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我到伍賽德大道上的當肯多納圈店打電話給德金。他們沒有電話亭,只在牆上裝了個公共電話。離我幾尺遠的地方有兩個小孩在打電動玩具,另外有個人則在聽一個書包大小的手提收音機上播放的迪斯科音樂。我把話筒拿起來,告訴德金我的最新發現。

  「我可以發張緝捕令。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男性,哥倫比亞人,二十出頭。他多高?大概五尺七吧?」

  「我從沒見過他。」

  「對,你是沒有。我可以讓旅館的人描述一下。你確定他不見了,斯卡德?我兩天前才找他談過。」

  「禮拜六晚上。」

  「我想沒錯。對,在亨德里克斯自殺以前。對。」

  「那案子還算是自殺?」

  「有什麼理由說不是嗎?」

  「還沒想到。你禮拜六晚上跟考爾德倫談過,之後就沒有人見過他了。」

  「我對很多人都有這種影響力。」

  「他被什麼嚇著了。你看是你嗎?」

  他說了什麼,但餐廳太吵我聽不清楚。我要他再說一次。

  「我問他話時。他好像不很專心。我以為他吃了迷幻藥。」

  「他鄰居都說他是個很規矩的年輕人。」

  「是啊,是個安靜的好男孩。就是這種人才會突然發起癲來,把全家都殺掉。你在哪兒打的電話?吵死了。」

  「伍賽德大道一家多納圈店。」

  「你就不能找個安靜的保齡球館嗎?你看考爾德倫怎麼樣?死了嗎?」

  「他走前把所有的東西都打包好,而且還有人幫他打電話請病假。想殺他的話,需要這麼麻煩嗎?」

  「代請病假聽來像是要讓他先起步,追殺他以前,先讓他跑個幾里路。」

  「有道理。」

  「也許他問家去了。」德金說,「他們老愛回家,你知道。現在時代不同了。我祖父母來這兒以後,除了在酒鋪拿來的月曆上,就從來沒再看過愛爾蘭。這些混賬傢伙每個月都回一趟家,同來時還帶兩隻雞,外加一個混賬親戚。當然,我的祖父母有工作,也許不同就在這裡。他們沒法領救濟金環遊世界。」

  「考爾德倫有工作,」

  「好吧,算他走運,那個小混蛋。也許我該查查過去三天飛出肯尼迪機場的班機。他是哪裡人?」

  「有人說是卡塔赫納。」

  「那是什麼,城市嗎?還是哪個島?」

  「我想是個城市,應該在巴拿馬或者哥倫比亞或者厄瓜多爾,要不房東不可能租房間給他。我想是在哥倫比亞。」

  「太平洋上的寶石。如果他真回家去了,請病假的事也有瞭解釋。他要別人代打電話,免得回來時丟掉工作。他總不能每天下午從卡塔赫納打來。」

  「那他為什麼要清理房間?」

  「也許他不喜歡那裡。也許是害蟲驅除業者駕到,把他寵愛的蟑螂統統殺光。也許他欠繳房租,乾脆溜之大吉。」

  「房東說沒有。他已經預付了這個禮拜,」

  他沉默一會兒,然後很不情願地說:「有人恐嚇他,所以他跑了。」

  「看來是這樣,對不?」

  「恐怕沒錯。不過我想他八成還在紐約。我看他頂多就是搬到地鐵一站遠的地方,換個名字,租下另一個有家具的房間。紐約五個區裡有差不多五十萬個非法移民,他不需要變成胡迪尼[註]也能藏得讓我們找不著。」

  [註]美國著名魔術師,擅長表演逃脫術。

  「你走運的話會碰上他。」

  「有這個可能。我會先查太平間,然後看看航空公司。如果他死了,或者人在國外,咱們就穩操勝算。」他笑起來,我問他什麼那麼好笑。「如果他死了,或者人在國外。」他說,「他對咱們就沒多少用處了,對不對?」

  回曼哈頓的地鐵糟透了,內部被破壞得面目全非。我坐在一角,竭力想趕走一陣陣襲來的絕望。我的生命是塊浮冰,碎裂在海上,不同的碎片朝不同的方向漂去,永遠沒有復合的希望——不管我是否在辦這案子。一切都沒有意義,沒有目的,而且沒有希望。

  無人願意為我一擲千金。無人願意與我共結連理,無人願意救我一命:  ……美好時光已成過去。

  八百萬種死法,而這其中也提供給自助者眾多選擇。地鐵雖然有諸多不是,但只要你把自己扔上鐵軌,它們完全能勝任把你壓死這項工作。更何況這城裡還有數不盡的橋樑和高窗,販賣刮鬍刀片、曬衣繩和藥片的店舖更是二十四小時全天營業。

  我梳妝台的抽屜裡放了把點三二手槍,而我旅館房間的窗戶離人行道也高得絕對可以把人摔死。但我從沒試過,冥冥中也知道自己永遠不會。我不是過於害怕,就是太過頑固,又或許是我的絕望從沒像我想的那麼徹底。似乎總有什麼東西讓我再走下去。

  當然如果喝酒的話,一切都將失控。記得有一次參加聚會,一個男人講到他在布魯克林大橋上恢復意識的經驗。腦子恢復清醒的那一剎那,他發現自己已經翻過欄杆,一腳懸空。他把腳抽回,翻身爬下欄杆倉皇逃走。

  假如他晚一秒鐘清醒,兩腳都會懸空——如果喝酒的話,我會比較好過。

  我無法驅趕這個念頭。更糟的是我知道這是事實。我難過到極點,而如果我能喝上一杯,這種痛苦就會消失。以後我一定會後悔,以後我還是會覺得人生乏味。但那又怎麼樣?以後我們反正都會死掉。

  我想起聚會時聽來的一件事,是聖保羅教堂一個常客瑪麗說的。她身輕如燕,講話細聲細氣,總是打扮得非常齊整,我聽她做過一次見證,顯然她曾經差點淪為流落街頭的乞丐。

  有個晚上,她站在台上說:「知道嗎?我有個很棒的發現,那就是人活著,不是非得覺得好過不可。誰規定我有快樂的義務?以前我老以為如果我覺得緊張或者焦慮或者不快樂,我就非得想個法子解決不可。但我覺得這不是事實。負面的感覺害不死我。酒精可能害死我。但我的感覺不會。」

  火車進入隧道。在它行駛到地平面以下時,所有的亮光都暫時熄火,然後又點亮。我可以聽到瑪麗一個字一個字講得非常清楚。我可以看到她講話時,那雙骨骼優美的手交疊安放在懷中。

  奇怪腦子裡怎麼會閃過這個畫面。走出哥倫布圓環的地鐵車站時,我還是有喝酒的慾望,我經過兩家酒吧。走去參加聚會。

  演講人是個高大結實的愛爾蘭人,住在灣脊區。他看來像警察,結果發現他還真當過,幹了二十年後退休,除了領退休金以外,還做警衛貼補家用。喝酒從沒影響到他的工作或者婚姻,但多年以後,灑精開始傷害他的身體。他能力減退,宿醉日益嚴重,有個醫生告訴他,他得了肝腫大。

  「他告訴我。酒精在威脅我的生命。」他說,「我又不是被拋棄的人,不是墮落的醉鬼,也不是非得靠喝酒趕走壞心情的人。我不過是你們最常見的那種樂天派,下班後愛喝一杯,坐在電視前習慣來半打啤酒。所以,如果酒會害死我,那就去他的吧。又全不對?我走出那醫生的辦公室,決定戒酒。八年以後我終於做到了。」

  有個醉漢不停地打斷他的見證。這人穿著體面,不像想惹麻煩的樣子。他似乎只是沒法靜下來聽。等他發作五六次以後,兩名會員把他護送出去,聚會繼續進行。

  我想到我也曾在失去意識時跑來參加聚會。老天,我當時也是那副德行嗎?

  我沒法專心聽講。我想到奧克塔維亞·考爾德倫,我想到桑妮·亨德里克斯,我想到我幾乎一無所獲。我打一開始就慢了半拍。我本可以在桑妮自殺前見她一面。她或許還是會死,我大可不必為她的自毀傾向負責,但我至少能夠從她口中探知一些消息。

  而我在考爾德倫逃走以前,也該找到他問話。我頭一回到旅館便找過他。他當時不在,我竟然就此忘得一乾二淨。也許我套不出他什麼話,但至少我可以警覺到他有事隱瞞。我一直要等到他收拾行李,逃之夭夭以後,才想到此人值得一查。

  我總是抓不準時機。我總是慢了一步。被一分錢難死。我突然悟到:不是只有辦這案子時我才這樣了。這就是我的生命寫照。

  可憐的我,可憐的我,給我倒一杯好嗎?

  討論時,一個叫格雷絲的女人說今天是她的戒酒兩週年紀念日,贏來不少掌聲。我為她鼓掌,而掌聲稀落下來以後,我數了數才發現今天是我的第七天。如果我清醒著上床就滿七天了。

  我上回喝酒前到底戒了幾天?八天嗎?

  也許我可以打破那個紀錄。但也許不行,也許我明天就會開戒。

  至少今晚不會。我今晚沒有了問題。我現在比以前好不了多少,我對自己的評價當然也沒提高。計分板上所有的數字全都一樣。以前我會為此慶功喝上一杯,但現在不會。

  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知道目前自己還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