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她死了,好吧。她躺著,赤身裸體,一隻胳膊橫過頭部上方,臉朝著這隻手臂。另一隻胳膊手肘彎曲,手擱在乳房正下方的肋骨上。她躺在地板上,離她未鋪的床只有幾尺。她赤褐的頭髮披著,散在臉上、腦後。順著她塗了口紅的嘴流出的嘔吐物,堆在象牙色地毯上,像水塘裡的浮渣。在她結實的白色大腿間,浸尿的地毯已經變黑。

  她的臉上和額頭都有淤血,肩膀也是。我機械化地摸摸她手肘,試試有無脈搏,但她的肉體已經冰冷,沒有絲毫生機。

  她雙眼圓睜上翻。我想用指尖為她合上眼瞼,但隨即作罷。

  我說:「你動過她?」

  「沒有。我什麼也沒碰。」

  「不要對我撒謊。金死後,你差點沒把她公寓的地板掀開。我肯定你一定搜過。」

  「我打開了幾個抽屜,但什麼也沒拿。」

  「你想找什麼?」

  「我也不知道,老兄。只是想看看有什麼是我該知道的。我找到一些錢,幾百塊。我沒動。還發現一本存摺,也沒動。」

  「她銀行有多少錢?」

  「不到一千。小數目。我倒是還找到一堆藥片,她就是這麼死的。」

  他指著屍體對面的連鏡梳妝台。那上頭,在無數裝著香水和化妝品的瓶瓶罐罐當中,有兩瓶醫生開的處方藥。病人的名字都是亨德里克斯,雖然處方是由不同醫生開的,而且在附近不同的藥店買的。一份開的是凡立恩(Valium),另一份是斯康那(Seconal)。

  「我習慣檢查她的藥櫃子。」他說,「只是反射動作。你知道?一般只有治她花粉熱的。可我昨晚打開這個抽屜,裡頭竟然擺得像個藥鋪子。全是處方藥。」

  「什麼東西?」

  「我也沒每個標籤都看,不想在敏感的地方留下指印。照我看,大部分是鎮靜劑。凡立恩(Valium),力比安(Librium ) ,伊拉維(Elavil),還有像斯康那(Seconal)這類的安眠藥。外加兩瓶興奮劑,叫什麼力塔林(Ritalin)。但大多是鎮靜劑。」他搖搖頭,「有些東西我從沒聽過。得問醫生才知道。」

  「你以前不知道她吃藥?」

  「從沒想到。來,瞧瞧這個。」他小心翼翼地打開一隻梳妝台抽屜,以免留下指印。「瞧。」他指著說。抽屜的一邊,在一疊折好的毛衣旁,豎著兩打左右藥罐子。

  「只有藥癮很重的人才會這樣。」他說,「怕得不敢出門的人。可我被蒙在鼓裡。真讓我惱火,馬修。你看過那紙條吧?」

  紙條擱在梳妝台,壓在一瓶古龍水下。我用手背輕輕推開瓶子,拿著紙條走到窗口。她是用棕色墨水寫在灰色紙上,我想在合適的光線下讀它。

  上面寫著:

  金,你很幸運。你找到某人代勞。而我得自行解決。

  如果我膽大我會跳窗。我可以墜到一半改變主意然後笑完另一半距離。但我膽子不夠而刮鬍刀片又不能用。

  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

  一切都是徒然。美好時光已經耗盡。錢斯,抱歉。你帶我見識美好時光,但一切皆成過去。棒球打至八局人群都已散盡。所有歡呼已成幻影。比分多少又有誰在意?

  瘋狂世界無路可逃。她緊緊抓住銅環,結果手指變綠。

  無人願意為我一擲千金。無人願意與我共結連理。無人願意救我一命。

  我已倦於微笑。我已疲於奔命。美好時光已成過去。

  我站在窗旁,眺望對面隔著哈得遜河的澤西市天際線。桑妮生在也死在一棟叫做林肯景觀公園的摩天公寓大樓,三十二樓。雖然除了大廳的棕櫚盆景以外,我看不到任何公園跡象。

  「林肯中心就在下面。」錢斯說。

  我點點頭。

  「應該讓瑪麗·盧住在這兒的。她喜歡音樂會,走路就可以過去。問題是,她以前住在西區,所以我想把她搬到東區。這是我這行該做的事,你知道。可以扭轉她們的生活形態,立即見效。」

  我對拉皮條的哲學沒有多大興趣。我說:「她以前也這麼幹過?」

  「自殺嗎?」

  「試圖自殺。她寫著:『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是不是有一次她服得下夠多?」

  「我認識她以後都沒有啊。幾年了吧。」

  「她說刮鬍刀不能用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

  我走過去,檢查橫過她頭部的那隻手臂,果然腕部有道明顯的疤痕。另一隻手腕也是一樣。我站起來,再看一次紙條。

  「下一步是什麼,老兄?」

  我掏出記事本。把她寫的逐字抄下然後用一張面巾紙擦掉我留在紙條上的指印,把它放回原位,再用古龍水壓住。

  我說:「再說一次你昨晚做了什麼。」

  「就是我已經跟你說過的啊。我打電話給她,感覺有點古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然後就來了。」

  「幾點?」

  「兩點過後。我沒注意到底幾分。」

  「你是直接上樓?」

  「對。」

  「門房看到你?」

  「我們算是點過頭。他認識我,以為我住這兒。」

  「他會記得你嗎?」

  「老兄,我不知道他會記得什麼、忘記什麼。」

  「他只是週末來,還是也上禮拜五的班?」

  「不知道。這有必要弄清楚嗎?」

  「如果他每晚都來,他也許記得見過你,但不記得時間。如果他只上禮拜六的班——」

  「我懂了。」

  小廚房裡,一瓶喬治伏特加立在水槽台上,還剩一寸深的酒。旁邊是盒一夸脫裝的柳橙汁,空的。水槽裡那隻杯子裝著看來像是這兩種液體的混合物,但所剩不多,她的嘔吐物聞來也有那麼一絲柳橙味。要拼湊這些線索其實不需要什麼偵探頭腦。藥片配上強勁的螺絲刀雞尾酒灌下去,藥性的確會因為酒精而大大增強。

  希望這回我服得夠多。

  我必須勉強壓抑想把剩下的伏特加統統倒掉的衝動。

  「你在這兒待了多久。錢斯?」

  「不知道。沒注意時間。」

  「出門時和門房講過話嗎?」

  他搖搖頭:「我走地下室,由車庫出去。」

  「所以他應該沒看到你。」

  「沒人看到我。」

  「那你在這兒的時候——」

  「我說過了。我查過抽屜和櫃子。我沒碰多少東西,而且什麼也沒移動。」

  「你看了紙條?」

  「嗯。不過只是順手拿來看看而己。」

  「打過任何電話嗎?」

  「打到我的服務處說一聲,也打給你。可是你不在。」

  對,我不在。我當時正忙著在大樓北邊的一條小巷子打斷一個男孩的腿。

  我說:「沒打長途電話?」

  「就這兩個電話,老兄。那可真稱不上『長途』。你能從這兒把一塊石頭扔進你的旅館。」

  昨晚打電話找不到她,我其實可以開完會後馬上過來,當時她也許還有口氣。我想像她躺在床上,等著藥片和伏特加起作用,讓電話鈴不斷響著。門鈴她會不會也同樣不管?

  也許。或者她當時可能已經人事不知。但我怎麼沒想到出了差錯?實在應該鼓起勇氣,破門而入,或許可以及時挽回一命……是啊,一定的。如果我不是生得太晚,也許還可以從該死的毒蛇口裡搶回埃及豔后一命。

  我說:「你有這地方的鑰匙?」

  「我有她們每個人的鑰匙。」

  「這麼說你可以自由進出。」

  他搖搖頭:「她裡頭用鏈子拴上,所以我才知道不妙。我開了鎖,門推開兩三寸後被鏈子卡住,我馬上知道出了問題。我撞斷鏈子闖進來,心裡明白事態嚴重。」

  「你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掛上,回家。」

  「我想過。」他注視看我,表情不像先前冷硬,「知道嗎?看那鎖鏈拴上,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她自殺了。那是我的直覺反應。撞斷鎖鏈是因為我想到或許還來得及救她。可是太遲了。」

  我走向門口,檢查鏈子。鏈子本身沒斷,只是鏈扣被整個扯下。剛才進門時,我完全沒有注意。

  「這是你進來時撞開的?」

  「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

  「你進來時,鏈子有可能沒掛。你可能是進來後才把它上緊,然後撞斷的。」

  「我為什麼這麼幹?」

  「這樣可以弄得就像你進來之前門是反鎖著的。」

  「門確實反鎖著。我不用耍這樣的花招,我並不知道你會從哪來。老兄。」

  「我只不過想確定你到的時候,她的確是反鎖在裡面。」

  「我不是說過了嗎?」

  「你檢查過公寓了?這沒有別的人嗎?」

  「除非有人躲在烤麵包機裡頭。」

  很明顯是自殺。惟一的問題是他知情不報。他明知她已死亡,卻等了十二個鐘頭才向人透露。

  我想了一會,我們在第六十街北端,隸屬第二十分局,不在德金的勢力範圍內。警察會以自殺結案,除非藥物檢查的結果推翻這個結論,如果這樣的話,錢斯早先來過這兒這件事就會真相大白。

  我說:「有幾個辦法處理這件事。我們可以說你一整夜沒找到她,很是擔心。你今天下午找到我,我們一起來這兒,你有一把鑰匙。開門後。我們發現了她。」

  「好的。」

  「不過得解決鎖鏈的問題,如果你沒來過,它怎麼會斷?如果是別人幹的。那又是誰,在這兒幹嘛?」

  「要不就說是我們來時,合力撞斷的。」

  我搖搖頭:「行不通。萬一他們證據確鑿,說你昨晚來過,那我就會被查出撒了謊。我頂多只能為你保密,有些事情隱而不說,但絕不能被人抓住我歪曲事實。不成,我非得說鎖鏈是我們到這兒時就已經斷了。」

  「乾脆說已經壞了好幾個禮拜。」

  「但是斷痕還很新鮮,螺絲扯出木頭的地方顯而易見。你也不願意因為這樣的小謊被抓起來吧,它會讓你的說辭與事實互相矛盾,我跟你說該怎麼辦吧。」

  「比如說?」

  「講實話、你來過這兒,把門撞開。她已經斷氣,你立刻走掉。你開車亂逛,不知如何是好,你想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先聯絡到我,但一直找不到我。最後你終於聯絡上我,我們一起過來,然後報案。」

  「這是最好的辦法?」

  「我這麼認為。」

  「全因為那鎖鏈的關係?」

  「那是最明顯的漏洞。但就算沒那問題、到頭來還是講實話最上算。聽著,錢斯,你沒殺她。她是自殺的。」

  「然後呢?」

  「如果你沒殺她,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話實說。如果你有罪,最好的辦法就是什麼也別說,一個字兒也別說。給律師打電話,保持沉默。只要你是無辜的,講實話就可以了。這樣最簡單,最乾脆,而且以後也不用再想以前說過什麼。因為我得跟你講明一件事:惡棍無時無刻不撒謊,警察再明白不過,也再討厭不過。所以只要他們抓到一個謊,他們會緊追不捨,直到揪出漏洞。你原本扯謊是為了省事,也許還真行得通。這案子很明顯是自殺。你最終也許沒事。但如果你的謊話被拆穿,惹的麻煩恐怕要比你省的多十倍,」

  他想了一下,然後嘆口氣。

  「他們會問我,為什麼沒有立刻報案。」

  「為什麼?」

  「因為我不知如何是好,老弟。我不知道該發瘋,還是該上吊。」

  「就這麼說。」

  「好啊。」

  「你離開以後,幹嘛去了?」

  「昨晚嗎?跟你說的一樣。我開車亂逛一陣。繞了公園好幾圈,開過喬治·華盛頓火橋,上了帕勒沙德林陰大道。和別人週日兜風的路線差不多,只是早了一點。」他邊問憶邊搖頭,「開回來後,又轉到瑪麗·盧的公寓去。我開鎖進去,不用掙斷什麼鎖鏈。她在睡覺,我上床時把她吵醒,和她躺了一會,然後就打道回府。」

  「回你那房子?」

  「回我那房子。我可不打算跟她們講我房子的事。」

  「沒必要講。你在瑪麗·盧那兒睡了一下,」

  「有人在旁邊的時候。我從來不睡。睡不著。不過不用跟他們提這個。」

  「嗯。」

  「你在你家做了些什麼?」

  「睡了一會兒,兩三小時。我不需要很多睡眠,一點就夠了。」

  「噢。」

  「你知道,我剛從那裡過來。」他走到牆邊,拿下一隻掛在釘子上的睜眼面具。他開始跟我解說,做它的那個部落,那兒的地理位置,還有面具的用途。我沒怎麼留心聽。

  「現在這上頭有了我的指紋。」他說,「不過,也無所謂。你可以告訴他們,等他們的時候,我從牆上拿下面具,跟你說起它的歷史。還是講實話的好。我可不想因撒了個其實無傷大雅的小謊被抓起來。」他笑笑說,「電話你來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