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快中午的時候,我回家沖澡刮鬍子,換上最好的西裝。我趕上中午一場聚會,在路上吃了個熱狗,然後依約走到七十二街和百老匯大道交口的木瓜攤跟簡碰面。她穿了件針織外套,鴿灰夾雜點黑,我從沒見她穿得那麼鄭重。

  我們繞過拐角來到庫克殯儀館。一位身穿黑衣,面帶職業性同情表情的年輕人決定我們是屬於哪一組,然後領著我們穿過走廊,來到三號套房。門開著,上頭方框裡插張卡片寫著亨德里克斯。房裡,中央走道兩旁約各有六排椅子,每排四張。前方立起講台,講桌的左邊有個陷在花海的開蓋木櫃。我早上請人送過花來,真是多此一舉。桑妮的花多到可以把黑手黨頭子送往樂土。

  錢斯坐在右邊第一排走道上的椅子。唐娜·坎皮恩坐他身旁,然後依次是弗蘭·謝克特和瑪麗·盧·巴可、坐滿一排。錢斯穿套黑色西裝,白色襯衫,打條黑色窄邊絲質領帶。女人一律穿黑,我看他前一天下午八成帶了她們逛街採購。

  我們進門時,他轉過頭,馬上起身。簡和我走過去,我為他們作介紹。我們尷尬地站了一會兒,然後錢斯說:「你們大概想瞻仰遺體。」一邊朝木櫃點個頭。

  真有誰會想瞻仰遺體嗎?我走過去。簡跟在旁邊。桑妮一身亮麗彩裝,躺在木櫃奶油色的綢緞襯裡上。她兩手交握胸前,夾住一朵紅玫瑰。她的臉說是蠟塊雕的有點過分,不過比起我上回見到她的時候,顯然沒有惡化。

  錢斯站在我身邊。他說:「能和你講幾句話嗎?」

  「好啊。」

  簡迅速捏一下我的手,然後離開。錢斯和我並肩站著,俯看桑妮。

  我說:「我以為屍體還在太平間。」

  「他們昨天打電話說可以領走屍休。這兒的人加班幫她化妝打扮,效果還不錯。」

  「是。」

  「不太像她。也不像我們上回看到她的樣子,對吧?」

  「嗯。」

  「事後他們會把屍體火化,這樣比較簡單。女孩看來不壞吧?她們打扮的樣子?」

  「很好啊。「

  「有尊嚴。」他說。停頓一會兒後他說,「魯比沒來。」

  「我注意到了。」

  「她不信葬禮這套。不同的文化,不同的風俗習慣,你知道?而且她又不跟人打交道,跟桑妮只打過照面。」

  我沒接腔。

  「結束後,」他說,『我要送女孩們回家,你知道。然後咱們得談談。」

  「好。」

  「你知道帕克貝尼特?一家拍賣公司,總部在麥迪遜大道。明天他們有場拍賣會,我想先去看看我可能要買的幾樣東西。在那兒碰面怎麼樣?」

  「幾點?」

  「不知道。這兒不會太久。三點以前應該可以走。四點一刻、四點半左右,行嗎?」

  「行。」

  「對了,馬修。」

  我扭過頭。

  「謝謝你來。」

  儀式開始前又來了約摸十個弔喪的人。一行四個黑人坐在左手邊中央地帶,其中一個我認出是巴斯科姆——上回看他打拳時,我見到桑妮。後排並肩坐著兩名年長婦女,另外有個老坤士單獨坐在前排。有些孤苦伶仃的人習慣闖進陌生人的葬禮,打發時間,我懷疑這三位就是。

  儀式剛開始,喬·德金和另一名便衣警探突然溜上最後一排的兩個位子。

  牧師看來像個孩子;我不知道他對桑妮的背景瞭解多少,總之他開始講起生命中止於黃金時期的不幸,以及上帝神秘莫測、內藏玄機的旨意。他說這類不含情理的悲劇,真正的受害者其實是死者的親朋好友。他選讀愛默森[註],德日進[註]、馬丁·布伯[註],以及《聖經》的傳道書。然後他邀請桑妮的朋友上台說幾句話。

  [註]愛默森:美國十九世紀著名哲學家、文學家。

  [註]德日進:法國哲學家和古生物學家。

  [註]馬丁·布伯:德國猶太宗教哲學家、《聖經》翻譯家和詮釋家,德語散文大師。

  唐娜·坎皮恩朗誦兩首短詩,我本以為是她的創作。後來才知道是西爾維婭·普拉比和安妮·塞克斯頓——兩名自殺身亡的詩人的作品。弗蘭·謝克特繼她之後上台說:「桑妮,我不知道你聽不聽得到,但有些話我非講不可。」然後便講起她多看重桑妮的友情、人生態度和生命力。開始她語氣輕鬆愉快,最後卻泣不成聲。得由牧師扶著下台。瑪麗·盧·巴可只說了兩三句話,而且音調平板低沉。她說很可惜和桑妮認識不深,希望她現在能在天上安息。

  沒有其他人跟著上台。我有段短短的幻想:喬·德金上台宣佈,紐約警方將傾全力調查此事是否另有隱情,但他只是待在原處不動。牧師又說了幾句話——我沒專心聽——然後一名來賓便放起唱片:朱迪·柯林斯唱的《神奇天祐》。

  到了外頭。簡和我默默無語地走了好幾條街。然後我說:「謝謝你來。」

  「謝謝你邀我來。老天,這話聽來可真蠢。像是參加高中畢業舞會的小女孩講的話:『謝謝你邀我來,玩得很愉快。』」她從皮包掏出手帕,按按眼睛,擤擤鼻子,「還好你不是獨自去參加葬禮。」

  「是啊。」

  「也還好我去了,葬禮簡單隆重又美麗。剛才出來時跟你講話的是誰?」

  「那是德金。」

  「哦?他去那兒幹嘛?」

  「想碰碰運氣吧,我想。很難說誰會出現在葬禮上。」

  「這次出現的人不多。」

  「屈指可數。」

  「還好我們去了。」

  「嗯。」

  我請她喝杯咖啡,然後為她招輛出租車。她堅待要搭地鐵,但我硬塞給她十塊車錢把她送上車。

  帕克貝尼特畫廊的大廳服務人員指引我到二樓,那兒正在展出非洲和大洋洲的藝術品。我看到錢斯站在一排玻璃櫥架前,裡頭陳列著十八九樽袖珍金像。有些模擬動物,有些呈現人形以及各種家用器皿。記得有一個雕的是蹲坐著擠羊奶的男人。最大那樽握在小孩手裡應該剛剛好,其中好多看來都頗滑稽有趣。

  「阿散蒂人[註]的黃金砝碼,」錢斯解釋道,「來自英國人稱之為黃金海岸的土地,現在叫加納。店舖裡可以看到鍍金的仿製品。這些全是真貨。」

  [註]住在加納中南部以及同多哥和科特迪瓦毗鄰地區的居民。

  「你計畫要買?」

  他搖搖頭:「我對這些沒感覺。我想買有感覺的。來,我帶你看個東西。」

  我們穿過房間。一尊青銅製女人頭像立在一座四尺高的台上。她的鼻子寬扁,顴骨高聳。她的頸子圍著層層項鏈,顯得異常厚實。整個頭部看來好像是個圓錐。

  「這個青銅雕像來自已經消失的貝寧王國。」他宣稱,「女王的頭像。你可以根據她戴幾條項鏈看出她的地位。她會跟你講話嗎,馬修?她跟我可是說了很多。」

  我在那青銅臉上讀到力量,冷硬的力量和無情的意志。

  「知道她說什麼嗎?她說:『幹嗎這樣看著我?你明知你沒錢把俺扛回去。』」他笑起來,「預估價是四萬到六萬塊。」

  「你不會喊價吧?」

  「我不知道到時候我會怎麼樣。有幾樣東西擺著看看應該挺不錯的。不過有時候我到拍賣場,就像有些人到賽馬場一樣——不是為了賭,只不過想坐在陽光下看馬跑而已。我喜歡拍賣場的氣氛、感覺,我喜歡聽鐵錘敲下的聲音。你看夠了吧,咱們走。」

  他的車停在七十八街一個車庫裡。我們開過五十九街的大橋,穿過長島市。四處可見站街女郎在路沿上,有的單槍匹馬,有的成雙上陣。

  「昨晚沒出來幾個。」他說,「我猜她們覺得白天比較安全。」

  「你昨晚來過?」

  「只是開車兜風。他在這一帶勾搭上甜心,然後開上皇后大道。要不也許他走的是高速公路?反正也無所謂了。」

  「是無所謂。」

  我們走皇后大道。

  「要謝謝你參加葬禮。」他說。

  「我本來就想去的。」

  「陪你來的女人看去不錯。」

  「謝謝。」

  「簡,你說她叫這名字?」

  「沒錯。」

  「你跟她是——」

  「我們是朋友。」

  「噢。」他在紅燈前剎車停下,「魯比沒來。」

  「我知道。」

  「我剛才跟你說的理由全是胡扯。我不想讓姑娘們知道真相。魯比跑了,她打好行李走了。」

  「什麼時候的事?」

  「昨天吧,我想。昨晚我有個口信。昨兒我一整天到處跑,一直在忙葬禮的事。我覺得還不錯,同意嗎?」

  「服務周到。」

  「謝了。總之,我服務處要我打給魯比,區域號碼是415。那是舊金山。我挺納悶的,撥過去後,她說她已經決定改行。我本以為這是惡作劇,你明白嗎?然後我到她公寓去看,她所有的東西全不見了,包括她的衣服。家具她留下了。這一來我就有三間公寓空下來了,老兄。現在房屋短缺,有人找不到房子住,而我倒有三間公寓空著沒人住。是不是挺了不起啊?」

  「你確定跟你講話的是她?」

  「錯不了。」

  「她在舊金山?」

  「她只能在那兒。或者在柏克萊,或者奧克蘭,或者諸如此類的地方吧。我撥了號碼,還有區域號碼什麼的。她總得人在那裡才有那種號碼,對不對?」

  「她有沒有說為什麼離開?」

  「只說是改行的時候了,在表演她什麼神秘的東方舞蹈吧。」

  「你看她是不是怕被殺死?」

  「保厄坦汽車旅館。」他指著前方說,「是這家吧?」

  「正是。」

  「你在這兒發現的屍體?」

  「屍體已經有人發現了,我只是趕在他們移走前過來看的。」

  「一定很難看。」

  「是不好看。」

  「這個甜心一向獨立作業,沒有皮條客。」

  「警方是這麼說的。」

  「唔,她可能有個警方不知道的皮條客。不過我找了些人談過,她是獨立作業,而且就算她真認識達菲。可也沒人知道。」他在拐角處右拐,「咱們掉頭去我家,怎麼徉?」

  「好啊。」

  「我來煮些咖啡。你喜歡我上一次煮的咖啡,對吧?」

  「嗯,很香。」

  「好啊,我再煮些你嘗嘗。」

  他家所在的綠點街,白天差不多跟晚上一樣安靜。按鈕一捻,車庫門立刻升起。他再一按,門便落下。我們下車,進了房間。

  「我想活動活動筋骨,」他說,「舉舉重。你要不要也試試?」

  「好幾年沒試了。」

  「重溫舊夢如何?」

  「我看我還是算了。」

  我名叫馬修,我看我還是算了。

  「我馬上過來。」他說。

  他走進一個房間,出來時穿著條猩紅色的運動短褲,手裡拿件套頭絨袍。我們走到他的私人健身房。他舉舉重,在跑步機和腳踏機上也跑跑踩踩的,搞了差不多十五、二十分鐘。他運動時汗浸的皮膚閃閃發亮,結實的肌肉在皮下彈動。

  「現在我要洗十分鐘的桑拿。」他說,「你剛才沒動,不該洗桑拿,不過我們今天可以為你破例。」

  「不,謝了。」

  「那在樓下等好嗎?比較舒服。」

  他洗桑拿和沖澡的時候,我靜靜等著。我仔細研究他的一些非洲雕塑,隨手翻閱幾本雜誌。算算差不多時,他也出來了:穿條淺藍色牛仔褲,海軍藍套頭毛衣和繩編拖鞋。他問我是否準備好要喝咖啡,我說我已經準備了半小時了。

  「一會兒就好。」他說。他到廚房煮咖啡,然後走回來一屁股坐在皮製吊床上。

  他說:「想知道一件事嗎?我是個糟糕的皮條客。」

  「我倒覺得你挺有格調的。內斂,有修養,有尊嚴。」

  「我本來有六個女孩,現在只剩二個,而且瑪麗·盧很快也要走了。」

  「你這麼認為?」

  「我知道。她只是進這個圈子玩玩的,老兄。知道我怎麼把她帶進來的?」

  「她跟我提過。」

  「剛開始接客時,她得告訴自己她是記者,在跑新聞,在蒐集資料。後來慢慢地才肯承認自己已經入行。現在她又發現幾件事情。」

  「譬如什麼?」

  「譬如你有可能被殺。或者自殺。譬如在你死了以後,會有十二個人參加你的葬禮。來捧桑妮場的實在不多,是吧?」

  「是少了點。」

  「這話沒人能否認。知道嗎?我可以找人把那個該死的房間塞得滿滿的三倍都不止。」

  「也許吧,」

  「不是也許,絕對可以。」他站起來,兩手疊在背後,踱起方步,「我真的考慮過。我可以包下他們最大的套房,塞滿人。城北那些人,皮條客和妓女,還有拳擊場的忠實觀眾。可以跟她大樓那些人說說,也許她有些鄰居會想參加。不過問題是,我不希望太多人來。」

  「噢。」

  「完全是為女孩們辦的,她們四個。我籌備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只剩三個。後來我又想到,狗屎,就我跟四個女孩。到時候恐怕太寒酸,所以我又跟其他幾個人講了。巴斯科姆能來,真夠朋友的,不是嗎?」

  「嗯。」

  「我去拿咖啡。」

  他拿了兩個杯子回來。我喝一口,點頭稱許。

  「待會兒你帶幾磅回家。」

  「上次跟你講過,我拿回旅館房間也沒法煮。」

  「那你就送你女朋友好了,讓她幫你煮全世界最棒的咖啡。」

  「謝謝。」

  「你只喝咖啡對吧?滴酒不沾?」

  「這陣子沒喝。」

  「那你以前喝?」

  而且以後也許還會再喝,我暗想。但不是今天。

  「跟我一樣。」他說,「我不喝酒。不磕藥,亂性的事全不幹。以前可什麼都幹。」

  「為什麼戒?」

  「跟形象不合。」

  「什麼形象?皮條客形象?」

  「藝術品行家。」他說,「收藏家。」

  「非洲藝術你怎麼會懂那麼多?」

  「自學成才的啊。」他說,「我抓到什麼就讀,到處找經紀商聊天,而且我對這類東西有感覺。」他想到什麼笑了起來,「很久以前我上過大學。」

  「在哪裡?」

  「長島的霍夫斯塔大學。我在長島的漢斯德長大。我生於貝佛鎮,但我家人在我兩三歲時另買房子搬了家。我連貝佛什麼樣子都不記得。」他已經回到吊床,往後斜靠,兩手抱膝保持平衡,「中產階級家庭,有草坪可以修剪,葉子可以清掃,車道可以鏟雪。街頭粗話俚語我都能朗朗上口,不過大部分只是裝的。我們不算有錢,但也是小康之家,而且還有錢送我上霍夫斯塔大學。」

  「你念什麼呢?」

  「主修藝術史,不過我在那兒可連非洲藝術的邊都沒摸到。只知道布拉克和畢加索從非洲面具得到很多靈感,就像印象主義那夥人掀起一股日本版畫風。我從越南迴來以前,從沒見過非洲雕塑。」

  「你什麼時候去那兒的?」

  「唸完大三以後。你知道,那時我爸爸死了。我本來要念還是可以唸完的,不過——不知道,精力無從發洩,我決定退了學打仗去。」他頭後仰,眼睛合上,「在那兒磕了不知道多少藥,我們什麼都有,大麻菸捲,印度大麻、迷幻藥,我喜歡。我最喜歡海洛因。那兒的作法很不一樣,是把海洛因捲成一根根菸來抽的。」

  「從沒聽過。」

  「呃,那樣很浪費。」他說,「不過反正在越南太便宜了。那些國家種鴉片,便宜得要命。海洛因拿來當煙抽可真痛快。我收到我媽死的消息時,正抽得恍恍惚惚。她的壓力一向很大,你知道,她是中風死的。我因為吸了毒整個人飄飄然的,接到消息什麼感覺也沒有,你知道嗎?等藥效退了恢復正常,我還是麻木的。第一回有感覺是今天下午,坐那兒聽一個雇來的牧師對著個死妓女念愛默森。」他直起腰看著我,「我坐在那兒,想為我媽大哭一場。」他說,「但我沒有。我看我永遠做不到。」

  他中斷這種氣氛。起身添咖啡。回到吊床上時他說:「不知道為什麼會選你傾訴,像跟心理醫生一樣吧,我想。你拿了我的錢,現在你就非聽不可。」

  「都包括在服務範圍裡。你怎麼會想到拉皮條的?」

  「像我這樣一個乖寶寶怎麼會混進這一行的?」他咯咯笑著,然後板起臉一本正經地想了會兒,「我有這麼個朋友。」他說,「是白人,家鄉在伊利諾伊州的橡樹園。離芝加哥不遠。」

  「我聽過那兒。」

  「我騙他,說我是貧民窟來的,壞事做盡,你知道嗎?後來他一命嗚呼,死得很蠢。我們離前線還遠得很,他喝醉酒,被一輛吉普輾過去。他死了,我也不再編那些故事,然後我媽死了,我知道返鄉後我不可能再回學校。」

  他走到窗前:「在家鄉我還有個女孩。」他說,背對著我,「有那麼一點點什麼,所以我常到她那兒,吸吸大麻,閒晃閒聊。我會給她錢,然後,你知道,我發現她拿了我的錢給她男友,而我卻還傻乎乎地做夢要娶這女人,把她變成什麼賢妻良母。我倒也沒真要付諸行動,不過我是考慮過,誰知道她是蕩婦。不知道我為什麼會以為她是正經女人,不過男人有時候就那麼笨,你知道。

  「我想過要殺她,不過,他媽的,還是算了,我還沒那麼生氣呢。我怎麼做?我開始戒菸、戒酒,所有亂性的玩意兒全戒了。」

  「就那麼簡單?」

  「就那麼簡單。然後我問自己:好吧,以後你想幹嘛?我未來畫面就這麼慢慢成形了,你知道,這兒幾筆,那兒幾筆。在越南我一直是個聽話的小兵,等一回國,我馬上進這一行。」

  「你就這麼邊做邊學?」

  「去你的,我是一炮而紅。給自己取了錢斯這個名字,按了一大堆名頭,樹立我特有的風格,其他的事全都不請自來。拉皮條太容易了,關鍵在權力。你只要擺出一副天下非你莫屬的模樣,女人自然會送上門。就這麼回事。」

  「你難道不需要戴頂紫帽子?」

  「如果想走捷徑,打扮成典型的皮條客當然是個好辦法。不過要是你特立獨行的話,她們會認為你很特別。」

  「你特別嗎?」

  「我對她們一向公平。從來不欺負她們,不威脅她們。金想脫身,我怎麼說?走吧,願上帝保佑你。」

  「有一顆金子般心靈的皮條客。」

  「別開玩笑。我可是真的關心她們。而且,老兄,我對將來還編了不少美夢,真的。」

  「你現在還是。」

  他拙搖頭:「不,」他說,「美夢已溜走了。我的一切都要溜走了,可是我什麼辦法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