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吃完飯,又陪著譚唯一逛了會街,消食,逛到電子產品區時,我指著那咬缺了的蘋果標誌,樂了,這不是你們家段又宏的最愛嗎?怎麼沒在美國給他稍點回來?

  譚唯一一聽,那巴掌小臉立馬就變了色。

  段又宏是譚唯一的軟肋。

  段又宏是我們的大學同學。

  段又宏是個禍害。

  段先生其人,很壞,賊壞,灰常壞,從外表到心臟,黑得很,常年走陰險紳士風,眼下有臥蠶,一笑,桃花漫天,唇薄,天生的寡情。

  此人對女人的態度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對外人的的態度則是分類,對那幾個從小玩到大的,是死忠得很,你捅他他估計都不會捅你,但對其他人,則是不惹他估計都會被冷不防捅一刀。

  是個性格極度複雜的孩子。

  可惜性格再怎麼複雜都比不上兩人的關係複雜。

  唯一之所以會和我成為朋友,就是因為我們倆性格中都有一個「賤」字,她是外賤,我是內賤。

  賤字的主要含義就是沒事找事,有事找抽,恨不能天下大亂,公雞下蛋兼打鳴,人踩我一腳,我還人一整套天馬流星拳外加廬山升龍霸。

  當時大學裡有個女的,長得那是賊美賊美,可是心太壞,壞到人品居然和我與唯一同一檔次,可想那是什麼境界。

  唯一是行動派,立馬就想出賤招,將她整得夠嗆。

  可巧那女的當時男友就是段又宏,就這麼,兩人槓上了。

  從此之後,如天雷勾動地火,如藏獒遇上獵豹,如貓遇上不二的狗,兩人鬥得叫個精彩絕倫,滿堂喝彩。話說諸葛亮鬥著鬥著都能和周瑜bl,何況唯一與段又宏這一公一雌。

  我的意思是,當全部人民醒悟過來的時候,這兩人就已經發展到一種新的關係——爭得你死我活又帶有惺惺相惜情愫的曖昧男女。

  這兩人之間的事,外人看不清,眼瞅著似乎都對對方有那麼點意思,可又都不捅破,全在等對方開口,有人對付時就聯手對付那些個倒霉催的,沒人對付時閒慌了就對付彼此。

  譚唯一是一見段某誤終身,眼見著我都嫁人了,她還在那剩著。

  去年,那段又宏本來和唯一曖昧得好好的,忽然平地一聲雷,不知哪根筋不對,從旮旯裡揪出個女的來就與其訂婚了。唯一在人面前啥事沒有,只有我看出她背地裡是氣出了一斤血,這不,立馬申請了美國大學研究生,飛過去建設自個內在美了。

  人和人就是不一樣,要是我遇上這等事,絕對是飛去韓國建設自個外在美的。

  所以說,唯一註定是一女強人,而我就註定是一大學畢業後在家人安排下進市教委當個整天無所事事的小職員。

  每次我談到段又宏時,唯一都會岔開話題,這次也沒例外。

  誒,我說大綺,到底你和那唐宋是怎麼勾搭上的?唯一問。

  這孩子怎麼去美國溜躂一圈回來連話都不會講了呢,我對勾搭一詞表示抗議,立馬辯解,我和唐宋那是在男未婚女未嫁情況下進行的積極正面有利於民族和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正常交往。

  得了吧,不就是兩利益集團利用你們進行結親嘛?唯一挑挑那囂張小眉毛。

  我覺得唯一這孩子開始出現憤青的傾向,哪天有空時該跟她哥報備一下,免得幹出什麼投敵叛國的事情。

  不過她說的也不無道理。

  我和唐宋是由熟人介紹的,算是相親的一種,見面那天,雙方父母,介紹人夫婦加上我們兩個當事人,密密麻麻坐了一大桌子。話都是大人們說的,我和唐宋只管坐在那就好。

  當天唐宋很平靜,雅間柔和燈光下,他的眸子像是那年夏天我去竹海遊玩時看見的倒映著碧綠竹林的湖水,顏色太深,失卻靈魂。

  都是一個圈子的人,很多事情瞞也瞞不住,例如說坊間傳聞上個月唐宋父親唐一軍在和兒子大吵一架後住進醫院,出院後,唐家便首次放出消息說想人介紹合適的女孩子。

  唐宋終於妥協了。

  滿桌子的人精,一頓飯自然是吃得賓客皆歡,乍看之下,是挺順利的。

  第二天,介紹人打來電話,說是唐宋很滿意我,想要繼續交往。

  大家都知道,應該是唐宋父母滿意我,一去掉雙親兩個字,世界就圓滿了。

  放下電話,爸沉思,唐家那孩子條件是挺不錯,但看那樣子是被父母給逼出來的,小綺嫁過去也不會幸福,我看明天還是找介紹人推了算了。

  媽保養得很好的青蔥十指正削著一個蘋果,未必能找到更好的,唐家根基深,人脈廣,以後我們家要靠他們的地方多著呢,再說了,看條件,應該是唐家挑我們家,推了傳出去,還以為我們家拿喬,以後對小麗挑選對象也有影響。

  末了,將白嫩蘋果遞給秦麗——我妹。

  對了,坊間還有另一傳聞——秦家有綺麗兩女,而秦母獨愛幼女。

  媽,你說什麼呢?秦麗皺皺眉,沒接,自己蹦達蹦達上樓去了。

  白嫩蘋果汁液豐富,卻被擱放在桌上,最終也沒遞給我。

  你的意思呢?媽問,聲音有點冷漠,一如二十多年來一樣,隔著涼涼的霧氣。

  我收回放在蘋果上的目光,微微一笑,就聽媽你的意思好了。

  就這麼,我和唐宋開始交往,每三天一次約會,吃飯,看電影,或者聽場音樂會,像例行公事一般。

  他是一君子——至少對我來說是——三個月下來,連手也沒牽過。

  繼續這樣不鹹不淡談了一年,也該商量結婚的事了——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的。

  但在交往第四個月時,轉折出現——他讓我陪著去參加一朋友的婚禮。是一西式婚禮,在草地上舉行,牧師在用嚴肅的聲音引導著新郎新娘發誓時,我坐在觀眾席上,卻閃神了。

  忽然想起《殭屍新娘》裡的結婚誓言。

  With this hand, I will lift your sorrows.

  Your cup will never empty, for I will be your wine.

  With this candle, I will light your way in darkness.

  With this ring, I ask you to be mine.

  轉頭,我看了看身邊眉目如畫的唐宋,想起了艾米麗對維克多說的那句話,那句話……

  婚禮完畢後,大家開始吃吃喝喝蹦蹦跳跳互相勾兌勾搭勾引,而我在痛吃三大塊奶油蛋糕後抬頭向東西南北方一望,發現帶自己來的那個人沒影了。

  唐宋這廝離開時說是去下洗手間,但這時間也用得太長了,我擔心他被洗手間吞噬,便前去尋找。

  結果是唐宋沒跟洗手間發生點什麼,而是站在某處建築物墻角邊靜默。

  那處地背陰,周邊玫瑰的香氣都是幽涼的,他站在那,頎長身影,英俊面龐,算是一副絕世名畫,只是,臉上的神色很奇怪。

  是一種平靜,滄海桑田塵埃落定萬物皆空般的平靜。

  我走過去,打破了他的平靜。

  而他給予我的,是一個緊緊的擁抱,以及深吻。

  對了,還有一句話。

  嫁給我。

  那是在深吻持續三分鐘,我腦中氧氣稀薄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情。

  那天天氣極好,陽光?麗,空氣暖棉,但我們所處之地,卻是微侵骨頭的冷。我的身子,一半浸於陽光內,一般浸於陰影裡,地獄人間交疊不休。

  在時空變換扭曲的定格處,我停了下來,回答了一個字。

  好。

  就這麼,我們定下了終身大事。

  只是後來才曉得,那天,他朋友打電話來說,范韻在英國與一位華裔訂婚了。

  原,來,如,此。

  聽完我和唐宋勾兌勾搭以及勾引的全過程,唯一總結,大綺,你就是偶像劇中那些個千方百計拆散富家男主與平民女主的惡毒杯具的富家女配。

  我細細一默,別說,確實有那麼點意思,想不到自己到最後卻是醬油屬性。

  沒事,離婚吧,女人不離一次婚人生怎麼能完整呢?唯一慫恿,一副恨不能天下大亂的小模樣。

  我無所謂地笑笑,算了,反正我也不愛他。

  還是這句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