓裡人錢。對門房可不能像對其他客人那樣,在聖誕節給二十美元了事。而是每月二十美元,聖誕節得給一百美元,對於大樓的其他職員也得如此。加起來可不少。」

  「肯定是這樣。」

  「不過純利潤也不少,而且我也不會把錢浪費在吸毒和賭博上。你說多少?兩千五?我剛才讓你拿起來看的多貢人面具花了我兩倍的價錢還不止。六千八百二十美元,外加銷售稅。」

  我沒吭聲。

  他說:「見鬼,我不知道自己想證明什麼。我猜是想說我是一個富有的黑鬼。在這兒等一會兒。」他回來時拿了一大疊鈔票,數了二十五張給我。舊鈔,全都不連號。

  我奇怪他在房裡放了多少現金,他平常身上又帶多少。幾年前我認識一個放高利貸的,每次出門身上都不少於一萬元現金。對此他並不保密,每個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隨身攜有巨款。然而,也從沒有人試圖搶他的錢。

  他開車送我回家。我們回去時走了另外一條路線,從珀拉斯凱橋進入皇后區,然後穿過隧道回到曼哈頓。

  我們兩人一路話都不多。路上,我睡著了,他不得不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喚醒我。我眨眨眼,坐直身子。已到了我旅館前的路邊。

  「門對門運送服務。」他說。

  我下車,站在路邊。他等幾輛出租車駛過後開始掉頭。我目送他的卡迪拉克,直到它從我的視線中消失。

  思緒像精疲力竭的游泳選手那樣在我的頭腦裡掙扎。我累得無法思考,只好上床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