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電話吵醒了我。我像潛水者奮力探頭呼吸般,掙脫睡夢。我坐起來,眨眨眼想喘口氣。電話仍然在響,我不清楚是誰在製造那個可惡的聲音。過了會兒才明白過來,去接聽電話。

  是錢斯。「剛看到報紙。」他說,「你覺得呢?跟殺金的是同一個人嗎?」

  「給我一分鐘。」我說。

  「你在睡?」

  「現在醒了。」

  「那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講什麼。又有一起殺人案、這回在皇后區,有個動過變性手術的站街女郎被大剁八塊。」

  「我知道。」

  「你還沒起床,怎麼知道?」

  「我昨晚去過那兒。」

  「到皇后區?」

  他聽來一副肅然起敬的樣子。

  「到皇后大道。」我告訴他,「跟兩個警察去的。是同一個凶手。」

  「你確定?」

  「我在那兒時,他們還沒整理好醫學證據。不過沒錯,我確定。」

  他想了一下:「那金只是運氣不好嘍。」他說,「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也許。」

  「只是也許?」

  我從茶几拿起手錶。將近中午。

  「人總難免有倒霉的時候。」我說,「至少我是這麼想。昨晚一個警察告訴我,我的問題是太固執。我手上只有一個案子,所以才一直咬住不放。」

  「然後呢?」

  「他或許沒錯,但還是有些事情說不通。金的戒指下落如何?」

  「什麼戒指?」

  「她有枚綠寶石戒指。」

  「戒指。」他說,然後想了一下,「是說金有那枚戒指嗎?我想是吧。」

  「那戒指怎麼了?」

  「不在她的珠寶盒裡嗎?」

  「盒裡那枚是紀念戒指,她家鄉一所高中發的。」

  「噢,對。我記得你講的那枚戒指,很大的綠寶石,像是誕生石諸如此類的玩意兒。」

  「她哪兒拿來的?」

  「花花綠綠的糖果盒裡拿的,應該。記得她說過是她自己買的。那不過是垃圾罷了,老兄。一塊綠玻璃而已。」

  將酒瓶砸碎/在她腳邊。

  「不是翡翠嗎?」

  「開哪門子玩笑,老兄?你知道翡翠值多少錢嗎?」

  「不知道。」

  「比鑽石值錢哪。戒指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嗯,也許不重要。」

  「你下一步怎麼做?」

  「不知道。」我說,「如果金是被隨意殺人的瘋子砍死的話,警察來辦會比我高明得多。但有人警告過我不准插手,還有個旅館前台人員被嚇得捲了鋪蓋,而且有個戒指不見了。」

  「也許這些都沒啥意思。』

  「也許。」

  「桑妮的紙條不是提到,有只戒指把誰的手指變綠嗎?也許那戒指太過廉價,把金的手指變綠,所以她隨手就把它扔了。」

  「我不認為桑妮是那個意思。」

  「那她是什麼意思?」

  「這我也不知道。」我吸口氣,「我想把甜心·布盧和金·達基嫩連在一起,」我說,「希望能連上。如果辦得到的話。或許我就可以找到殺死她們的凶手。」

  「也許。你明天會參加桑妮的葬禮嗎?」

  「我會去,」

  「那我能見到你啦。也許結束後我們可以談一下。」

  「好。」

  「嗯。」他說,「金和甜心。她們能有什麼共同點?」

  「金以前不是在街上拉過客?她不是在長島市拉客時被逮過一次?」

  「多年前。」

  「她有個皮條客叫達菲,對吧?甜心也有皮條客吧?」

  「可能。有些流鶯是有,不過大部分沒有,就我所知。也許我可以打聽看看。」

  「也許你可以。」

  「我好幾個月沒看到達菲了,曾聽說他死了。我會四處問問,不過很難想像,金這樣的女孩跟長島來的小猶太皇后[註]會有什麼共同點。」

  [註]皇后亦暗指有強烈女人味的男同性戀。

  猶太皇后和牛奶皇后,我想著,然後想到唐娜。

  「也許她們是姊妹。」我說。

  「姊妹?」

  「骨子裡。」

  我想吃早餐,但到了街上我做的第一件事是買早報,而且我馬上發現拿它配培根煎蛋大有問題。「旅館開膛手又開殺戒」,頭條標題聳人,配上大字照片說明,變性流鶯在皇后區被屠。

  我折起報紙,塞在腋下。我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想做什麼,看報還是吃飯,但我的腳為我做了決定,做了第二個選擇。我走過兩條街,才發現我正朝著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會走去,看來我是想趕上十二點半的聚會。

  管他的,我想。他們的咖啡不比別處差。

  我一小時後離開那兒,到百老匯大道一家在拐角的希臘咖啡店解決早餐。我邊吃邊看報,現在我好像已經無所謂了。

  報紙講的我大概都已知道。據報導,受害者住在東村,我不知怎麼以為她住在隔條河的皇后區。加菲倒是提過弗洛勒爾帕克區,就在穿過州界後不遠的拿騷縣內,顯然她是在那裡長大的。據《郵報》說,她的父母幾年前死於飛機失事。馬克·薩拉·甜心唯一活著的親人是她哥哥,阿德里·布勞斯坦,他做珠寶批發生意,住在福理斯特稀,辦公室設在西四十七街。

  他仍在國外,目前還沒人通知他甜心的死訊,他弟弟的死訊?還是他妹妹的?對變過性的親人該怎麼稱呼?一個事業有成的商人會怎麼看待變成妹妹的弟弟一個晚上連接數位嫖客?甜心·布盧的死對阿德里安·布勞斯坦有何意義?

  對我又有何意義?

  任何人的死都損及於我,因為我與全人類息息相關。任何人的死,任何男人、女人、變性人的死。但他們的死真的損及於我嗎?我是真的關心嗎?

  我可以感覺到點三二的扳機在我指下顫動。

  我又點了一杯咖啡,讀起另一則報導:有個年輕的士兵休假回家,在布魯克林路邊籃球場和人臨時玩起鬥牛。某個觀賽者的口袋掉出手槍,落地時走火,子彈擊中這名年輕的士兵,他當場斃命。我從頭到尾又看一遍這個報導,坐在那裡搖了搖頭。

  又多一種死法。老天,還真有八百萬種死法,不是嗎?

  當晚八點四十我溜進蘇荷區王子街一家教堂的地下室。我盛杯咖啡,找位子時,環視房內看見簡坐在哪裡。她坐前排靠右。我坐後排,靠近咖啡機。

  演講的女人三十多歲,酗酒十年,最後三年浪跡在充斥廉價酒館、旅社的鮑厄裡街靠乞討和擦車窗買酒度日。

  「就算在鮑厄裡街,」她說,「也有把自己照顧得很好的人。有些人隨身攜帶刮鬍刀和肥皂,我馬上被吸引到另一批人中間——那些人從不刮臉,不洗澡,不換衣服。我腦袋裡有個小聲音在說:『麗塔,你跟他們臭味相投。』」

  休息時間,我在簡往咖啡機走時攔住她。她似乎很高興看到我。

  「我正好在這附近,」我解釋道,「而且看看又是聚會時間,我想到也許可以在這兒見到你。」

  「噢,我固定來這兒聚會。」她說,「散會後一道去喝咖啡,好嗎?」

  「當然好。」

  結果我們一行十二個人圍坐在西百老匯大道一家咖啡店的兩張桌子旁。我沒認真加入談話,也沒注意聽人講話。最後招待分給每人一張賬單。簡付她的,我付我的,然後我們兩人便朝著她鬧區的住所走去。

  我說:「我不是剛好來這附近。」

  「我還納悶呢。」

  「我想跟你談談。不知道你有沒有看今天的報紙——」

  「你是說皇后區那起謀殺案?哎。我看了。」

  「我去過現場。我放鬆不下來,覺得需要談談。」

  我們上到她的閣樓,她煮了壺咖啡,我坐著,面前有杯咖啡。等我停嘴不說去喝咖啡時。它已經冷了。我告訴她最新消息,跟她提到金的毛皮外套、喝醉的孩子和破酒瓶、皇后區之旅和我們在那兒的發現。另外我也告訴她我當天下午的行蹤:搭地鐵過河到長島市漫遊,然後前往甜心·布盧位於東村的租賃公寓挨家挨戶敲門,再穿過長島到克里斯多夫街和西街的同性戀酒吧找人攀談打聽。

  後來我看看時間已晚,應該可以聯絡喬·德金,查問化驗室的研判結果了。

  「是同一個凶手。」我告訴簡,「用同一件凶器。他很高,慣用右手,很有力氣,大砍刀——或者他用的管他媽的什麼——兩回都磨得尖利。」

  打電話到阿肯色州查詢,毫無收穫。跟預料的一樣,史密斯堡的街道地址是瞎編的,而車牌號碼則屬於一輛橘紅色的福斯車,車主是費葉鎮的一名托兒所老師。

  「而且那車她只在禮拜天開。」簡說。

  「差不多,阿肯色州的事他全是編的,就像他上回捏造印第安那州韋恩堡的資料一樣。不過車牌倒是真的——或者說幾乎可以亂真。有人想到該查查贓車清單,果然發現在甜心被殺前兩個小時、傑克遜住宅區有條街的一輛雷諾跑車被人偷走。

  車牌號碼和他登記的一樣、只是其中兩個號碼倒了過來。而且當然,那是紐約的車牌,不是阿肯色州的。

  「那車符合汽車旅館職員的描述,此外,甜心跟他走時,有幾個妓女看到車子,她們指證確實是同一輛。她們說,那人開車在那一帶閒逛好一會兒,才下定決心選擇甜心。

  「車子還沒找到,但這並不表示他還在開。廢棄車有時候要過很久才會出現,因為小偷偶爾會違規停車,然後贓車就理所當然地被拖到失車招領處。照理說不該如此,總該有人負責清查違規車是否列在贓車單上。但偶爾難免會有疏失。但也無所謂,反正最後查證結果一定是凶手在幹掉甜心後十分鐘就把車丟了,車上指紋也統統擦掉。」

  「馬修,你不能乾脆放手嗎?」

  「整個案子?」

  她點點頭:「從現在開始,應該進入警方程序,對吧?過濾證據,查證所有細節。」

  「大概。」

  「他們不可能把這案子打入冷宮。現在可不比當初金遇害的時候,就算他們不想管,報紙也會逼著他們管。」

  「這話沒錯。」

  「那你還有什麼理由不放手?你幫你客戶做的,早對得起他付的錢了。」

  「是嗎?」

  「不是嗎?我覺得你賺錢比他辛苦。」

  「或許吧。」

  「那何不趁早抽身?你能做的,有什麼是紐約所有的警力做不到的?」

  這句話我想了良久。過了一會兒,我說:「應該有個什麼關係。」

  「你在說什麼?」

  「金和甜心的關係。因為,要不這兩個案子怎麼說得通?瘋子殺手做什麼都有固定模式——就算外人沒法理解。金和甜心長得不像,生活方式也截然不同。看在老天份上,他們連性別都不算一樣。金有皮條客和自己的公寓,跟嫖客用電話聯絡;甜心是人妖流鶯,和嫖客在車裡進行交易,她是非法營業。錢斯目前正在査她是不是有過秘密淫媒,但看來可能性很小。」

  我喝些冷咖啡。「而且他選甜心時。」我繼續說,「可以從容不迫,慢慢兜過那幾條街,他要確定他沒找錯人。共同點在哪裡?不會是外型。她和金外型差別太人。」

  「是她私生活的什麼事嗎?」

  「也許,她的私生活很難追査。她住東村,但在長島市幹活。西區同性戀酒吧我找不到半個認識她的人。她沒有皮條客,也沒愛人。她住東區第五街的鄰居沒一個知道她從事特種行業,只有幾個人懷疑過她不是女人。她惟一的親人是她哥哥,但他連她死了都不知道。」

  我又說了點別的。裡康不是意大利字,而如果它是名字的話,一定也非常少見。我查過曼哈頓和皇后區的電話簿,一個裡康也沒找著。

  話全說完以後,她又倒了點咖啡,我們默默無語地坐了幾分鐘。然後我說:「謝謝。」

  「謝咖啡嗎?」

  「謝謝你聽我說話,我覺得好多了,我得談談才能放鬆。」

  「談話是治病良方。」

  「嗯。」

  「聚會時你從不講話,對吧?」

  「老天爺,我不能到那去講這個。」

  「也許不能講細節,不過你可以說個大概,還有這事對你的影響。也許幫助會出你意料之外的大呢,馬修。」

  「我看我做不到。我連我是酒鬼都說不出口:『我叫馬修,我無話可說。』這話我可以打電話去講就行了,不必到現場。」

  「人是會變的。」

  「也許。」

  「你戒多久了,馬修?」

  我得想想。

  「八天。」

  「真棒。什麼那麼好笑?」

  「我注意到一件事。某甲問某乙戒多久了,不管答案是什麼,反應永遠是『真棒,真了不起。』不管我答八天還是八年,反應都一樣。『真棒,真厲害。』」

  「是很棒啊。」

  「大概吧。」

  「棒的是你滴酒不沾。八年很棒,八天也是。」

  「嗯哼。」

  「怎麼了?」

  「沒什麼。桑妮的葬禮明天下午舉行。」

  「你要去嗎?」

  「我說過要去。」

  「心裡有負擔嗎?」

  「負擔?」

  「緊張,焦慮。」

  「沒什麼感覺,我沒盼著要去。」我看著她灰色的大眼,然後躲開視線,「八天是我的最高紀錄。」我淡淡地說,「我上回戒了八天後開戒。」

  「那並不表示你明天非去不可。」

  「噢,他媽的,這我知道。我明天不會喝的。」

  「帶個人跟你去。」

  「你什麼意思?」

  「去參加葬禮。邀個戒酒會員跟你去。」

  「我哪好意思那麼做。」

  「你當然可以。」

  「能邀誰?我又沒誰熟到可以邀。」

  「要熟到什麼程度,你才能邀人參加葬禮坐你旁邊?」

  「那——」

  「那什麼?」

  「那你願意跟我去嗎?算了,我不想為難你。」

  「我會去。」

  「真的?」

  「有何不可?當然,我可能會顯得太過寒酸。坐在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旁邊。」

  「噢,我可不會這麼想。」

  「不會嗎?」

  「絕對不會。」

  我抬起她的下巴,吻她的嘴。我輕撫她的髮。她髮色很暗,微微有些灰色點綴其間。和她眼睛相配的灰。

  她說:「我一直害怕這會發生,可是又怕它不會發生。矛盾。」

  「現在呢?」

  「現在我只覺得害怕。」

  「你要我走嗎?」

  「我要你走嗎?不,我不要你走。我要你再吻我一次。」

  我吻了她。她雙臂纏著我,把我拉近,我感覺到她的體熱透過衣服傳來。

  「哦,親愛的——」她說。

  事後,我躺在她床上,聽著自己的心跳,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寂寞和沮喪。我覺得自己彷彿掀開了一個無底洞的蓋子。我伸手撫摸她的體側,肉休接觸打斷了我的心緒。

  「嗨。」我說。

  「嗨。」

  「你在想什麼?」

  她笑起來:「一點也不浪漫的事。我在想我的輔導員會怎麼說。」

  「你非跟她講不可嗎?」

  「沒人管我,不過我打算告訴她。『噢,對了,我跟一個戒了八天酒的傢伙上床。』」

  「這是重罪?」

  「換個說法好了,這是禁忌。」

  「她會罰你幹嘛?背六遍主禱文?」

  她又笑起來。她笑得痛快,聲音洪亮愉悅。我一向愛聽她笑。

  「她會說:『嗯,至少你沒有喝酒,這點最重要。』然後她會說:『希望你有段愉快的經驗。』」

  「你有嗎?」

  「愉快的經驗?」

  「嗯。」

  「呸,沒有。高潮我是裝的。」

  「兩回都是?」

  「還用說嗎?」她依偎過來,把手貼在我胸上,「你要在這兒過夜吧?」

  「你的輔導員會作何感想?」

  「她也許會說,危機就是轉機。噢,老天,我差點忘了。」

  「你要上哪兒?」

  「得打個電話。」

  「你還真要打給你的輔導員?」

  她搖搖頭。她已經穿上袍子,開始翻閱一本小電話簿。她撥個號碼,然後說:「嗨,我是簡。還沒睡吧?聽著,我知道這樣問有點莫名其妙,不過你知道里康(Ricone)這個字有什麼含意嗎?」

  「什麼意思?」她把字拼給對方聽,「我以為可能是什麼髒話,嗯。」她聽了一會兒,然後說,「不,不是。我只不過是用西西里話在做填字遊戲,如此而已。失眠的晚上。你知道 ,《聖經》也只能念那麼多,有個限度。」

  她結束談話,掛上話筒。她說:「呃,只是個念頭。我想到,如果這字不在字典裡的話,也許是什麼方言或者髒話。」

  「你想到可能是什麼髒話嗎?這念頭又是什麼時候閃過你腦袋的?」

  「跟你無關,自作聰明。」

  「你臉紅了。」

  「我知道,可以感覺到。以後要幫朋友解決謀殺案時,我會記取這次教訓。」

  「善有惡報。」

  「據說如此。馬丁·艾伯特·裡康,跟查爾斯·歐提斯·瓊斯?他寫的是這兩個名字?」

  「歐文斯。查爾斯·歐文斯·瓊斯。」

  「你認為那有某種含義。」

  「一定有含義。就算他精神錯亂,那麼刻意的名字一定有什麼意思。「「就像韋恩堡和史密斯堡?」

  「也許,不過我認為他用的人名要比地名有意義多了。裡康這名字實在太不尋常。」

  「也許他本來寫的是里科(Rico)。」

  「這點我也想過。電話簿裡有很多里科。要不也許他來自波多黎各(Puerto Rico)。」

  「有何不可?差不多人人都是從那兒來的。也許他是卡格尼迷。[註]」

  [註]詹姆士·卡格尼,好萊塢30年代的幫派電影明星。

  「卡格尼?」

  「那場死前戲。『仁慈的聖母,這就是里科的末日嗎?』記得吧?」

  「我以為是愛德華·魯賓遜。」

  「有可能。以前每回我看午夜場都喝得爛醉,所有那些華納公司的歹徒都在我腦袋瓜裡合而為一。反正都是那種大睾丸的硬漢。『慈悲的聖母,這就是——』」

  「好一對睾丸!」我說。

  「啊?」

  「老天!」

  「怎麼了?」

  「他在開玩笑,他媽的開玩笑。」

  「你在說什麼?」

  「那凶手。C.0.瓊斯(C.O.Jones)跟M.A.裡康(M.A.Ricone),我一直以為它們是人名。」

  「不是嗎?」

  「cojones. maricon.」

  「是西班牙文。」

  「沒錯。」

  「cojones意思是『睾丸』,對不對?」

  「而maricon意思是『同性戀』,不過我記得這字結尾沒有e。」

  「也許結尾加個e感覺更髒。」

  「要不或許只是他拼寫太差。」

  「哼,管他呢。」她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