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紐約市

  東九十五大街14號

  1952年9月18日

  弗蘭基[47],猜猜看,當你溜去度假時,誰上門來啦?薩姆·佩皮斯是也!不管是誰代你寄的書,可別忘了要謝謝人家。這些書上個星期就到了,三冊紮紮實實的海軍藍布面精裝本,用四大頁四開報紙裹著。我邊吃午飯邊讀舊報;晚餐過後,開始和薩姆神交。

  他要我轉告你:他非常高興能來到敝寶地,他的前任主人是個大草包,連書頁都懶得裁開。我將它們一一裁開,內頁用的是薄得幾可透光的印度紙——我們這兒管這種紙叫「洋蔥皮」,真是恰如其分。要是換成厚一點的紙張,難保不變成六冊,甚至七冊,印度紙果然功德無量。我只有三座書架,可是實在已經找不到可以讓我清掉的書了。

  每年一到春天,我就會「大清倉」,把一些我再也不會重讀的書全丟掉,就像我也會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樣道理。倒是旁人都很驚訝,依我看,他們愛惜書本的方式才奇怪呢。他們買一堆新出版的暢銷書,囫圇吞棗似的看完,我常想:他們也未免讀得太潦草了吧。然後呢,因為他們從不重讀那些書,不消一年,書裡頭的內容早就被他們拋到九霄雲外!不過,當他們看見我把書一箱一箱地往外扔時,卻又露出一副「這怎麼得了!」的表情。要是照著他們的做法:買了一本書,好——讀過了,好——上架,好——沒事了,一輩子也不會再去碰它第二回,可是呢,「丟掉?萬萬使不得呀!」為什麼使不得?我個人堅信:一本不好的書——哪怕它只是不夠好,棄之毫不足惜!

  你和諾拉過了一個不賴的假期吧?我自己則全消磨在中央公園裡。我的寶貝牙醫師放了我一個月的假,他卻歡歡喜喜帶著嬌妻度蜜月去了,旅費是我出的——我有沒有提過?好幾個月前,我發現牙齒一顆接一顆全壞光了,我要麼乖乖裝上牙套,要不然就得全部拔光!因為還不想當個無齒之徒,我最後還是決定裝牙套。可是診療費簡直是天文數字!看來伊麗莎白只好在我沒來的情況下登基了,我呢,今後幾年裡也只能留在這裡看著我的牙齒一一加冕了。

  不過我可沒打算停止買書!連牙齒都棄我而去了,總該給自己留點兒什麼呀!你能為我找到蕭伯納的劇評和樂評嗎?我想他應該寫了好幾本,把你所能找到的都寄給我。還有!弗蘭基,漫漫冬天眼看著又要來了,我兼差幫人帶小孩時可不能閒著,所以,急需讀物!——快,別老坐著,起身幫我找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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