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
喂~正確的投餵方式與飼法

  春節假期結束了,大家恢復了日常工作生活的狀態,該上學的上學,該上班的上班,而作為一個無業人員的我此時頓顯得無比淒涼。每天早上一睜開眼就得面對空蕩蕩的房間,孤零零地呆著,上網聊天,看小說投簡歷。有時悶煩了就一個人出去溜躂,看著人來人往行色匆匆。偶爾有人與我迎面而來,有時會因為我的悠閒自在而投來羨慕的目光。可他們哪裡知道,我又有多羨慕他們。

  到了午餐時間我也沒回去,而是在市中心的步行街上找了條長椅坐下。這裡是有名的金融區,寫字樓林立。樓與樓之間的縫隙栽種了大片的綠色植被,不遠處還有個很漂亮的噴泉,噴泉中央站著一個光著屁股又表情驕傲地翹著JJ撒尿的小男孩。

  從隨身的小包裡掏出乾糧,就著自帶大麥茶,也是一頓不錯的午餐。我喜歡這裡的,喜歡看著來來往往的忙碌人們,更喜歡空氣裡飄散的氣味——都是錢的味道啊!

  手機嘀嘀地響起來,我嘴裡咬著乾糧也沒顧上細看就接起,一個『喂』字還沒出口,對方的聲音倒先壓了過來。

  「在吃飯嗎?」

  林戩!

  我耳朵嗡了一下,聲音馬上就僵硬了,「是啊。到飯點了。」

  「你現在在哪兒?」

  我挺不舒服被除了老郝夫妻倆以外的人追問行蹤,但直接噴他一句關你什麼事又顯得很沒教養,於是便哼哼著說是在家裡。

  「在家裡?」他嗤笑一聲,「郝炯,可不帶你這麼騙人的。」

  我耳根一熱,「我沒騙你。」

  對方一陣的沉默,再開口的時候聲音帶上些許威脅,「敢再說一次你在家裡嗎?」

  我心虛得不行,支支吾吾地正想搪塞過去。可沒留意抬頭一看,那個不好糊弄的男人已經站在兩米開外了。撒謊卻被當面拆穿的尷尬讓我在一瞬間臉紅脖子粗,連手腳也不知道放哪兒好了。

  他挨著我坐下,目光掃過我的爪子,問道,「吃飯啊。」

  喉嚨裡像是被塞了把稻草,我趕緊喝口茶潤潤,聲音卻還是乾巴巴地,「嗯。」

  「在家吃飯啊。」他肯定是故意的,把家那個詞兒咬得特別重。

  我把頭埋了埋,心裡卻恨不能把他剁成好幾段,「我,我剛和你開玩笑來著。」

  他雙腿交疊,半側著身子,一手撐在膝上支著下巴看我,「是開玩笑就好,可別騙我。」

  「……」真的可以在剁成幾段的基礎上再對半剁剁,「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

  他的口吻很輕鬆,「公司就在附近,正好到飯點出來找飯吃。你呢,怎麼突然跑來了?」

  「呃,在家閒著沒事,出來逛逛。」還是實話實說比較好,現在撒一個謊後面不曉得要撒多少個來圓。

  他正了正身子,笑容微斂,「只是閒了才來逛逛啊,我還以為……」

  以為啥?

  「我還以為你是來看我的呢。」

  

  這男人的思維太脫線了,必須離遠一點。

  我不著痕跡地挪挪屁股,與他拉開了些距離,「少自戀,我都不曉得你在這一帶上班呢?」知道了以後就不往這裡來了,俺到西邊的銀行區去。

  「你剛才那麼認真的在看什麼呢?」他隨手拿起我的茶罐子,放手上把玩。

  我老實回答,「我在觀察人呢。」

  「觀察人?」他挑起了眉毛,隨即摜給我一個充滿鄙視的眼神,「吹吧你。」

  我有些惱怒,「是真的,我很專心地在觀察。」看他們匆匆忙忙地走來走去,想他們接著要做些什麼。好像看到他們忙,我也會有些緊迫感。彷彿自己也處於忙碌而緊張的工作氛圍裡,有種被人需要的感覺。

  他從鼻子裡哼了一聲,「還專心觀察呢,我這都來回走三趟了,也沒見你發現。」完了甩給我一個白眼,「你故意的吧。」

  我冤。

  他伸手翻了翻我身邊的食品袋,「這是什麼?」

  「饅頭片。」昨天買多了饅頭,今天出來時隨手切了一個,放鍋子裡烘烘,方便攜帶又哄飽。

  他挺不要臉地拿了一片吃,吃完了評價,「味道太淡了。」

  我皮笑肉不笑地,「要不,我去前面麥當勞給你要包蕃茄醬來?」

  他眨著眼睛,伸手把最後一片夾出來,哢哢地啃,「好啊,如果能拿來麥樂雞配的那種酸甜醬就更好了。」

  「……」我悔恨地看了他一眼,咬牙切齒地站起來,「行,你等著。」往前沒走兩步手就被拖住了。

  「你還當真了啊,」他撣了撣手上的碎屑,笑著站起來,「開個玩笑嘛。」

  我以牙還牙地,「是玩笑就好,可別耍我。」

  「你挺能現學現賣的。」他拖過我的手,「走,吃飯去。」

  「不要。」我抽了抽手,抽不出來。

  他眉眼間笑意薰染,看得出來心情極好,「我請。」

  「那怎好意思。」老媽交代了,女孩子大嘴吃四方,非常地不雅觀。而且不要隨便吃白食,特別是男人的白食,因為說不定什麼時候吃著吃著就給人哄走了。

  他不鬆手,姿態還挺自然地,「請女朋友吃飯,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誰是你女朋友了。」

  他捏捏我爪子上的肉肉,抿嘴微笑,「要真記不起來是什麼時候答應的,等會兒吃飯的空檔我幫你好好回憶回憶。」

  

  不管是工人階級還是腦力勞動者,都必須吃飽飯才有力氣幹活兒。所以在午休的短短兩個小時裡,附近的大小餐廳都處於爆棚狀態也是可以理解的了。我原以為林戩會輕車熟路地把我帶到某個高級餐廳裡,吃個牛排喝個紅酒什麼的。哪知道這傢伙拉著我逛了好幾圈都沒找到落腳地兒,不是沒位置就是排長隊。走得實在是累了,我到某港式茶餐廳外拿了個號碼牌,邊上那人就嘀咕開了,「排隊太浪費時間了。」

  「知足吧你,現在哪兒不要排隊啊。這號前面只有六個人呢,剛才那小火鍋店都排到三十來號了。」我把眼白翻出來,從下到上地掃了他一遍,「要是嫌浪費時間,咱就這麼散了,我回家煮麵你回辦公室泡麵,怎樣?」

  他拒絕得很快,「吃那種東西對身體不好。」

  等待的時間總是難熬,而在飢腸轆轆的時候看著別人吃而自己在等,更是痛苦不堪言。我眼瞅著靠街邊的那個滷水櫃,透明的玻璃罩子裡是整隻掛起的燒鵝燒雞燒鴨,還有油亮紅潤的香鹵豬蹄和豬耳朵豬尾巴。本來是不太餓的,這一看,餓壞了。

  「噯,真餓。」

  林戩往店裡掃了一眼,想了想,「不然去公司食堂好了,那裡的東西還不錯。」

  單位食堂那種八卦散播重災地是能隨便去的麼?我一口否決之餘也不免好奇,「單位有食堂了你怎麼還跑出來找飯吃?」他不回答,只是擺出一付等著被叫號的樣子,又伸了伸脖子往店裡瞅瞅,「好像有兩桌退出來了。」

  等到位子時已經是一點過了,我餓得兩眼生花,只希望早點吃了早點走。可一張檯子只有一個餐牌,林戩翻著簡陋的菜牌已經看了半天,挺猶豫不決的樣子。我餓得發慌,忍不住建議,「茶餐廳的話點燒臘飯一般不會錯啦。」所以你快點點啊點啊!點好了趕緊把菜牌給我,我還要點呢。點完廚房還要備飯加料,離端上桌子還有段時間呢口胡!

  他抬眼看看我,問道,「喜歡吃燒臘?」

  「喜歡。」

  「喜歡吃滷水?」

  「喜歡。」

  「喜歡吃魚蛋?」

  「還好。」

  「喜歡吃車仔面?」

  「還行。」

  他點點頭,招來店員點了兩套燒臘飯車仔面滷水拼咖喱魚蛋和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不在高峰期的時候上菜很快,雙人台眨眼間就被擺滿了碗碟。我一邊感嘆著男人就是飯量大,一邊抄起勺子就把燒肉汁混合著酸梅醬拌到飯裡,毫不客氣地吃了起來。一盤的飯和大半滷水拼下肚,已經有七八分飽。於是放慢了速度吃著魚蛋,看林戩的飯只吃了一半,而桌上還有蠻多東西沒動過的。本著不浪費資源的原則,我開始勸飯,「哎,你怎麼不吃麵?飯也剩了呢。」

  他已經把筷子架到一邊,慢悠悠地喝著茶水,「這些都是給你點的,我吃完飯就差不多了。」

  「給我點的?這麼多怎麼吃得完?」看著還沒動過的面條和另一套滷水拼盤,我抄著魚蛋串的手開始發顫,「你餵豬啊。」話說完才覺得不對勁,果然是不能吃太飽飯的,吃太飽了大腦反應就遲鈍了好多啊啊。

  他也不惱,放下茶杯一本正經地說道,「我是怕你吃不飽。」

  假惺惺,分明是想把我填成肥豬!

  「你大晚上的胃口都那麼好,一桌了粥菜都吃光了,」他的目光定在我臉上幾秒,挺詭異地笑笑,「現在正好是飯點,多點也是應該的。」

  「開玩笑,我晚上都不吃東西的。」看他那表情,簡直看我和看吃貨似的,「還有,我什麼時候吃過一桌子的菜了?說話不好太誇張哦。」

  他挑了挑眉,嘴角微微揚起。

  我越發不忿了,「你笑什麼?笑什麼啊?」

  「奇怪啊。」他將身體往後靠,手指有節奏地在桌子上敲,「郝炯,怎麼你和我吃飯的時候這麼多話?記得上次在粥店,你安靜得就像個啞巴。」

  上次?莫非是說和許慎行在一起的那次?想起來了,那晚上我是吃了很多,碟子不是平鋪,是用壘的。我有些訕訕地,「和他不熟麼,有什麼可說的。」要知道後面有這麼多事兒與那變態有關,那晚就是餓得只剩一張皮我也不會吃他一粒米。

  「那倒是。」他的聲音聽起來很輕鬆,「行了,這些要吃不下就放著吧。」

  我如釋重負,可看著那些沒動的美味又覺得可惜。正常的話應該是要打包才對吧,可是請客的人都不說打包了我怎麼好提?白吃白喝了還要白拿,多難看。而且,而且怎麼說也是第一次一起吃飯,提出要打包這行為是不是有點JP?在猶豫與掙扎中,我眼睜睜地看著沒動過一筷子的面啊滷水啊就這麼被端走了。喂,店家不會把它們回爐再出售吧?開店要厚道啊,這些是付過錢的了!

  出店的時候已經快兩點了,我的手卻還被他拖著。心底是有些抗拒的,所以故意走得慢些,他覺察到了也放慢步伐,我卻放得更慢。不管怎麼看,我總是落後他一些。

  走到先前的那張長椅處,他終於是鬆開了手,「明天忙嗎?」

  我搖搖頭。

  他滿意地頷首,「明天中午還在這裡等,一起吃午飯。」

  讓我,搭車到這裡。然後,陪他吃飯?!

  「明天可能……」

  「你不忙。」

  「……你就找不到伴一起吃飯嗎?」這傢伙的人緣一定很差,連個搭夥吃飯的伴兒也沒有。

  「怎麼,陪男朋友吃飯這麼痛苦?」

  我敗退了,「別提那仨字行不?不就是吃飯嗎。你請客,我就來。」反正閒著也是閒著,還不用做午飯。況且,以現在的狀況我倒真不必和他客氣。

  他終於滿意了,抬手攏了攏我的外套,「剛開始你不習慣是正常的,但是你總得記著我們現在是什麼關係。別想太多,把時間花在糾結上太奢侈了,只有在真正快樂的時候才值得浪費時間。」

  我的手不自覺地緊了緊,一種類似於勇氣的東西在心底瀰散開來。真正快樂,什麼才是真正快樂。小貓吃到魚,小狗吃到肉骨頭,欠打的小怪獸天天被奧特曼歡快揍著,這些都算是真正的快樂吧。而我是覺得能愛著一個人並且也被對方所愛就是真正的快樂,幸福的極致。當這種幸福求而不得時,就乾脆地放手。只是,我從來沒想到過,如果自己的手被人拖住不放,那要怎麼辦?那會是另一種的幸運,另一味的幸福快樂嗎?

  雖然不太確定,但,可以一試。

  耳邊,他低低的聲音拂過,如喁語私言,「路上小心,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