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一個共和國就這樣誕生了→權力、自由、約束

  一開始,島上沒有政府。艾伯、貝克和查理三人是老朋友,所以總能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是,隨著簡單的社會發展為更加複雜的社會,人們必然需要某些政府機構。

  島上的人越來越多,人們之間的誤解也大大增加。一旦這些誤解無法通過談判解決,人們就會訴諸武力。

  因為沒有組織有序的共同防禦團體,偷魚賊有時會成群結隊而來,在島上橫行霸道,島民們苦不堪言。

  時不時地,小鼓島人也會入侵,他們不僅是優秀的鼓師,還是兇猛的強盜。一旦他們發威,島上就一條魚也剩不下了。

  很明顯,島民需要聯合起來,共同維護自己的安全。他們需要領導者,但是交出權力永遠是件冒險的事。人們一旦擁有了權力,往往就會濫用。

  島民試著選了許多領導者,但選出的人不是自以為是,就是不堪重任。於是他們決定組建一個對人民負責的政府,政府無權剝奪人們的自由,正因為有了自由,這座小島才實現如今的蓬勃發展。最後大家決定:選舉12名參議員組成參議院,其中包括一名能夠行使行政權力的議長。

  為保護島嶼不受外敵侵略,參議院決定建立並監管一支海軍,由裝備長矛的獨木舟組成。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也為了保護島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參議院決定設立一套法院體系來解決糾紛,同時成立警察小隊執行法官的法令。

  為了促進貿易,參議院決定建立並維護一系列的燈塔,以防島上的峭壁妨礙海上交通。

  為了給這些基礎的機構和設施提供資金支持,島民們同意每年繳納一些魚作為稅款。所有交給政府的魚都會存放在銀行的特別賬戶中,參議院會從這個賬戶支取資金用於公共支出。

  但是,因為島上的居民都非常崇尚自由,很多人擔心賦予極少數人過大的權力。

  為了確保參議員們不會濫用稅款,人們制定了一部憲法,明確規定了參議院享有哪些權力。憲法中沒有提及的權力仍舊屬於普通民眾。為防止人們對參議院的職權範圍產生誤解,法院系統設置了最高法官一職,負責維護憲法的權威並監督參議員們的行為。

  在投票通過憲法之後,這座島就有了一個名字:美索尼亞國。

  新政府很明智,決定不把所有稅款都花掉。在季風來臨、無法捕魚時,或者小鼓島人發動新一輪襲擊時,這些儲蓄可以派上大用場。

  雖然政府確實用這些錢僱了一些人,比如燈塔看守、治安官、法官和海軍槳手,但是大家都明白如果沒有向政府納稅的社會生產者,這些職位根本不會存在;如果生產者不繳納稅款,政府僱員連飯都吃不上。

  【故事引申】

  島民們知道政府的支出就是納稅人繳納的稅款,所以他們認為應該由納稅人決定稅款怎麼花。因此,只有納稅人可以投票。

  島民們也明白稅收降低了島上可用的儲蓄總額,限制了投資資本的供給,但是大多數島民都認為更安全的環境、船隻失事事件的減少和解決合同糾紛的法院系統所帶來的好處遠遠大於他們所付出的代價。

  目前為止,一切都好。但是總會有些事情發生……

  【現實連結】

  美國建立在對政府權力嚴格限制的基礎上,但是很遺憾,很少有美國人真正認識到這一點。美國的開國元勛們對盛行於17~18世紀的關於自由、理性和科學的革命性思想瞭然於胸,他們試圖在人民與政府之間營造一種嶄新的關係。在他們的設想中,主權在民,人權神聖不可侵犯。

  獨立戰爭結束之初,為了建立國家政權(其實很多美國人並不希望這樣),美國憲法成了一個設計巧妙的籠子,可以防止政府這個「野獸」發狂失控。憲法不僅防止人民免受政府的獨裁統治,還防止少數人受到多數人的暴政的傷害。

  美國憲法有意將權力分配給聯邦政府的不同部門,並把中央的權力下放到各州。更重要的是,憲法可以防止聯邦政府從人民手中剝奪任何權利。

  結果,在這個國家裡,人人可以享有人身自由權和財產權,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理個人資產,政府無權干涉。雖然並非每個人都能幸運地享有這些權利,但是這無損於這個設想展現出的勇氣。畢竟,這是以前任何國家的法典中都不曾有過的。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清晰的設想變得模糊了。危機爆發時,很多人都確信政府需要更多權力,人們可以犧牲一些自由。不幸的是,在目前的經濟危機中,這個想法仍有不少支持者。

  我們渴望消除經濟緊縮帶來的痛苦,但是我們忘記了自由本身就是有風險的。如果政府有責任消除一切苦痛,那麼就沒有人是自由的。無法自由地失敗,也就是無法自由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